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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穴巨款 -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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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男子打开了旅馆306号房间的门。他摸到墙上的电灯开关,屋里的两盏灯亮了。然后他招呼同来的中年人进屋。
  “来吧,”丹尼森说。“即使有人监视这个房间也没关系,窗帘拉得很严实,况且这个时候恐怕连值班的服务员都睡了。到这边来。”
  丹尼森从外衣口袋里掏出微型金属探测器,培顿·琼斯立刻跟了过来。丹尼森揿了按钮,把探测器举在床上半空中。探测器的嗡嗡声越来越大,指示盘上的指针猛地到了右边尽头。
  他小心翼翼地把床罩折迭起来,然后取下床单。“在那儿,你可以摸出来。”说着用手按压着床垫儿。
  “干得漂亮!”培顿·琼斯说,“可这房间已经租出去几十天啦?”
  “租这间房子的电报和汇款单都是从巴黎寄来的,用的名字是资夫贺。毫无疑问,这名字是假的。这儿一直没人住。”
  “在这儿呢,我摸到了。”培顿·琼斯摸摸床垫里的枪后抽出手。
  “我摸着象是步枪,”丹尼森说。“另外那个是什么?”
  “象是望远镜,”英国人答道。“每件东西必须保持原样。走,派人监视这间屋子。”
  “下—处地点也在这条街上。在一家代办账户的公司四楼的厕所里。枪就藏在天花板里绕在吊日光灯的金属杆上。”
  “我们去看看。”培顿·琼斯招呼说。
  一小时四十五分之后,两人来到一度楼房顶上,站在这里可以俯视特拉法哥广场全景。他们紧瞄着低矮的女儿墙跪下。下面就是各国政府首脑会议的车队要走的路线,它们要从这儿经过海军总部到马尔大街去。
  “鸩鸟肯定把武器放在这儿。”丹尼森把手放在略微有些凸出的贴在墙上的油毡上说。“我猜他准得穿警服。”
  “我明白你的意思,”培顿·琼斯接上道,“我们的人不会觉得警察上到楼顶会有什么异常。”
  “完全正确,也许他先干掉你们的人,然后自己取而代之。”
  “那样他就孤立了自己,没有办法逃脱了。”
  “我不知道通常鸩鸟是否有个帮手;但他若要逃跑,就得在不惹人注目的情况下——如在后面小巷拴一根绳子溜下去——藏到吵吵嚷嚷的人群中去,或者,乘着混乱选掉。别忘了,他的身分远不止电话薄上的那些。我确信他在马德里是以审问者的身分出现的。”
  “我们在这儿安排两个人,一个隐蔽起来。邻近的房顶上再派上四个神枪手。”
  培顿·琼斯匍匐向前,金发男子也跟着离开了那堵墙。
  “丹尼森,你太了不起了!”这个五处的特工员说:“三十六个小时你就发现了五处。你认为这是全部藏枪地点吗?”
  “当然不是全部。不过,我们至少确定了一些参数,他将在萨瓦尔法院至特法拉格广场尽头的六个街区之内的某一点行刺。一旦车队穿过拱门进入马尔大街,我们就可以松口气了。在那之前,我可不敢肯定万事大吉了。已经通知代表团了吗?”
  “是的,每个国家元首都要配合特殊防身制服,保护胸、腹和腿免受伤害;还要在帽子里安上防弹塑料。自然,美国总统一定会拒绝带任何帽子,而苏联头目却可能要求在他们的皮大衣上装上防弹塑科的里子。若不是这样,事情会好办得多,危险性也会减到最小程度。”
  丹尼森看着培顿·琼斯说:“你真这样认为吗?”
  “真的。为什么不呢?”
  “你想错了,鸩鸟可不仅是个一般的神枪手,他能准确无误地打中五百米以外滑着8字形的一先令硬币。射中帽檐下的暴露部分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他要想射中眼睛,决不会打中眉毛。”
  英国人瞥了丹尼森一眼:“我只说危险性减到最小程度,可并没说不存在啊。一旦出现骚乱,每个元首改变上人体护墙。你已经发现了五处行刺点,就算还有五处吧,即使再也发现不了别处了,我们业已削弱了他一半的实力了。很有希望——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这个力旦对比之差可是对抗沼乌的关键哪。我们要抓住他,一定能抓住他!”
  “鸩鸟要是被捕,你会得到许多好处,对吗?”
  “你也会得到同样多的好处的,丹尼森先生。要比你辛辛苦苦地干上三十多年的所得多得多。”
  金发男子点点头说:“我明白了,我应该报效英国,并将全力为这个国家多做点事。然而我还是担心会在车队到达海军总部时出现意外。”
  到了星期二凌晨三时,丹尼森又“发现”了两处密藏武器的地方。一共七处。从萨瓦尔法院到白厅拐角的房顶到特法拉格广场,直至斯特兰德大街形成了一条直线。每—处至少布置了五个特工守候着鸩鸟。他们隐蔽在走廊里或房跟上,拿着步枪或手枪随时准备打死那些接近行刺点的人。
  然而丹尼森还不太满意。“这样还是有漏洞,”他说。“我也说了。可漏河在哪儿?总还是有不妥当之处。”
  “你太疲劳了,”在萨瓦尔法院的指挥部,培顿·琼斯对尼森说。“而且也太兴奋了。你干得很出色。”
  “还够不上出色。有件事我还不能了如指掌!”
  “冷静些,现在你已经掌握了七处隐藏武器纳地点,很有可能就这些了。假如他企图接近那些尚未发现的任何一处,显然武器就在那儿了。他跑不出我们的手心,放松些吧!到处都是我们的耳目。”
  “可我肯定还有疏漏之处。”
  斯特兰德大街两旁的人行道上,从路边到店铺前挤满了人。大街两边都设置了路障,用粗钢丝绳栏起来了。伦敦的警察在钢丝前面对面站成两排,他们不停地向四处扫视,手上的警棍也似剑拔弩张。
  除了警察之外,人群中还混杂着一百多名英国谍报部的特工。他们中许多人是刚从国外飞回来的,是培顿·琼斯坚持要求调来的专家,以确保对付得了那位能射中五百米以外走8字形的一先令硬币的高级刺客。他们使用一种超高频微型无线电对讲机保持联系,这种对讲机不会受到干扰和窃听。

  萨瓦尔指挥部里的气氛十分紧张,那里每个人都称得上是专家。电子计算机的荧光屏上显示出相距一码之遥的每一个卫士,以及每一个街区和人行道的图表和方位。荧光屏和外面的无线电装置相连。一有信号,荧光屏上就能显示出哪怕最微小的移动的点。
  时间就要到了,车队已经上路了。
  “我要回到斯特兰德街去了,”丹尼森从口袋里掏出了微型对讲机,“我把绿色箭头拨到接收位置上,对吗?”
  “对。不过,除非你觉得十分重要,才能发信号。”培顿·琼斯说。“一旦车队到了滑铁卢桥,每隔五十秒,用五秒钟报告一次。当然,紧急情况除外。要保持波段清晰。”
  一个特工坐在一台电子计算机操纵台旁大声地报告:“先生,离滑铁卢桥只有五百英尺了。速度每小时八英里。”
  金发男人迅速离开了指挥部,到时候了,他得赶快行动。这是一次彻底打击谍报小组,巩固狼穴密约的有利时机。
  他来到斯特兰德大街,看了看表。三十秒之后,一个身穿棕色雨衣的男人将出现在这条街上宫殿旅馆二楼的一个窗口,房间206号,就在床垫里藏有武器的那间屋子的下层。这是第一步行动。
  丹尼森迅速扫了一下周围,想找到培顿·琼斯安排的那个特工。要认出他们并不难,他们手里拿的微型对讲机和他手中的一样。他走近一个极力用身体挡住店铺前拥挤人群的特工。他曾故意和他打过招呼。
  “喂!有什么动静吗?”
  “什么?噢,是你啊,先生。”这个特工正监视着指定他负责的那块地方的人群,没有时间和丹尼森闲谈。
  从滑铁卢桥附近突然传来了汽车的响声,车队正朝这边驶过来。人们挥舞着手中的小旗子挤过来。站在路障后的两排警察挡住了人群,好似他们早就预料到人们要这样挤。
  “看!在那儿。”丹尼森抓住那个特工的胳膊叫了出来。“在那上边!”
  “什么?在哪儿?”
  “那个窗口。刚才那个窗户还关着哪。”
  他们虽然看不清穿棕色雨衣的那个人,却能明显地看出站在屋子里的人的轮廓。
  特工拿起对讲机,“有可疑情况。一防区,斯特兰德大街宫殿旅馆二楼从南数第三个窗口。”
  对方马上回答:“那是306的下面。马上核实一下安全措施。”
  那个人从窗口消失了。
  “他走了。”特工马上报告。
  五秒钟后,对讲机里又传来另一个声音,“这儿没人,房子是空的。”
  “太遗憾了!”金发男子说。
  “先生,安全措施再好不过了,万无一失。”特工回答。
  丹尼森离开了他,穿过人群向南走了。他又看了看表,只剩三十秒了。他走近另一个手持对讲机的人,自我介绍着。
  “我是你们中的一员。”他几乎是在喊叫着,“这儿的情况怎么样?”
  特工员对视着他,“你说什么?”他看见丹尼森手里的对讲机,“噢!是你,先生。早晨下达简令时我见过你。现在一切正常。”461
  “看那个窗口:’丹尼森拍了一下特工员的肩膀。“安那边那个敞开的门,高台阶的门口。’
  “那个门口怎么了?那个站在台阶上的人吗?那个跑篙的人?”
  “对,又是他。”
  “他是谁,你说什么?”
  “刚才旅馆里的就是他,我看到了,他拿着一个公文包皮。”
  特工员对着对拼机报告:“有可疑情况,四区,西侧,比邻珠宝店的门口,一个手持公文包皮的男人,正在上台阶。”
  “知道了,密切监视。”对讲机里答道。
  丹尼森看到斯特兰德大街对面有两个人冲入敞开的门口,沿黑暗的阶梯跑了上去。他向左一看,只见穿棕色雨以的人正走出珠宝店,钻进人群中。他又注意到一楼楼梯口还有一个连接渴塑建筑物的门,不过冠聪这个门是锁着的——就象现在这样。
  对讲机里又传来声音,“从2楼到五楼没有发现拿公文包皮的入,要不要检查一下房顶?”
  “没必要了,”另一个声音命令。“我们正在楼顶,没有发现任何人。”
  丹尼森抱歉地耸耸肩便离开了。正当车队庄严地沿斯特兰德大街行驶之时,丹尼森还要报三次警。最后一次报警将使领头的车在到达特法拉格广场前停下来,由此发出这最后一次的密报。
  前两次警报发出得很快,几乎每隔两、三分钟报一次。穿棕色雨衣的人严格地按计划行事,精确而又狡猾,倘若他不能迅速敏捷地设法进入特法拉格广场,就可能被英国谍报机关的特工阻截住。他胸前吊着两架不停地晃动着照相机和一个曝光表。好象这个旅游者正在选择最佳角度拍下他—生中遇到的最富有历史意义的时刻。
  第一次报警时机已到,一个持对讲机的人被抓住了胳膊。
  “看那个脚手架!他在那上边!”
  “哪儿?”
  在查岭克罗斯车站对面有一座正在修建中的楼房,各国元首乘坐的车队出现对,人们的欢呼、口哨声响彻云霄。
  “在右侧。他躲到胶合板后面去了。”
  “谁,先生?”
  “那个出现在旅馆和楼口台阶上手持公文包皮的人。”
  “七区,有情况.那个拿公文包皮的人在建筑工地的脚手架上。”
  安静的对讲机里突然传来了声音。
  “老兄!脚手架这儿到处都有我们的人。”
  “这儿没有拿公文包皮的人。”
  “这儿只有几十架照相机,没有公文包皮或者类似的东西。”
  “在第二层脚手架上!”
  “老兄,那是一个人在换胶卷。他下来了,这个鸟也没剩。”
  “我很抱歉。”
  “先生,你让我们虚惊一场。”
  “真对不起。”
  第二次报警。丹尼森向一个警察出示了他谍报五处的临时身分证后,迅速穿过十字街口来到拥挤的特法拉格广场。
  “狮子!我的天,狮子!”
  早晨下达简令时和他说过话的那个特工正目不转眼地盯着纳尔逊纪念碑的基座。特法拉格广场上那高耸入云,象征着纳尔逊将军胜利的纪念碑四周的群狮上爬满了观看的人。

  “你刚才说什么,先生?”
  “他又在那儿出现了!脚手架上的人!”
  “我听到刚才的报警了。他在哪儿?”特工问。
  “他钻到右边那个狮子后面去了。这次拿的不是公文包皮,是个大提包皮,那么大的皮包皮显然不是装照相机的,你瞧见了吗?那个皮包皮装照相机太大了点!”
  特工员没有迟疑,马上对着嘴边的对讲机说,“九区有紧急情况,北边那个狮子上,拿大提包皮的人。”
  对讲机里传来僻僻啪啪的响声,接着传来两个人的报告。
  “有个人拿着两架照相机,大的放在他脚旁……”
  “有个人在检查曝光表,看来没危险。这儿没有鸩鸟。”
  “那人下来了,他在对焦距,不象鸩鸟。”
  五处的这个特工员白了好尼森一眼,然后转向人群,密切注视着每个行人。
  时间已到,这是最后一次报警了,也是谍报小组覆灭的前奏了。
  “你们弄错了!”丹尼森愤怒地喊叫着。“你们全都弄错了!”
  “什么?”
  金发男子用最快速度穿过拥挤的广场跑到路边。他的无线电对讲机贴在耳边,这样,他听得见特工员正在激烈评论他的狂怒。
  “他都急疯了!”
  “他说我们错了。”
  “什么错?”
  “不知道。”
  “他跑了。”
  “跑哪儿去了?”
  “不知道,我看不见他了。”
  丹尼森跑到纪念碑的栅栏外,看到了他的同伙——鸩鸟的徒弟——闯过了马路向海军总部方向去了。
  穿雨衣的人手提一个小黑塑料箱。箱里装着的身分卡和丹尼森口袋里的那张一模一样,只不过上面贴的照片不同而已。
  是时候了!
  金发男子揿了按钮,对着对讲机喊道:“是他!我敢肯定是他。”
  “谁呀?”
  “请回答。”
  “我在十区。”
  “明白了!我知道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丹尼森,是你吗?”传来了培顿·琼斯的声音。
  “是我。”
  “你在哪儿?”
  “我看见他了。”
  “看见什么啦?丹尼森,是你吗?出了什么事。回答!”
  “现在清楚啦!我们弄错了,我们原以为要发生的事并没有发生。”
  “你说的什么啊?莫名其妙!你在哪儿?”
  “我们搞错了,你还不明白?七处藏武器的地点,我们不费劲就找到了。这就是不合情理的地方!”
  “什么?……按下红键,丹尼森,掐断其它线路……什么不合情理?”
  “藏武器的地方不严密,我们找到它们也太容易啦。”
  “看在上帝的份上,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还没有把握,”丹尼森朝敞开的门走去时回答。“我是刚才意识到的,那些东西是有意让我们发现的。这是设下的圈套!”
  “什么?圈套?请按一下红键,办在哪儿?”
  “他在九区和十区之间的地段。”另一个声音插言道,法拉格广场西侧。”
  “我们从一个藏武器点周旋到另一个!”丹尼森叫喊着。“我们从东到西一个个排除武器点的做法错了,根本不该这么干。它的是敞开门的轿车!”
  “这话怎么讲?”
  “让车队停下来!以圣灵的名义让它们停下来!”
  “车队正在前进!……命令已经下达了。你现在在哪儿?”
  金发男子蹲下身,只见两个五处的特工员从离他不过尺把远的地方走过。
  “我想,我已经看见他了!就是那个脚手架上的人。他也曾到过那个楼门口和旅馆的窗口。正是他!他往回跑了!他跑了!”
  “说说他的特征。看在上帝的份上,快说那人什么样。”
  “他穿件茄克,棕色格子茄克。”
  “全体人员注意,抓住那个穿棕色格子茄克的人。他通过九区、八区和七区向北跑了。西侧。”
  “肯定还有一件武器!一件我们没有发现的武器。他要从背后射击!距离远一点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他能在一千米以外打中人的后颈!车队马上开动,要快!”
  “一号车,可以开了。工作人员出动所有的车,挡住后面射来的枪弹。”
  “他停住了。”
  “丹尼森,你在哪儿?告诉我现在的方位。”
  “还是在九区和十区之间,先生。”声音传过来。“他不穿茄克了,还是那个人,正跑着穿过斯特兰德大街。”
  “哪儿?”
  “八区没有人过马路。”
  “九区呢?”
  “也没有,先生。”
  “再往后找,车队的后面?”
  “五区报告,绳栏放松了……”
  “让他们拉紧,把人都赶到便道上。丹尼森,告诉我他现在穿什么衣服?”
  金发男子没吭声,他走到离广场约二十码处才把对讲机拿到嘴边说,“他穿着棕色雨衣,现在掉头朝特法拉格广扬去了。”
  “八区,先生。和八区通话。”
  丹尼森关了对讲机,把它塞进口袋里,然后跑回到铁栏档处。车队此时巳接近查岭克罗思车站,离他大约四百米远。时间计划得十分精确,鸩鸟历来如此。
  穿雨衣的让来到海军公园后身,政府大楼里一间无人使用的办公室。这间房子是用伪造的第五处的身份证租借到的。平时身份证便是通行证,丝毫不容有异议,而今天却例外。从这间屋子朝车队射击严般说很因难,但对于一个受过鸩鸟训练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点儿困难无足挂齿。
  丹尼森越过隔离栏,从特法拉格广场斜插过去,直奔海军总部门口。两个警察拦住了他,同时举起了警棍。车队此时离他们仅三百米之遥。
  “我有紧急情况!”金发男子叫道,亮出了身份证。“你们可以用对讲机核对一下,要谍报部五处,萨瓦尔指挥所。我得到政府大楼里去!”
  两个督察结弄糊涂了,“对本起,先生。我们没有对讲机。”

  “那么去领一个吧!”丹尼森狂暴地吼着走了过去。
  在海军总部门口,他打开对讲机的开关。“这是马尔大街,等车队通过海军总部后,立即停止所有机动车,他在树林里!”
  “丹尼森,你在哪儿?”
  “十二区,先生,他在十二区,东侧。”
  “看在上帝份上,快,解释一下他的意图!”
  丹尼森关了对讲机,塞进口袋里。他穿过人群继续往前走,来到马尔大街向左一拐,快步走到政府大楼第一个门口。
  两个穿军服的卫兵拦住了他。他亮出了谍报部五处的身份证。
  “哦,先生。”左边的卫兵说。“你们的人在二楼。”
  “我知道。”金发男子说着跑上楼梯。
  这时特法拉格广场欢声雷动,车队正驶近海军总部。
  丹尼森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楼去。他撞开二楼走廊的门,在过道停了下来,把手枪从衣袋里掏出来插在腰间,然后迅速走到第二个门口。
  门锁着,根本无法打开,若不事先打招呼就砸开门,脑袋非吃子弹不可。
  “我是冯·泰波尔!”他喊道。
  “进来。”里面答道。
  丹尼森侧过身子,使劲撞那扇本不很结实的门。门被一下子撞开了,穿雨衣的人正手持民用步枪蹲在窗前。肉色的手套把手套得严严实实。
  “约安吗?”
  “他们全都找到了,”金发男子说。“每件武器及藏匿地点!”
  “这不可能!”穿雨衣的人忍不住叫出来。“也许他们能发现一、二处,但绝不可能全都找到。”
  “他们找到了。”丹尼森说着跪到了那个穿雨衣的人后面。这时前面开路的车已经驶过了海军总部,再过几秒钟就能看到第一辆轿车了。马尔大街人们的欢呼声好象一支庞大的合唱队在齐唱。
  “把步枪给我,”丹尼森说。“枪校正了吗?”
  “当然。”那人说着把枪递过去。
  丹尼森伸手接过枪,马上举到肩上,一只眼睛望着瞄准镜。
  第一辆轿车进入了淡绿色的圆圈里。大不列颠首相出现在准星尖上。丹尼森把枪稍稍移动一下。
  接着,美国总统微笑的脸出现了,准星正对着美国人的左太阳穴。丹尼森前后移动了一下枪。对他来说十分重要的是他非常清楚,只要他抠动两下扳机就会打死车里那两个人。
  第三辆车徐徐驶进绿圈,法国总统出现了,准星正对着他的帽檐下,只需轻轻扣动扳机,他的脑袋立即就得搬家。
  “你还等什么?”鸩鸟的徒弟问。
  “做出决定,”丹尼森答,“时间是相对的,现在半秒钟简直成了半小时。”
  第四辆车出现了,苏联总理进入了致命的绿圈圈。
  丹尼森的表演结束了。他心里好象已经干完了这件事,愿望与现实之差是何等的小,他要扣动扳机是何等的易事。
  可这并不是捣毁谍报小组的最终办法。暗杀以后迟早要发生,只不过还要好几个星期执行,而且这类暗杀还会陆续发生。它是狼穴密约的重要部分,甚至是根本的部分。许多国家首脑终将遭到暗杀。但不是现在,不是今天下午。
  车队停了下来。培顿·琼斯已经传达了丹尼森的指令,没有让轿车进入马尔大街。几十名特工开始在草地上成扇形散开,当他们疾步从一簇簇树下穿过时,都目不转眼地盯着树上,而且还警惕地拔出了手枪。
  丹尼森用左手托住步枪,右手食指从扳机护圈里抽出来。他转动手腕伸向下方,拔出了插在腰间的左轮手枪。
  “喂,约安!他们停下来了。”鸩鸟的徒弟低声说。“马上动手吧,否则他们开走了,你就失去机会了。”
  “对,马上动手!”丹尼森说着转向了他身旁那个弓着身子的人。“我什么都不会失去。”
  他开枪了。枪声在这久已无人用的办公室里发出回声。
  那人身体失控,晃了几下倒在地板上。他前额血流如注,两眼直勾勾地瞪着他。
  很难说,外面嘈杂的人群从任何一处都可以听到枪声,但这有什么关系,几秒钟后人们还会听到枪击声。
  丹尼森一跃而起,把挎着的步枪拿下来,又从衣袋里掏出一张折迭着的纸条。然后跪在死尸旁把那张纸塞进了满是鲜血的嘴里,又用劲捅到嗓子眼。
  枪回到它主人的胳膊上后,丹尼森把尸体拉到窗前,掏出一方手帕擦掉了步枪上的指纹,又在扳机处按上了死者的手印。他还撕下一块死者右手上的手套,让那只手上刺的玫瑰图腾暴露出来。
  一切都办妥了。
  他掏出对讲机,身子探出窗外。“我找到他了!和在马德里的是同一个人。”
  “对!正是马德里那个人。”
  “马德里那个人?他在哪儿?”
  “十三区东侧,先生。”
  “十三区,说确切点。马德里……?”
  丹尼森离开了窗台,回到办公室。只剩下几秒钟了,几秒钟之后培顿·琼斯又要和他联系了。
  他把对讲机放在地板上,跪在尸体旁,慢慢把死人的胳膊和武器架在开着的窗口。这时他听到通话器传出了兴奋的声音。
  “十三区东侧,海军总部后面。向左拐,然后向南去。”
  “全体特工都集中到十三区东侧。”
  “集合完毕,先生。”
  “马德里那个人……政府大楼。在政府大楼里。”
  “离开这儿,一切车辆都开走,开走!”
  轿车的发动机轰鸣起来,车队蹒跚向前开走,警报声回荡在圣詹姆斯公园上空。
  丹尼森让死尸滑落在地,然后跳到门口,手里端着枪。他连续扣动扳机,直到枪腔里的子弹打光为止。每当子弹射中,那死尸便痉挛地抽动起来。
  无线电里声音嘈杂,使人难以辨请是谁在讲话,他听到走廊里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约安·冯·泰波尔走到墙边,倒在地上,由于疲劳,他的脸显得扭歪了。他的表演就这样结束了,鸩鸟被抓住了。
  是被鸩鸟抓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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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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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