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心兽 - 第二章(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二章
  有个母亲每星期坐一次火车进城。有个孩子每年可以跟着母亲去两次。初夏一次,初冬一次。孩子在城里自惭形秽,因为身上裹着一件又一件宽大而臃肿的衣服。凌晨四点,母亲领着孩子上火车站。天很冷,即使初夏,早上四点也还是冷飕飕的。母亲想在早上八点赶到城里,因为商店这个时候开门。
  从一家店走到另一家,孩子连脱了几件衣服拿在手上。因此有几件衣服丢在城里了。这也是母亲不愿带孩子进城的一个原因。不过还有一个更叫人生气的原因:孩子看见了马在柏油路上跑。孩子停下脚步,也想让母亲停下来等着看下面的马跑过来。母亲没工夫等,又不能一个人走掉。她不想让孩子在城里走失了。她只好拉着孩子。孩子赖着不肯走,说:你听见没有,这里的马蹄声滴嘟滴嘟,跟我们那边的不一样。
  从一家店到另一家店,坐火车回家的时候,甚至过了好几天,孩子一直都在问:为什么城里的马穿高跟鞋呢。
  我认识图拉真广场上的那个小矮人。她头发少头皮多,又聋又哑,拖着一条草辫子,就像老人们的桑树下被淘汰的椅子。她吃蔬菜店扔掉的垃圾。每年都让萝拉的男人搞大肚子,就是那些午夜下班回来的男人。那地方黑糊糊的。小矮人来不及逃跑,因为有人走近时她听不见。况且她也喊不出声来。
  在火车站一带游来荡去的是那个哲学家。他把电话线杆和树干误当做人。他冲着铁家伙和木头宣讲关于康德和大嚼之羊的宇宙。酒馆里,他从一张桌子走到另一张,喝杯中的残酒,用长长的白胡子拂干酒杯。

  集市广场前坐着那个老妇,头上戴着顶报纸和大头针做成的帽子。多年来,每逢冬夏两季,她沿着街拉雪橇,雪橇上放着袋子。一个袋子里是迭起来的报纸。老妇每天给自己做一顶新帽子。另一个袋子里是戴过的帽子。
  只有发了疯的人才不会在大礼堂里举手。他们将恐惧换成了疯狂。
  而我可以继续在大街上数人头,把我自己也一块儿数进去,仿佛我邂逅了我自己。我可以对我说:嘿,你某某人。或者说:嘿,你第一千个。只是我疯不了。我脑子没坏。
  为了充饥,我买一点能拿在手里边走边吃的东西。我宁愿在大街上用嘴啃肉吃,也不愿去食堂桌子上吃。我再也不去食堂了。我卖掉就餐卡,给自己买了三双薄雾连袜裤。
  我只是为了睡觉才进女孩们的四角,可我睡不着。在漆黑的房间里,我的头一着枕,脑袋就变成透明的了。窗户被路灯照得雪亮。我看见我的头在窗玻璃上,发根像一个个小洋葱,种在头皮上。翻身的话,我心想,头发会掉下来。为了不去看窗户,我不得不翻身。
  然后我看见门。即使当时那个拎着萝拉箱子和装着我腰带的透明塑料袋的男人把身后的门关上了,死亡也还是会留在这里。关上的门,在夜间路灯的微光中,成了萝拉的床。

  大家睡得很沉。我听见我的头和枕头之间有什么干枯的物件在簌簌作响,那是疯子的东西:守望者的枯花束,小矮人的草辫子,雪橇老妇的纸帽子,哲学家的白胡子。
  吃午饭时,祖父吃到最后一口就放下手中的叉子。他从饭桌旁站起来,说:一百步。他边走边数脚步。从桌子走到门,跨过门槛步入院子,到石子路,又到草地。他现在走开了,孩子想,他现在要到林子里去了。
  数完了一百步。祖父回来了,他不再数步,从草地到石子路,跨过门槛,走到桌子边。他坐下来,摆上棋子,最后摆上王后。他下棋。他张开两臂搁在桌子上,他手抓头发,他踢蹬着腿在桌子底下打快速的节拍,他把舌头从这边面颊顶到另一边,他收拢两臂。祖父越发固执和落寞。房间消失了,因为祖父既代表浅色的一方又代表深色的一方跟自己对弈。中午吃进去的饭一路下行,越接近肠子,他的脸就越皱。如此落寞,祖父不得已只好借助深浅两王后排遣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全部回忆。
  祖父从一战归来,如同走完百步归来。意大利的蛇跟我的胳膊一样粗细,他说。盘起来就跟车轮子似的。它们躺在两个村子之间的石头上睡觉。我就坐在这么个车轮子上,连队理发师给我头上秃发的地方涂抹叶汁。

  祖父的棋子跟他的拇指一般大小。只有两个王后像他中指那么大。她们左肩下有一小块黑石头。我问:为什么她们只有一个Rx房。祖父说:小石头是她们的心。我把王后留到后面,祖父说,她们是我最后雕刻的。为她们费了很多时间。连队理发师曾对我说:你头上还没掉的头发,已经没救了。它们完蛋了,必须离开你的脑袋。只有对秃斑我还可以有所作为,只有在那里,叶汁会强迫脑袋长出新发来。
  王后刻好时,我的头发全掉了,祖父说。
  埃德加、库尔特、格奥尔格和我谈起我们各自离开家的经历,一边看着制造铁皮羊和木头瓜的无产者上下班。埃德加和我来自乡村,库尔特和格奥尔格来自小城。
  我讲了那些从乡下带来的装着桑树的袋子、老人的院落和萝拉的本子:从那个地域搬出来的东西又搬到了脸上。埃德加点了点头,格奥尔格说:大家在这里也还都是乡巴佬。我们头离开家,而脚却站在另一个村子里。独裁者治下不会有真正的城市,因为监视着,什么都大不起来。
  从一个城市坐车到另一个,格奥尔格说,然后由一个乡巴佬变成另一个乡巴佬。个人完全可以删掉,库尔特说,上了火车,只不过是从一个村庄坐到另一个村庄。
或许您还会喜欢:
诺贝尔的囚徒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0
摘要:本书何以成为20世纪的一部经典小说呢?它的主题既不是战争,也不是异化——这两者乃是20世纪里小说的主要题材。卡尔-杰拉西的《诺贝尔的囚徒》(Cantor’sDilemma)之所以堪称经典,是因为它首次真实地描写了科学家的生活和道德观念。而在刚刚过去的那个狂暴动荡的世纪里,科学技术是最富有创造力的领域。卡尔-杰拉西是一个极富叙事技巧的作家,又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科学家——他自诩为“口服避孕药之母”。 [点击阅读]
谍海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一唐密·毕赐福在公寓过厅里把外套脱下,相当小心的挂在衣架上。他的动作很慢,帽子也很小心的挂在旁边的钩子上。他的妻子正在起居间坐着,用土黄色的毛线织一顶登山帽,他端端肩膀,换上一脸果敢的笑容,走了进去。毕赐福太太迅速的瞥他一眼,然后,又拼命的织起来。过了一两分钟,她说:“晚报上有什么消息吗?”唐密说:“闪电战来了,万岁!法国的情况不妙。”“目前的国际局势非常沉闷。”秋蓬这样说。 [点击阅读]
贝姨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辆在巴黎街头新流行的叫做爵爷的马车,在大学街上走着,车上坐了一个中等身材的胖子,穿着国民自卫军上尉的制服。在那般以风雅为人诟病的巴黎人中间,居然有一些自以为穿上军服比便服不知要体面多少,并且认为女人们目光浅陋,只消羽毛高耸的军帽和全副武装,便会给她们一个好印象。这位第二军团的上尉,眉宇之间流露出一派心满意足的神气,使他红堂堂的皮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更光彩。 [点击阅读]
贵宾室的怪客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当浅见光彦决定乘坐“飞鸟”号豪华游轮去作环球航海旅游时,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了。“飞鸟”号是日本最大的豪华游轮,即使只住最便宜的“普通间”,作一次环球旅行所需的费用也大约要花上三百万日元。这是个几乎可以让浅见昏厥的数字。他一直认为这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话题,所以,当乘坐“飞鸟”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浅见的感受就好像是在做一个不祥的梦。 [点击阅读]
贵族之家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0
摘要:在俄罗斯文学史上,伊万-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一八一八——一八八三)占有一席光荣的位置。而在他的全部文学作品中,长篇小说又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屠格涅夫是俄罗斯和世界文学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奠基者之一,他的长篇小说给他带来了世界声誉。他的六部长篇小说有一个共同的中心主题:与作家同时代的俄罗斯进步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屠格涅夫既是这些知识分子的编年史作者,又是他们的歌手和裁判者。 [点击阅读]
赫塔米勒短篇集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0
摘要:1他已经死了。也许他还活着。人可以默默无闻地活着。我知道他再也不来了。每当铁皮咯吱作响的时候,每当我看见白色的树皮或者看见某人手中拿着一块手帕的时候,我就会浮想连翩,我就会想起我没有看见的某种事物。也许我应该想那些映入我的眼帘的事物,但是我不敢想。谁能告诉我必须想多久才能牢记那幕惨剧呢?怎样做才能从我的脑海中抹去对它的记忆呢?我不知道我应该看外部世界的白树皮还是应该潜沉于内心世界之中。 [点击阅读]
追风筝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执业。《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目前已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 [点击阅读]
通灵女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1十岁的香樱里还不懂得“烦躁”这个词,所以,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那种萦绕心头的感觉,只能认为“烦死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自己也记不清楚了。虽然并非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如此,但是,每天早晨起床时、吃饭时、上学时,那种“萦绕心头”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每当这时候,母亲对待香樱里的惟一方法,就是说她,“什么呀,睡迷糊了吗?”香樱里自己也想:是呀,是睡迷糊了吧。 [点击阅读]
采果集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吴笛译1如果你吩咐,我就把我的果实采满一筐又一筐,送到你的庭院,尽管有的已经掉落,有的还未成熟。因为这个季节身背丰盈果实的重负,浓荫下不时传来牧童哀怨的笛声。如果你吩咐,我就去河上扬帆启程。三月风躁动不安,把倦怠的波浪搅得满腹怨言。果园已结出全部果实,在这令人疲乏的黄昏时分,从你岸边的屋里传来你在夕阳中的呼唤。 [点击阅读]
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章节:13 人气:0
摘要: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