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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舞舞 - 第23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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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两名刑警折回房间。这回都没有落座。我仍呆呆地眼望霉斑。
  “你可以回去了,已经可以。”渔夫声音淡漠,“辛苦了。”
  “可以回去?”我愕然反问。
  “询问结束了,完事了。”文学接道。
  “情况发生了很多变化,”渔夫说,“已经不便继续把你留在这里了。可以回去了,辛苦了。”
  我穿上满是烟味儿的夹克,离座立起。缘故尚不明了,但看来还是趁对方变卦之前快快溜走为妙。文学送我到门口。
  “跟你说,昨天晚间就已看出你不是犯人。”他说,“鉴别和解剖的结果,证明你同此案毫无瓜葛。所剩精液的血型不符,也没发现有你的指纹。不过,你有所隐瞒,所以才留住不放,以便从你嘴里敲打出点什么。你有所隐瞒这点我们看得出来,凭直觉,凭职业直觉。那女子是谁,提示一下你总可以做到吧?然而你由于某种理由隐瞒下来。这是不对的。我们没那么容易蒙混,老手嘛,况且人命关天。”
  “对不起,你说的我莫名其妙。”我说。
  “也可能还要劳你前来。”他从衣袋里掏出火柴,用火柴杆按着指甲根说,“动起真格来,我们可是要一追到底的。这回要准备得万无一失,即使你把律师拉来,我们也眼皮都不眨一下。”
  “律师?”我问。
  但此时他已消失在建筑物里边了。我拦辆出租车赶回住处,往浴槽里放满水,慢慢地将身体沉入其中。然后刷牙、刮须、洗头。浑身全是烟味儿。鬼地方,蛇洞一样。
  洗罢澡,我煮了些花椰菜,边吃边喝啤酒,接着放上一张阿萨,普拉依索库在康特-贝西管弦乐队伴奏下演唱的唱片。唱片华丽无比,16年前买的,1967年。听了16年,百听不厌。

  随后我稍睡了一觉。出门拐弯,又转了回来——便是这种睡法。约睡了30分钟。睁眼醒来,才不过1点钟。我拿起游泳衣和毛巾塞进手提袋,乘上“雄狮”赶去千驮谷室内游泳池,畅畅快快游了1个小时。如此好歹恢复了人的心绪,食欲也多少上来,我给雪挂去电话,她在。我告诉说已经从警察署脱身出来。她冷冷地说那好么。我问吃了午饭没有,她说还没有,早上到现在只吃了两块奶油馅点心。饮食生活照样不成体统,我想。我说这就去接,一起去吃点什么。她嗯了一声。
  我驾起“雄狮”,绕过外苑,沿着绘画馆前的林阴道,从青山一丁目驶至乃木神社。春意一天浓似一天。在我滞留赤坂警察署两个晚上的时间里,风的感触已变得温情脉脉。树的叶子愈发育翠迎人,光线已失去棱角,变得和蔼可亲,就连城市的噪音也如田园交响曲一般娓娓动听。世界如此美好,肚子也觉得饿了。太阳穴里边硬硬的异物不知何时已经消失。
  我刚一按门铃,雪便跑下楼来。她今天穿一件迪巴特-包皮伊运动衫,外套茶色真皮夹克,肩上挎一个帆布挎包皮。挎包皮上别着斯特雷、斯特利和查尔卡俱乐部的纪念章。好个奇妙的搭配,不过也无所谓。
  “警察署有意思?”雪问。
  “一塌糊涂,”我说,“和乔治的歌唱同样一塌糊涂。”
  “唔。”她无动于衷。
  “这回给你买个爱尔维斯的纪念章,替换一下。”我指着挎包皮上查尔卡俱乐部的纪念章说道。
  “怪人。”她说。果然词汇丰富。
  我首先把她领进一家像样的饭馆,让她吃了用全麦粉面包皮做的烤牛肉三明治和青菜色拉,喝了真正新鲜的牛奶。我也吃了同样食物,喝了杯咖啡。三明治味道不错,酱汁清淡爽口,肉片柔软滑嫩,用的是地地道道的山-末和西洋芥末,味道势不可挡。这才叫做吃饭。

  “喂,往下去哪里?”我问雪。
  “-堂。”
  “那好,”我说,“就去-堂。不过为什么去-堂呢?”
  “我爸爸住在那里,”雪答道,“他说想见你。”
  “见我?”
  “他人并不那么坏的。”
  我喝着第二杯咖啡,摇摇头说:“我不是说他人不好,是想说你爸爸为什么要特意见我。你向爸爸提起我了?”
  “嗯,在电话里。告诉他是你把我从北海道领回来的,还说你给警察带去回不了家。结果爸爸就通过一个认识的律师向警察打听了你的情况。那人在这方面交游很广,相当讲究现实。”
  “原来如此,”我说,“是这样!”
  “顶用吧?”
  “顶用,顶用得很。”
  “我爸说了,说警察没权利扣住你不放,你要是想回去,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去,在法律上。”
  “知道的,这个。”
  “那干吗不回去?说声回去不就完了!”
  “问题没那么简单。”我稍想一下说,“或许是自我惩罚吧。”
  “不一般。”她支着下额说。词汇确够丰富。
  我们坐着“雄狮”往-堂驶去。偏午多时,路上车少人稀。雪从挎包皮里掏出很多磁带,放进音响。从鲍勃-马利的《去国离乡》到冥河乐队的《机器人先生》,各色音乐在车内流淌不止。有的兴味盎然,也有的单调无聊,但都同窗外景致一样稍纵即逝。雪几乎没有开口,舒舒服服靠着座席欣赏音乐。她拿起我放在仪表板的太阳镜,戴上,吸了一支弗吉尼亚长过滤嘴香烟。我则默默地集中精力开车,不时地变换车挡,眼睛盯视远处的路面,仔细地辨认每一个交通标识。

  有时候我很羡慕雪,她今年才13岁。在她眼里,一切都是那样的新鲜,包皮括音乐、风景和世人。想必同我得到的印象大相径庭。我在过去也是如此。我13岁的时候,世界要单纯得多。努力当得报偿,诺言当得兑现,美当得保留。但13岁时的我并不是个特别幸福的少年。我喜欢一个人呆在一边,相信孤单时的自己,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容不得只有我自己。我被禁-在家庭与学校这两大坚不可摧的樊笼之中,感到一阵阵焦躁不安。一个焦躁的少年。我恋上了一个女孩儿,这当然不可能如愿。因为我连恋爱为何物都一无所知,甚至没有同她说过几句话,我性格内向,反应迟缓。我很想对老师和父母强加于我的价值观大唱反调,却吐不出相应的言词。无论干什么都干不顺当。同无论干什么都左右逢源的五反田恰成对比。不过,我可以捕捉到事物新鲜的风姿,那实在是令人快慰的时刻。香气四下飘溢,泪水滴滴的人,女孩儿美如梦幻。摇滚乐永远是摇滚乐。电影院里的黑暗是那样的温柔而亲切,夏日的夜晚深邃无涯而又撩人烦恼。是音乐、电影和书本陪我度过这几多焦躁的日夜晨昏,于是我记住了科克和涅尔逊唱片里的歌词。我构筑了独有我自己的小天地,并生活其中。那时我13岁,与五反田在同一个物理实验班。他在女孩儿们热辣辣的目光中擦燃火柴,优雅地点燃煤气喷灯,忽地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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