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害怕失去既得的利益,因而鼓吹效率,反对平等”和“穷人想不劳而获,因此支持平等,批评效率”,这是穷富两大阵营的辩论基调。在平等和效率的关系上,一般人普遍认为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提高了效率必然会造成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而强调了平等又会影响效率。
但是实际情形并不尽然。
比如美国,比尔•盖茨几百亿美元的财富与一般劳动者几万美元的年收入相比,差距何其巨大!但美国社会并没有因此而崩溃;相反,前苏联时代社会财富分配差距远远要小于美国,社会制度却发生了解体。
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人与人之间有差异是正常的,由此而造成的财富差异也是正常的。
要让西施和东施获得同样的注目,这种公平恰恰最不公平,既浪费了西施的姿本资源,助长了东施的个人膨胀,还强暴了男士的选择自由。将“公平”在“公众平均”这个意义上使用,是一种认识的过错。
其实,穷人的愤怒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自己不如别人,而是因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的机会。如果一些特殊人群,可以不凭个人能力,而是凭借自己对机会的特殊占有来获取社会财富,那对更多的没有这种机会的人来说,就是极大的不公。
公平不是绝对的。一件事如果只追求结果的公平,必然导致平均主义,那对经济效率的损害就太大了。干好干坏一个样,谁还会努力去干呢?惟有规则的公平才能保证竞争中机会的平等。体育比赛中运动员都必须遵守相同的规则,然而规则公平必然导致结果的不平等,因为每个运动员的能力不一样,竞争就有输有赢,就不可能平均。而结果不公平反过来又可能导致起点不公平,富家子弟与贫苦孩子就因为家庭的不同背景,因为上一代人竞争的胜负不同,而面临不同的人生起点。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东西姑且叫做禀赋吧,比如家族、健康、聪明等。每个人禀赋是不同的,因此起点公平几乎不可能真正存在。
我们所需要的公平只能是规则的公平,机会的公平。
常常看见“反腐”报道,一个海关关长,一个厅长、局长,凡是带“长”字号的,一旦翻船,涉及的财产数量都令一般百姓目瞪口呆。为什么大都是些“长”字号的人呢?因为他们才有腐败的机会。中国权力阶层的腐败,就是机会不公的表现。
据说,在上海,扫马路的工人多劳多得,月收入可以超过5000元,比西部的硕士挣得还多。是上海的清洁工特别优秀吗?不是,换了西部的人去扫马路,给他500元,他可以扫得一样干净,可问题是不允许他去扫!
中国的事情,很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不正常的,但它就是存在。地方保护政策,客观地造成了不同区域间的不平等。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处于分割状态,如果任何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没有城乡户口的差别,那么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就少了一些人为因素。
机会不公,表现在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种不同的情况当中。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在收入的分配上差距都非常大。一个社会分配差距的扩大并不可怕,但是如果这种差距很大一部分是由机会分配不均造成的,就十分危险。穷人并不是一定要向富人看齐,他们更需要公平竞争的机会,如劳动机会、投资机会、政治机会、对权力的监督机会等等。
只要大家是在公平的规则下竞赛,输赢都是自己的事,谁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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