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三个火枪手 -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欢乐英雄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看到《二十年后》一开始交待达达尼昂别后经历,有一段是他如何在小酒馆里留下来,并且成了代理老板的,忍不住大笑。尽管勇猛、灵活、聪明,达达尼昂始终都不是真正的贵族,那种市民气的朴实和精明深入骨髓。
  同样的事情换在阿多斯身上——不对,根本不可能发生。阿多斯不会爱上小店老板娘。波尔朵斯在意的是律师夫人的钱袋而不是她的人,至于阿拉 宓斯,或许只会冷淡地耸耸肩,说一句模棱两可的俏皮话。这是四个性*格迥异、成长历程也完全不同的人。不管少了谁,都不会有如此鲜活、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野心与侠义,现实与浪漫,这几个词都可以用在达达尼昂身上。他年轻的、充满生机的头脑,以及极强的行动力和决断力使得他成为了故事的主 角。从一开始的乡下小子到最终的法国元帅,整个故事充满惊心动魄的-阴-谋和难以置信的好运。这是法国式的浪漫主义,然而如果没有四人之间的友情,故事或许就 不那么引人入胜。
  在四个朋友中,真正的灵魂人物是阿多斯,他英勇沉着,优雅高贵,遵循古老的贵族道德准则,几乎代表着最完美最纯粹的骑士风度。可以猜想大 仲马是喜爱并尊敬这个人物的,正如达达尼昂对他的喜爱和尊敬一样。在书中有关他的描写几乎都是正面,少有提到其他三人时那种调侃笔调。达达尼昂可以心安理 得地欺骗波尔多斯,可以口是心非地对抗阿拉宓斯,但他却永远不可能欺骗阿多斯,也决不会对他刀兵相向。《二十年后》中王家广场一节,四个朋友因为政治观点 不同分为两个阵营,剑拔弩张之际是阿多斯首先折断了自己的剑,用这样的行动弥合了彼此之间的敌意。对达达尼昂来说,阿多斯不仅是好友,甚至还充当了导师与 父亲的角色*。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阿多斯之于达达尼昂,便像是陈近南之于韦小宝。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平民力量日渐抬头的大革命前期,阿多斯的形象代表了对那个逝去年代的缅怀和追想。当然,这也注定了他必将逆时代而行的 悲剧。这也是大仲马自身内心的矛盾。从政治上来说,他是支持共和政体的,却对逝去年月的浪漫英雄主义抱持着孩子一般真诚热烈的赞美。三部曲最后一部《布拉 热隆子爵》,将阿多斯的养子拉乌尔当作故事的主角。拉乌尔之死,或许正是以阿多斯为代表的贵族时代覆亡的象征。

  至于阿拉宓斯,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表面上的贵族”。四人当中他心机最深,也最为表里不一,尽管那些小花样往往逃不过达达尼昂精明的眼 睛。他外貌斯文秀气,像女人一样注重仪表,大谈诗和玄学,一副冷漠矫情的厌世模样,暗地里却是情圣、复仇者、-阴-谋家。这种个性*从他当上火枪手的原因中可以 略知一二:因为一个火枪手羞辱了他,他便潜心钻研三年剑术,最终杀死了仇人。换句话说,这四个人里最不能得罪的,正是这个表面温和无害的诗人阿拉宓斯。
  如果仅仅如此,阿拉宓斯这个人也就没什么光彩可言了,他吸引人的地方仍然是对待朋友时显露出来的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无法想象自私的阿 拉宓斯能够为了掩护朋友出生入死,冒着枪林弹雨冲出关卡,但他确实这样做了。达达尼昂评价阿拉宓斯是“做得多,说得少”,某个方面来说,阿拉宓斯的确不善 于表达自己感情,无论爱情还是友情,所以才要用诗歌和经文把自己真实想法隐藏起来。有关他最有趣的段落是达达尼昂去找失散的三个朋友时,以为情人不再爱自 己的阿拉宓斯心灰意懒,大谈人世无趣,一心要遁入空门,而当他看到达达尼昂带来的公爵夫人的情书之后——
  ——阿拉宓斯腾地一下蹦了起来,抓起信便看,或者不如说抓了信用一双眼睛吞噬着,他的面容发出光彩来了。

  “那个侍女似乎文笔很优美。”带信的人随口说道。
  “谢谢,达达尼昂!”阿拉宓斯差不多发狂了,大声喊着:“她是被人强迫回到都尔去的;她没有背叛我,她对我的爱是坚贞不渝的。来吧,朋友,来吧,我要拥抱你;幸满把我的喉咙都堵住了!”
  在这之后这两个朋友绕着那本倍受尊敬的《圣克利梭斯多姆集》快乐地跳起舞来,地板上已摊满了论文的底稿,他们无所畏惧在上面践踏着。正在此时,巴汕端着波菜和炒鸡子儿走进了屋。
  “走开,倒霉的人,”阿拉宓斯边向他脸上扔小帽边嚷道:“把这些怕人的蔬菜和讨厌的炒鸡子统统给我带走!去叫一份油煎野兔肉、一只肥阉鸡、一份大蒜煨羊腿和四瓶步尔郭尼的陈年葡萄酒!”
  这是小说中阿拉宓斯少有的真情流露,抛开了温和假面、-阴-谋家的心计,踩着圣经论文跳舞的阿拉宓斯快乐得像个天真的孩子。
  第三位波尔朵斯则完全相反,单就出身而言,波尔朵斯与达达尼昂相似,都是地主小贵族阶层。但大力士性*格中虚荣、贪财的那一面和达达尼昂年 轻浪漫,爱好幻想的心不尽相同,而论起对世事的天真程度,波尔多斯在四人中最单纯。他的梦想也最简单:大地主,大庄园,可以在邻人面前吹吹牛,显摆自己的 大老爷身份。他和阿拉宓斯之间,或许是四人中性*格差异最大的,也经常爆发出小小冲突。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波尔多斯的性*格在三部曲中有微妙变化。三个火枪手中突出了他土财主似的虚荣心,肩带事件以及欺骗律师夫人的时候, 这个人的表现让人忍俊不禁,相当性*格化。大仲马那种幽默的写作方式在他和他的仆人穆斯格东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表现渠道,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是《三个火枪 手》里轻松自在,令人会心一笑的存在。但到了后两部,他就变得越来越像个符号,单纯到了没头脑的程度,找不到当初那点小算盘式的聪明劲。或许也是要写出四 个性*格迥异的主角实在太难,作者便偷懒,将这个人物简化了。三部曲最后,最令我唏嘘的不是达达尼昂的结局,甚至不是阿多斯的,而是波尔朵斯。或许是觉得这 样的人就应当快快乐乐做他的土财主,在阳光下心满意足地巡视他的领地,而后在绕膝的儿孙面前吹嘘自己年轻时的功业吧。连这样的愿望也要打碎,作者够残忍。

  三部曲都是在大学图书馆里看的,后来买回了前两部,唯有最后一部《布拉热隆子爵》始终没有找到。某种程度上我将这看作天意:即使买了回 来,大概也只会在书架上放着。直到现在,我也会怀着一种固执的想法:只要不翻到最后那一章,我喜爱的人们,我的那些朋友们就会永远活着,在他们的世界里一 起行侠仗义,一起喝酒吹牛,做他们的欢乐英雄。故事的结局,阿拉宓斯为波尔多斯流下了眼泪,作为四个朋友里唯一的幸存者,阿拉宓斯是幸运的,也是孤独的。
  而有关作者大仲马的结局,流传最广的版本如下:68岁那年,放荡不羁的大仲马爱上了一个年轻的美国女演员,不幸的是,这个女子在一次演戏 时从飞驰的马上掉下来摔死了。埋葬了心上人之后,喝得醉醺醺的大仲马在晴空下打着一把蓝色*雨伞,来到与自己一向不和睦的儿子小仲马家里,一坐下就大声说: “我的孩子,我是到你这儿来等死的。”半月以后,大仲马去世了。2002年,大仲马的遗骨终于被转移到了先贤祠。在那之前,他一直因为通俗小说作者这个身 份为法兰西文学院所贬斥,认为他的小说只适合平民消遣,不登大雅之堂。一生之中,大仲马写了上百部作品,有不少甚至是枪手所为。无论如何,他的那些故事还 是在我的记忆里留下痕迹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 [点击阅读]
彼得·卡门青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生命之初有神话。一如伟大的神曾经在印度人、希腊人和日耳曼人的心灵中进行创作并寻求表现那样,他如今又日复一日地在每个儿童的心灵中进行创作。那时候,我家乡的高山、湖泊、溪流都叫些什么名字,我还一无所知。但是,我看到了红日之下平湖似镜,碧绿的湖面交织着丝丝银光,环抱着湖泊的崇山峻岭层层迭迭,高远处的山缝间是白雪皑皑的凹口和细小的瀑布,山脚下是倾斜的、稀疏的草场, [点击阅读]
怪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九月九日的下午,一如平常的下午,没有两样。任何人对于那天即将发生的不幸,毫无一丝预感。(除了一人例外,那就是住在威尔布朗姆胡同四十七号的巴克太太,她对于预感特别有一套,每次她心头觉得一阵怪异之后,总要将那种不安的感觉,详详细细地描述一番。但是巴克太太住在四十七号,离开十九号甚远,那儿会发生什么事,与她无干,所以她觉得似乎没有必要去做什么预感)。“加文狄希秘书打字社”社长K-玛汀戴小姐。 [点击阅读]
悬崖上的谋杀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博比·琼斯把球放在球座上,击球前球杆简单地轻摆一下,然后慢慢收回球杆,接着以闪电般的速度向下一击。在五号铁头球棒的随便一击下,球会呼啸腾起,越过障碍,又直又准地落到球场的第十四穴处吗?不,远非如此,结果太糟了,球掠过地面,稳稳地陷入了障碍坑洼。没有热心的观众发出沮丧的哼哼声,惟一的目击者也显得一点不吃惊。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愤怒的葡萄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具结释放的汤姆·约德和因对圣灵产生怀疑而不再做牧师的凯绥结伴,回到了被垄断资本与严重干旱吞食了的家乡。他们和约德一家挤进一辆破卡车,各自抱着美好的幻想向“黄金西部”进发。一路上,他们受尽折磨与欺凌,有的死去,有的中途离散。 [点击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2
摘要: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点击阅读]
摩尔弗兰德斯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2
摘要:第1章序近来,世人颇感兴趣于长篇小说和浪漫故事,而对个人经历很难信以为真,以致对此人的真名及其它情况都予以隐瞒;鉴于此,对于后面的文字,读者如何看待均随其所愿。可以认为,笔者在本书中写出了她自身的经历,从一开始她就讲述自己为何认为最好隐瞒自己的真名,对此我们毋须多言。 [点击阅读]
放学后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九月十日,星期二的放学后。头顶上方传来“砰”的一声,我反射动作的抬起头,见到三楼窗户丢出某黑色物体,正好在我的上方,我慌忙避开。黑色物体落在我刚才站的地点后,破碎了。那是天竺葵的盆栽!那时放学后,我走在教室大楼旁时发生的事。不知从何处飘来的钢琴声。我呆然凝视那破碎的陶盆,一瞬,无法理解发生什么事,直到腋下的汗珠沿手臂滴落,我才忽然清醒过来。紧接的瞬间,我拔腿往前跑。 [点击阅读]
数字城堡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丹·布朗(DanBrown)是美国当今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之一。2003年3月出版的《达·芬奇密码》创造了一个书市奇迹,旋风般地横扫了美国各大畅销书榜,至今全球销量已超过800万册。丹·布朗也凭这部小说而大红大紫。丹·布朗出生于美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塞特镇长大,在阿默斯特学院和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度过了大学生涯,毕业之后留在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教授英语。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