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色眼识人 - 第三章红色优势(5)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三章红色优势(5)
  在一次南通企业家协会演讲前的准备时,我正为拨弄投影仪无效而心乱不已,这时工作人员毫无踪影,房间内散坐着数十人。坐在前排的一位白须长者主动前来询问,是否需要帮忙。大喜之下,我像遇到了救星,那个投影被长者三下五除二,居然立马过关。长者轻拍我的背部,笑说:“还不错吧?”后来知道长者系某it公司的董事长。到底他是什么性格?
  是蓝色吗?蓝色在公众场合,即使有心帮你,在他上来之前,也一直不停地思考并观察周围的人是如何反应,却少打头阵。是黄色吗?黄色尊重强者,鄙视弱者。他们内心本能的第一反应是,演讲者应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而非假手他人。另外这种小事应由别人出面,自己出手似乎有点掉价了。是绿色吗?绿色的内心虽然以帮助他人为乐,然而绿色却不太给自己揽活,没事找事,那绝对不是他们的风格。
  现在你知道问题的答案了吧。是的,最后连他自己也确认他是红色!与绿色的不同在于,红色天性积极主动,他们充满爱心和对于外界事物密切关注。当红色主动上来帮你那一刻,
  向对方传达“我希望能为你做些什么”的意思是最重要的。在传递当下,红色感觉到自己的崇高和快乐,至于是否能做到,这就不是红色考虑的范畴了。现在我们很容易就能够理解,为何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有很多人自告奋勇地承诺一些事情。

  了很多,瞧,这又是红色的本性。
  顺便提醒一下的是,老先生成功调试完后,曾喜悦地拍拍我的肩膀说“还不错吧”。这种行为一方面希望他的付出能够得到足够的认可;另一方面,即使是陌生人,红色也自然地通过不经意的肢体接触,向对方传达“我愿意和你拉近距离”,在这样欢快的气氛中,瞬间我觉得与他亲近
  罚你写十首新情诗
  既然是一本探讨人际关系的书,到底哪种性格最不容易和他人发生冲突?黄色面对不一样的意见,充满顽强和亢奋。对他们来讲,斗争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冲突对于他们来讲,显然是家常便饭;而在所有的人群中,黄色也是最容易和他人发生正面冲突的。
  蓝色并不像黄色那样冲动,他们宁愿停在“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境界,似唐僧般地娓娓道来是他们的最爱。遗憾的是当处于压力状态下,蓝色的冲突以固执而不妥协著称,或他们用隐性手法表示内心的愤怒。这种冲突的延续性,在所有性格中是最长的。

  红色和绿色的“亲和力”道不同门。在内心的度量上,绿色完全做到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忘我和宽容境界,因此最不容易和他人冲突的性格首推绿色。
  既然红色也容易和他人冲突,为何相比较黄色与蓝色,不如他们强烈?细细审视,主要是因为红色“有错就认”和“不记仇”。
  有错就认
  红色,冲突发生时,气势澎湃,力图在口舌上占据上风。几分钟前和你面红耳赤,非要讨个说法不可,几分钟后如果发现自己错了,就立即跑过来和你认错,让你哭笑不得。
  这就好比我7岁的小侄子做事情不容易控制自己,做错了事情会认错,但只要几分钟又会故伎重演。对不愉快的事情很快遗忘,甚至于眼泪还在脸上,就会说“妈妈,我想玩一下”之后,就非常开心地走了。
  在婚恋中蓝色喜欢红色的原因有很多,活跃热情的红色可以吸引沉稳寡言的蓝色,这只是构成蓝色喜欢红色的基础。一个被人忽略的事实是:因为红色容易认错,而黄色错了也很难低头,这让蓝色感到愤怒。而红色的低头认错,在沪语地区,人们称之为“放软档”,至少让蓝色觉得自己是正确的可以施加影响的,这也是骨子里红色之所以吸引蓝色的原因之一。

  不记仇
  典型的红色是属于那种“前脚吵后脚忘”的人,只要你不是对他做了那种杀父偷妻之类实在忒狠的事,随着时间推移,红色都会忘记。非经后天刻苦修炼,红色难成真正意义上“豁达”之人,但红色天性的“不记仇”,让他很快可释然一切。这种释然的人生态度,最终得益者还是红色自己。不像蓝色,终日生活在过去的痛苦中;也不像黄色,对于那些曾经冒犯他的人,内心深处充满了“他日一定要让你知道后果”的欲望,两种人都活得很累啊。
  想起我一个学计算机的同学,被老婆发现他学生时代写给其他女孩的丰富情诗,想起他们当初恋爱多年却从来没有给老婆写过一封情书,这下离死不远了。没想到老婆趴在桌上哭了五分钟,末了,令他三天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席慕容写得好,诗里面还不能有0或者1。还是红色好啊,既不责怪你,又可锻炼你写诗,多好。
  善于表达调动气氛
  红色最发达的头部器官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大漠谣2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绑架-1黑沉沉的天空沉默地笼罩着大地,空旷的古道上只有得得的马蹄声在回荡。我坐在马车篷顶呆呆凝视着东边,那座雄宏的长安城已离我越来越远。不知道多久后,东边泛出了朝霞,虽只是几抹,却绚烂无比,天地顿时因它们而生色。慢慢地,半边天都密布了云霞,如火一般喷涌燃烧着。一轮滚圆的红日从火海中冉冉升起,不一会就把笼罩着整个天地的黑暗驱除一空。天下只怕再没有比日出更灿烂壮美的景色。 [点击阅读]
大漠遥
作者:佚名
章节:123 人气:2
摘要:日子轻快一如沙漠中的夜风,瞬间已是千里,不过是一次受伤后的休息,草原上的草儿已经枯萎了三次,胡杨林的叶子黄了三次。三年多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随着狼群,从漠北流浪到漠南,又从漠南回到漠北。打闹嬉戏中,我似乎从未离开过狼群,与阿爹在一起的六年似乎已湮没在黄沙下,可惜……只是似乎。沉沉黑夜,万籁俱静。篝火旁,我和狼兄一坐一卧,他已酣睡,我却无半丝睡意。 [点击阅读]
格列佛游记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小说以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四次出海航行冒险的经历为线索,一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卷利立浦特(小人国)外科医生格列佛随航程途遇险,死里逃生,漂到利立浦特(小人国),被小人捆住献给国王。格列佛温顺的表现逐渐赢得了国王和人民对他的好感,他也渐渐熟悉了小人国的风俗习惯。在格列佛的帮助下,利立浦特国打败了同样是小人国的“不来夫斯古”帝国,但是格列佛不愿灭掉不来夫斯古帝国,使皇帝很不高兴。 [点击阅读]
菊与刀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关于作者本尼迪克特,我们知道的不多。据已查到的资料,她是美国当代著名的人类学家,1887年6月5日生于纽约。其父弗里德里克•S.弗尔顿是位医生,在她两岁时去世。其母伯特里斯•J.(夏特克)弗尔顿靠教书养家。1909年,本尼迪克特从瓦萨尔学院毕业,获文学士学位。次年赴欧洲,游历了瑞士、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回国后曾执教于加利福尼亚的某女子中学。 [点击阅读]
谈笑间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第1章自序前世今生来世唯物主义者不相信前世、今生和来世,我不是,我相信。我的前世也许是个和尚。倒并非因为光头,在我开始光头之前的很多年里,脑中就有个烙印,和尚这个职业很酷,除了不能有男女之情很要命以外,厉害的和尚总是武功高强修行圆满,普济人心慈悲众生,多么令人神往,让我魂牵梦萦。 [点击阅读]
长相思3思无涯
作者:佚名
章节:132 人气:2
摘要:请将我的眼剜去,让我血溅你衣,似枝头桃花,只要能令你眼中有我颛顼来小月顶看小夭时,小夭正坐在廊下绣香囊,黑色的锦缎,用金线绣出—朵朵小小的木樨花,一针一线十分精致,已经快要绣完。颛顼等她绣完最后一针,稀罕地问:“你怎么有性子做这些东西了?”小夭说:“一举两得。针法也是医技,可以用来缝合伤口,多练练,能让手指更灵活些,病人少受点苦。”“还有一得呢?”小夭笑说:“我打算绣好后,送给璟。 [点击阅读]
鬼医傻后
作者:佚名
章节:127 人气:2
摘要:第001章夜半惊魂晚霞似血,笼罩了整个天际。苍穹一片暖色,晚云轻拂而过,好似层层翻滚的浪海,无穷无尽的变幻。翻卷如云的宫墙,层层迭迭的瓦檐,精致的亭台楼阁,山石排列有序,奇花异草数不胜数,轻风吹过,到处是馥郁诱人的香气。雕梁画栋的殿阁中,微微敞开的窗户,暮色的青白光芒笼罩着宽大空荡的宫殿,显得苍凉而凄惨。 [点击阅读]
习惯决定一切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第1章积极处世的习惯决定成功(1)成功源于自信没有自信心,好比没有气的皮球,怎么拍也拍不起来,谁还会拿去比赛。一个经理,他把全部财产投资在一种小型制造业上。由于世界大战爆发,他无法取得他的工厂所需要的原料,因此只好宣告破产。金钱的丧失,使他大为沮丧。于是,他离开妻子儿女,成为一名流浪汉。他对于这些损失无法忘怀,而且越来越难过。到最近,甚至想要跳湖自杀。 [点击阅读]
云中歌3
作者:佚名
章节:112 人气:2
摘要:树上的叶儿快落尽时,刘弗陵离开了长安未央宫,移居骊山温泉宫。大部分的事情已经不再亲理,每日里只在温泉宫内接见几个大臣,政事都交托给霍光、杨敞、张安世、隽不疑四位议政大臣处理。在议政大臣的选任上,朝堂内起了不少风波。忠于皇权、或者对霍氏有怨的人拼尽全力想维护皇族的利益,力争刚调回京城的赵充国将军能被皇上委任,而霍氏集团则全力排斥赵充国将军。 [点击阅读]
人类的故事
作者:佚名
章节:65 人气:2
摘要:前言汉斯及威廉:当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我的那位引导我爱上书籍和图画的舅舅,答应带我做一次永难忘怀的探险——他要我跟他一起上到鹿特丹老圣劳伦斯教堂的塔楼顶上去。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教堂司事拿着一把足以与圣彼得的钥匙相媲美的大钥匙,给我俩打开了那扇通往塔楼的神秘大门。“等你们下楼出来时”他说,“拉拉铃就行啦。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