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群山回唱 - 第四章(6)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说我打算午餐做个汤。“怎么样,喝汤行吗?我自己想喝,您也考虑考虑。”
  我停止了晚上和其他工友的聚会。我不在乎他们怎么看我了,我将不许他们再进瓦赫达提先生家,花他的钱,来这儿给自己找乐子。解雇扎希德对我来说,是一件相当大的乐事。我把洗衣服的哈扎拉女人也打发走了。从那以后,我来洗衣服,我来把它们挂到绳子上晾干。我照看树,修剪灌木,割草,栽花,种菜。我打理房子,清扫地毯,给地板打蜡,拍掉窗帘上的尘土,擦窗户,修理漏水的龙头,更换生锈的水管。
  有一天,瓦赫达提先生睡觉的时候,我去了他房间,清扫天花板上边边角角的蛛网。正值夏日,热浪逼人,又干燥得厉害。我已经给瓦赫达提先生撤走了所有的毯子和被单,卷起了睡裤的裤腿,窗户都打开了,头顶的吊扇吱吱嘎嘎地转着,可还是不管用,热浪从四面八方袭来。
  屋里有个挺大的衣橱,我早就盘算着把它打扫一遍,现在拿定了主意,今天就动手。我把橱门拉开,从西装开始,一件件掸去灰尘,不过我也明白,十有八九,这些衣服瓦赫达提先生再也不会穿了。里面有一堆书,积了灰,我把它们也一并抹干净。我拿了块布,擦净他的鞋子,一双双摆放整齐。我发现了一个大纸箱,放在几件冬天穿的长大衣下面,大衣的下摆垂落着,把它挡得严严实实,几乎看不见。我把它拉出来打开。里面装满了瓦赫达提先生用过的速写本,一本摞一本,每一本都是他昔日生活的遗迹。

  我从纸箱里取出放在最上面的速写本,随便翻到一页。我的腿一下就软了。我翻完了一整本,把它放下,再拿起另一本,接着又一本,又一本,然后又是一本。一页又一页,从我眼前翻过,每一页都发出低低的叹息,轻轻吹拂着我的脸,每一页都用炭笔画着相同的主题。那是我,是从二楼卧室的阳台上看到的我,是我在擦汽车的前脸。那是从游廊里看到的我,是我倚靠着一把铁锹。纸上还有我在系鞋带,劈柴,给矮树烧水,从水壶里倒茶,做礼拜,打盹。还有汽车停在加尔加湖畔,我坐在方向盘后面,车窗摇落,我的胳膊垂在窗外,后座上画着一个朦胧的身影,群鸟在空中盘旋。
  原来是你啊,纳比。
  一直都是你。
  你不知道吗?
  我低头看看瓦赫达提先生。他还在侧身酣睡。我小心翼翼,把那些速写本放回纸箱,合上盖子,推回冬衣下的角落。然后我出了房间,轻轻关上门,免得把他吵醒。我走过昏暗的走廊,走下楼梯。我知道自己没有停步,走到屋外,走入夏日的酷热,走过车道,推开大门,迈步上街,转过街角,一直走,不回头。
  我该不该留下来?我不知道。对此前的发现,我既不觉得恶心,也没感到荣幸,马科斯先生,可我确实心烦意乱。我想弄明白,在知道自己已经知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留下来。我在纸箱里发现的那些东西,让事事都蒙上了一层尸布。这种事没有办法逃避,由不得你把它抛在一边。可是他处在这样一种无助的状态,我又怎能撒手不管?我不能,除非先找到合适的人选,接手我的工作。我欠瓦赫达提先生的,最起码他一直待我很好,另一方面,我也曾背着他,讨他妻子的欢心。

  我走进餐厅,坐到玻璃桌边,闭上眼睛。马科斯先生,我没法告诉您我在那儿坐了多久,一动不动,直到我听见楼上发出了响动。我睁开眼,看到阳光已经转暗,便站起来,灌了一壶水,烧水沏茶。
  有一天,我走进他的房间,说我有个惊喜给他。那是五十年代末,还要过很长时间,喀布尔才会有电视可看。那些日子里,他和我玩扑克来打发时间,后来下象棋,他教我,下起棋来,慢慢地我也能露一小手。我们也花了相当多的时间上阅读课。实践证明,他是个很有耐心的老师。我朗读的时候,他闭着眼睛听,要是读错了,他就轻轻摇一摇头。再来。他说。那个时候,久而久之,他的语言能力已经有了相当惊人的改善。再读一遍,纳比。1947年,他刚雇我的时候,我多多少少也算是识字的,这得多亏谢基卜毛拉,可是通过苏莱曼的辅导,我的阅读才真正有了提高,写作能力也因此大为进步。他教我,当然是为了帮我,可是他给我上课也有自私的成分,因为现在我能读他喜欢的书给他听了。不用说,他自己也能读,可是只能读一小会儿,因为他很容易疲倦。

  如果我忙于家务,陪不了他,他自己就没什么好干的了。他听听唱片,但往往也只能看看窗外,看鸟儿在树上飞落,看天,看看云朵,听孩子们在街上嬉闹,听水果贩子牵着驴,吆喝着:樱桃咧!新鲜的樱桃!
  我告诉他有个惊喜的时候,他就问我什么惊喜。我用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跟他说,咱们得先下楼。那段时间,我不用怎么费劲,就能把他抱起来,因为我还年轻,有力气。我轻而易举地托起他,把他抱进客厅,轻轻放到沙发上。
  “行了吗?”他问。
  我把轮椅从门厅推了进来。我已经为这事劝了他一年多,可他总是顽固地拒绝。现在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买回来再说。他马上摇起了头。
  “是因为邻居吗?”我问,“你是怕听到人家议论你吗?”
  他吩咐我,把他弄回楼上去。
  “听着,我才不管邻居怎么想,怎么说呢。”我说,“这样,咱们今天要做的,就是去散个步。天气蛮好的,所以我们要去散散步,你和我,就是这样。如果咱们不走出这房子,我就要憋出毛病来了。如果我疯了,你怎么办?哎呀行了,苏莱曼,别哭了。你就像个老婆子。”
或许您还会喜欢:
人生的智慧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出版说明叔本华(1788-1860)是德国着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自称“性格遗传自父亲,而智慧遗传自母亲”。他一生未婚,没有子女,以狗为伴。他于年写了《附录与补遗》一书,《人生的智慧》是该书中的一部分。在书中他以优雅的文体,格言式的笔触阐述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人生的智慧》使沉寂多年的叔本华一举成名。 [点击阅读]
人间失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日本著名小说家太宰治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作品,发表于1948年,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纤细的自传体中透露出极致的颓废,毁灭式的绝笔之作。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一个“充满了可耻的一生”。在发表这部作品的同年,太宰治就自杀身亡。 [点击阅读]
伯特伦旅馆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在西郊地区中心,有一些小巷子,除了经验丰富的出租车司机以外,几乎没什么人知道。出租车司机们能胸有成竹地在里面游弋自如,然后得意洋洋地到达帕克巷、伯克利广场或南奥德利大巷。如果你从帕克大街拐上一条不知名的路,左右再拐几次弯,你就会发现自己到了一条安静的街道上,伯特伦旅馆就在你的右手边。伯特伦旅馆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战争期间,它左右两边的房屋全都毁于一旦,但它却毫无损伤。 [点击阅读]
低地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站台上,火车喷着蒸气,亲人们追着它跑过来。每一步,他们都高高扬起胳膊,挥舞。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车窗后。窗玻璃的下沿到他的腋下。他在胸前持着一束白色碎花,神情呆滞。一个年轻女人把一个脸色苍白的孩子从火车站拽出去。女人是个驼背。火车开进战争。我啪的一声关掉电视。父亲躺在房间正中的棺材里。房间四壁挂满照片,看不到墙。一张照片中,父亲扶着一把椅子,他只有椅子的一半高。他穿着长袍,弯腿站着,腿上满是肉褶子。 [点击阅读]
元旦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2
摘要:“她过去很坏……一向如此,他们常常在第五大道旅馆见面。”我母亲这么说,好像那一越轨的情景增加了她所提起的那对男女的罪过。她斜挎着眼镜,看着手里的编织活,声音厚重得嘶嘶作响,好像要烤焦她毫不倦怠的手指间编织的雪白童毯一样。(我母亲是一个典型的乐善好施的人,然而说出的话却尖酸刻薄,一点也不慈善。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2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彗星的尾巴划过清晨,好似紫红天幕上的一道伤口,在龙石岛的危崖绝壁上空汩汩泣血。老学士独自伫立在卧房外狂风怒吼的阳台上。信鸦长途跋涉之后,正是于此停息。两尊十二尺高的石像立在两侧,一边是地狱犬,一边是长翼龙,其上洒布着乌鸦粪便。这样的石像鬼为数过千,蹲踞于瓦雷利亚古城高墙之上。当年他初抵龙石岛,曾因满城的狰狞石像而局促不安。 [点击阅读]
分歧者
作者:佚名
章节:41 人气:2
摘要:作品导读如果世界按照所有最美的特质划归五派:无私、无畏、诚实、友好和博学,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还会不会有杀戮、争端、夺权、暴乱?答案你知道。因为丑恶从未消失,它只是被深深地隐藏起来,妄图在某一天爆发出来,冲毁这世界。 [点击阅读]
加勒比海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就拿肯亚来说吧,”白尔格瑞夫少校说:“好多家伙讲个没完,却一个都没去过!我可在那度过了十四年的。也是我一生最快乐的一段日子——”老玛波小姐点了点头。这是她的一种礼貌性的和霭态度。白尔格瑞夫在一旁追问他一生中并不怎么动人的往事时,玛波小姐静静地寻找她自己的思路。这种司空见惯之事她早已熟悉了。顶多故事发生的地点不同而已。 [点击阅读]
动物农场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庄园农场的琼斯先生锁好几间鸡棚准备过夜,只是这一天他喝得烂醉,竟忘记关上那几扇小门了。他东倒西歪地走过院子,手中一盏提灯的光圈也随着摇摇晃晃。走进后门,他把靴子甩掉,又从放在洗碗间的酒桶里给自己倒了这一天的最后一杯啤酒,就爬上床去。这时琼斯太太早已在那儿打呼噜了。琼斯先生寝室里的灯光一灭,农场里个个厩棚就响起一阵骚动和嘈杂的声响。 [点击阅读]
印第安酋长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亲爱的读者,你知道,“青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无论用在谁身上,这个词都损人、气人到极点,它指的是触角。“青”就是青,“角”就是触角。因此“青角”是个刚到这个国家(指美国),缺乏经验,尚显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触角。我当初也是这么一个“青角”。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