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你在高原 - 无边的游荡 第二章 闹市孤屋 2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2
  从凯平的孤屋离开,我的眼前总是闪动着那张激越的脸庞。“那个小崽子搬走了!”岳贞黎很快对岳父一家说。梅子回来叙述了那个愤愤的场面,然后说:“很怪,好像岳伯伯像掉了一块心病似的,只生气,不难过。”我说:“你说得对,生气和难过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梅子问:“凯平去了哪里?他没有找你告别吗?”我迟疑了一下,还是摇摇头:“没,他也许找了个差事吧,以后会知道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梅子在橡树路的一个超市里看到了帆帆——当时她正和另一个小伙子在一起买东西,那是岳家的炊事员田连连,他介绍了帆帆。梅子回来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呢。真的可爱,多漂亮的姑娘!怪不得啊,她和凯平倒真的像一对儿,他们一起再合适没有了——岳伯伯怎么那么固执呢?这一来要毁了两个年轻人。我看出帆帆并不愉快……”
  她说这些的时候,我心里正想着那个身居孤屋的英俊青年,想着他望眼欲穿的等待、他心中那个大胆的计划。这是一个出逃的计划,同样是一次飞翔的计划。人哪,有的一生都在窝里蜷着,直到终老;有的却要冲天一飞。对任何人来说,这都需要不少的勇气。这种飞翔是极具危险的,但却不能没有……我从那座地质所走开,进而离开那个杂志社,在许多人眼里都是足够冒险的行为,今天看一切正在接近岳父不祥的预言。但我需要为此而愧疚吗?这不可能。
  一个中年人必有这样的经历:打扫欲望的灰尘,裸露出冷却的内质。那儿没有热情,无动于衷,最后连自己也变得陌生起来。厌恶自己,厌恶这种狂妄和自傲,厌恶寻寻觅觅和晃来晃去的那么一股劲儿。
  我在城里曾有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在作出重大抉择的沉重时刻,竟然未透一点口风:突然离去而且再也没有归来。另一个大学的朋友曾经和一伙人带上背囊结伴远行,历尽艰辛,至少在外面度过了两个徒步行走的冬天。他们经历的那些奇怪故事,绝大多数城里人闻所未闻——这些人的行为除了在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之间引起一阵惊诧之外,其他人连看都不看,而且根本就不想知道。这个城市早已度过了事事好奇的年代,习惯了冷漠。别说走开了几个毛头小子,就是再大的事儿也不理不睬:闹市区的一条马路上轧伤了一个女孩,血流不止,她的同伴捧着受伤的头,长时间跪着恳求过往车辆帮她把伤者送往医院……

  那几个朋友跋涉归来的那个下午,我第一眼见到他们的场景至今难忘:几个人扎在地铺上,远看就像一堆又破又脏的布。他们和背囊挤在一块儿酣睡,流出了口水。据说他们要寻觅“苦难”,这一回真的是如愿以偿了。一路的疾病、贫困和寒冷加在一块儿,把他们折磨得够惨的,真有九死一生之慨。
  这个城市有着各种各样的角落,相互之间简直是天壤之别。就在我看过旅途上归来的朋友不久,还随当时所在的杂志社朋友光顾了另一个聚会。那个晚上踏入一个门厅时,立刻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人间幻境。这儿奢华吓人,狂生美女相携,鲜花美酒堆成了山。我在这座城市里二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夜晚。一个恶少结着一条古里古怪的领带,手上的白金戒指闪闪发光,挽住一个红毛姑娘,踉踉跄跄奔过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土里巴叽的城市还有这样一群无耻的家伙。他们每个人都想嘲笑世界,却忘记了自己才是地道的小丑。男子手掌翻飞,口若悬河;女子扭扭捏捏,嗲得可怕。他们都想学外国人,一会儿耸肩一会儿摊手,英语单词说得磕磕巴巴。一个躬着身子走路的家伙不无自豪地说:“瞧我长了个欧洲小驼背……”这儿是浅薄鬼得势的地方,他们模仿西方人,连举止都要抄袭。一位小个头男子端着香槟一路旋来,那模样就像一个急于*的公狗。他搽了浓重的发蜡,头发出奇地光顺,像套了一顶又小又圆的*帽——整整一晚上他都想与杂志社的头儿娄萌搭话,不断地瞥着她身边的多毛青年马光——今晚就是马光把我们领到这个鬼地方来的……

  在这个疯癫的角落,个个自命不凡,连发育不全的人也在斜眼看人。几个人在一旁讨论“海滨松林别墅”、“私人游艇”、“石头音箱”……只听他们谈话,还以为个个拥有亿万家财呢,实际上只是一些寄生虫。锱铢必较的年头已然过去,贫穷的时代却远远没有结束。这就是我们糟糕的、令人尴尬的现实。
  对照一下那些因为出走而弄得满身肮脏的朋友吧:他们正幻想以肉身的折磨来抵御精神的痛苦,并长久以来为自己苍白的经历和狭窄的视野而感到焦虑。他们崇尚苦行,无情地磨损自己。我对他们难以苟同,却笑不出来。这个城市已经没人理睬他们,他们自己专注地盯着这个不幸的世界。
  就在这帮苦行僧当中,一个倔气的家伙与我发生了激烈的冲撞。
  说实话,这个人令我充满诧异又颇为好奇,但绝不想引为同调——我知道自己的辞职、我的东部之行与他们完全不同。我已经没有了他们那一伙的热烈和高蹈,只不过想找一个地方好好劳动。因为我发现自己置身的那一摊子不是劳动,而是死磨,是骇人的浪费。我已经受不了这些,四十岁了,生命不容浪掷。我不过是想让自己活得更充实一些,不再做一些虚无荒谬的事情。比如说我更愿意亲手播种和收割,愿意在院里植起一株木槿,看着它从初夏开到秋末……那个家伙十分刻薄,他对我的辛辣挖苦简直随口就来。他做得太过了,甚至在我与梅子一家闹着别扭时,给予了致命的中伤。他的花言巧语一度说服了梅子——像这样一个读书破万卷的家伙做到这一点并不难!他说:
  “就有那么一种人——这种人也许是这个时代的特产,也许已经流行了二百年——他们自视甚高却又一事无成,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一肚子埋怨,整天有说不完的厌恶和痛苦,就是不想和老婆好好过!他们的理由就是世界庸俗,谁都不能理解那份鸿鹄之志,骨子里却自私懒惰,还是胆小鬼!说白了他们也并不比天天谴责的对象好到哪里去,也蛮能做些脏事,乱搞妇女……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们的理由比别人多出一万倍,干了坏事还满嘴是理!说到底这一套都是学来的,是潜移默化中形成的,是另一种概念化的生活对他们的伤害,是一种理念的顺从者和实践者:问题是他们从来不敢承认这一点。所以千万不能听任他们,别看有时候说得很玄,连自己都听不明白……我和你男人,说白了都差不多,都是这样的一群家伙!”

  这番谈话造成了严重后果,让梅子深以为然。我事后想象她当时洗耳恭听的样子、瞪着那双可爱的杏眼专注盯视对方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而我作为她的丈夫,却对自己东部的事业给不出一个像样的理由,倒是越发难以说服她和她的一家。我的形象被那个家伙进一步歪曲,他却把自己摆在贬损的对象中,非但不能伤害自己,还显示了深刻解剖的勇气!剩下的答案就是:我才是一个伪君子,一个真正的坏蛋!
  凭这个人的深度与知性,还有我们这一代共同经历的痛苦、我们的际遇,他不难体味一个男人的选择、这种行为的全部复杂性。可惜他并没有这样做。这种简单和武断伤害了我,也伤害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我面对这些辛辣的指控,一直在心里据理力争。我知道他故意混淆视听,是成心要这样干的,只是不明白他的真正目的——为了讨好梅子和她的一家吗?似乎不必;为了进一步增加我的困厄、使我的生活愈加艰难?可这样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时下的凯平就多少面临了类似的困境:被追究被指责,日甚一日,而且还要深陷亲人的围剿之中。
或许您还会喜欢:
没有语言的生活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王老炳和他的聋儿子王家宽在坡地上除草,玉米已高过人头,他们弯腰除草的时候谁也看不见谁。只有在王老炳停下来吸烟的瞬间,他才能听到王家宽刮草的声音。王家宽在玉米林里刮草的声音响亮而且富于节奏,王老炳以此判断出儿子很勤劳。那些生机勃勃的杂草,被王老炳锋利的刮子斩首,老鼠和虫子窜出它们的巢四处流浪。王老炳看见一团黑色的东西向他头部扑来,当他意识到撞了蜂巢的时候,他的头部、脸蛋以及颈部全被马蜂包围。 [点击阅读]
花田半亩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我们教的中文,是主张从良好情怀的心里发芽的中文。这样的一颗心,田维无疑是有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目光里那一种超乎她年龄的沉静,对于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了。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作为中文女学子,之所以对汉字心怀庄重,我以为也许还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要写,就认认真真地写。而且,当成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对待。这令我不但愀然,亦以肃然,遂起敬。 [点击阅读]
莫言《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章节:59 人气:2
摘要:《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点击阅读]
蝉翼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楔子死亡白先生无疑是武林中最有名望的人。白先生的名望不在于他的武学造诣,而是在于他的人格。无论黑白两道,无疑,对白先生曾经在沙场上出生入死,保家卫国的忠烈所折服。更叫人敬仰的,白先生血战胡虏十二次后,竟视功名如蔽物,而甘心退隐江湖做个升斗小民。谁对白先生都只有敬佩的分!可是,白先生竟然被人暗算在他居住的玉星居!白先生之死,无疑是武林中最震撼的事。更叫人骇然相告的,是楚老五的判断。 [点击阅读]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2
摘要:第一章雾茫茫一在冬季里,偏僻的葫芦坝上的庄稼人,当黎明还没有到来的时候,一天的日子就开始了先是坝子上这儿那儿黑黝黝的竹林里,响起一阵吱吱嘎嘎的开门的声音,一个一个小青年跑出门来。他们肩上挂着书包,手里提着饭袋;有的女孩子一边走还一边梳头,男娃子大声打着饱嗝。他们轻快地走着,很快就在柳溪河上小桥那儿聚齐了。 [点击阅读]
韩寒《零下一度》
作者:韩寒
章节:43 人气:2
摘要:我1982年出生在一个小村庄。童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是那里的广阔天地造就了我以后一向的无拘无束。现在想想小时候真的很开心,夏天钓龙虾,冬天打雪仗。但人不会永远留在童年,6岁那年我去镇上念小学。小学的我,品学兼优,还当过三好学生。那时起,我开始读课外书,嗜书如命。一到晚上,我就窝在被子里看书,常常看到半夜,真是佩服自己的这双眼睛百看不坏,视力向来绝佳。 [点击阅读]
Q版语文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从前啊,有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七个白雪公主和一个小矮人,而且白雪公主们爱穿着高叉泳衣去打猎(哎呀,不好……不好意思啊,作者又跑题了。真是低能且变态!)。森林里住着一只美若天仙的猪妈妈,(听猪五郎说的)猪妈妈生了三只可爱的猪娃娃。猪娃娃一天天长大了,猪妈妈想,该是他们独立生活的时候了。猪长大了,都是要独立谋生的。于是在孩子们生日这天,她把三只小猪叫到身边。 [点击阅读]
三家巷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公历一千八百九十年,那时候还是前清光绪年间。铁匠周大和他老婆,带着一个儿子,搬到广州市三家巷来住。周大为人和顺,手艺精良,打出来的剪刀又好使,样子又好,真是人人称赞。他自从出师以后,就在西门口一间旗下人开的正岐利剪刀铺子里当伙计,几十年没换过东家。他老婆也贤德勤俭,会绣金线,手艺也很巧。夫妇俩省吃俭用,慢慢就积攒下几个钱来,日子倒也过得满欢喜。 [点击阅读]
余华《兄弟》
作者:余华
章节:70 人气:2
摘要:《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 [点击阅读]
余华《活着》
作者:余华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前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