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马丁伊登 - 第三十二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紧接着玛利亚在第二天下午又因马丁的第二个客人而激动了。这一次她不再手忙脚乱,因为她把布里森登请到她那接待贵宾的豪华客厅里坐下了。
  “我来拜访你不会介意吧?”布里森登说道。
  “不,不,一点也不,”马丁一面和他握手一面回答,然后挥手请他在唯一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自己坐在了床上。“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
  “给莫尔斯家打了电话,莫尔斯小姐回了话,我就来了。”他从外衣口袋里扯出一本薄薄的书扔在桌上。“有一个诗人的集子。读一读吧,送给你了。”接着,他回答马丁的抗议道:“我拿书有什么用?今天早上我又吐了一次血。有威士忌么?没有,当然。等一等。”
  他转身便走掉了。马丁望着他那瘦长的身影蜇下了外面的台阶,发现在他转身关门时那原本宽阔的肩膀已在塔拉的胸膛两边垂落,不禁感到心酸。马丁拿出了两个酒杯,开始读起那诗集,那是亨利·伏恩·马罗最新的集于。
  “没有苏格兰威士忌,”布里森登回来说,“那叫花子除了美国威士忌什么也没有。只好买了一夸脱。”
  “我打发一个小家伙去买点柠檬,我们做柠檬威士忌甜酒喝,”马丁建议。
  “我不知道像这样一本书能给马罗带来什么?”马丁拿起诗集说下去。
  “也许五十元吧,”回答是,“如果他能收支平衡,或是能骗到个出版家冒险给他出版,就算是万幸的了。”
  “那么说,靠写诗吃饭是不行的了?”
  马丁的口气和脸色都显得沮丧。
  “当然不行,哪个傻瓜会那么想呢?凑凑韵能吃饭,比如布路斯、弗吉尼亚·斯普玲,还有塞季成克。要写诗么,你知道伏恩·马罗靠什么过日于?——靠远在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填鸭式的男校教书。在所有私立的小地狱里这种地方是最糟糕的。哪怕他还能活五十年我也不愿意跟他交换地位。但是他的作品在同时代的凑韵诗人里可是有如胡萝卜堆里的红宝石。但是对他的评论呢!全他妈的扯谈,一批愚蠢的休儒写的!”
  “是些不知道怎样评论作品的人写的,这种人太多了,”马丁表示赞成。“研究史蒂文森和他的作品的卑劣之作就太多,多得叫我害怕。”
  “吃死人的僵尸,女身鸟爪怪!”布里森登咬牙切齿地叫道,“是的,我知道这帮妖精。因为他为达米安神甫①写的那封信就得意扬扬地啄他的肉,撕扯他,折磨他——”——
  ①达米安神甫(184-1889):比利时人,1873年访问了夏威夷的莫罗开麻风寨,从此留在那里为麻风病人服务,十二年后自己也得了麻风病,一直工作到逝世。斯蒂文森写了一封公开信《达米安神甫》,表示对他的敬佩,并驳斥了对他的种种污蔑。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马丁插嘴说。
  ‘对,这话正好不过——满嘴真善美却糟蹋着真善美,最后还拍拍真善美它的肩膀说,‘好狗好狗,忠心耿耿。’滚吧!理查·瑞尔夫弥留那天晚上把他们叫做:喳喳叫的小乌鸦,叫对了。”
  “在大师们流星一般迅速地飞翔时,”马丁热情地接下话头,“专跟星尘找茬的家伙。我写过一篇文章讽刺他们——那些找茬专家,亦称书评家。”
  “让我看看。”布里森登兴致勃勃地提出要求。
  于是马丁翻找出一份复写的《星尘》,布里森登一边读一边格格地笑,搓着手,忘掉了威士忌甜苏打。
  “我的印象是:你就是一个坠落到凡间的星尘,被扔进一群戴了风帽的没有眼睛的作儒之间。”他看完稿子说,“当然,第一家杂志就会叼住它不放的。”
  马丁翻了翻自己的稿件记录本。
  “已经被二十七家杂志退了稿。”
  布里森登开怀大笑,笑了许久,却痛苦地呛咳起来。
  “喂,你用不着告诉我说你没有写过诗,”他喘着大气说,“拿几首来看看。”
  “现在先别看,”马丁请求,“我还想和你谈谈。我把诗扎成一扎,你带回去看。”
  布级森登带走了《爱情组诗》和《仙女与珍珠》,第二天地回来了,对马丁提出:
  “再给我一点。”
  他肯定马丁是个诗人,也让马丁知道了他也是个诗人。马丁被他的作品弄得神魂颠倒,却大吃了一惊,原来他根本没有打算拿它们去发表。
  “让那些出版社滚蛋吧!”马丁主动要求帮他投稿,他却回答。“为美而爱美吧,”他劝告说,“别去找杂志社了。回到你的船上去,海上去——这是我对你的忠告,马丁·伊甸。你在把日于一天一天地浪费,想把美当婊子出卖,去满足杂志王国的要求。那只是在割自己的脖子而已。你那天对我引用过的话是谁说的?——哦,对了,‘人呀,最后的蜉蝣。’你这个‘最后的蜉蝣’拿名气来干什么?你要是出了名,反倒会中毒的。照我看你太年纯,太本色,太理智,靠这种东西是好不起来的。我倒希望你一行也没有法子卖给杂志。你要侍奉的唯一主人就是美。侍奉他吧,让苦芙众生下地狱去!成功!你的成功已经在你的《爱情组诗种为斯蒂文森写的那首十四行诗里了,已经在你那些海洋诗里了。那不是成功是什么?那比亨雷的《幽灵》还要好呢。

  “你获得欢乐不在取得成功,而在写作本身。你不会告诉我,可我明白,你也知道美煎熬着你,使你永远痛苦,是个无法痊愈的伤口,是一把烈焰熊熊的利剑。你干吗去和杂志打交道?就把美当作你的目标好了,为什么要把它变作黄金?好在你做不到,我倒不必激动。读上一千年杂志,你发现的价值也比不上一行济慈的诗。丢开金钱和名誉吧,明天就签合同上船去,回到你的大海去。”
  “不是为了名誉,而是为了爱情,”马丁哈哈大笑,“在你的宇宙里似乎没有爱情的地位;可在我的宇宙里,美不过是爱情的婢女。”
  布里森登怜悯地也佩服地望望他。“你这么年轻,马丁孩子,这么年轻。你想高飞,可是你的翅膀是最精致的薄绍做的,画上了最美丽的颜色。可别让它们给烧焦了,当然,你已经把它们烧焦了。要解释那些爱情诗需要找一个打扮得光彩照人的小姐,丢脸的地方就在这儿。”
  “让小见光彩照人,也让爱情光彩照人。”马丁哈哈大笑。
  “疯狂的哲学,”对方驳斥道,“我在那些风魔的梦里也拿这话安慰过自己。可你要小心,这些资产阶级的城市是会杀死你的。你看看那个生意人的南吧,我是在那里遇见你的。说它腐朽是不够的,在它那气氛里人就清醒不了,它叫人堕落,没有一个人不堕落,男的,女的,全都是些行尸走肉,指引他们的是跟蚌亮一样的聪明和艺术冲动——”
  他突然住了嘴,望了望马丁,然后灵机一动,明白过来。脸上的表情变作了惶惑的恐怖。
  “你那惊人之作《爱情组诗》原来是为她写的,为那个苍白、干瘪的女人写的!”
  转瞬之间马丁的右手已经伸出,紧紧攫住了布里森登的喉头,直摇得他的牙齿答答作响。可是马丁在他的服服却没有看见丝毫畏惧——除了一副惊奇与嘲弄的魔鬼表情之外什么也没有。马丁这才回过神来,揪住脖子一把把布里森登横摔在床上,才放了手。
  布里森登痛苦地、大口大口地喘了一会地气,格格地笑了/
  “你若是把我那点火焰摇灭了,我可要永远感谢你了。”他说。
  “我这些日子烦得快要爆炸了,”马丁道歉说,“希望没有伤害了你。来,让我新调一杯甜威士忌苏打吧。”
  “啊,好个棒小伙!”布里森登说了下去,“我不知道你是否以你那副身坯为骄傲。体壮得像个魔鬼,是只小豹子,小狮子。好了好了,你得为你那身力气付出代价的。”
  “你是什么意思?”马丁好奇地问,递给他一杯饮料。“喝了吧,以后乖乖的。”

  “因为——”布里森登啜着甜酒,很欣赏,微笑了。“因为女人。她们会缠住你,直到把你缠死。她们已经缠过你了,要不然我就算是昨天才出世的奶娃。你把我掐死也没有用;我有话还得说。毫无疑问这是你的童稚之恋;为了美的缘故,下一回回味可要高一点。你拿一个资产阶级小姐有什么用?别沾她们的边。找一个嘲笑生活。戏弄死亡、说爱就爱、火一样燃烧的了不起的女人去爱吧,这样的女人有的是,她们会爱你,不亚于任何一个资产阶级闺阁里培养出的娇小姐。”
  “娇小姐?”马丁抗议。
  “对,就是娇,娇娇滴滴地说些从别人那里听来的道德信条,害怕生活。她们会爱你,马丁,但是她们会更爱她们那些琐碎的道德信条。你需要的是痛快淋漓不受压抑的生活,是伟大的自由的灵魂,是绚烂的蝴蝶,而不是灰色的小飞蛾。哦,所有那些女人都会叫你厌烦的,如果你倒了霉,老是不死的话。不过你不肯生活,不肯回到你的海洋和船上去;因此就绕着城市里这些瘟疫的洞窟转,等到你腐败到骨头里的时候,你就会死去。”
  “你可以训斥我,但是你无法让我跟你辩论,”马丁说,“归根到底你的见解来自你的性格,而我这来自我自己性格的见解也和你的一样无懈可击。”
  两人在对待爱情、杂志和许多问题上的看法都有分歧,但是两人彼此却很喜欢,而马丁的喜欢又很深沉。他们俩天天见面,尽管有时只是布里森登在马丁那令人气闷的屋里呆上一小时。布里森登每一次未必要带一夸脱酒,两人在市中心吃饭时他从头到尾总喝威士忌苏打。他总是付两人的车费,马丁是通过他才明白了食物的美妙的。他喝到了第一杯香按,也见识了莱因葡萄酒。
  但是布里森登永远是个谜。他一脸苦行僧相,体质也越来越弱,可他却是个毫不讳言的酒色之徒。他不畏惧死,对种种生活方式都辛辣尖刻,愤世嫉俗,但是他虽然快要死去,却仍然热爱生命,丝毫不放。一种要活下去、要快活地活下去的狂热攫住了他。他要“在我所从来的宇宙尘埃的空间里玩个够。”他有一次这么说。为了追求新的刺激和感受,他玩过毒品,做过许多古怪的事。他还告诉马丁他曾经三天不喝水。那是自愿的,为了要体验极端的口渴解除时的奇妙的欢乐。马丁从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从哪儿来。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他的未来是即将出现的坟墓;而他的现在就是生活里这苦涩的狂热。
或许您还会喜欢:
阿甘正传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
1973年的弹子球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喜欢听人讲陌生的地方,近乎病态地喜欢。有一段时间——10年前的事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逢人就问自己生身故乡和成长期间住过的地方的事。那个时代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听人讲话那一类型的人,所以无论哪一个都对我讲得十分投入。甚至有素不相识的人在哪里听说我这个嗜好而特意跑来一吐为快。他们简直像往枯井里扔石子一样向我说各种各样——委实各种各样——的事,说罢全都心满意足地离去了。 [点击阅读]
24个比利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0
摘要:※※※※※序言本书叙述的是一则真实故事──威廉.密里根是美国史上第一位犯下重罪,结果却获判无罪的嫌犯,因为他是一位多重人格分裂者。他不像精神病或一般小说上所记载的其他多重人格病患一样使用杜撰的假名,从被逮捕到被控诉开始,他一直都是争论性的公众人物。他的面孔出现在各报章杂志的头版和封面上,心智检查的结果不仅出现在夜间电视新闻节目,更成了报纸的头条新闻,迅速传遍全世界。 [点击阅读]
ABC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在我的这本记叙性的书中,我摒弃了常规,仅仅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我亲自处理过的一些案件和勘查过的现场,而其它章节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写的。我希冀读者相信书中的情节是真实的。虽然在描述各种不同人物的思想及感情上过于细腻,可是我保证,这都是我当时精细的笔录。此外,我的朋友赫尔克里.波洛还亲自对它们进行过校对。 [点击阅读]
H庄园的一次午餐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埃莉诺·凯瑟琳·卡莱尔,您被指控于本年七月二十七日杀害了玛丽·杰勒德。您是否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埃莉诺·卡莱尔笔直地站立着。她那傲然高昂的头、生气勃勃的蓝色眼睛使人惊讶。她的头发像煤炭一样乌黑。修剪应时的眉毛形成两条细线。法庭笼罩在一片沉闷而紧张的寂静中。 [点击阅读]
一个人的好天气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0
摘要:正文第1节:春天(1)春天一个雨天,我来到了这个家。有间屋子的门楣上摆着一排漂亮的镜框,里面全是猫的照片。再往屋里一看,从左面墙开始,隔过中间窗户,一直转到右面墙的一半,又挂了快一圈儿猫的照片,我懒得去数多少张了。照片有黑白的,也有彩色的;有的猫不理睬我,有的猫死盯着我。整个房间就像个佛龛,令人窒息。我呆呆地站在门口。"这围脖真好看哪。 [点击阅读]
一朵桔梗花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0
摘要:1.一串白藤花序幕花街上,点着常夜灯。如今,连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可是大正(注:日本年号,1911-1926)末年,在那个伸入濑户内海的小小港埠里,有一所即今是当时也使人觉得凄寂的风化区,名字就叫“常夜坡”。活了这么一把年纪,到如今还常常会想起那整晚点着的白花花、冷清清的灯光;奇异的是每次想起,它总是那么凄冷,了无生气。 [点击阅读]
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阿里阿德理-奥列弗夫人在朋友朱迪思-巴特勒家作客。一天德雷克夫人家准备给村里的孩子们开个晚会,奥列弗夫人便跟朋友一道前去帮忙。德雷克夫人家热闹非凡.女人们一个个精神抖擞,进进出出地搬着椅子、小桌子、花瓶什么的.还搬来许多老南瓜,有条不紊地放在选定的位置上。今天要举行的是万圣节前夜晚会,邀请了一群十至十七岁的孩子作客。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