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廊桥遗梦 - 小说《廊桥遗梦》·十小说《廊桥遗梦》·六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她又穿好衣服,坐在厨房桌子边在半张纸上写字。杰克跟着她到外面那辆福特小卡车旁,她一开车门它就跳了进去,坐到了旅客座位上。当她把车倒出车棚时,它把头伸到窗外,回头看看她,又伸到窗外。她把车开出小巷,向右转到县公路上。
  罗斯曼桥一片漆黑。不过杰克先跳下去在前面探路,她从卡车里拿出一个手电,把纸条用大头针钉在桥左边入口处,然后回家。
  星期二的桥
  黎明前一小时罗伯特·金凯驶过理查德·约翰逊的信箱,嚼一口银河牌巧克力,咬一口苹果,把咖啡杯子放在座位上夹在两腿中间以免泼翻。他经过朦胧月色中的那所白房子时抬头望一望,摇头叹息男人多愚蠢,有些男人,多数男人。他们至少可以做到喝杯白兰地,出门时不要摔那百叶门。
  弗朗西丝卡听见那辆走调的小卡车经过。她躺在床上,光着身子睡了一夜,这是她记忆中的第一次。她能想象金凯的样子,头发被车窗卷进的风吹起,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拿着一支骆驼烟。
  她倾听车轮隆隆向罗斯曼桥的方向逐渐杳然。她开始在脑海里翻腾叶芝的诗句:“我到榛树林中去,因为我头脑里有一团火……”她表达这首诗的方式是介乎教学和祈求之间。

  他把车停在离桥比较远的地方,以便不妨碍他摄影的构图。他从车座后面小小的空间拿出一双胶皮靴,坐在车的踏板上解开皮靴的带子换上。把一只有两根带子的背包背在双肩,三脚架的皮带挂在左肩,右手拎着一只背包,通过陡峭的河岸向水边走去。
  要用技巧把桥放在某一角度以便在构图上突出来,同时要收进一角小溪而避开桥入口处墙上那些乱刻的字。桥后面的电话线也是个问题,但是通过精心确定框架也可以处理好。
  他把装好柯达彩卷的尼康相机拿出来装在三脚架上,拧紧螺丝钉。相机装着24毫米镜头,他换上他最喜欢的105毫米镜头。东方已显出灰朦朦的光线,他开始试验他的构图,把三脚架向左移二英尺,调整了陷入溪边烂泥中的那只脚,把相机带子绕在左腕上,这是他在水边照相时经常做的,因为由于三脚架倒在水里而损失的相机太多了。
  红光出现,天空渐渐亮起来。把相机向下拉六英寸,调整三脚架的腿。还不对。再往左移一英尺,再调整架腿。把相机在架顶放平,镜头调整到5/8。估计一下原野的深度,通过高焦距的技术把它放到最大限度。把拉线套紧在扳机上。现在太阳百分之四十在地平线上面,桥上的旧漆变成一种暖红色,这正是他所要的。

  从左胸口袋中拿出光谱仪,对到1/8。需要曝光一秒钟,不过柯达胶卷能坚持到这一极限。从取景器望过去。“那桥入口处挂着什么鬼东西?”他叽咕着。“一片纸。昨天并不在那儿呀。”
  扶稳三脚架,跑上岸去,身后的阳光迅速追上来。那张纸整整齐齐的别在桥上。把它撕下来连大头针一起放进背心口袋里。赶紧跑到岸边,下去,走到相机后面,太阳已升起百分之六十。跑得气喘吁吁,再拍一次,重复两次以便留底。没有风,草纹丝不动。为保险起见,照了三两秒的三张一秒半的。
  把镜头调到1/16,整个程序再重复一遍。把三脚架和相机拿到小溪当中去,安置好,印上脚印的淤泥向后移去。这段连续镜头再完整地拍一遍。装一卷新的柯达彩卷,换镜头,把24毫米的装上,把105毫米的放进口袋,涉水而上,离桥近些,调整。对好,核对光线,拍三张照,再照几张备用作为保险。
  把相机竖起来,重新构图,再拍,同样的场景,依次拍摄。他的动作没有一点不灵便之处,一切都是那么娴熟,每个动作都有道理,意外情况都得到效率的专业化的处理,不落痕迹。

  上得岸来,背着器材穿桥,同太阳赛跑。现在进入紧张阶段。抓出已经装好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的相机,把两架相机都套在脖子上,爬上桥后的树。树皮扎破了手臂——“去他妈的!”继续爬。现在高高在上,从一个角度望见桥,小溪上正闪着阳光。用特写仪把桥顶单独划出,然后是桥的背阴影面。就在水边读仪器的指数,把相机架好,拍九张照片,再拍备份照,把相机放在塞在树桠杈之间的背心上,换相机,换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又照了十几张。爬下树,再下河岸,架起三角脚,再装上柯达彩卷,构图从第一批一样,不过是从小溪对面照的。把第三架相机从包里拉出来,那是架旧sp测距离的相机,现在是拍黑白照了。桥上的光线一秒钟一变。紧张的二十分钟——这种紧张只有军人。外科医生和摄影师才能体会——罗伯特·金凯把背包甩进卡车,沿来过的路驶回去。离镇西的桥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如果他赶快的话还可能在那里照几张照。
或许您还会喜欢:
苦行记
作者:佚名
章节:62 人气:2
摘要:译序《苦行记》是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一部半自传体著作,作者以夸张的手法记录了他1861—一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书中的情节大多是作者自己当年的所见所闻和亲身经历,我们可以在他的自传里发现那一系列真实的素材,也可以在他的其他作品中看到这些情节的艺术再现及作者审美趣旨的发展。《苦行记》也是十九世纪淘金热时期美国西部奇迹般繁荣的写照。 [点击阅读]
葬礼之后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老蓝斯坎伯拖着蹒跚的脚步,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逐一拉起房里的百叶窗。他那粘湿的双眼,不时地望向窗外,挤出了满脸的皱纹。他们就快要从火葬场回来了。他老迈的脚步加快了些。窗子这么多。“思德比府邸”是一幢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哥德式大建筑。每个房间的窗帘都是豪华锦缎或天鹅绒,有些墙面上仍旧系挂着丝绸,尽管这些都已年久褪色。 [点击阅读]
裸冬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刚刚度过了数月新婚生活的红正在收拾饭桌。昨晚丈夫领回来一位同僚,两人喝酒喝到深夜,留下了遍桌杯盘,一片狼藉。蓦地,红抬起头,四个男人蹑手蹑脚地偷偷闯进屋来!红骤然激起杀意,抓起桌上的牙签怒视着来人。她一眼就看出这四个来路不明的家伙不是打家劫舍找错了门,也不是找自己的丈夫寻衅闹事,而是专门冲着她本人来的!未等红顾及责问他们,这四个家伙早已蜂拥扑来。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雪莱诗集
作者:佚名
章节:50 人气:2
摘要:孤独者1在芸芸众生的人海里,你敢否与世隔绝,独善其身?任周围的人们闹腾,你却漠不关心;冷落,估计,像一朵花在荒凉的沙漠里,不愿向着微风吐馨?2即使一个巴利阿人在印度丛林中,孤单、瘦削、受尽同胞的厌恶,他的命运之杯虽苦,犹胜似一个不懂得爱的可怜虫:背着致命的负荷,贻害无穷,那永远摆脱不了的担负。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3嘲笑鸟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低头俯视着自己的鞋子,一层细密的灰尘正缓缓地落在磨旧的皮革上。此时,我正站在原来放着我和妹妹波丽姆的床铺的地方,旁边不远是放饭桌的地方。烟囱已经塌了,烧得焦黑的碎砖头堆成了一堆,靠这个我还勉强能认得出原来房间的位置,不然的话,在这茫茫灰海中,我靠什么来辨认方向?十二区的一切几乎已荡然无存。一个月以前,凯匹特的火焰炸弹摧毁了“夹缝地带”贫苦矿工的房子、镇子里的商店,甚至司法大楼。 [点击阅读]
1973年的弹子球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喜欢听人讲陌生的地方,近乎病态地喜欢。有一段时间——10年前的事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逢人就问自己生身故乡和成长期间住过的地方的事。那个时代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听人讲话那一类型的人,所以无论哪一个都对我讲得十分投入。甚至有素不相识的人在哪里听说我这个嗜好而特意跑来一吐为快。他们简直像往枯井里扔石子一样向我说各种各样——委实各种各样——的事,说罢全都心满意足地离去了。 [点击阅读]
1Q84 BOOK2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nbs;《1Q84BOOK2(7月-9月)》写一对十岁时相遇后便各奔东西的三十岁男女,相互寻觅对方的故事,并将这个简单故事变成复杂的长篇。我想将这个时代所有世态立体地写出,成为我独有的“综合小说”。超越纯文学这一类型,采取多种尝试。在当今时代的空气中嵌入人类的生命。 [点击阅读]
一个人的好天气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正文第1节:春天(1)春天一个雨天,我来到了这个家。有间屋子的门楣上摆着一排漂亮的镜框,里面全是猫的照片。再往屋里一看,从左面墙开始,隔过中间窗户,一直转到右面墙的一半,又挂了快一圈儿猫的照片,我懒得去数多少张了。照片有黑白的,也有彩色的;有的猫不理睬我,有的猫死盯着我。整个房间就像个佛龛,令人窒息。我呆呆地站在门口。"这围脖真好看哪。 [点击阅读]
且听风吟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1“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这是大学时代偶然结识的一位作家对我说的活。但对其含义的真正理解——至少能用以自慰——则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的确,所谓十全十美的文章是不存在的。尽管如此,每当我提笔写东西的时候,还是经常陷入绝望的情绪之中。因为我所能够写的范围实在过于狭小。譬如,我或许可以就大象本身写一点什么,但对象的驯化却不知何从写起。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