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香蜜沉沉烬如霜 - 第二十四章 沧海有泪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二十四章 沧海有泪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一觉睡醒看见有有酒有菜等你来享用。
  我在一个超长的梦里被一阵阵肉香诱得按赖不住,醒转过来。面前赫然一张景致的膳台,杯碗碟盘里装着花红柳绿的各式菜点,荤素搭配,依次摆开,我数了数,总共八十一道。
  真是奢侈,其实八十道就好了,如今的人越发不晓得勤俭持家了!
  膳台旁站着一个挺养眼的小姑娘,摆了一副碗筷在我眼下,又摆了
  一副碗筷在一旁紧挨着的位子上,垂首恭敬地道:“尊上,菜上齐了。”
  尊上?是在叫我吗?我正由于着要不要回答,却听一个声音在我下面道:“下去吧。”
  生生唬了我一大跳!我忙要伸手拍胸口,却发现伸不出手,一低头更看不见自己的身体,我一时惊慌失措,想要开口惊呼,却无论如何都发不出一丝声音。
  于是我吓晕过去了。
  如何能不晕呢?看得到却吃不到,人生最大之悲哀。我居然没有形体,意味着再也吃不上饭了,太可怕了,吓死我了!
  再次醒来时,面前还是一桌饭菜,不过貌似是早膳,比较清淡。没有见着肉。眼下还是一副碗筷,似乎动也未动,干净得像刚洗过一般,一旁挨着的碗筷里倒是放了些饭菜,只是那副碗筷前面却根本没有人坐着。
  委实有些诡异。
  接着我看见一双修长的手拿起我眼下的长筷,夹了一块芙蓉酥放在旁边的那只碟子里。那芙蓉酥长得十分合我胃口,然而这只手却比芙蓉酥更惹眼些,我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把注意放在了这只手上。
  应该是一双男子的手,白暂纤长,骨节分明,让我突然生出咬一口或许还不错的感觉。
  “锦觅,你不是最喜欢吃芙蓉酥的吗?我知道你一定还活着,就在我身边!”我正端着那只手,为自己咬不到而烦恼,却不经意间听见上回那声音有冷不丁地从我下面冒出来:“锦觅,你出来吧,出来吃这芙蓉酥。……你若不想我见你,我便闭上眼……只要你出来……”
  我一愣,依这男子的口气谚语推断——
  这锦觅定是他养的一只宠兽!他这是在诱哄他出来吃食。与主任共桌,着宠兽委实好命。
  只是……锦觅?这个名字仿佛有些耳熟。我不禁深思,最后得出结论,我实在不曾见过一只明唤锦觅的小猫,小狗,抑或是小兔子。
  忽然,我眼前一黑,社么也瞧不着了。我正惊讶得不知所以然,又听见那男子道:“我闭上眼了,你出来可好?”
  五雷轰顶,青天霹雳!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原来我竟是一缕无形之魂,寄存之处,竟是这男子的眼瞳之中!
  于是,我再一次吓晕过去了。
  我的宿主,也就是这眼瞳的主人,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这是根据我近些日子的观察得出的论断。
  他常常喜欢对着葡萄发呆,生的葡萄也好,画上的葡萄也好,只要是葡萄,或者是像葡萄一样的紫色溜圆的东西,皆能吸引他的目光。其实他喜欢看葡萄倒也无妨,所谓人各有所好,我不能强迫他和我一样喜欢看蹄膀或者芙蓉酥,可是我如今宿存处是他的眼睛,他看向哪里,我便只能被迫看向哪里,这叫我十分痛苦。整日对着一片紫色,我恐怕终有一日我不是变成一个色盲,便是变成一颗葡萄从他眼眶里蹦达出来。
  他这么喜欢看葡萄,我本以为他一定非常喜欢吃这果子,岂料他只是眼观,却不动口,从未见他伸手拿过盘子里的哪怕一颗紫玉葡萄。
  我想人们常说的叶公好龙,指的便是他这样的人吧。
  我不知道他是何人,只是总听那些来来往往的妖怪恭敬地唤他尊上,想来是个品阶颇高之人。我亦不知晓他张得是什么模样,因为他似乎从来不照镜子,不照镜子,我如何瞧得见他的全貌?因而我便只能想象。看那些妖怪见他时立刻垂头,从不敢抬头看他的站兢模样,我估摸着此人必定极丑!丑到连铮宁的鬼怪都觉得不堪入目,让我不禁遐想,那该是何种程度的丑啊。所谓鬼比鬼吓使鬼。

  故而,他从不照镜子,原来是怕吓到自己。
  幸而,他从不照镜子,我怕他吓到我。
  我如今是一个寄存的魂,自然只有仰人鼻息而活,他只要一闭眼,我便喀嚓一下什么也瞧不见了,因而第一件重要之事便是我应调整自己的作息,尽量与他同醒同睡,这样才能多争取一些光明。若是他睡着,我醒着,那我便永无见天之日。只是,渐渐我发现,几乎无论何时,只要我醒来,他皆是睁着眼的。后来,我强撑着一日一夜不睡,竟发现他连须臾都不曾合过眼。
  此人还有一怪,每到用膳是分,便会吩咐上一桌子丰盛的酒菜,然后身旁紧挨着的座前定回摆上一副碗筷,但那个座位却总是空的。从来不曾见有人坐过。而用膳之时,我这宿主总回时不时往那碗里夹些菜,什么可口便夹什么菜,皆是我爱吃的,叫我看着既眼馋,又牙痒痒,恨不得自己就是那座上之人。
  起初我还怀疑那座上是不是座了一个旁人瞧不见的人,譬如和我一样是一个无形之魂,只是可以行动自如,游荡在外。不过时日长了,我瞧出来了,那座上根本就是空得连丝气息也没有。任凭那碗里的饭菜堆积到满溢,却无人食,实在是浪费。而我的宿主除了喜欢给那空碗添菜以外,自己却几乎不食,只是偶尔夹一两筷便放下碗筷。想来这厨子做的饭菜卖相虽好,滋味却必定不好,不合他胃口,叫他吃得这般勉强。
  至此,我总结出,我的宿主是一个相貌奇丑,不吃不睡照样还能活的大妖怪。恩,还有一条,他喜欢看葡萄,却不敢吃葡萄。还有,他养着一只名唤锦觅却成天不见踪影的宠兽。
  他对这宠兽……恩,如何形容才好呢?应该是很特别吧。当然这只宠兽好象也很特别,我至今不晓得它究竟是个什么物什。
  有时,他望着天边一片落过的云彩,喃喃道:“锦觅。”有时他看着一朵半开的花唤道:“锦觅。”有时,他对着一颗圆溜溜的新鲜葡萄,喃喃出声:“锦觅。”还有时,他对着一滴普通的朝露,亦唤:“锦觅。”
  更奇怪的是,他这样叫的时候,我会突然觉得心里像藏了一颗没熟的葡萄般,又酸又涩。
  我有些惊惶地想,恐怕总有一天,我会堕落成一颗葡萄。
  今日,我刚一睁开眼便瞧见一片金光闪闪,恍得我两眼只冒金星,最后勉力定了定神,仔细一看,这一惊非同小可。
  前面不正是佛祖爷爷吗?善哉善哉,佛祖爷爷岂是随便想见便能见到的?可见我这宿主来头确实不小。
  “旭凤见过我佛。”旭凤?原来他的真名叫旭凤。
  佛祖盘腿坐在莲花座上,垂下眼淡淡地看了看他,似乎一眼便洞穿所有,道:“你不必相求,能为之事,不求亦能成,不能为之事,求遍万般亦是空。差之毫厘,失之须臾。”
  我似乎感觉我的宿主身子顿了顿,气息有刹那见的凝滞,又听他低声说道:“旭凤亦知此理。我自己造下的业障,终要自食其果。可是……”长久地停顿之后,方才继续道:“我只想再看看她,看一眼也是好的。。。哪怕一眼也无,便是能听她再说一句话……”
  他虽然长得难看,但声音素来还是好听的,今日却不知怎的,连声音也这般嘶哑断续,倒像一个伤心的孩子一般,语带哽咽,我以为十分不好。

  过了很久之后,他又道:“她的魂魄尚未散尽,我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可是却不知她在何处,今日不求其他,但求我佛指点。”
  佛祖爷爷叹了一口气道:“近在眼前,眼所至,心所见。汝所见皆彼,彼所见皆汝所见。”
  好玄妙的话,我着般聪明的魂魄都未听明白,不晓得这宿主可能听明白。
  “谢佛祖指点……”听他这口气,显然同样没有参悟过来,屏息良久,仿佛在酝酿着什么至关重要之言,最后方才开口,“不知是否尚有一线生机?”
  佛祖回道:“一念愚即般若绝,一念智即般若生。”
  佛祖爷爷诚然亲切,有问必答,但是我以为这禅机确实不是人人都能参悟透的,这便是为何佛祖是佛祖,而我只能是一缕小魂魄的原由。
  我仔细地想啊想,于是,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我看见宿主带我回到了原来的处所,面前却付手站立着一位没见过的青衫公子,他袍带飘飘,一副清雅的神仙模样。
  “我曾经以为我们是旗鼓相当的对手,都坚持着自己的尊严与立场。只要互相耗着,僵持着,总有一方会胜出。可是如今,我方才顿悟,原来有些事情从来就没有输赢之说,没有对错之分,有的,只有错过……我算错了开始,你算错了结局……。回天乏力,悔不当初……”青衫公子说话时声音很轻,很和煦,但眉宇见却有解不开的哀愁和悔恨,好象一阵忧伤的春风,错过了化期。
  “错过?”只见我的宿主缓缓开口,“不,你并非算错,而我从未计算。难道今日你还不明白,一个‘算’字乃是情之大忌。我从不曾错过,我不相信错过。我只相信过错。”
  那青衫公子似乎被戳到要害处,一时间再无答言。半响,才开口道:“穗禾,已经被我压入眦婆牢狱。”
  闻言,我的宿主只是轻轻“恩”了一声,表示知晓,似乎心思并不在此处。我顺着他的眼睛,看见了那青衫公子袖口露出的一角宣纸。
  那青衫公子临走之前从袖兜之中拿出一裸纸,递给我的宿主,“我想,有些东西她是想给你的,虽然我有千千万万之不愿,我殚精竭虑地想占为几有,但是,不是我的,终究不是……”
  我的宿主接过这沓泛黄的纸张,看了看那袭即将离去的青衫,吐出四个字:“永不再战。”
  那青衫公子回首,直视我的宿主道:“永不再战。”随即,翩然离去。
  四字泯恩仇。
  只是,我怎么觉得那沓废纸看着有些眼熟?看着它们被一张一张翻过去,我越发觉得眼熟。
  每一张纸皆画满了图,只不过这作画之人的画技实在是拙劣不堪。不说别的,便说眼前这张吧,我看了半日方才看出画的是一只鸟儿,只是,这究竟是一只什么鸟儿,便不大好说了……既像一只拖了长尾,染了色的畸形乌鸦,又像一只掉了毛被安错头脸的凤凰,不好说,实在不好说。
  我正啧啧赞叹这惊天地泣鬼神的画技,却不经意见又瞧见一只能感纸,上面画了一个人的侧影,寥寥几笔,一个惊才绝艳的清傲公子便跃然纸上,凤眼薄唇,道似无情,却似含情,惹人遐思,让人竟想踏入画中一窥其真面目。
  一沓纸张被我的宿主逐一翻过,我发现其中大部分画的皆是这个清傲公子,或坐或站,或嗔或怒,虽然都只是侧影或背影,却皆生动至极,一笑一颦仿佛此人近在眼前。
  我不禁疑惑,这做画之人花鸟虫鱼洋样皆画得掺不忍睹,怎的独独画这男子却如得神来之笔,灵气神韵尽现笔间?

  “锦觅……”
  他怎么好端端地看着画,有唤这名字了?
  只见他纤长的手指捏紧纸张的一角,一点一点收紧,力道之大竟连指节都泛白了,像是要抓住什么要不可及的东西,又像是在忍受着什么痛苦。
  “你怎么这么傻……太傻了……我以为我已经很傻……没有想到,你竟然比我更傻!”
  “为什么你这么傻?我教了你一百年,你什么多没学会,怎么独独将这痴傻给学去了?庸才!”
  “我一个人傻便够了,你怎么可以也这么傻?……你知道……我舍不得……”
  他这一翻傻子论听得我头晕眼花,不过他这般鄙夷傻子,却叫我莫名地生出一种愤慨,傻子哪里不好了?没听说过傻人有傻福吗?
  “从一开始,我便知晓是你救的我……那只兔子,我第一次看见时,便一眼看出是你,但是,我只当不知……因为我知道再见便是杀戮,可是我下不了手。即便你骗了我,杀了我,即便我每时每刻都提醒自己要恨你,要亲手杀了你,可是只要一面对你,再好的驻防和策划顷刻之间便溃不成军,不值一提。我不但下不去手,竟还常暗暗期盼看见你,中毒一般,连我自己都鄙弃自己……”
  “那夜,我没有醉……可我只当自己醉了,抱着你,抱紧你,拥有你竟让我真的醉了。我窃窃地满足,唯愿天荒地老。仿佛无论什么恩怨都不过是过眼云烟,这样的念头惊到了我,让我痛恨我自己,痛恨自己为了你心软到连性命、尊严都可以舍弃。”
  “我故意唤穗禾的名字,只是想提醒自己不能被你迷惑。可是,当触到你瞬间落寞的神情,看见你离去的凌乱脚步,我的心好疼,连呼吸都是疼的,我恨不能追上去告诉你,不是你以为的那样。
  “那天,你只身前来幽冥,你竟然对我说你爱我。我一时间心跳都停止了,虽然连头发丝都知道这是一个谎言,可是我却信了,饮鸩止渴一般不能自己。我口中虽然讽刺着你。可心底却因为有你这句话而温暖起来。”
  “我逼自己对你说出狠言,我对你说:‘你再说一次爱我,我便立刻杀了你。说一次,剐一次!’其实我知道,只要你再说一次,我便会什么都放弃,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将你牢牢绑在身边,再深的仇恨皆抛诸脑后……可是,你走了,你怎么可以就这样走了呢?”
  “看见你化成一片霜花蒸腾而去……我以为我死了。曾经被你一刀穿心都不及这般痛……可是,我却没死……为什么你每次都可以这么狠心?”
  听他这般自言自语,我不知道是何感受,只觉得恨不能立刻便成一颗葡萄来让他欢欣。
  可是怎样才能变呢?正在我左右为难,不知所措之时,不想周遭竟起了变化,有水气在慢慢向我聚拢,一点一点凝结在我周身,最后将我固定地不能动弹。
  我心中一念闪过,不好!
  然而,为时已晚。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像一只被松脂凝结其中的飞蛾一般,被那些水气包皮裹着从他的眼眶之中滑脱而出。
  原来,我竟是宿在他眼瞳之中的一滴泪,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分离……
  此刻,我竟生出一丝不舍,在下落的瞬间,我回头看他,根本不是什么丑陋不堪的妖怪,入眼的是一个极清俊的公子。
  意料之外,又似乎所有皆在意料之中。
  命中注定罢了……我一声叹息,落下。
或许您还会喜欢:
步步惊心
作者:佚名
章节:79 人气:0
摘要:2005年,深圳华灯初上的街道,比白天多了几分妩媚温柔,张小文身着浅蓝套装,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有些疲惫。刚进楼门却想起浴室的灯泡坏了,忙转身向楼旁的便利店走去。开门,打灯,踢鞋,扔包,一气呵成。张小文从阳台上把沉重的梯子一点点挪到浴室,试了试平衡,小心翼翼上了梯子,突然脚一滑,“啊”的一声惊叫,身子后仰重重摔倒在瓷砖地上,一动不动。清、康熙43年,北京湖边景亭的走道,面对面站着两位十三四岁的姑娘。 [点击阅读]
步步惊心续
作者:佚名
章节:64 人气:0
摘要:2006年10月,深圳某小区。“胤禛,你真的如此恨我吗?真的如此……”他始终是没有来,他再不肯原谅我了,心像被生生撕裂了一般,疼痛以心脏为中心,一波一波地扩展到四肢百骸,觉得整个人难受得不能自己。不是已经死去了吗,为什么身体还会疼痛,为什么脑中还会有如此清晰的记忆。轻轻地动动指尖,指腹下能感觉到柔软的棉被。 [点击阅读]
每一种性格都能成功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0
摘要:代序:为什么我们勤奋工作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优点和缺点.一味去弥补性格缺点的人.只能将自己变得平凡;而发挥性格优点的人.却可以使自己出类拔萃——罗杰·安德生代序:为什么我们勤奋工作仍不能成功?你知道吗?世界上几乎有近一半的人正在从事着与自己性格格格不入的工作。尽管他们勘勤恳恳、任劳任怨,尽管他们不畏艰险、百折不挠。 [点击阅读]
每天学点经济学
作者:佚名
章节:84 人气:0
摘要:前言简单设问一下,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直到垂垂老矣,这一生当中,始终都在面对一个什么样的最基本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也是有史以来,人类一直所面对的,那就是——怎样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而为解决这个问题一直在不懈努力的,便正是“经济学”。这也许是对经济学最平民化的解释。然而,作为一门真正的现代科学,真正了解经济学,并能为己所用者,却为数不多。 [点击阅读]
氏族之王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0
摘要:当古尔丹召唤他们的时候,他们到来了,那些心甘情愿,甚至饥渴地将灵魂出卖给黑暗的人。他们曾经跟古尔丹一样,是有着坚定意志的生命。他们曾经研究自然世界和兽人在其中的归宿;曾向深林和平原上的野兽,天空中的鸟儿,海洋和河流中的鱼儿学习。他们曾经是这个循环的一部分,不多,也不少。这一切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些过去的萨满,现在的术士们,曾极为短暂地品尝过力量,并发现那像舌头品尝到了一大滴蜜糖一样甘美无比。 [点击阅读]
水晶般透明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在盛夏竟然会有这么好的天气!蓝蓝的天透明而清澈,云彩一大块一大块那么洁白,更幸运的是竟然会有风!好凉爽!好舒服!明哓溪深深吸上一大口气,觉得自己真是幸运,第一天到新学校上课,便遇到如此好天气,看来在这个新地方她一定生活得很开心。她快乐地走向她的新学校——仁德学院。 [点击阅读]
永恒之井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人类与兽人爆发战争的一万年前,艾泽拉斯世界只有一块被无边的海洋包围的巨大陆地,这片大陆被称为卡利姆多。许多不同的种族和生物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在这块黑暗的大陆中心是一片充满神秘能量的湖泊,这片湖泊——它后来被称为永恒之井——是整个世界的魔法和自然能量的源泉,在从这个世界以外无边的黑暗中汲取能量的同时,永恒之井向整个世界源源不断地释放它的能量,为世界上形形色色的生物提供营养。 [点击阅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0
摘要:林肯总统说过:“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她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伟大的胜利”。这本书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是第一部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是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是美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32本书之一。很久以前我就看过这本书,我被这本书深深得吸引住了。我为汤姆叔叔那悲惨的一生哭泣,同样的,汤姆叔叔的一生的写照就是全体黑人的缩影。 [点击阅读]
没拼过的青春,不值一过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全才学子、《天才知道》第二季总冠军邓楚涵青春励志图书首度问世分享无悔、无怨、无憾的校园奋斗故事和万千中学生一起,用拼搏和汗水谱写青春赞歌【内容简介】邓楚涵的人生履历,和他的脸一样完美无瑕,在看到他的那一刻,你会明白什么叫实力派偶像。他在智力上碾杀一切。《天才知道》中荣耀登顶,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学生竞赛冠军,同济大学全才学子,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他说,成功在于,当别人放弃时,你多忍了一分钟。 [点击阅读]
泡妞秘籍教程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0
摘要:心态篇1、女人爱钱是一种人的本性,这和对你真不真心没有必然的联系,我相信坐在“奔驰”内哭的女人一定比站在天桥底下笑的女人幸福!因为我只听过“贫穷夫妻百事哀”,但没听过“富贵夫妻百事哀”。2、要想泡到超爱的女人你必须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否则你最好自*解决。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