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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 - 《罪与罚》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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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在书架上拿到这本书起,我就开始好奇这个大部头会给我带来些什么。从网上搜集来的资料看,绝对经典,但稍稍浮躁就读不下去。于是挑选了流畅的翻译版本,甚至也没有再借其他的书,只为专注欣赏。
  然而第二天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以后,却是气都舍不得喘的连看了200页,直看的我像念书那会儿考完数学那样脸发烧。
  一个出格的故事,一场反复漫长的心理辩论。人们嘻笑怒骂,在作者眼里都是为推翻或证明一个看似疯狂的理论:人分两类,一类优异且不寻常,不受社会法律和道德约束,一类低等而逆来顺受,只是繁衍的材料。前一种人,为了达到伟大的目的,可以坚决的扫除一切障碍,不管扫除障碍需要流多少血,或让别人付出多少代价。书里高傲、敏感、聪明的主人公为了寻求答案,杀害了“一只社会的虱子”,从此心绪不宁、寝食难安。这种心理上的折磨,正是大家解读出的罚。
  然而甚至在他终于决定去自首的前一刻,他也并未存悔过之意,而是向妹妹确认自己是否依然高傲。也即是说,使他伤心难过的并不是他犯下的罪行,而是依据他自己的理论,知道他自己也是普通人而成不了拿破仑的结果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且看他对于自己将面临的惩罚作出的内心独白:“我倒很想知道,难道在未来的十五年或者二十年之内,我的心会变得那么谦卑,我居然会在人们面前变得诚惶诚恐,感激涕零,每说一句话都把自己叫做强盗吗?是的,正是这样,正是这样!这就是他们现在要把我送到那儿去的目的,这正是他们所需要的。。。你瞧,他们一个个招摇过市,其实他们每个人就其本性来说都是坏蛋和强盗;甚至更糟——是白痴!如果使我免于流放,他们就会一个个义愤填膺,气极欲狂!啊,我多么恨他们大家啊!”他看不起这个世界,却无法把自己与之区别开来,这种想法使他痛苦万分。

  关于罪行的定义,书中也用另一个人物暗示,夺取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有时并不需要直接暴力,强势强权的所有者可以利用财富和权力剥夺“下等人”的一切。难道让人痛苦就不是罪?难道精神上的死亡不比肉体的死亡更可怕?所以潜在的罪行大大存在,可惜正因为其间接性和隐秘性让人忽视了它们的存在。可是这些潜在罪行的危害呢?怕是比显性的罪行更甚!
  然而像本书主人公一样怀着高尚报负的罪人或者“不平凡者”就所剩无几了吧?可是仔细想来,书中主人公也不过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学费,即使是为了减轻家人的负担,说到底也是为一己私利,并不见得比那个荒婬的最后自杀的家伙高尚到哪里去。就算是他所崇拜的伟大的拿破仑,也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并非为了人类的进步吧。也许这也是为什么作者让书中的两个罪人——显性的和隐性的——最后都选择了投案或自杀的原因所在。如何去评判别人的道德,如何确保自己的道德范畴就一定更加高尚因此更有理由为所欲为呢?

  昨天正好在杂志上看了关于《死亡日记》的一篇介绍。话外一句,原来这是画《棋魂》那家伙的作品。说是得了死亡笔记的人可以掌握人的生死,于是出现了一个高材生预备清理世界,造福人生。同样也是老生常谈的PlayGod,非常危险的行为,和本书的主人公一样。本来一直想不明白结尾处的一段话:“如今他似乎也不能自觉的解决任何问题;他只能感受罢了。生活代替了推理。。。”现在看来,这是否正是我们应该持的态度呢?
  然而同时想到的另一种极端的看法是,为什么人猎杀动物来获得衣食不是罪行,而通过杀人来获取利益就是犯罪了呢?权势者奴役贫穷者,是不是和人类通过饲养、种植来维持温饱同出一辙呢?如果说人比其他的生物高级,那么通过“吞食”高级生物中的弱者来生存和发展,是不是在食物链上又长出了一截,因而显得更加高级而成为一种进步了呢?况且所谓的犯罪,不过是触犯了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罢了,所以犯罪与其说是一种恶,不如说是挑战和威胁了统治者的利。你杀了他的人民,他统治谁啊?
  这里又说到另一种极端的看法,也是最近听来的。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就是说先要拿起屠刀,然后才能放下,放下就成佛了。就好像是大商贩们先是血淋淋的原始积累,然后再搞慈善捐款,于是成佛了。成佛后,所有的罪都被原谅,一笔勾销。而连屠刀都不敢拿起的普通小老百姓,就只好念念阿弥陀佛,保佑屠刀不要伤到自个儿。呔,真是想想都觉得灰暗的理论。

  说来说去,还是道德最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求心安的一套标准,而良心这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然而真正的、无法逃脱的惩罚却与它十指相扣,规范着我们的行为。那么道德是怎么产生的呢?是人类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适应现实的一种主流思想么?就好比从前打大雁不是恶,现在却是连小朋友都要责难的猎杀保护动物、破坏大自然行为。不过这只能说明道德内涵的变迁,并不能解释它的由来。可惜不知道原始人心中的禁忌有哪些,不然就可以方便的得出结论:道德是基因的一个特征,也就是说,道德这种素质是人生来就具备的。不过这样的判断倒也是有舆论支持的,没良心的人被骂“禽兽不如”就是一证。但也难保某些禽兽的基因里就不含这种道德因子了,例如殉情的天鹅。
  居然说到生物学上,自己也有点意外了。这部小说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观点是关于爱情的,这是主人公为阻止他妹妹的一场功利婚姻提出的。那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必要的两个条件是:看重和尊重。所谓看重,也就是在乎。在乎他,心里有他,才能为他着想,体谅他关心他。而尊重,是不但要爱他的优点,更要包容和接受他的缺陷,只有这样,才能在风雨路上不离不弃,互敬互爱。
  一本让人思考的好书,准备接着进行《卡拉马佐夫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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