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麦田里的守望者 - 《麦田的守望者》在线阅读【第20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坐在那儿越喝越醉,等着老提娜和琴妮出来表演节目,可她们不在。一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象搞同性*爱的家伙出来弹钢琴,接着是一个叫凡伦西姬的新来姑娘出来唱歌。她唱得并不好,可是比老提娜和琴妮要好些,至少她唱的都是好歌曲。
  钢琴就放在我坐的酒柜旁边,老凡伦西姬简直就站在我身旁。我不断跟她做媚眼,可她假装连看都没看见我。在乎时我大概不会这么做,可我当时已喝得非常醉了。她唱完歌,马上就走出房间,我甚至都来不及邀请她跟我一块儿喝一杯,所以我只好把侍者头儿叫来。我叫他去问问凡伦西姬,是不是愿意来跟我一块儿喝一杯。他答应了,可他大概连信都不会给她捎去。这些家伙是从来不给人捎口信的。
  嘿,我在那个混帐酒吧间里一直坐到一点钟光景,醉得很厉害。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不过有件事我很注意,我小心得要命,一点没让自己发酒疯什么的。我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让人问起我的年纪。可是,嘿,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会重新幻想起自己心窝里中了颗子弹的傻事来。酒吧间里就我一个人心窝里中了颗子弹。我不住伸手到上装里面,捂着肚皮,不让血流得满地都是,我不愿意让人知道我已受了伤。我在努力掩饰,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受了伤的婊子养的。最后我忽然灵机一动,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是不是回家了。因此我付了帐,走出酒吧间去打电话。我老是伸手到上装里边,不让血流出来。嘿,我真是醉啦。
  可我一走进电话间,就没有心情打电话给琴。
  我实在醉得太厉害了,我揣摩。因此我只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
  我得拨那么二十次才拨对号码。嘿,我的眼睛真是瞎啦。
  “哈罗,”有人来接混帐电话的时候我就这样说。我几乎是在大声呦喝,我醉得多厉害啊。
  “谁呀?”一位太大非常冷淡的声音说。
  “是我。霍尔顿.考尔菲德。请叫萨丽来接电话,劳您驾。”
  “萨丽睡啦。我是萨丽的奶奶。你干嘛这么晚打电话来,霍尔顿?你知道现在是几点钟啦?”
  “知道。我有话跟萨丽说。十分要紧的事。请她来接一下电话。”
  “萨丽睡啦,小伙子。明天再来电话吧。再见。”
  “叫醒她!叫醒她,嗨。劳驾。”
  接着是另一个声音说话。“霍尔顿,是我。”
  正是老萨丽。“怎么回事?”
  “萨丽?是你吗?”
  “是的——别呦喝。你喝醉了吗?”
  “是的。听着。听着,嗨。我在圣诞前夕上你家来。成吗?帮你修剪混帐的圣诞树。成吗?成吗,嗨,萨丽?”
  “成。你喝醉了。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萨丽!我上你家来帮你修剪圣诞树,成吗?
  成吗,嗨?”
  “成。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没有人。我,我跟我自己。”嘿,我真是醉啦!我依旧用一只手捂着我的心窝。“他们拿枪打了我。洛基的那帮人拿枪打了我。你知道吗?萨丽,你知道不知道?”
  “我听不清你的话。快去睡吧。我得走了。明天再给我来电话吧。”
  “嗨,萨丽!你要我来帮你修剪圣诞树吗?你要我来吗?嘿?”

  “好的。再见吧。快回家睡觉去。”
  她把电话挂了。
  “再见。再见,萨丽好孩子。萨丽心肝宝贝,”我说。你能想象我醉得有多厉害吗?跟着我也把电话挂了。我揣摩她大概跟人约会了刚回家。我想象她跟伦特夫妇一块儿出去了,还有那个安多佛的傻瓜蛋。他们全在一壶混帐的茶里游泳,彼此说着一些装腔作势的话,做出一副假模假式的可爱样子。
  我真希望刚才没打电话给她。我只要一喝醉酒,简直是个疯子,我在那个混帐电话间里呆了好一会儿。我使劲握住电话机,不让自己醉倒在地。说实话,我当时并不怎么好过。可是最后,我终于象个白痴似的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进了男厕所,在一个盥洗盆里放满了凉水。随后我把头浸在水里,一直浸到耳朵旁边。我甚至没把头发擦干,听凭这个婊子养的去直淌水。随后我走到窗边电炉旁,一屁股坐在上面。这地方真是又暖又舒服。我坐着特别觉得舒服,因为我这时已经冷得索索乱抖。说来好笑,我只要一喝醉酒,就会冷得索索乱抖。
  我没事可做,就老在电炉上坐着,数地板上那些白色*的小方块。我身上额渐都湿透了。约莫有一加仑水从我脖子上流下来,流到我的领于和领带上,可我毫不在乎。我醉得太厉害了,对什么都毫不在乎。接着过不一会儿,那个给老凡伦西姬弹钢琴的,就是那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非常象搞同性*爱的家伙,进来梳他的金头发了。他搞头的时候,我们两个就闲聊起来,只是他这家伙并不他妈的太友好,“嗨。你回到酒吧间去的时候,会见到那个凡伦西娅姑娘吗?”我问他。
  “非常可能,”他说。俏皮的杂种。我遇到的,全是些俏皮的杂种。
  “听着,代我向她问好。问她一声,那个混帐侍者有没有把我的口信捎给她,成不成?”
  “你干吗不回家去,孩子?你到底多大啦,嗯?”
  “八十六岁。听着。代我向她问好。成吗?”
  “你干吗不回家去呢,孩子?”
  “我才不呢。嘿,你的钢琴弹得他妈的真叫好,”我对他说。我只是拍拍他马屁。其实他的钢琴弹得糟糕透了,我老实跟你说。“你真应该到电台上广播,”我说。“象你长得那么漂亮。还有一头混帐金头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回家吧,孩子,好好回家睡去。”
  “无家可归啦,不开玩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他没有回答我。他自顾自走了出去。他把头发梳了又梳,拍了又拍,梳好以后就自顾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莱塔一样。所有这些漂亮家伙全都一个样儿。他们只要一梳完他们混帐的头发,就理都不理你,自顾自走了。
  我最后从电炉上下来,向外面衣帽间走去,我那时都哭出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我的确哭出来了。我揣摩那是因为我觉得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接着我到了衣帽间,却怎么也找不着我那存衣帽的混帐牌儿了。可那个管衣帽的姑娘十分和气。她照样把我的大衣给了我。还有那张《小舍丽.宾斯》唱片——我依旧带在身边。我见她那么和气,就给了她一块钱,可她不肯收。她口口声声叫我回家睡觉去。我想等她工作完毕后约她出去玩,可她不答应。她说她的年纪大得都可以做我的妈妈了。我把我混帐的白头发给她看,对他说我已经四十二岁啦——我只是逗她玩,自然啦。她倒是挺和气。我把我那顶混帐的红色*猎人帽拿出来给她看,她见了很喜欢。她还叫我出去之前把帽子戴上,因为我的头发还湿得厉害。她这人真是不错。

  我出去到了外边,酒就醒了好些,可是外边的天气冷得厉害,我的牙齿开始上下打起战来,怎么也止不住。我一直走到梅迪逊路,在那儿等公共汽车,因为我剩下的钱已经不多。我得开始节约,少乘出租汽车什么的。可我实在不想乘混帐公共汽车。再说,我也不知道往哪儿去好。所以我信步往中央公园那儿走去。我揣摩我也许可以到那个小湖边去看看那些鸭子到底在于什么,看看它们到底还在不在湖里。我依旧拿不准它们在不在湖里。公园相距不远,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 我甚至都不知道去哪儿睡觉哩。我一点也不觉得困或者累。我只觉得懊丧得要命。
  接着在我进公园的时候,发生了一桩可怕的事。我把老菲芘的唱片掉在地下了,碎成了约莫五十片。那唱片包在一个大封套里,可照样跌得粉碎。
  我心里真是难过得要命,真他妈的差点哭出来了,可我当时所做的,却是把碎片从封套里取出来,放进我的大衣口袋。这些碎片一点用处都没有了,可我并不想把它们随便扔掉。接着我进了公园。嘿,公园里可真黑。
  我在纽约住了整整一辈子,小时候一直在中央公园溜冰,骑自行车,所以我对中央公园熟悉得就象自己的手背一样。可那天晚上我费了非常非常大的劲才把那浅水湖找到。我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就在中央公园南头——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当时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厉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围也越黑、越-阴-森可怕。我在公园的整个时间,一直没见一个人影。这倒让我很高兴,要是我遇到了什么人,准会吓得我跳到一英里以外。可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那浅水湖。那湖有一部分冻了,一部分没冻。不过我哪儿也看不见一只鸭子。我围着这个混张的湖绕了他妈的整整一周——事实上,我还险些儿掉进湖里——可我连一只鸭子也没看见。我心想,湖里要是有鸭子,它们或许在水草里睡觉什么的,因此我都差点儿掉在水里。可我一只鸭子也找不着。
  最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下,那儿倒不他妈的太暗。嘿,我依旧冷得浑身发抖,我头上尽管戴着那须猎人帽,可我后脑勺上的头发都结成一块块的冰了。这件事倒让我有点儿担心。我想我自己大概会染上肺炎死去。我开始想象怎样有几百万个傻瓜蛋来参加我的葬礼。我爷爷从底特律来,他这人有个习惯,你只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车,他就会把每条街的号码嚷给你听;还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约莫五十个姑母、姨母——还有我所有那些混帐的堂兄弟、表兄弟。简直是一群暴民。艾里死的时候,这整整一嘟噜混帐傻瓜蛋全都来了。我的某一个有极厉害口臭的姑母还不住地说,他躺在那儿看去多安静哪,DB告诉我说。我当时没在场。我还在医院里。我弄伤了自己的手以后,就不得不住进医院。嗯,我心里一直嘀咕着自己头发上结了那么些冰,准会染上肺炎死去。我为我母亲、父亲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我母亲,她对我弟弟艾里的哀伤都还没过去呢。我想象着她怎样看着我所有那些衣服和体育用品,不知怎么办好。只有一件事还好,我知道她不会让老菲芘来参加我的混帐葬礼,因为她年纪太小,还只是个小孩子。就是这一点还算好。

  接着我又想起他们整整一嘟噜人怎样把我送进一个混帐公墓。墓碑上刻着我的名字,四周围全都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去,他们倒是真把你安顿得好好的。我自己万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妈的希望有那么个聪明人干脆把我的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办都成,就是别把我送进混帐公墓里。人们在星期天来看你,把一束花搁在你肚皮上,以及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人死后谁还要花?谁也不会要。
  只要天气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搁在老艾里的坟墓上。我跟着他们去了一两次,以后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兴看见他躺在那个混帐公墓里。
  四周围全是死人和墓碑什么的。有太阳的日子那地方倒还马马虎虎,可是有两次——确确实实两次——我们在墓地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那真是可怕。雨点打在他的混帐墓碑上,雨点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到处都是雨。所有到公墓里来凭吊的人都急急奔向他们的汽车。就是这一点,差点儿让我发疯。所有那些来凭吊的人都能躲进自己的汽车,听收音机,然后到什么安乐窝里去吃晚饭——人人都这样做,除了艾里。我实在受不了这个。我知道在墓地里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灵魂已经进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样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里。
  可惜你不认识艾里。你要是认识他,就会懂得我说这话的意思。有太阳的日子倒还马马虎虎,可太阳只是在它想出来的时候才出来。
  后来,为了不让我脑子去想肺炎什么的,我就拿出钱来,映着街灯的那点儿混帐光线数了一下。
  统共只剩了三张一块的钞票,五个两毛五的和一个一毛的银币——嘿,我离开潘西以后,真正花掉了一大笔钱。接着我就走到浅水湖畔,找个湖水没冻冰的地方,把那几个两毛五和一毛的银币掠着水面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干吗要这样做,不过我当时的确是这样做了。我揣摩我当时准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实哪有这样便宜的事。
  我开始想起万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想这类事情当然很孩子气,可我禁不住要这样想。万一这样的事果真发生了,她心里一定很难受。她非常喜欢我。我是说她跟我很要好。一点不假。嗯,我怎么也摆脱不掉这念头,所以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万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临死诀别。我身边带着房门钥匙,所以我决意偷偷地溜进公寓,悄悄儿地去跟她聊一会儿天。我最担心的是我家的前门。那门叽叽嘎嘎地响得要命。这所公寓房子已经很旧,管公寓的是个再懒也没有的杂种,里面的一切东西全都叽叽嘎嘎地直响。我很担心我父母会听见我溜进房去。可是不管怎样,我决定试一试。
  因此我就他妈的走出公园回家了。我一路步行回家。路并不远,我也并不觉得累,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了。只是天冷得厉害,四周围没有一个人。
或许您还会喜欢:
海伯利安的陨落
作者:佚名
章节:76 人气:2
摘要:序章乌黑发亮的太空飞船的了望台上,霸主领事端坐在施坦威钢琴前,弹奏着拉赫马尼诺夫的《升C小调前奏曲》,虽然钢琴已是一件古董,却保存得完好如初。此时,舱下沼泽中,巨大的绿色蜥蜴状生物蠕动着,咆哮着。北方正酝酿着一场雷暴。长满巨大裸子植物的森林在乌青的黑云下现出黑色影像,而层积云就像万米高塔直插入狂暴天穹。闪电在地平线上肆虐。 [点击阅读]
燕尾蝶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韦迪·卫斯特韦特之墓韦迪·卫斯特韦特是位出生于新泽西州的海军军官。他从越南战场上生还后,深深地为佛教的精神所折服,因此在退役后移居日本。虽然不能舍弃带血的牛排和打猎的爱好,但他尽可能对佛教教义加以部分独特的解释,努力使两者并存。当韦迪正在享受他最喜爱的打猎时,死神来临了。当看到爱犬得林伽已经把受伤的野鸭追得无路可逃时,他扣动扳机准备打死野鸭。 [点击阅读]
牛虻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勃尔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迭讲道稿。院长蒙太尼里神甫慈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点击阅读]
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64 人气:2
摘要:前言:物欲世界的异化困惑与追求历来体现在青年人身上.以村上春树为主要代表的一批文学新锐,从城市生活这个独特视角,探讨当代青年心灵奥秘的"都市文学",便是这种困惑与追求的产物。村上春树是"都市文学"的中流砥柱.他的《寻羊冒险记》(1982)中的人物,一律无名无姓,个个慵懒、孤独、彷徨,缺乏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在商品的汪洋大海中,物化为喧嚣尘世的附属品, [点击阅读]
福地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海尔曼·布霍尔茨——德国人,罗兹某印染厂厂长卡罗尔·博罗维耶茨基(卡尔)——布霍尔茨印染厂经理莫雷茨·韦尔特(马乌雷齐)——布霍尔茨印染厂股东,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马克斯·巴乌姆——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布霍尔佐娃——布霍尔茨的妻子克诺尔——布霍尔茨的女婿马切克·维索茨基——布霍尔茨印染厂医生尤利乌什·古斯塔夫·哈梅施坦(哈梅尔)——布霍尔茨的私人医生什瓦尔茨——布霍尔茨印染厂公务员列昂·科恩——布霍尔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荒岛夺命案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一部优秀的通俗小说不仅应明白晓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群众生活,而且应该成为社会文化的窗口,使读者可以从中管窥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美国小说家内尔森-德米勒于一九九七年写出的《荒岛夺命案》正是这样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作者以其超凡的叙事才能,将金钱、法律、谋杀、爱情、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融为一炉,演释出一部情节曲折、扣人心弦而又发人深思的侦探小说。 [点击阅读]
褐衣男子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2
摘要:使整个巴黎为之疯狂的俄籍舞者纳蒂娜,正一再的向台下不断喝彩赞好的观众鞠躬谢幕。她那细窄的双眼,此时显得更加的细眯,猩红的唇线微微上翘。当布幔缓缓下落,逐渐遮盖住五彩缤纷的舞台装饰时,热情的法国观众仍不停地击掌赞赏。舞者终于在蓝色和橘色的布幔旋涡中离开了舞台。一位蓄须的绅士热情地拥抱着她,那是剧院的经理。“了不起,真了不起!”他叫喊着。“今晚的表演,你已超越了自己。”他一本正经地亲吻她的双颊。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24个比利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序言本书叙述的是一则真实故事──威廉.密里根是美国史上第一位犯下重罪,结果却获判无罪的嫌犯,因为他是一位多重人格分裂者。他不像精神病或一般小说上所记载的其他多重人格病患一样使用杜撰的假名,从被逮捕到被控诉开始,他一直都是争论性的公众人物。他的面孔出现在各报章杂志的头版和封面上,心智检查的结果不仅出现在夜间电视新闻节目,更成了报纸的头条新闻,迅速传遍全世界。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