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致青春 - 第二十二章 我很幸福,这是我想要的结局(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阮阮的腿伤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恢复,石膏拆掉一阵之后,行动已经没有大碍。郑微老说阮阮在家都快长出青苔了,阮阮便在周五约了她一起到左岸吃晚饭。见面之后,阮阮说:“你最好别再瘦下去了,眼睛就占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一,看上去像灵异片女主角。”郑微摸着自己的脸,“我以前小包子脸,那叫青春美少女,现在总算没了婴儿肥,就成古典美女了。”阮阮扑哧一笑,继而问道:“林静还没打电话给你?”郑微摇头。“看来是真的被你惹恼了,你也算完成了一个壮举,修养再好,情商再高的人遇到你都得栽。”郑微白了阮阮一眼,“你怎么老胳膊肘往外拐呀,他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你净帮他说话。”阮阮喝了一口水,认真地说:“说实话你又不爱听,林静对你不错,你自己应该也感觉得到。你得到了一颗钻石,只管带上就好,又何必追究它从哪里来,为什么落到你的手上呢。”郑微说:“他是什么都好,好得都无可挑剔了,但是他的感情太过于理智和冷静,我总觉得看不透他,这让我害怕。”“你对他苛求,就证明你心里有了期待,林静会生气,就证明他在这段关系中也没你想的那么理智。既然这样,干吗为难自己,暂且不管有多少爱,你们过去和现在的感情还不足够好好过一辈子吗?”“一辈子,就像你跟吴江那样的一辈子吗?”郑微在阮阮面前一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话出了口才知道有可能伤人。阮阮看着玻璃杯里的气泡,说:“幸福就是求仁得仁。我嫁给吴江之前,他也没有避讳自己结婚就是想要个家庭,而我也一样,现在又有什么不知足的呢?微微,我来之前刚在家做了个早孕检验,我怀孕了,我终于可以做妈妈了。”郑微闻言顿时喜极,她是为阮阮高兴,因为知道阮阮是多希望有个孩子,“很久没有听到好的消息了。太好了,我要做阿姨。不,我应该是干妈……你告诉吴江了没有?”阮阮笑着说:“还没有,不急,等我去医院得到化验的结果再告诉他都不迟。”郑微跟阮阮从十七八岁一路走过来,她看得出阮阮的笑容背后似有心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阮阮沉默了一会,坦然对郑微说:“昨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世永打来的,大概是从别人那里问到我的手机号码。”他说他快要结婚了。”“赵世永?”郑微变色,“那个臭男人,他想干吗?”“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郑微怒道:“他结婚就尽管结去,专程打电话告诉你又是什么意思,不会是玩什么花招吧?”阮阮摇头,“他再怎么不好,说到底也不是个坏人……我接到电话的时候,竟然记不起来我们多久没见了,三年还是四年?他也该结婚了。”“阮阮,你应该庆幸跟他结婚的人不是你,他哪点配得上你。我要是他,就识趣地彻底消失在你面前,居然还特意打电话来告诉你婚讯,真是太不要脸了——对了,他打电话不会还有别的事吧?”“他说,结婚之前,很想再见我一面。”郑微用力一拍桌子,“简直是无耻,这种要求也提得出来,疯了才会去!阮阮,你肯定拒绝了他,是吧?”阮阮靠在椅背上,说出的话让郑微目瞪口呆,“微微,你说的没错,疯了才会去……可是我想去。”郑微露出匪夷所思的神情,“你要去见他?为什么呀?见了面又能怎么样?不行,你不能做傻事,就算你不打算要吴江,也不能找赵世永呀,你忘了他以前是怎么对你吗?一个男人一时不负责任,一世都是这样。何况你还有孩子,你跟他去了,孩子该怎么办?”阮阮理解郑微的激动,她低下头去笑了笑,“你先别急,我没打算抛夫弃子地跟他去做亡命鸳鸯,你忘了,他也是快要结婚的人了。我只不过想要去看看他,当初离开的时候太过仓促,总觉得很多事情都还在心里,见一面也好,就当说声再见。我们说好在S市就见一面,然后各自回到原来的地方。”郑微茫然,她曾经以为阮阮的心就是一口古井里的水,原来只不过把波澜藏在了看不见的地方。“见一面又能怎么样,你一向理智,难道连这个问题都看不明白?”阮阮抬头看着郑微的时候,有一滴泪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当初失去孩子时那么惨痛,她也没有流泪。“见一面是不能怎么样,我也没有想过要怎么样。四年了,我过得不坏,也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他,可在接到他电话的时候,我才忽然又觉得自己的血是热的,才觉得我的心还会跳。他即使有千般不好,万般辜负,毕竟是我爱过的人,除了赵世永,我再也爱不了别人了。微微,我理智得太久,如果我的一生都要这么过下去,趁我还没有老到鸡皮鹤发,趁他还没有成为别人的丈夫,我想要好好看看他,然后才能回来,死心塌地继续做一个好妻子,好妈妈,直到老死。你能明白吗?”
或许您还会喜欢:
狼烟北平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南横街黑窑厂“同和”车行的车夫文三儿在酒馆里和二顺子喝得有些高了,正在满嘴跑舌头。文三儿的酒瘾大,一天不喝就浑身难受,可真要喝起来又喝不了多少,顶多三两,一过四两就麻烦了。他通常是二两酒一下肚,脾气立马见长,瞅谁都不顺眼。若是四两酒下肚,情况就会恶化,他谁也不尿,逮谁和谁撸胳膊挽袖子,很有些英雄气概。 [点击阅读]
白客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不管是一摸二摸还是三摸,孔若君都出类拔萃名列前茅。但愿不要有人一看到“摸”字就发生龌龊的联想,特别是“摸”和数字连在一起更容易引起伪道学家的佯愤。如今上过学的人都知道一摸二摸三摸是重大考试前校方对学生应试水平进行摸底的简称,全称应为第一次摸底第二次摸底第三次摸底,简称一摸二摸三摸。 [点击阅读]
美的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中国还很少专门的艺术博物馆。你去过天安门前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吗?如果你对那些史实并不十分熟悉,那么,作一次美的巡礼又如何呢?那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 [点击阅读]
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伙计又跑进来生火炉。我知道,这是怎样都不能再睡得着了的,我也知道,不起来,便会头昏,睡在被窝里是太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上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象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 [点击阅读]
莫言《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
章节:31 人气:2
摘要: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点击阅读]
莫言《红树林》
作者:莫言
章节:10 人气:2
摘要:那天深夜里,她开车来到海边的秘密别墅。刚刚被暴雨冲洗过的路面泛着一片水光,路上空无一人,远处传来海水的咆哮声。她习惯赤着脚开快车,红色凌志好像一条发疯的鲨鱼向前冲刺,车轮溅起了一片片水花。她这样开车让我感到胆战心惊。林岚,其实你不必这样;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你其实不必这样。我低声地劝告着她。轿车猛拐弯,如同卡通片里一匹莽撞的兽,夸张地急刹在别墅大门前。 [点击阅读]
莫言《红高粱家族》
作者:莫言
章节:60 人气:2
摘要: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十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点击阅读]
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作者:莫言
章节:6 人气:2
摘要:秋天的一个早晨,潮气很重,杂草上,瓦片上都凝结着一层透明的露水。槐树上已经有了浅黄色的叶片,挂在槐树上的红锈斑斑的铁钟也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队长披着夹袄,一手里拤着一块高粱面饼子,一手里捏着一棵剥皮的大葱,慢吞吞地朝着钟下走。走到钟下时,手里的东西全没了,只有两个腮帮子象秋田里搬运粮草的老田鼠一样饱满地鼓着。他拉动钟绳,钟锤撞击钟壁,"嘡嘡嘡"响成一片。 [点击阅读]
跟谁较劲
作者:佚名
章节:78 人气:2
摘要: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家人、爱情、理想、报仇、还债、真相、过好日子、繁衍后代、证明什么、轰轰烈烈地死去……这些都是后天赋予人不同的价值观而让他们去这么想的。活着本身可以什么都不为了,因为当我们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在活着了。活着是件被动的事儿。人不是为了什么,才活着的,而是发现自己活着,才去想是不是得为点儿什么活着。 [点击阅读]
邵燕祥散文集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2
摘要:"我的心在乌云上面"1979年,在百色,遇到一场突来的暴风雨,使我得到一句诗:"我的心在乌云上面",后来我把它写进《地平线》。这是一句普通的诗,却来自乘飞机的经验。航行在一定高度以上,俯望是一片铅灰的云层,阴沉着,甚或翻滚着,明知它向下面的世界倾注着大雨,而舷窗外是几乎伸手可触、又什么都触摸不到的蓝天,完完整整的,没有涯际的,纤尘不染,碧空如洗,凝重而空茫,那么均匀地充满透明的阳光。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