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哲理散文(外国卷) - 论招人厌烦的人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罗伯特·林 德我有时觉得,最招人厌烦的人就是那种喜欢跟人讲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有多少条路好走的人。我一生中感到最厌烦的一回,是听一位老先生向一位上年纪的女人讲解,她从诺丁山门回汉普斯特德可能走的全部街道。她向他抱怨说她走的那条路太费时间。于是,他一大串的絮絮叨叨便开了头,其中包括所有的公共汽车路线、街道名和站名。接下来,他用一种平铺直叙的语调指点给她整个西部和北部伦敦的每一条路。他告诉她所有可以换车地方的地名,并且还为她一一详述一路上所有的酒店名称。最后我感觉到,他好像把他自己也弄烦了,至于我们这些人就更不用说了;但他还是不敢把话停下来,想来或许因为他再没有别的什么好谈了。等到最后他起身走开时,我早已陷入昏迷状态,什么卡门敦大街、威尔士亲王路以及不列颠街等等之类街名在我的脑海中不断碰撞,乱作一团。另外一种使人厌烦的谈话方式是这样一种人的谈话方式,这种人一谈起政治来,就把所有陈词滥调全都抖搂出来,那神情活像他是第一次使用这些语句。我自己就一向是这类讨人厌烦的人。年轻的时候,我因为认识不清,曾误以为格莱斯顿先生的爱尔兰自治提案是危险和有害的,于是每次遇见我那位倡议地方自治的好朋友时,我总爱把话题扯到那个大问题上去。路上并肩走着的时候,我便往他的耳朵里塞那些荒唐的糊涂话, 目光炯炯地为他讲述英国历来对爱尔兰的全部德政,并向他大声疾呼那些从自治之前的格莱斯顿以及威廉·哈考特爵士那里引来的尽人皆知的陈词滥调。我从来没有发表过一点新鲜的议论,因为我对那些一无所知。我像一只被激怒了的鹦鹉,只知道重复一大堆可以想到的愚昧无知的话语。就连他那张很有耐性的脸孔上的痛苦表情也不能让我停止。但是有一天,他实在忍无可忍,突然脸一红,冲着我冷冷地来了句:“我的天,你真是个够讨厌的人。”当然,谁也不愿意被人当成讨厌的人,而对一个当面说你讨厌的人,你便很难继续再和他辩论下去了。当我们了解到自己在招人厌烦时,我们就像泄气的气球。我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拉·罗什富科曾说过:“我们能原谅那些使我们感到厌烦的人,但不能原谅感到我们厌烦的人。”不过震动一过,我倒没有因为友人的坦率而减少了对他的友情。从那次以后我肯定还曾经招不少人厌烦过;但是除了家里人之外,倒一直还没有人向我讲过我令他们厌烦。我得认真研究别人的面部表情才能知道我是否在招他们厌烦……
或许您还会喜欢:
冰与火之歌2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彗星的尾巴划过清晨,好似紫红天幕上的一道伤口,在龙石岛的危崖绝壁上空汩汩泣血。老学士独自伫立在卧房外狂风怒吼的阳台上。信鸦长途跋涉之后,正是于此停息。两尊十二尺高的石像立在两侧,一边是地狱犬,一边是长翼龙,其上洒布着乌鸦粪便。这样的石像鬼为数过千,蹲踞于瓦雷利亚古城高墙之上。当年他初抵龙石岛,曾因满城的狰狞石像而局促不安。 [点击阅读]
分歧者
作者:佚名
章节:41 人气:2
摘要:作品导读如果世界按照所有最美的特质划归五派:无私、无畏、诚实、友好和博学,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还会不会有杀戮、争端、夺权、暴乱?答案你知道。因为丑恶从未消失,它只是被深深地隐藏起来,妄图在某一天爆发出来,冲毁这世界。 [点击阅读]
动物农场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庄园农场的琼斯先生锁好几间鸡棚准备过夜,只是这一天他喝得烂醉,竟忘记关上那几扇小门了。他东倒西歪地走过院子,手中一盏提灯的光圈也随着摇摇晃晃。走进后门,他把靴子甩掉,又从放在洗碗间的酒桶里给自己倒了这一天的最后一杯啤酒,就爬上床去。这时琼斯太太早已在那儿打呼噜了。琼斯先生寝室里的灯光一灭,农场里个个厩棚就响起一阵骚动和嘈杂的声响。 [点击阅读]
印第安酋长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亲爱的读者,你知道,“青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无论用在谁身上,这个词都损人、气人到极点,它指的是触角。“青”就是青,“角”就是触角。因此“青角”是个刚到这个国家(指美国),缺乏经验,尚显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触角。我当初也是这么一个“青角”。 [点击阅读]
反物质飞船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司汤达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我出生在罗马一个显贵门第。我三岁时,父亲不幸去世、母亲尚年轻,立意改嫁,托一个无子女叔父照管我的学习。他高兴地、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收留了我,因为他想利用他的监护人身份,决定把他收养的孤儿,培育成一个忠于神甫的信徒。对于狄法洛将军的历史,知道的人太多了,这里就用不着我赘述。将军死后,神甫们看到法国军队威胁着这个宗教之国,便开始放出风,说有人看到基督和圣母木头塑像睁开了眼睛。 [点击阅读]
命案目睹记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在月台上,麦克吉利克蒂太太跟着那个替她担箱子的脚夫气喘吁吁地走着。她这人又矮又胖;那个脚夫很高,从容不迫,大踏步,只顾往前走。不但如此,麦克吉利克蒂太太还有大包小包的东西,非常累赘。那是一整天采购的圣诞礼物。因此,他们两个人的竟走速度是非常悬殊的。那个脚夫在月台尽头转弯的时候,麦克吉利克蒂太太仍在月台上一直往前赶呢。当时第一号月台上的人不挤,本来没什么不对。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
四大魔头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我曾经遇见过以渡过海峡为乐的人,他们心平气和地坐在甲板的凳子上,船到港口时,他们静静地等船泊好,然后,不慌不忙地收好东西上岸。我这个人就做不到这样。从上船那一刹那开始,我就觉得时间太短,没有办法定下心来做事。我把我的手提箱移来移去。如果我下去饮食部用餐,我总是囫囵吞枣,生怕我在下面时,轮船忽地就到达了。我这种心理也许是战争时假期短暂的后遗症。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