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神犬奇兵 - 第161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161
  战歌缓缓走出花田,缓缓走上田垄。
  它离那只熊一般的高加索犬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了。
  白歌心里焦急,他不能大喊阻止战歌,却也无法阻止,心里暗骂这小子又搞擅自行动。在战歌移动的时间内,他仔细分析了一下目前情况,若不开枪,单靠人力制服这只高加索山脉犬至少需要3、4个人,仅靠他和孟虎是绝不可能的;高加索犬一般不主动发动进攻,前提是没有生物入侵它的领地,想到这里,白歌不禁心中一栗,难道自己所处的花田并非高加索犬的领地,那么是谁的领地?难道还有其他恶犬在身后埋伏?他立刻转身,向四周望去。
  转身时,他望了逐渐远去的战歌一眼,默默为它祷告。
  四周的花田一片寂静,只有清凉的夜风吹动婴粟花瓣发出的沙沙声,此起彼伏的婴粟花群宛如海浪波涛一般上下起伏,红砖小楼像是婴粟海洋中的灯塔,闪着微弱的灯光。一轮巨大的圆月挂在陡峭的悬崖之上,伴着几声隐隐传来的狼啸,整个夜晚显得凄美绝伦。
  白歌对孟虎打了个手势,两人手握匕首背对而站,警惕地看着周围。被捆得结实的阮文明在两人的脚下一动不动。
  战歌在田埂上停下了。
  巨大的高加索山脉犬斜着眼睛瞟了一眼战歌,没有理会它,继续盯着不远处的白歌和孟虎。战歌向这只灰毛高加索山脉犬轻轻吠叫了几声,声音中尽是友好的意味,生长在它脊梁和尾巴上的长毛讨好地晃动着,一股暖烘烘的昆明犬味道随风飘去。风里面夹杂着它对高加索山脉犬的问候,高加索山脉犬侧过风头,用开阔的鼻孔轻嗅风尾,它闻了后就知道,这只相貌英俊的昆明犬不是大院内生活的犬。

  高加索山脉犬像个老侦察兵一样,不叫也不吼,懒洋洋地呆在自己的领地里,等待对方的下一步行动。
  战歌很放松,依旧慢慢地靠近高加索山脉犬,战歌离它越来越近,举止也越来越不屑,仿佛一个游手好闲吹着口哨的小流氓。战歌似乎在努力向高加索犬证明自己和那两个入侵者毫无关系,它只是代表它自己,并不和他们一伙。
  在一片和平的氛围中,战歌走到了高加索山脉犬的身边。
  白歌用余光看到战歌的行动,手心里捏着一把汗。孟虎小声问他,“你的犬在干什么?”
  战歌把自己结实的胸脯全部暴露给高加索犬,要害部位空门大开,它很诚恳地将脖子伸过去,紧闭嘴巴,眼睛里闪着昏黄的温暖光芒。它乞求似地哼哼着,把鼻子凑近了高加索山脉犬的凸起的黑鼻子。
  它在向高加索山脉犬表示感谢。
  高加索山脉犬心中冷笑,也回应似地哼哼了两声,仿佛表示宽容。
  突然,高加索山脉犬巨大爪掌上的利刃全部紧缩,小黑眼睛射出凶狠的光芒。伪装得像个得道高僧的高加索山脉犬在这一瞬间张开血盆大嘴,一口咬向战歌布满黑色毛发的脖子。这是一种优秀的攻击习惯,所有擅长撕杀和攻击的野兽都习惯于攻击猎物脖子这个致命的部位,特别是始终坚守自己的祖先们的猎食习惯——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森林山区的那些古代巨犬。所以当这一口咬出去的时候,高加索山脉犬仿佛已经听到这只昆明犬的颈骨断裂的声音。这是今晚主动走到口边的美食啊。

  可是它忘记了另一件祖先们很忌讳的事情,在攻击对方脖子的同时,也要小心自己的脖子。
  可这只曾在西伯利亚冰原上单枪匹马杀退饿狼群的高加索山脉犬这次轻敌了,它太相信自己的能力,同时也太低估身旁这只漂亮健壮的昆明犬的能力了。
  高加索山脉犬是能力超群的攻击犬,它自己想,让对手送上门来,自己大嘴一闭,战斗就结束了,这种骗局式的进攻方式的确会让许多头脑发热的动物丧命。
  可是很遗憾,它这次遇到的是中国犬王战歌。
  战歌天生就是为了进攻而生的,它早就知道满面狡诈的高加索山脉犬不会放过自己,在它的身后,就是主人白歌。战歌早就盘算好,如果高加索山脉犬要攻击白歌,必须踩着自己的尸体过去,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比自己大出几倍的对手,按照常规进攻的话,即使杀死对方,自己也要大伤元气,最重要的是会浪费很多时间。所以为了一击取胜,它就采取了一个极端冒险的战术,抛砖引玉——用自己的脖子去骗对方的脖子,这个战术也只有战歌敢做。

  高加索山脉犬锋利的犬齿剧烈撞击着,它幻想着战歌的血液正在自己的口中激荡,甘美而甜蜜。可是它的想象被一阵剧烈的疼痛撕碎了。它的确闻到了一股甘甜香美的血腥味,只不过这股味道,是从它自己的脖子上发出的。
  高加索山脉犬咬到了战歌,更准确地说,它咬到了战歌的一团无关紧要的鬃毛。而那致命的皮肉血管,却丝毫不差地躲开了它又长又利的犬齿。
  战歌在这时突然反击了。它猛然张开大嘴,颈部的肌肉涨得仿佛要爆炸一般,一块块地凸起,雪亮的犬齿在月光下闪着妖异的白光,狠狠向失去平衡的高加索山脉犬的脖子扎去。
  “扑哧!”
  两排犬齿牢牢钉入高加索山脉犬的颈部,没入牙龈。
  血花四射,田垄上平地射起一股红色的激流。
  战歌咬住的是高加索山脉犬的大动脉。战歌的牙齿直接割断了它的动脉血管和气管。战歌用力地甩着粗壮的脖子,将如棕熊一般的高加索山脉犬横拖入婴粟花田,夜色下的田垄腾起一大片黄色的尘土。
  高加索山脉犬的眼睛一直没有闭上,它的灵魂在腾空而起时倍感遗憾,它的肉身还未来得及叫一声,就已经死去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没有语言的生活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王老炳和他的聋儿子王家宽在坡地上除草,玉米已高过人头,他们弯腰除草的时候谁也看不见谁。只有在王老炳停下来吸烟的瞬间,他才能听到王家宽刮草的声音。王家宽在玉米林里刮草的声音响亮而且富于节奏,王老炳以此判断出儿子很勤劳。那些生机勃勃的杂草,被王老炳锋利的刮子斩首,老鼠和虫子窜出它们的巢四处流浪。王老炳看见一团黑色的东西向他头部扑来,当他意识到撞了蜂巢的时候,他的头部、脸蛋以及颈部全被马蜂包围。 [点击阅读]
花田半亩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我们教的中文,是主张从良好情怀的心里发芽的中文。这样的一颗心,田维无疑是有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目光里那一种超乎她年龄的沉静,对于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了。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作为中文女学子,之所以对汉字心怀庄重,我以为也许还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要写,就认认真真地写。而且,当成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对待。这令我不但愀然,亦以肃然,遂起敬。 [点击阅读]
莫言《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章节:59 人气:2
摘要:《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点击阅读]
蝉翼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楔子死亡白先生无疑是武林中最有名望的人。白先生的名望不在于他的武学造诣,而是在于他的人格。无论黑白两道,无疑,对白先生曾经在沙场上出生入死,保家卫国的忠烈所折服。更叫人敬仰的,白先生血战胡虏十二次后,竟视功名如蔽物,而甘心退隐江湖做个升斗小民。谁对白先生都只有敬佩的分!可是,白先生竟然被人暗算在他居住的玉星居!白先生之死,无疑是武林中最震撼的事。更叫人骇然相告的,是楚老五的判断。 [点击阅读]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2
摘要:第一章雾茫茫一在冬季里,偏僻的葫芦坝上的庄稼人,当黎明还没有到来的时候,一天的日子就开始了先是坝子上这儿那儿黑黝黝的竹林里,响起一阵吱吱嘎嘎的开门的声音,一个一个小青年跑出门来。他们肩上挂着书包,手里提着饭袋;有的女孩子一边走还一边梳头,男娃子大声打着饱嗝。他们轻快地走着,很快就在柳溪河上小桥那儿聚齐了。 [点击阅读]
韩寒《零下一度》
作者:韩寒
章节:43 人气:2
摘要:我1982年出生在一个小村庄。童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是那里的广阔天地造就了我以后一向的无拘无束。现在想想小时候真的很开心,夏天钓龙虾,冬天打雪仗。但人不会永远留在童年,6岁那年我去镇上念小学。小学的我,品学兼优,还当过三好学生。那时起,我开始读课外书,嗜书如命。一到晚上,我就窝在被子里看书,常常看到半夜,真是佩服自己的这双眼睛百看不坏,视力向来绝佳。 [点击阅读]
Q版语文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从前啊,有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七个白雪公主和一个小矮人,而且白雪公主们爱穿着高叉泳衣去打猎(哎呀,不好……不好意思啊,作者又跑题了。真是低能且变态!)。森林里住着一只美若天仙的猪妈妈,(听猪五郎说的)猪妈妈生了三只可爱的猪娃娃。猪娃娃一天天长大了,猪妈妈想,该是他们独立生活的时候了。猪长大了,都是要独立谋生的。于是在孩子们生日这天,她把三只小猪叫到身边。 [点击阅读]
三家巷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公历一千八百九十年,那时候还是前清光绪年间。铁匠周大和他老婆,带着一个儿子,搬到广州市三家巷来住。周大为人和顺,手艺精良,打出来的剪刀又好使,样子又好,真是人人称赞。他自从出师以后,就在西门口一间旗下人开的正岐利剪刀铺子里当伙计,几十年没换过东家。他老婆也贤德勤俭,会绣金线,手艺也很巧。夫妇俩省吃俭用,慢慢就积攒下几个钱来,日子倒也过得满欢喜。 [点击阅读]
余华《兄弟》
作者:余华
章节:70 人气:2
摘要:《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 [点击阅读]
余华《活着》
作者:余华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前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