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中短篇小说 - 一个女人的信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俯身你脚前行礼!
  今天,我们结婚已整整15年了。时至今日,我还从来没有给你写过信。因为以前我们朝夕相处,有事当面谈谈就行了,实无写信的必要。
  然而今天,我来到圣地进香,你却在你的办公室里。你和加尔各答的关系,宛如蜗牛离不开它的躯壳一样的密切。你的身心已与加尔各答溶化在一起了。因此,你没有向公司申请外出休假。这也真是天意,上苍批准了我度假的请求。
  我是你们家的次媳。15年过后的今天,我伫立在海滨,终于明白了:我与我的世界和世界之神的关系,与你们完全不同。因此,我今天才鼓起勇气给你们写信,不过,已不是以你们家次媳的身份来写这封信了。
  小时候,我和兄弟都发高烧。当时,除预先安排我与你们家结亲的命运之神以外,谁也预料不到我未来的归宿。兄弟夭折了,我却活了下来。村里的妇女都说:“姆丽纳尔幸好是个姑娘,所以活下来了。如果是个小子能保得住吗?”
  阎罗王真是窃术高明,它总是攫取更为珍贵的东西。
  我没有死,我把这些写下来,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些事情。
  当你家远房舅舅带着你的朋友尼罗德来为你相亲时,我还只有12岁。我们家住在交通极不方便的穷乡僻壤,在那里甚至白天也能听到豺狼的嚎叫。从车站下来,先得坐上农村大车颠簸十几英里,然后再坐轿子穿过三英里的羊肠小道,才能到达我家住的村庄。当时,你家来相亲的人吃了不少苦头,而且在我们孟加拉乡下,吃的是粗茶淡饭,饮食极差——你舅舅直到今天也没有忘记嘲弄那种简陋的饭菜。
  你们家长媳长得丑陋,因此,你母亲决意要以次媳来弥补这一缺陷。不然,你们怎么会吃那么多苦头到我们村里来呢?在孟加拉乡下,各种消化道疾病很猖獗——到处都可能遇上,而且不易治愈。
  那天,我父亲忐忑不安,母亲则不断地默念着杜尔伽女神的名字。他们这些乡下信徒能以什么来博得城里神明的欢心呢?唯一的指望就是姑娘的容貌!可是,姑娘并不以容姿而自傲,她未提任何条件就接受了聘礼,纵然有倾国倾城之貌,姑娘也难以消除自己的羞怯和腼腆呀!
  全家,乃至整个村庄的人,都提心吊胆。这种情绪像一块石头压在我的心上。那天,整个空间的阳光,世上的一切,仿佛都在强行把我这个12岁的农村姑娘,推到两位监考官的眼前,当时,我真是羞怯得无地自容。
  如诉如泣的笛声在空中荡漾。我就在这种气氛下来到了你们家。妇女们评头品足地挑我的毛病,最后认为:一般说来,我还可以算个美人。长嫂听到这些评论满脸阴沉。可是,我的美貌又有什么用呢?倘若这种美貌是由哪个法师用恒河淤泥塑造出来的,倒可能会受到重视。但我的花容月貌是上苍高兴时创造出来的,所以对于你们这种宗教家庭来说,就毫无价值了。
  没过多久,我的美丽被你们忘到九霄云外,然而,我的智慧却使你们不能忘怀。我的智慧是得天独厚的,虽然在家务事中消磨了漫长的岁月,但至今仍然光芒闪烁。我母亲对我的才华总是忧心忡忡。在她看来女人的智慧是一种灾难。对于一个被迫向环境屈服而又只尊重理性的人来说,只能处处碰壁,弄得头破血流。真是无可奈何!天神一时疏忽,赐予我大大超过你家媳妇应具有的智慧!我能把这多余的智慧还给谁呢!你们嘲笑我,称我为“女伯”。尖刻的言语只是一种无能的自慰,所以我原谅你们。
  除了做家务,我还做了一件事——悄悄地写诗,你们谁也不知道。尽管我的诗不值一提,但它不受你家围墙的禁锢。在诗歌里,我是自由的。在诗歌里,我就是我,而不是次媳。
  你们只要见到我的行为有一星半点超出了你们家次媳的范围,就满肚子不痛快,不予承认。可是你们万万没有想到——我是个女诗人,在你们家整整生活了15年,而未被你们发现的女诗人。
  我对你们家第一个最鲜明的记忆是你们家的牛栏。牛栏就在内院楼梯旁边,前面除了院子,再也没有活动的余地。院子的一角放着木头做的饲料桶。早晨,佣人们忙忙碌碌,这些吃素的牛挤在饲料桶旁反刍。看到这些,我心都要碎了。初到你家的那些日子里,这两头大牛三头牛犊,在我这农村姑娘看来,是整个城市里最亲近的生物。在那作新媳妇的日子里,我省下自己的食物,偷偷地喂给它们吃。当我长大之后,那些爱嘲笑我的亲戚,看到我这样喜欢牛,就开始怀疑我的种姓。
  后来,我生了一个女孩,但不久就夭折了。她把我的心也带走了。假如她活着的话,会给我的生活带来更大更真实的意义;我就会从一个次媳变成一个母亲。母亲不仅仅属于家庭,而且还属于世界。我尝过做母亲的痛苦,但却没有领略做母亲的自由。
  我还记得,英国医生进来一看,顿时惊讶不已。看到产房这个样子很生气。你们家前面有座花园,布置得富丽堂皇。但后院却像皮毛的里子,赤裸裸的,既不雅观,又无装饰。这里,阳光都很难照进来;风就像小偷一样吹进来一星半点;院子里垃圾满地,无人收拾;墙壁和桌子积满污垢。然而,有一件事医生想错了。他认为,这些大概会使我们终日痛苦。恰好相反!灰烬的表面冷冰冰,内部却蕴藏着一丝余热;受人忽视的滋味也正是这样!当自尊消褪之时,对于忽视也就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也就不会感到痛苦。女人也有耻于认为这是痛苦。所以我说,一个女人在家里受到忽视,那是她的福气。如果受到尊重,反倒会增加苦恼。
  正因为如此,我从来也没有感到受人忽视的痛苦。在产房里我奄奄一息,但并不觉得害怕。我的生命算得了什么?死亡有什么值得可怕的呢?只有那些受人尊重有人关怀的人,才会对生命依依不舍,把死亡视为畏途。哪天要是阎罗王召我去,我会像小草扎根地下似地轻松愉快地走到它面前。孟加拉女人到处都可以找到安息的场所!但是,这样死去又有什么意义呢?对我来说,像这样轻如鸿毛地死去简直是可耻的!
  我的女儿没有活多久——她像黄昏时的流星,短暂闪光之后就湮没了。我又操起日常家务并照料那几头牛和牛犊。如果我的生活就这样下去,直至终了,那我就没有必要给你们写这封信了。可是,只要清风把微小的种子带进深宫大院,种子就会在那里生根发芽,破土而出。正是一股小小的生活气息吹进了你们那一潭死水似的家,你们家才开始发生变化。
  长嫂的寡母逝世后,她妹妹受到叔伯兄弟的欺凌,不得不躲到我们家来求姐姐庇护。你们都认为,这是一种晦气。然而,我的脾气却很怪——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我看到你们都对宾杜不满。自然,我对这无家可归的姑娘满怀同情。当一个人不得不寄人篱下而又不受欢迎时,这是一种多么难堪的处境!对于被迫处于这种困境的人,难道不应该给予帮助,反而要落井下石吗?

  此后,我发现长嫂处于矛盾之中,她非常可怜自己的妹妹,所以把她接到自己身边来;不过,当她看到丈夫不满的鄙夷神态,就感到妹妹的到来犹如一场天大的灾难,仿佛只有把她赶得远远的,自己才能解脱。她没有勇气对这孤苦伶仃的妹妹公开表示温情,因为她是丈夫的忠实妻子。
  这种情况更使我痛苦万分。我看到长嫂当着大家的面,故意给宾杜吃粗茶淡饭,穿破衣烂衫,把她当家里最卑贱的女仆那样驱使。这不仅使我感到痛苦,也使我感到羞愧。她竭力向大家表明,你们家以欺骗的手段,骗来了一个对你们十分有利的宾杜。她活儿干得最多,但对她的支出却微乎其微。
  长嫂除了出身高贵之外就别无所有了——既无姿色,也没钱财。你们都知道,她们家当时缠着公公,费了多少口舌才定下了这门亲事。长嫂自己也总是把这门婚事看成是对你们家的过失,而抱愧在心。所以,她总是夹着尾巴做人。在你们家只占极为低下的一席之地。
  然而,她这种好榜样却给我们带来了不良后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使自己变得这样低下。不管是多么值得尊重的人,我也决不会为他而颠倒黑白,把好说成坏——这一点你自己已有过多次体验。
  我把宾杜收留到自己房里。长嫂却说,弟媳妇把穷人家的姑娘娇惯坏了。见人就埋怨我,仿佛我造成了可怕的灾难。可是,我非常明白:她内心是高兴的。现在犯错误的重担已经转移到我的肩上。她自己不能把对妹妹的关怀表露出来,而是通过我来表示。她终于放下了心上的一块石头。
  长嫂竭力把宾杜的年龄缩小几岁。可是如果背地里说宾杜不止14岁的话,那谁也不会怀疑的。你知道,宾杜长得多么丑陋——要是她跌了一交,人们不会关心她是否把头磕坏了,而只是为地板担扰。她无父无母,谁也不关心她的婚事,也没有人愿意娶她。
  宾杜是怀着恐惧的心情到我这里来的。她生怕把我这里弄脏了,使我不能忍受。好像她没有权利出生在这世上,总是畏畏缩缩地躲在一旁,避开人们的目光。在她父亲的故居里,她的堂兄弟不肯给她一席容身之地,即使放废物的角落也不给。废弃的物品可以找到地方放置,因为转眼间,人们就把它置于脑后。但是一个谁也不要的女人却是另一回事,首先是谁也不需要,其次是很难被人遗忘。正因为如此,垃圾坑里也没有她的安身之所。其实宾杜的堂兄弟倒是世界上最无用的废物。不过没有必要说他罢了。可是,他们却生活得很好呀!
  由于这一原因,当我领着宾杜到我房里来的时候,她害怕得浑身发抖,看到她这样胆怯,我很难受。我耐心地反复向她解释,只有在我这儿,她才能找到落脚之地。
  然而,我的房间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因此,这件事并不就此轻松地了结。在我这里呆了几天之后,宾杜身上出现了一些红斑点——可能是一些痱子或是什么别的东西,但你们却硬说是天花。因为她是宾杜啊!
  你们请来了本街的一个庸医。他说要观察一两天才能确诊。而你们谁也不愿意等。宾杜为她的病羞愧难当,恨不得立即死去。我说,不管是不是天花,我宁愿带着她住到垃圾坑里,也决不让谁对她采取什么行动。你们当时都恨不得痛打我一顿。只有宾杜的姐姐装着非常生气的样子,建议把这不幸的姑娘送进医院。宾杜身上的红斑很快就全部消退了。你们得知后,更加惊恐不安,说这一定是天花。因为她是宾杜啊!
  从小熬穷受苦的人,大都磨练出一种本领——身体结实,很少生病,更少死亡。疾病只是和宾杜开了一个玩笑,她什么事也没有。然而,这却使我更加懂得:收留世界上最没有人要的人,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越是需要收留的人,阻碍收留他的因素就越多!
  宾杜惧怕我的心情消失之后,又出现了新的不幸——她爱上了我。她对我那种深厚的爱,简直使我感到害怕。世界上这种形式的爱情,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虽然从书本上读到过,但那只是男女之间的爱情啊!
  我的容貌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无人提起了。现在这个不美丽的姑娘却突然发现了我这美丽的容颜。她用永不厌倦的目光凝视着我,总是说:“姐姐,除了我,谁也没有发现你这漂亮脸蛋。”
  每逢我自己梳头,她就深感沮丧。她用双手抚摸我的头发,感到非常惬意。除非要到哪里去作客,平常我是无需收拾打扮的。可是宾杜整天不厌其烦地想出新花样,给我修饰打扮。这姑娘跟我在一起简直成了疯子!
  你们家院内没有泥土,寸草不生,只是北面墙根水沟旁,奇迹般地长着一棵孤零零的山竹果树。当我看到山竹果树冒出嫩芽,我才知道大地已经回春。当我发觉这个被人遗弃的姑娘,做家务时心情舒畅,我懂得她的内心世界吹进了一股春风。这股春风是从哪个洞天福地吹来的呢?总不会是邻近街坊吹来的吧?
  宾杜对我如痴如狂的爱,使我局促不安。我多次生她的气,她也满不在乎。但通过她的爱,我发现了我的从未被发现过的气质——我爱好自由的气质。
  我对宾杜这姑娘的关心和爱护,使你们老大的不高兴,唠叨责备没完没了。我丢了一只手镯以后,你们都平白无故地暗示,这可能与宾杜有关。“斯瓦德希”风潮席卷加尔各答时,警察局开始挨家挨户搜查运动的参加者,你们信口开河地说,宾杜是警察局派来的女密探。你们毫无证据,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她是宾杜!
  你们家的女仆不愿为她做任何事情。如果有人吩咐哪个女仆为她做事,这姑娘甚至会窘得发愣。这样,我的开支增加了——我为她单独雇了一个佣人,你们又不满意。看到我给宾杜买衣服,你更是大发雷霆,甚至不再给我零用钱。后来,我只好买仅值五希基①的未经漂白的粗布裙裤给她穿。
  --------
  ①希基:印度的一种小额货币,相当于1/4卢比。
  还有一件事是莫蒂妈要把我吃的残羹剩饭拿走,我叫住她,自己把这些东西送到院子里去喂牛犊,还亲自涮洗锅碗瓢盆。有一次,被你偶然看到了,你并没有不高兴。使我不幸的事,不一定就是使你不幸的事——这个极简单的真理,以前我还从来没有想到过呢?
  宾杜的年龄在增长,你们对她的厌恶也随之增加。她的成长本来是正常现象,但却引起了你们反常的憎恨。想起这件事,我就惊奇不已——你们怎么不强行把她赶出你们家呢?我非常明白:你们有些怕我。因为天神赐予我智慧。你们对我的智慧不得不暗地里表示尊重。

  你们无法以自己的力量摆脱宾杜,终于不得不求助神明——给宾杜找了一个未婚夫。长媳说:“总算得救了,迦利女神保护了我家的名誉。”
  她的未婚夫什么样子,我不清楚。听你们说一切都很好。宾杜抱着我的腿哭着说:“姐姐,为什么要把我嫁出去呢?”
  “宾杜,别害怕!我听说你未婚夫还不错。”我劝了她很久。
  “就算他是个好人吧,我有什么值得他爱的呢?”宾杜说。
  男方的亲人没有提出要来见宾杜,使长嫂放心了。
  宾杜却日夜哭个不停。我知道,她是很痛苦的。在你们家,我为宾杜进行过多次抗争。可这次我却不敢说“你别结婚吧”,我不能这样说。一旦我离开人世,她又会怎么样呢?她是一个姑娘啊!而且是个黑皮肤的姑娘!那时候,她能到谁家里去?她会遭到什么样的不幸呢!嗳!这些事最好不去想它!一想到这些,我真是柔肠寸断啊!
  有一回,宾杜说:“姐姐,离结婚的日期还有五天,如果我在这几天内死去会怎么样?”
  我狠狠地训斥了她一顿。然而,神明在上,要是宾杜真的在那几天中毫无痛苦地死去了,我倒会觉得松了一口气。
  婚期的前一天,宾杜哀求她姐姐说:“姐姐,我可以住在你家牛棚里,你们吩咐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拜在你脚下求求你,别这样把我赶走。”
  几天来,她姐姐也老是背着人淌眼泪。那天,她也哭了。可是,除了良心之外,还有礼教啊!她说:“宾杜,你要知道,丈夫就是女人的出路,女人的解脱,就是女人的一切!如果命中注定要受苦,那谁也不能摆脱它。”
  这倒是真话!宾杜除了结婚,是没有任何其他出路的。以后就听天由命吧!
  我原来想,婚礼应该在我们家举行,可是你们却说,婚礼必须在男方家里举行,因为,这是他们家的规矩。
  我明白,倘若宾杜的婚事要你们花钱的话,你们家的神灵是难以忍受的。我只好默不作声。但有一件事,你们谁也不知道——我悄悄地给了宾杜几件首饰。这件事本来打算告诉长嫂的,但后来没有告诉她,因为她知道了会害怕的!我想,长嫂毕竟还是看出来了,只不过装着没有看见罢了。上天保佑,这件事你们可要宽恕长嫂呀!
  临行前,宾杜抱着我说:“姐姐,你们不会完全抛开我不管吧?”
  我对她说:“不,宾杜!无论你情况怎样,我不会完全不管的。”
  三天过去了。
  不久前,你们庄园的佃户给你送来了一只羊。我把它从你那贪婪的嘴里救了出来,养在楼下堆煤房里。早晨起来,我亲自去喂它。最初一两天,我托咐你的仆人去喂,但他们总是只顾自己吃喝,而很少想到喂羊。
  一天早晨,我走进那间堆煤房,看到宾杜缩成一团,坐在屋角里。她一见到我,就抱住我的脚,失声痛哭。
  宾杜的丈夫原来是个疯子!
  “宾杜,你说的是真话吗?”
  “我能在你面前撕谎吗?姐姐,他是疯子。公公本不同意儿子娶亲,可是,他像怕阎罗王似地怕婆婆。他在婚礼前到贝拿勒斯去了。婆婆硬是给儿子成了亲。”
  我惊讶地跌坐在煤堆上。啊!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居然没有半点同情心!
  “她是个女人,又不是什么别的,”婆婆强词夺理地说,“虽然我儿子是个疯子,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啊!”
  宾杜的丈夫并不总是处于疯癫状态的。但一旦发起疯来,就要把他锁在房子里。结婚的当夜,他还是好好的。经过一夜的兴奋和吵闹,第二天就疯疯癫癫了。中午,宾杜正端着黄铜盘吃饭,她丈夫突然把盘子夺了过去,扔到院子里。他觉得宾杜就是拉什莫妮王后,他以为王后的侍从偷走了她的金质盘子,换上了他们自己用的盘子给王后盛饭吃,所以这样气愤。宾杜吓得半死。第三天夜里,婆婆还要她陪伴丈夫睡觉,宾杜的心完全紧缩了。她婆婆很厉害,发起脾气来就丧失了理智,她也是个疯子!只是由于人们没有把她当成真正的疯子,所以她比一般的疯子更可怕。宾杜走进洞房,那晚丈夫还算安静。但她已吓得浑身僵硬。夜深人静,丈夫睡熟了之后,她想方设法逃了出来。这一切就不用详细描述了!
  憎恨和气愤使我浑身的血液沸腾起来!我说:“这种欺骗的婚姻,不能算是合法的婚姻。宾杜,你就像从前一样,留在我这里。我倒要看看有谁敢来抓走你!”
  你们说:“宾杜说了谎。”
  “她从来没有撒过谎!”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
  你们当时还威胁说:“宾杜婆家的人如果到警察局去告状,那我们就要倒霉了。”
  我说:“以欺骗的手法把宾杜嫁给一个疯子丈夫,这样的事,难道在法庭上听说过?”
  “怎么,这件事还要闹到法庭上去?我们为什么要为这种事,无谓地花钱呢?”
  “我把自己的首饰卖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你还要亲自去请律师?”
  这话我无言以对。我可以一头撞死,但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再也无能为力了。
  这时,宾杜的夫兄赶来了,在外面大吵大闹。他扬言要到警察局去告状。
  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但我决不会因为害怕警察,把从屠夫手中逃到我这里来避难的牛,再交回屠夫手里。我挑战似地说:“好吧,让他到警察局去告好了!”
  说完后我想,应该把宾杜领到我卧室去,锁在里边。可宾杜不见了,哪儿也找不着。原来,我与你争论的时候,她主动去见夫兄,被带走了。她明白,要是她留在这里会使我陷入困境。
  宾杜后来又逃走过几次,不过这只给她自己徒增烦恼。她婆婆争辩说,她儿子又没有吃掉她!世界上坏丈夫有的是,与他们相比,她儿子还是一块金子呢!
  “她的命苦,”长嫂说,“嫁了这样的丈夫,除了痛苦,又有什么办法呢?他是疯子也罢,畜生也罢,毕竟是她的丈夫啊!”
  一提贤惠的妻子,你们马上就举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麻风病人的妻子亲自抱着丈夫走进妓院。你们男人谈起这种世界上最卑鄙下流的事,至今也不觉得羞耻。由于你们信仰这样的人生哲学,所以对宾杜的行为表示愤慨。你们真不脸红!为了宾杜,我真是心都操碎了,但想起你们,我却羞愧无边。我是个乡下姑娘,嫁到你们家里。上苍错误地赐予我过多的智慧。你们家关于礼教的一切说教,我实在忍受不了!
  我当然知道,即使我一命呜呼,宾杜也不会再到我们家来了。可是,在婚礼前一天,我向她许了愿——我永远不会抛弃她!

  我弟弟绍罗特,在加尔各答的一个学校里读书。你们都知道,他总是极为热心地参加志愿者工作——到鼠疫区去灭鼠,到达莫多尔水灾区去救灾。因而他两次考试不及格,但他的热情并未减弱。我把他找来说:“绍罗特,我要知道宾杜的消息,你得想办法打听一下。宾杜不敢给我写信了。即使写信,我也收不到。”
  如果我叫绍罗特把宾杜盗走,或是叫他把宾杜疯丈夫的头拧断,他或许会更高兴!
  我正和绍罗特谈话,你进来说:“又要胡闹?”
  “胡闹?”我说,“我到你们家来才完全是胡闹呢!不过,这是你们的光荣!”
  你问我:“你又把宾杜领来了?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如果宾杜来了,我当然会把她藏起来的。可是你放心,她不会再来了。”
  你们见绍罗特在我这里,就更加疑神疑鬼。我知道,绍罗特到我们家来,你们是很不高兴的。你们担心警察盯他的梢,怕他迟早会卷入什么政治运动,使你们受牵连。以前,我就没有叫他来过,甚至在兄弟节,我也是托别人给他点圣痣。
  我从你那里知道宾杜又逃跑了,她夫兄又到你们家来找人。听到这些,我五脏俱裂。这不幸的姑娘受了多少苦呀!可我能做些什么呢?
  绍罗特探听消息去了。傍晚回来对我说:“宾杜逃到她堂兄弟家里。他们盛怒不已,立即把她送回婆家。他们得为她掏钱雇车,所以直到现在还在生她的气呢!”
  你姑妈想去圣地进香,来到你们家。当时,我对你们说:
  “我也想去。”
  你们看到我突然对宗教虔诚起来,都感到很满意,马上一口答应。此外,还考虑到,如果我仍留在加尔各答,说不定哪一天又要为宾杜奔波。我带来的麻烦真是太多了!
  我们预定星期二动身,星期日就一切准备就绪了。我把绍罗特叫来:“不管用什么办法,你必须把宾杜送上星期二去浦里的那班火车!”
  绍罗特笑容满面,他说:“姐姐,别担心!我把她送上火车,一直陪她到浦里。顺便看看加干纳特神像。”
  当天傍晚,绍罗特又来了。一见他的脸色,我就心如刀割。我问道:“绍罗特,发生了什么事?情况大概不妙吧?”
  “没……没有什么!”
  “宾杜不同意吗?”
  “她再也用不着同意了。昨天晚上,她自杀了,是用自己的衣服烧死的。我从她家一个侄子那里打听到,她曾给你写过一封信,但他们把信销毁了。”
  好啦,终于安息了!
  那些专爱维护旧风俗的人们很不满意:“女人用自己的衣服烧死自己,这算什么新的自杀方式?”
  你们说:“这完全是一出戏。”就算是戏吧!为什么戏中的场面,只是烧孟加拉女人的纱丽呢?为什么不烧那些英勇的孟加拉男人的衣服呢?这是值得深思的!
  宾杜的命真是太苦了:她活着的时候,既没有姿色,也没有什么其他长处,值得人们称羡;她死的时候,也没有选择一种能博得男人们赞赏的死法;甚至她的死,还激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长嫂躲在房里偷偷地哭了一场。不过,眼泪中也有点安慰。不管怎样,人虽死了,但保住了家族的荣誉。要是宾杜还活着,谁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我起程进香去了。宾杜再也用不着去了,我却必须去。
  我在你们家过的不是一般人所说的那种“苦难生活”。在你们家,我不愁吃,不愁穿。尽管你兄长脾气不好,而你却没有那些坏毛病。在这方面,我没有什么要向天神抱怨的。假如你的性格和你兄弟一样,也许我也和长嫂一样——作为一个贤惠妻子,不会责怪丈夫,只好抱怨天神。我不想对你诉苦,这封信完全不是为了这个目的。
  然而,我再也不会回到你们那个马肯博拉尔巷27号的家里去了。我看到了宾杜的一生。我也体会了你们家妇女所过的生活。我再也不需要这样的生活了。
  现在,我明白了:宾杜虽是个女人,但上苍是不会遗弃她的。不管你们想如何欺凌她,现在再也办不到了!她终于摆脱了自己不幸的人生。你们为所欲为地想把她永远踩在脚底下,可现在你们却没有这么长的腿。死神比你们更强大。在死亡的国度里,宾杜是伟大的!在那里,她不单单是孟加拉家庭的姑娘,不单单是堂兄弟的姐妹,也不单单是默默无闻的疯丈夫的受骗的妻子!在死亡的国度里,她是永生的!
  当死亡之笛抚慰着这个姑娘破碎的心灵,在我生活的贾木纳河畔吹响的时候,我的胸口仿佛中了一箭。我问苍天:为什么世界上最卑微的人,所受的灾难也最深重呢?为什么那巷子里,四面高墙围着的可悲的小房子,是那么可怕呢?为什么无论我怎样伸手呼叫,也得不到你们生活中的一滴琼浆玉液,一时一刻也迈不出深宅大院的门坎呢?为什么在你们的世界里,我必须幽禁在那卑鄙龌龊的砖墙之内,过那种苟延残喘的生活呢?我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是多么渺小!生活中被约束的传统、习俗、流言蜚语、诽谤中伤——这一切又是多么渺小!难道你们的极乐世界毁灭之后,那种贫困的情况还会永久存在吗?
  死神的竹笛吹响后,你们这些人造的围墙哪里去了呢?你们用吃人的礼教建造的、遍布荆棘的围墙又哪里去了呢?你们把人囚禁在多么痛苦和多么屈辱的牢笼之中啊!看吧,死神手里挥舞着生活中所向披靡的旗帜!啊,次媳!你不要怕!
  顷刻间,你那次媳的外壳将被砸得粉碎!
  我再也不会惧怕你们那个家了。今天,我面前展现的是蔚蓝色的海洋,我头上飘浮的是乳白色的云彩!
  你们曾把我幽禁在习俗的黑幕之中。宾杜闯进来一个短暂时期。于是,我透过帷幕的缝隙发现了自己。那个女人以她的死亡,彻底地撕毁了挡住我的黑幕。今天,我走出来了,而且看到——无处可以维护我的尊严。那些喜爱我这不屑一顾的姿色的人,现在只有隔着整个天空才能见到这容颜了。次媳已经不复存在了。
  你可能以为我要自杀吧?别担心,我才不会与你开这种老一套的玩笑呢!弥娜拜①也是和我一样的女人。她身上的枷锁并不比我轻,但她并没有为了解脱而去寻死。她在歌中唱道:
  爸爸也罢,
  妈妈也罢,
  周围一切听其便,
  坚定不移啊,弥娜!
  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事,
  天神啊,就让它发生吧!
  有了坚定的信念,就能活下去!
  是的,我要话下去!我已经活过来了!
  你们离家出走的
  姆丽纳尔
  (1914年7月)
  黄志坤译
或许您还会喜欢:
猜火车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4
摘要:欧文·威尔士,苏格兰著名作家,曾凭借《猜火车》一书被称为“药物时代的桂冠诗人”。这本书因为真实描绘苏格兰地区的下层人民生活而成名,其在1996年改编成电影,更是成为经典。一九五八年出生于爱丁堡雷斯市,他是个广受赞誉的苏格兰小说家,《猜火车》是他第一部,也是最著名的作品。 [点击阅读]
恶意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5
摘要:事件之章野野口修的笔记一事情发生在四月十六日、星期二。那天下午三点半我从家里出发,前往日高邦彦的住处。日高家距离我住的地方仅隔一站电车的路程,到达车站改搭巴士,再走上一小段路的时间,大约二十分钟到了。平常就算没什么事,我也常到日高家走走,不过那天却是有特别的事要办。这么说好了,要是错过那天,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点击阅读]
苏菲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话说我对哲学产生兴趣是在研一时的自然辩证法课堂上。那是位颇为娘娘腔的老教授,本行研究人脑和意识,业余时间教授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不像其他政治课老师只晓得照本宣科,这老头有相当牛逼的学术基础,从古希腊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讲到近现代一系列科学危机,一贯而至,娓娓道来,一面精彩轻松的讲解着各种科学定律,一面逐步揭开科学背后的思辨踪影;当然作为一位老右愤, [点击阅读]
午夜凶铃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2
摘要:?19月5日晚上10点49分横滨数栋14层公寓和三溪园住宅区的北端紧紧相邻,这些新建的公寓已经有很多人入住。每一栋公寓有将近100户住家,算是人口相当密集了。但是,公寓里的住户们不相往来,彼此也不认识,只有在夜里窗子透出灯光时,才让人意识到这里有人居住。在南边,工厂的照明灯投射在漆黑的海面上,静静地拉出一道长影。工厂的外墙上交缠着无数管线,令人联想到人体内错综复杂的血管。 [点击阅读]
幻夜
作者:佚名
章节:82 人气:2
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