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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童年》,是在十年前的初中。印象中,那个挂在教室走廊的高尔基,一脸严肃的大胡子,怎么也想不出,他笔下的童年,竟是如此闪闪发亮。
具体是什么样的情节,什么样的人物,早已忘记了。只记得,一群衣衫破烂的小孩子,满怀星星般闪亮的内心,想出了捡破烂的伟大想法。街边混着泥土的铜片或是纽扣,在孩子们的期待中被挖出来,是世界上最无暇的钻石。
在后来的十年里,遇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有过不可思议的梦想,也曾一往无前的努力,失败过,委屈过,抱怨过,那些梦境中出现的美好愿望,在俗世的眼泪中一点一点的模糊,远去。。。
我常常困惑,不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里,只是努力的学习,为了不忍周围期盼的眼光。
后来有一天,早起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中乱七八糟的自己,突然意识到我一直爱着的,是写作。想成为一个作家,一个爬格子的人,一个我手写我心的人,可是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读了四年工科,开始做机械的工作。人生的轨迹一目了然,人生中的一万种可能,我选择了最理所当的一种,纵然不坏,却不再常常笑了。
越长大,越失去了童年发光的梦想,透明的心。在各色*的面具中,小心的防备着,慢慢的,在防备中也不知不觉戴着我曾经不屑的面具。再后来,就忘记了,也曾经和叶子对话,看着蓝天直到眩晕,弯腰捡起脚下的红叶,看着觅食的麻雀微笑。
我曾经也活得那么诗意。
如今,格子间里的我,把最初美好的一切也通通收藏在小格子里了。
不知,我心中的潘多拉是否苏醒,敢打开封闭已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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