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 第五章(3)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明天早上天亮前,我们就出发。”这是练金术士唯一的回应。
  男孩整夜没睡。在天亮之前,他把同帐篷的其中一个男孩摇醒,问他法谛玛住在哪里。他们一起去她住的帐篷,男孩以足够买一只羊的金子酬谢他的朋友。然后他叫他的朋友进去法谛玛睡觉的帐篷,叫醒她,告诉她男孩正在外面等。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照他的意思去做,于是又得到足够买另外一匹羊的金子。
  “现在让我们单独相处。”男孩对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就回去他自己的帐篷睡觉,他为自己能够帮助绿洲的参事觉得骄傲,而且也因为得到不少金子觉得很快乐,这些金子可以让他买一些羊了。
  法谛玛出现在帐篷的门口。两个人漫步走在棕榈树间。男孩知道这是违反传统的行为,不过他现在已顾不了这许多。
  “我现在就要走了。”他说,“而我要你知道,我会回来,我爱你因为……”
  “不必说什么,”法谛玛打断他,“被爱就是因为被爱,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可是男孩仍然继续说,“我作了一个梦,而后我遇见了一位国王。我曾经卖过水晶,然后横越沙漠。又因为部落发动战争,所以我纔会去泉水边,寻找练金术士。所以,我爱你,因为整个宇宙都一起帮助我找到你。”

  两个人拥抱在一起,这是他们第一次触摸对方。
  “我会回来。”男孩说。
  “在这之前,我会一直渴望地注视着沙漠。”法谛玛说,“从今以后,我将怀抱希望地凝望着沙漠。从前我父母也曾离开过,可是他回到我母亲的身边,而且在那之后,不管去多远,他最后总是会回来的。”
  他们没再说别的,只是沿着棕榈树漫步,最后男孩送她回到她的帐篷前。
  “我会回来的,就像你的父亲回到你母亲身边一样。”他说。
  他看见法谛玛的眼中充满着泪水。
  “你哭了?”
  “我是一个沙漠的女人。”她说,掉转开脸,“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女人。”
  法谛玛转身进去她的帐篷里,而当天亮以后,她像平日一般做着礼拜,可是对她来说,一切都不一样了。男孩已经不在绿洲了,这个绿洲对她的意义,已经和昨天不一样了。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处有着五万株棕榈树和三百个泉水的地方,不再是那个长长旅程休息站的地方。从男孩离开的那一刻起,对她而言,绿洲已经变成一处空洞的地方了。
  从那一刻起,沙漠对她更为重要,她将会每天望着它,想象着男孩正遵循着哪一颗星的方向前进,去找寻他的宝藏。她将会在风中献上她的吻,希望这风将会吹拂着男孩的脸颊,告诉男孩她仍活得好好的。希望风儿将会告诉男孩,她正在等他,等一位勇敢去追寻宝藏的男人。从那一天起,沙漠对她的意义将只有一个:希望他会回来。

  “不要去想着遗留在你背后的一切。”当他们上马要骑越过沙漠时,练金术士对男孩说,“一切都已经被注写在天地之心里了,而且它将会永远在那里。”
  “人们总是比较梦想回家,胜过于离开家。”男孩说,他已经再度习惯沙漠的静寂。
  “如果你所找到的是最最根本重要的东西,那么这样东西是不会被浪费掉的,而且你永远都可以回来;如果你所发现的只是暂时的光芒,就像彗星一样,那么在你回来的时候,它就不会存在了。”
  他正在谈论着练金术,不过男孩知道他是在比喻法谛玛。
  可是男孩实在很难不去想留在他背后的一切。单调而似乎永无止境的沙漠促使他梦想着。他仿佛看见了那些棕榈树、那些泉水,还有他所爱着的女人的脸。他可以看见英国人正在练金,还有那个骆驼夫,他曾经教导了男孩不少事,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也许练金术士从来不曾恋爱过吧,男孩心想。
  练金术士骑在男孩前头,猎鹰正站在他的左肩上。那只猎鹰熟知沙漠的语言,每一次他们停下来的时候,它都会飞离开,自己去捕猎。第一次它抓回来一只兔子,第二天则是两只鸟。

  晚上他们就铺开寝具睡觉,并且注意不让营火泄光。沙漠的夜晚十分寒冷,而且随着月形的渐缺,夜色也越来越黯淡。他们继续行进了一个星期,期间很少交谈,只在必要时纔出声警戒彼此避开部落战争。战争仍然继续着,偶尔,风中也会传来甜甜的血腥味,战斗就在附近,而风就像是预兆的语言,总是能指出男孩眼睛观察不到的事。
  “你已经快到达旅程的终点了,”练金术士说,“我要恭喜你能来追寻你的天命。”
  “可是这一路上你什么也没告诉我。”男孩说,“我还以为你会告诉我一些你知道的事呢。前不久,我和一个身带练金书籍的人一起旅行过沙漠,可是我却无法从那些书里学到什么。”
  “只有一个方式可以学会练金术,”练金术士说,“就是通过行动。所有你需要知道的事,你都已经从旅程当中学会了。你只需再多学一件事。”
  男孩想知道那是什么,可是练金术士却转头望着地平线,搜寻着猎鹰的踪影。
  “为什么他们叫你练金术士?”
  “因为我就是练金术士。”
  “其它的练金术士也想炼出金子来,在什么情况下他们会失败?”
或许您还会喜欢:
高老头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第一章伏盖公寓一个夫家姓伏盖,娘家姓龚弗冷的老妇人,四十年来在巴黎开着一所兼包皮容饭的公寓,坐落在拉丁区与圣·玛梭城关之间的圣·日内维新街上。大家称为伏盖家的这所寄宿舍,男女老少,一律招留,从来没有为了风化问题受过飞短流长的攻击,可是三十年间也不曾有姑娘们寄宿;而且非要家庭给曲生活费少得可怜,才能使一个青年男子住到这儿来。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一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天下精灵铸三戒,地底矮人得七戒,寿定凡人持九戒,魔多妖境暗影伏,闇王坐拥至尊戒。至尊戒,驭众戒;至尊戒,寻众戒,魔戒至尊引众戒,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境暗影伏。※※※当袋底洞的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宣布不久后会为自己一百一十一岁大寿举行盛大宴会时,哈比屯的居民都兴奋的议论纷纷。比尔博不但非常富有,更是个特立独行的奇人。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三部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在首部曲《魔戒远征队》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爱隆在该处慎重地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戒第二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这是魔戒三部曲的第二部分。在首部曲“魔戒现身”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去。爱隆在该处慎重的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的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魔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0
摘要:你干得汗流满面,才能维持可怜生计,长年劳动,精疲力竭,如今死神召唤着你。这用古法文写成的四行诗,题在霍尔拜因①的一幅版画下面,朴实中蕴含着深沉的忧愁。这幅版画描绘一个农夫扶着犁把犁田。广袤的原野伸展到远方,在那边可以看到一些可怜的木板屋,太阳沉落到山丘后面。这是一天艰辛劳动的结尾。农夫虽然年老,却很粗壮,衣衫褴褛。他往前赶的四匹套在一起的马儿瘦骨嶙峋,有气没力;犁刀铲进高低不平的坚硬的泥土里。 [点击阅读]
魔法神刀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威尔拉着他母亲的手说:“快点,来吧……”但他的母亲畏缩不前,她还是害怕。威尔在暮色中打量着这条狭长的街道,街边是成排的房子,房前是小花园和方形篱笆,阳光在房子一侧的窗户上闪耀着,却将另一侧置于一片阴影之中。没有多少时间了,人们现在大概正在吃晚饭,周围很快就会出现别的孩子,会注意到他们,议论纷纷地盯着他们看。等待很危险,但他所能做的还是像往常那样劝她。 [点击阅读]
魔牙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1九月四日。重宗祐下午两点准时离开银行。银行座落在新宿第一百货大楼对面,位居繁华街道一角。重宗徒步朝歌舞伎町走去。他是去歌舞伎町那家叫吉野的餐厅出席定期的银行支店长会议的。这种宴会带有和睦的性质。聚会下午七时才开始。现在的时间尚早,重宗便拐进了一家电动弹子游艺室。他每月都要玩几次这种电子游戏。虽然他十分喜爱这项游乐,但怕别人笑话。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