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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平泽贞通刚被押送到东京时,高木检察官和藤田刑事部长都还没有把握判定平泽为真凶。由于一路上押送的情况极其残酷,社会上引起了关于人权问题的抗议,检察官甚至还表示“初步调查后马上就释放”。不料被告平泽过去在日本堂曾经犯过的支票欺诈案一经揭露,舆论就开始深信平泽可能就是本案的真凶了。警视厅也忽然转过来说平泽是真凶。对被告平泽说来,“日本堂事件”确实是决定他的命运的关键。
其实,“日本堂事件”只不过是个支票欺诈案。欺诈案和大批凶杀案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但是这却使一般人产生了这么一种印象:既然他做过那样的坏事,说不定也干得出毒死许多人的事。不过,熟练的侦查员们应该比谁都懂得,干得出欺诈勾当的人不一定杀得了人。欺诈犯和杀人犯的性质根本不同,可是社会上却不这么看。这里,对于推断平泽的犯罪情况,检察官方面有着巧妙的舞文弄墨。
再说,在“帝国银行事件”上使用过的毒药并不是审判庭上所说的氰化钾。高木检察官在开始审判时用的是“氰酸化合物”一词,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然变成了“氰化钾”。在“帝国银行事件”,中所使用的确实不是纯氰化钾,而是一种特殊的化合物。不管它是否叫作“丙酮合氢化氰”或“硝酰”的那种东西,反正它确实不是纯氰化钾。从毒效发作迟缓的特征来看,也可以知道是在氰化钾上进行过特殊的化合操作,决不是像捡察官所坚持的那样“氰化钾由于陈旧而毒效发作迟缓”,那简直是荒谬绝伦。
因此,反而可以这样说:如果“帝国银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药是纯氰化钾,平泽或许是凶犯,然而如果那是一种特殊的化合物,凶犯就绝不可能是平泽。
那末,如果平泽不是凶犯,究竟真凶是什么样的人呢?下面,要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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