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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江湖 - 球球外传:一个时代和一只小狗的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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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好久以来,和它相对枯坐在苍山下的茶隐村舍时,看着它那双忧郁的眼睛,我都不免要想——也许今生,该要我为你树碑立传,而不是你为我去守坟了。因为按自然规律,人的命再贱,不出意外的话,总要比一条狗命长。
  尽管村舍里来来往往的过客,都因出于对这个小杂种的喜爱,而动员我写写它;但我总是乐观地设想,还早着呢,它才三岁。比照人类的生命周期,它正是青春岁月。也许我们还要相依为命熬出更多的故事,才轮到我为它哭泣,为这个世界讲述一只狗的颠沛流离。
  然而人事尚不可测,况乎畜牲道。无妄也罢,意外也罢,一切可以降临到人类的灾难,本质上狗类也不能幸免。似乎2009年注定是一个残忍的年份,大年初三,侯哥来电幽幽地说——球球走失了,年前就已失踪,世存兄怕你伤心,没敢告诉你。
  在电话里,我只能达观地说——狗也有狗的命数。在恶的人世间,它不能指望终生都能遭遇善意。大限到了,一切都在劫难逃。再说比起它的同胞兄弟姊妹,它的奇特际遇已经可谓前世的福报。更何况,一去不归的它,也许原本如世存兄引用的龚自珍的诗,它是“空山徙绮倦游身”;念念此去,或者入的竟是锦衣玉食的门户,而无须追陪几个潦倒江湖的书生,再过这种朝秦暮楚的无根生涯了。
  往好处想,只为聊宽老怀。失踪的故事于我的真切隐痛,原不陌生。世间何处无刀俎?你我谁谓非鱼肉?人犹如此,狗何以堪?这样说来,悲声便可压抑。但是许下的愿——为球球传——却是我这开年的创伤之夜,必须要偿还的孽债了。既是为它,也为它那几位自我流放在祖国的卑微父亲。
  二
  球球的身世血缘,是我断续听来的。流浪在丽江一带的许多落魄书生音乐人,偶尔在大理邂逅它,会认出它是诗人L的养子。
  球球的生母大抵原是丽江的一只流浪狗。四年前当L被都市驱赶而流落到这个古城时,也许同病相怜一见钟情,遂收留了这只相貌平平且血缘混杂的小母狗。那时,他再婚的妻子——一个原本贤淑漂亮的女人,实在不堪他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终于挥泪告别了他。于是衣衫落拓的他只好漂到边地,在一条游踪罕至的深巷尽头,一个唤作三十八号院的纳西木楼中,暂时赁居小驻了。
  因为他的存在,三十八号院在今日的丽江古城,几乎已经成为一道江湖背包皮客的人文景观。谁要在滇西北一带厮混,肯定都曾去朝拜过这个码头。也许因为寂寞,或者出于生计,他把这个死气沉沉荒草萋萋的小院,异想天开地办成了一个音乐酒吧。
  说他异想天开,是因为这个小院,实在太像《聊斋志异》中的某个鬼狐出没的背景了。院子古老且久无人居,燕泥蛛丝覆满空梁,窗外就是荒草颓墙别家的废墟,常有鼠蛇游离。他廉价租来后,只是在泛灰的墙上,找人胡乱涂鸦了一些非仙非道的图案,歪七竖八地扯了几条风马旗,挂了几条哈达,垃圾堆废品站去扒拉回来几张缺胳臂短腿的桌椅,然后就开张了。
  没有字号招牌,没有工商注册,没有霓虹灯饰,没有像样的酒具,甚至没有红酒洋酒,只卖啤酒青梅酒和烈性的青稞酒——这也就只有他,才敢在这个国际性旅游胜地,开这样一个奇特的酒吧了。即便是我这样的老客,今天要去那阴森歪曲的寂寞深巷,不问路是仍然难以探出门径的。可想对一般的游客,那是绝无可能成为他的座上宾的。
  问题是即便如此简陋,他那里依然门庭若市。乃因他那一管双截棍似的箫,每夜像一个埋名江湖之高手的暗器,总能洞穿那个喧嚣小城背后的枯寂,以至洞穿无数偶然过往的畸零者的心灵。于是许多人去过还转顾,坐下即沉醉——到了后半夜,常常满屋乌烟瘴气,地板上随处躺着的都是醉客。本来屋里就只点了一个五瓦的普通电灯,晚来的客稍不留神,就会踩踏上一些红男绿女的肚皮。因此,打架斗殴也就成了他那里长年的保留节目。
  L原本有匪相,天生有叛骨,江湖有名头;虽然店里雇不起丘二伙计,但时相过从的丽江老炮,多数便成了他的兄弟。偶尔有新客闯来,不识风色,那就很容易被抬起,直接从二楼扔到墙外的荒草中去。派出所先还来问问,见摔得多了,也没出人命,只要听说是三十八号的事,便再也不肯来叨扰了。周边居民听惯了这里的鬼哭狼嚎,只当是鬼屋闹鬼,也懒得去投诉了。
  那一年的L,夜里是长箫当哭,白天是和球球的生母牛衣相对,就物质层面上说,也就算是一最低级别的醉生梦死了。当他终于邂逅并留住一位今天还在陪护他的女人时,球球的生母也到了发情期,开始背着他翻墙越脊去寻找艳遇了。当这个小母狗的肚皮日渐紧绷之时,L才开始意识到要做养父的责任,以及还要重新做人的责任。
  三
  球球的生父是谁,似乎大家皆不甚了然。有的说是一只沙皮,有的说是京叭,总之肯定也是一个贱种流浪汉。球球一胎堕地的大约有四姐弟,也许因为血统驳杂身份卑微,个个皆无福相。要放在富贵之家,母狗临盆也是一喜;可是狗命如人,投胎到L的三十八号,几乎注定先天带着悲剧符号。只因酒吧原非餐馆,尤其是L的吧,多的是酒,缺的是骨头。当L自己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时候,可想而知,这一窝狗崽岂能好过。
  小狗如庄稼,撒在地里即便不追肥,自个儿也会悄然长大。但哪怕就算孪生姐弟,各自的命数也因落地的时辰微异而天壤有别。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只先夭折,一只被抱养,一只迷失在古城八卦阵一般的巷陌中,可能率先上了哪家的餐桌。唯有球球,抑或先天便憨厚,长相也无足称道,竟然在三十八号的混乱生活中,像猪一样活得安然自足。因为它的胖,憨憨的模样神似L,过往的熟客便即兴唤作球球,于是这一名字就这样进入了历史。
  三十八号的地下音乐在丽江日渐成名,各地的浪人也多慕名而往,使这个原本萧然的小院慢慢有了人气。尤其是那些背着吉他漫游在大地上的天下客,更把这个二十平米的小楼当成了问鼎中原的大舞台。经常看见的场景是,一些被酒色摧得嘶哑的歌手,跳到桌子上放歌,满地的男女醉鬼一起合唱——当我已老到不能做爱,你还爱我吗?就是这些即兴音乐,常常也能触动离人幽怀,现场勾出无数涕泗。

  老板兼酒保还兼乐手的L,生计不愁之时,文事却日趋荒芜。女友也厌倦了这种天天打打杀杀的日子,北归读书去了。L看着硕果仅存的球球,忽然便有了觉醒——决定回耕砚田。眼看望五的他,如果以酒业终老,那确实辜负了那几年深牢大狱。于是他决定带着球球南下大理,把酒吧转给了另一个流浪乐手阿泰。因为他要是不离开丽江,天天缠着喝酒的弟兄太多,实在也无法闭门耕耘。正应了那句名言——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于是他毅然背着球球——这几乎是他唯一的情感羁绊了,为着内心中不离不弃的承诺,向苍山洱海唇齿相依地飘来。
  客车原是不许人畜同行的,司机死活要他丢下球球。可怜原本暴怒慷慨的L,在那一刻竟然为了怀中的一只杂种小狗,而不得不委婉乞怜,坐在车门边耍赖求情。一车人看他们情同父子,抑或也被球球那天生忧郁的眼神打动,终于说服司机,就这样移民到了南诏古城。
  四
  这是公元2006年的夏天,我因毁家之变,也因厌倦了京城的碌碌生计,放弃一切,只身来到大理。正可谓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赁居的小院就在大理城墙外的南村,而L则正好寄身在我旁边不出一里的一塔寺下的一个客栈。
  他牵着球球来为我接风,开篇也就是一碗味道极好的羊肉面而已。他因是长包皮的农家客栈的一间房,每月四百五十元,除开床铺和书桌,基本也就家徒四壁。卖文维生,自然捉襟见肘,不可能天天上餐馆解决伙食。他只好买了个电炉,再买一些杂粮,每天闭门写作,靠熬粥勉强度日。可怜球球一个天性的肉食者,也只好和他开始奉行素食主义。
  狗乃忠臣义仆,即便生计拮据,胃口枯淡,还是每天摇头摆尾地看着L写文章,渐渐也有了几分儒者气。L自己也被所谓的八宝粥喝得馋虫涌动之时,便会牵着球球晃晃悠悠上街,拿牛杂肥肉解气一场。那时的球球多会在大快朵颐之后,见到小母狗就四爪抓地,和L强项对峙。
  有母狗的主人乃美妇,看见这大小俩雄性胖子在当街较劲,生怕自个儿也遭遇非礼,柳眉倒竖抱着爱犬急逃。球球的被歧视连带L的人品都受到怀疑,他老脸上不免泛出尴尬。其实,L自己都没有夜生活,多少也能感同身受地理解球球的诉求。偶尔便也松开缰绳,让球球去扬鞭江湖寻找艳遇。
  但是球球每次兴尽而归,都满身煤灰,黑乎乎地像一个疲惫的矿工,L就有些起疑。一次L跟踪查访,发现原来路口有一个做煤球的人户,养着一只更加邋遢的小母狗,痴情的球球原来每天就是在这里守候厮混,彼此追逐得风尘满面的。户主也是贫寒之家,经常是锁着那个素面荆钗的;看见球球来围着不怀好意地转悠,便有些厌烦。看见L就求情——不同种,搞不得,搞不得。L又是自尊心很强的人,看见球球恨不得背一把吉他去人家窗下求爱,还被人家主人干预,便生气地骂球球——你再不济,好歹也是一个诗人的狗,你连煤厂的母狗也去搞,一点品位都“莫得”(即“没有”),你把老子的脸都丢了。
  球球何尝懂得人世间的炎凉,挨骂的时候倒是知道低眉顺眼,伪装出一脸的无辜。但一旦逮着机会,仍旧会一溜烟地跑向人间去寻欢作乐。结果不幸染上了狗瘟,茶饭不思,看着就像《红楼梦》里的瑞大爷,被风月宝鉴弄得即将精断气绝。那会儿我时常看见L用一个背篓天天背着它去兽医站打针,神情焦虑,来去累得牛喘吁吁,我当时还真的难以想象一个养父的钟情,竟也会如斯揪心。
  球球也算是命硬之狗,在L的精心侍候下,渐渐还阳。大病初愈,狗也需要进补。L便经常牵着它,来我的小院乞食。我因租的是农家院落,有厨房庭院,自己又是个绝不茹素的饕餮之徒,伙食便接近干部水平。球球在我这里生活改善,每来必吃得脑满肠肥,但是L一出门,它便会忘记一饭之恩,立马追随而去。
  L也是出于爱意,便委婉对我说,怕球球出去再染上瘟疫,我的院落长期是柴门深锁,要把球球寄养在我处。他甚至还诱惑我,说只要牵着球球上街,绝对有很多美女喜欢而来逗它,你也可以顺便搭腔接个飞碗。我原本是反对养宠物的人,对狗还有些偏见,虽然不相信他编造的爱狗及乌的露水情缘,但是看在多年的情分上,便只好应允。甚至我还威胁说,要是跑丢了,我可不负责任。可是谁承想,我这个义父一当,就再也难得释手,球球竟成了我相依相随的至亲玩伴了。
  五
  球球是戴着项链来的。L吃罢出门,便把它锁在我的窗下。球球初不解L的意图,看着不再牵它随行,急得呜呜欲哭,拖着铁链像拔河拉纤一般,想要追随而去。但真正一声门响之后,它似乎立马像被拐卖的孩子,顿时变得老实懂事起来,惶恐地打量着我,眼角开始润湿,匍匐在地上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煞是可怜。
  许多年前,我编过一部《狗的秘密生活》的书,对狗有点泛泛了解。本质上我是反对养宠物的,因为我一直主张与其爱动物,不如先爱人类。我曾经对一些朋友说,如果你未曾资助穷人,那你养宠物就应该感到可耻。基于这样的观念,最初的我,对球球的到来实在无所谓欣喜,多少还有些为L减负的意思。
  球球属于那种长不大的杂种,毛发土黄,身体滚圆,体重大约十几斤。消瘦的时候呈尖脸,稍微猛吃几顿就变圆,且额头上胖出几道有趣的皱纹;再搭上那双忧郁的眼睛,就活脱一个苦闷的思想家形象了。它性格温良得几乎胆怯,很少有龇牙咧嘴的时候。由于习惯了沉默,凡事不愠不火的,倒显出几分大智若愚的神态。事实上,这个家伙也确实不傻,它老实巴交的外貌下,也暗藏着一些狡黠和滑稽。也许正是这种小奸小坏的性格,逐渐迎合了我的处世趣味,使我慢慢开始喜欢上它来。

  我一直并未视其为宠物,还是当村狗在饲养。最初是锁着的,它的活动舞台也就链子长度的一平米左右。每天两餐,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常常被我的麻辣风格弄得伸舌头打喷嚏,它也只能忍受。L偶尔带着一捆火腿肠来探亲,它就屁股摇得快闪腰了,抱着他的胡茬脸猛舔。看着它对L的亲热,我多少有些嫉妒,心想这家伙大肉吃腻了,还想喝粥吗。
  我每天是要懒觉的人,大早就听见它在窗下呜呜低鸣,抓耳挠腮急火攻心的样子。我一吼它,它便改成乞怜的神态。等我牵起链子,它便往门外拖,一出大门就在野地里跷起后腿遗矢,然后双脚扒灰迅即掩盖。原来它是不肯排泄在我廊下,才这样强憋着自己的。我也不知道它从哪里获得的这种教养和习惯,为了不影响我的睡眠,我开始为它解开绳套。这样它就可以随时在花园出恭了,但它仍坚持在最角落的地方方便,不给主人添麻烦。
  它平时就在院子里散步发呆打瞌睡,静如处子;但偶尔发现有松鼠或者耗子翻墙过来,它却能动如脱兔,射箭般迎击过去,并发出恐吓的号叫。一般我是不许它进屋的,到了饭点如果我还在写作,它便会从帘下探头探脑提醒它的饥饿,但脚却不敢越雷池一步。我以为它已经养成不敢进屋的习惯,有时出去忘记锁门,等我回来才发现被子上印满梅花,它似乎报复般地在我床上过瘾宣泄。我拎着拖鞋找它上课,它似乎知道犯错惹祸,远远地窥视着我的行动,不尴不尬地故作轻松。一旦我追到它,它立刻卧倒等着挨揍,既不逃跑也不嘶喊,更不会反咬一口。我的手才举到半空,它的眼睛就吓得乱眨,缩着脖子皱着眉头,一副听天由命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相。
  相处久了,感情日增,我以为它乐不思蜀了,就放松了警惕。哪知某天来客,大门刚开,它便趁机窜了出去。我追赶着叫它,它也停步看我,但我一向前冲,它就撒开丫子狂奔。我岂能跑得过它,只能看着它远去。到下午,L抱着它回来,说它跑去客栈他的门口守候着。对于这样恋旧的家伙,我还真没法惩处了。譬之于人,这正是知道感恩和毫无势利的表现,我何能苛求于这个畜生。
  六
  L就要回四川了,他想带着球球还乡去陪他的母亲,这时我才开始意识到依依难舍了。禅和子曾说:桑下不三宿。意味对一棵树也会生情,有情就难以破执,不破执岂能参透情关,顿悟成佛。对树犹需戒惕,况乎球球这样一个充满灵性的坏种。既然已经上了贼船,我还是决定把这个义父之责承担到底。L见我如此,遂将球球留给了我。
  可是球球仍当L只是寻常的小别,逮着空子便逃亡出去找他。那时正好我也出游,平时交给邻居的房东在代养。房东十分着急,来电道歉,我让他们去L住过的段家园看看。晚上房东告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守候着的球球。等我半月后回去,球球听我足音初到门前,便在院里惊喜撒欢,急不可待,似乎已看见一架排骨朝它走来。原来邻居房东也圈养着一只狼狗,每天只喂一餐,就只给玉米面糊。球球不能特殊化,口中已然淡出鸟来,看见我回,自然有种未被遗弃而重见天日的欣喜。
  球球的天性原很纯良,且十分好客。每有客来,它比我还亲热激动。扑上去摇尾乞怜,舔手示爱,屁股扭出花来。即便十分眼馋,肉食摆在院里的矮桌上,它也只是围着转悠,从来不敢贸然上桌偷食。大家扔给它骨头,小的就迅速吞下,大的则立刻含着出屋。如果有人看它,就装作若无其事地漫步,一旦发现没人,立即找个隐蔽处刨坑,把骨头埋存进去。我常常笑话它,像一个省吃俭用的富农,对未来似乎充满了忧患意识。诗人梁乐却说,只怕它以为把骨头种进地里,来年就会长出卤肉来——一只狗也在耕耘着它的日子,偷偷期盼着意外的丰年。
  很长时间以来,它给我的孤独写作确实带来了乐趣。写累了,到院子里和它说说话,恶作剧地捉弄它一下;它尽管经常上当受骗,但依然每次听到召唤,还是畏怯地来到脚边,狐疑地等待我的新招。夜里,我就在廊下为它准备了一个纸盒做窝,但它更喜欢在躺椅上睡觉。半夜醒来,听见它在屋外鼾声如雷,仿佛院里住着两个醉汉,自然就少了寂寞。尽管这样的小犬,原无防卫和攻击能力,但是稍有异响,它还是会本能地勇敢扑出嗷嗷警告。在萧索村居生活里,人便多了许多安全感。
  闲来无事时,我也会牵着它去古城游逛。一路走来它都要沿途撒尿,留下求爱的信息。但凡见着别家的狗,它都想上去亲热。有的大狗很凶,常常要追咬它,我也只能牵着它跑开以免受伤。看着它像一个情场上的劳模,孜孜不倦地奔波于途却求偶不成的沮丧模样,也不免联想到人世间的种种离合因缘,无端生出许多感慨。
  有个女邻居苏苏抱着一只小母狗常来串门,把她那妖精穿得花枝招展,视同千金宝贝。蓬头垢面的球球,像一个波希米亚式的嬉皮去觊觎一个布尔乔亚的小姐,又不敢直接去生扑。连我都几乎想放下老脸,去帮它求苏苏把她的小母狗放到地下来,以成全它们一段交情。大家都笑话球球对情欲的执着,我只能惭愧地撇清责任说——这点,主要还是像它的养父L。大家嘿然。痴于情,而终老于山林,球球也许和这一代人真有默契之处。
  七
  就在2007年的冬天,我和余世存在北京又聚在了一起。世存是我的老乡兼故交,也是一个非常纯良的男人。他是80年代末的北大中文系毕业生,本来分在国土资源部工作——对许多人来说,这恐怕正是攀附权贵的良机。但他却最后选择了辞职,去做了90年代影响中国甚多的《战略与管理》的主编,后来成了自由撰稿人。

  我知道世存是嗜书之人,原本无意江湖纵横,我便撺掇他也去大理读书,私心也想多个可以寒夜过访的酒友。他原也去过敝院,颇多同慨,当下就决定徙居大理。很快我们就在南村,寻到了另一农家院落,相去我的寒舍,也就几百米。我们就算随时可以“隔篱呼取尽余杯”了。
  最重要的是,我又为球球找来了一位绝佳的教父。这小畜生似有灵感,看见前赴后继的父亲接踵而至,心下窃喜,初见世存便屁颠屁颠地巴结不已,仿佛它从此也有了社保一样。
  世存为人谦和恭谨,处世却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属于那种温良之中傲骨铮铮的另类知识分子。相比起我的顽劣和粗糙,球球似乎更喜欢和他相处——他几乎从来不厉声训诫这个沉默的小友。
  人与人相交,讲究的是情味相投;其实人与动物之间,也有一个气味相投的缘分问题。球球对寒舍的过客,绝大多数都一见如故,也有对一些来访者充满戒备的时候。两三岁的它,几乎像阅人无数的长亭老树,用它的鼻子即能判断人间的敌友和善恶。通常它远远地打量来人,用它那暗藏智慧的忧郁目光表示不屑于亲近的态度时,往往也能契合我内心的情感。
  世存和球球相看两不厌,当下定交成了朋友。他的房东原本也给他留下了一只小狗,但他左看右看就是没有感觉,还是退给了原主,却要求和我一起分享对球球的抚养权。反正这小家伙儿又不是老婆,弟兄们要分享自然可以同乐。于是球球便得以东家吃西家住地两边享福,我们反倒像它的大房二房了。
  我一般对球球实行的是圈禁政策,也就是院门长闭只许在院落里活动,而且不许进客厅卧室。要带它出去,也是要戴上项圈链条的——有点像个严父,怕孩子混社会受到伤害。有几次它暗度陈仓出去撒野,我和梁乐满村子寻找,在苍山下呼喊,但凡有母狗之家便去小心哀告;那种凄惶和担忧,确实如孩子走失的老人。
  但是世存对它却一开始就采取的放养制度。他的院子略大,为了节省和吃放心菜,他们小两口竟然在那薄土上开荒种菜,真正过起耕读生活来。球球在他的院子出入自由,活得像一个散仙,就开始变得野性起来。经常一出去就是整天,也不知到哪里鬼混,到半夜才回去敲门。等轮到在我的院子小住时,它一旦偷跑了,半夜却总找回世存那里。如果那里敲不开了,才会到我的门边守候。
  有一次它走了两天,我和世存都开始担忧它被拐卖,内心感到揪疼之时,它又疲惫归来了,我们都无法想象它经历了怎样的逃亡和历险。我喜欢呵斥它,而世存则习惯对它轻言细语,因此它便更愿往世存家跑,更喜欢世存这样温润如玉的慈父。我知道它的善良和弱小,也了解这个社会的险恶,因此总是担心它还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在流亡的路上遭遇伤害。村民们流传乡下有专门套狗的人,即便是凶狠的狼狗,他们都能用一种秘方默默引走。像球球这样从不攻击他人且长得像一锅肥肉的家伙,岂不是人狗皆能看中的下饭菜!
  果然未久,它的第一次险情便出现了。
  八
  春末,我把球球全托给世存,自己则去了四川灾区搞社会调查。孟夏我回大理小憩,世存吆喝着球球回来,它一见久别的我,仍旧激动非常,拥抱狂吻真正如劫后重逢的恋人。饭罢世存回去,有意让它留下陪我盘桓几天,它却自以为是地要跟着世存,像一个撵脚的孩子。我想它是对我这种飘萍无据的生活感到害怕了,才更想有一个稳定的依靠。
  世存走后,它一会儿探头进来呜呜唤我,一会儿又去拍院门,看着它那丧魂落魄的样子,我虽有些失落感,但也感到些许不忍。我不能把我的爱强加给它,它在世存那里爱上了自由,连人体会到自由之后都不甘被奴役,况乎一只天性自由的畜生。于是次日大早,我便为它打开了锁链,它则立刻飞沙扬尘地逃向了苍山田野。
  我只要院门开着,它也会经常回来看我,经常晃悠一圈又扬长而去。一天,世存告我,球球受伤了,走路蹒跚且再不愿出门,神情有些畏怯甚至恐惧,召唤也不爱搭理了。我急忙过去探视,发现它毛上有血痕,屁股上有伤口,右后腿在奔跑的时候要悬着了。显然它受到了侵犯,眼神中满含落寞和委屈。
  我和世存都不是养宠物的贵族,也不知道如何为它疗伤复仇。它和我们一样命贱地苟活于此恶世,内心的伤痛都只能依靠自己和时间去疗治。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和它同甘共苦,一起寒泉配食,箪食瓢饮;也许其他的人畜皆不堪其苦,然而“回也不改其乐”。除此之外,本质上我们都活在各自的命途中,谁也不能彻底拯救谁。
  球球尚未痊愈时,我又去了灾区。后来听说它伤口愈合,快乐恢复,只是不得不踮着一只脚去追寻它的爱情了。再后来到了年前,它一去不归了。世存像往日一样信任它还会倦游还家,总在寒夜倾听它可能的跫音和剥啄叩门,但是这次它真的销声匿迹了,幻影一般迷失在逃向自由的路上。
  一只狗来到人间,遭遇了三个并不足以带给它娇生惯养生活的父亲,悲剧似乎就是命定的。它不能选择它的运数,就像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祖国。我们生于斯长于斯,默默地忍受着生活,平静地面对着伤害,安详地等待着结局;像球球一样,在乱离的岁月中随处颠沛,时而戴着锁链,时而自我圈禁,但时而也在品味着挣脱逃亡的自由欢愉。加缪曾经说——我是我自己的囚徒,时刻流放在自己的祖国。偶尔想起球球和这个世界的许多朋辈,仿佛正是对这个时代的某种注解。
  寒冬将尽,此刻是京都初七的黎明前夕,酒阑灯灺的夜空显得更加暗黑而迷离。沉沉大野啊,一只狗,你将走向哪里?我唯在这些薄醉的余生里,和我的弟兄一起分担这种伤悼,以纪念它那些日子的守护和偎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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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刘茁松身居湖南的王跃文在文坛一跃而起,使我想起鲁迅“文坛无须悲观”的预言。多年前我也曾在刊物做当代文学编辑,编着编着,就有点像鲁迅看当年的“城头变换大王旗”似的,渐渐地有点“颓唐起来”了。近年来有缘埋头一项等身的古籍整理,与当代文学可说是分道扬镳啦。因此,当我在书店发现与我工作地仅一湘之隔的王跃文在长江黄河两河之隔的北京出了长篇小说《国画》,并且已在全国各地形成洛阳纸贵之势,我是惊讶惊叹又惊喜的。 [点击阅读]
万物生长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3
摘要:我在洗车酒吧遇见秋水,第一印象是他的眼睛亮得不寻常。洗车是我常去的酒吧之一。洗车在工人体育场东门靠南一点,原来真的是一个洗车的地方。等着洗车的人想坐坐,喝点什么,聊聊,后来就有了洗车酒吧。如果从工体东路过去,要上座桥,过一条水渠,穿一片柏树林子,挺深的。酒吧用红砖和原木搭在原来洗车房的旁边,洗车房现在还接洗车的活。 [点击阅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章节:33 人气:2
摘要:一、中文版自序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 [点击阅读]
夏日落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4
摘要:羊年十一月初,步兵三连孕生一样大案:先是枪丢了一枝,其后,兵又死了一个。枪是新枪,铁柄全自动;兵是新兵,下士军衔,籍系郑州二七区,父为小学教师,母是环卫工人。事情乒然发生,震炸兵营。一时间,满地沸扬,草木皆惊,营连空气稀薄,整座营房都相随着案情颤动。事发时候,连长赵林和指导员高保新正在操场交心,其时正值夏末,黄昏网着世界。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