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苦行记 - 第七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七章
  大陆城——渡普拉特河——白米士猎取野牛——野牛的袭击——白米士的马疯了——即兴杂技表演——新方针——白米士在树上避难——施展巧计终于逃脱性命
  和这辽阔,寂静,几乎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的荒野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之后又见到了城市,真感到稀奇得很!我们跌跌撞撞地爬出马车,来到繁华的街道上,就象外星人一直卷缩在天外一角,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似的。因为要在这里换车(换成一辆不那么舒服的东西,叫“泥马车”和付邮件,我们在这里逗留了一个小时。
  不久,我们又登车出发,来到了浅浅的,混浊泛黄的普拉特河边。它的河岸低矮,河中遍布沙洲和不显眼的小岛——这是条可怜的小河,从巨大的平原的心脏挣扎着来到这里,要不是两岸那些稀稀落落象哨兵一样排列着的树木,肉眼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人们说普拉特河在“涨”,这倒使我但愿见它“落”,如果那样会使它显得更加渺小和可怜的话。有人说,渡这条河危险,谁要企图涉水而过,那流沙很可能会吞掉马匹、车辆和乘客。但邮件必须过去,我们决心试一试。在中流,有一两次马车陷进不断下沉的流沙中,情况是那么吓人,我们几乎认定,我们一辈子畏惧和逃避大海,却在沙漠中坐在这“泥马车”里沉了船。但太阳落山时,我们还是挣扎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天将黎明之前,离圣约瑟夫已有五百五十英里,我们的泥马车坏了,在这里得耽搁五、六个钟头。因此我们应一伙正要出发打猎的人的邀请,骑着马前去猎捕野牛。在夜露未开的清晨,策马在平原上驰骋,这本是件高尚的活动,但我们这次打猎却以灾难和丢脸而告终。一条受伤的公野牛把白米士追赶了大约两英里,他丢了马儿,逃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上。为了这件事,他生了一天一夜的气,后来还是一点一点地消了气。最后,他说:
  “嘿,这没有什么好笑的。那些笨蛋开这种玩笑真不要脸。我告诉你们,有一阵子我的确很气愤,我本来完全能够打死他们称做汉克的那条又瘦又长的傻东西的,要是我这样做了不会使其他六七个人跛脚断手的话——当然会造成这种后果的。‘老亚伦’简直一塌糊涂。我真希望这几个笨蛋都爬到树上去,他们根本不该寻我的开心。要是我那匹马能值一分钱的话—一但它连一分钱也不值。它一见野牛冲来,就大叫一声,后蹄着地立在空中,鞍子开始往下滑,我抱住它的脖子,贴在它的背上,开始祷告。接着,它又放下前蹄,来了个倒立,那头公野牛不再刨沙,不再吼叫,它被马儿那野蛮的行为惊呆了。然后,它从旁边跳过来,叫了一声,可怕极了。它离我那么近,那一声吼叫似乎搅乱了马儿的脑袋,把它弄成了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如果它没有头顶着地抹十五秒钟眼泪的话,我不得好死。它完全丧失了理智——千真万确,它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它自己在干些啥。然后,公野牛朝我们冲过来,我那马儿四蹄趴在地上,又忽地跳了起来——以后十分钟,它一次又一次地前滚后翻,动作那么快,把公野牛也弄得糊里糊涂的,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它只好喷着响鼻,抖抖背上的灰尘,不时地哼一声,以为它恐怕是弄到了一匹价值一千五百美元的耍把戏的马来作早饭,一点不假。这样,开头我骑在它脖子上——马脖子上,而不是牛脖子上——然后又滑到肚皮上,接着又骑在它屁股上,有时头朝天,有时脚朝天—一但是,我告诉你,在死神面前,那样撕撕扯扯,颠来倒去,似乎又严肃又可怕,这你是想象得到的、突然,公野牛向我们一扑,啃掉了几根马尾(我是这样猜想,并没有看清楚,因为当时忙不过来),不过,准有什么东西使得马儿对荒凉的沙漠大感兴趣,提醒它跳起来向沙漠狂奔而去。你该看看那螳螂腿儿老骨头怎样跳来跳去!你也该看看那头公野牛怎样在后面穷追不舍——它埋着头,竖着尾,伸着舌头,吼得震天价响,刈倒野草,划破地面,把沙扬得象刮狂风一样!老天在上,这是一场白热化的赛跑。我和鞍子都滑到马屁股上了,我用牙齿咬着缰绳,双手扳着鞍桥。开头,我们把狗甩在后面,又赶上了一只长耳大野兔,跟着又超过了一条郊狼,最后又撵上了一只羚羊,这时,肚带断了,把我朝左边甩了三十多码,当鞍子落回马后腿上时,它用蹄子往上一踢,把鞍子送到空中四百多码高,如果我吹了牛,叫我立刻就死。我落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下,方圆九个县只有这么一棵树(任何人睁大眼睛都看得见),下一秒钟,我的手指甲脚指甲还有牙齿紧紧扣着树皮,立刻就骑在一根大树枝上。我诅咒我的霉运,嘴里都冒出硫磺烟来。现在,我赢了那头公野牛,如果它不想那么做的话。但我害怕它那么做,害怕得要命。公野牛有可能不会那么做,但更可能它会那么做。如果它那么干,我已打定主意对付它。我坐的那个地方离地面有四十多英尺高,我小心地从鞍桥上解下皮带……”

  “你的鞍子?难道你把鞍子带上了树?”
  “带上树?哎呀,你在说些什么呀,当然不会,谁也办不到。它落下来的时候就掉到了树上。”
  “哦,端端正正地。”
  “自然。我解下皮带,把一头拴在树枝上,这是根很好的生牛皮带,吊得起几吨重。另一头打了个活套,放下去看看有多长,它有二十二英尺长,差一半就到了地面。然后,把亚伦枪的每个弹膛都装上了两倍的火药,我满意了,暗自想,如果它不考虑我害怕的那件事,那很好——如果它要那么做,那也好——我已横下一条心。难道你们不知道,你越怕鬼,鬼越要找上门吗?的确如此。现在,我焦急地盯着那头公野牛——这种焦急谁也体会不到,除非处在那种场合,感到死随里都会临头。这时,野牛眼睛一闪,我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我说——只要我精神一垮就完了。一点不假,正是我害怕的那种事,它开始爬树了……”

  “什么,那头公野牛吗?”
  “当然,还有谁呢?”
  “可是牛不会爬树呀。”
  “是呀,是不会爬。这种事你知道得够多的,你见过野牛爬树吗?”
  “没有!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等事。”
  “哦,那么,你这样说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因为你从来没有见过就没有这种事吗?”
  “嗯,好吧,说下去。那你怎么办呢?”
  “那头公野牛往上爬,很顺当地爬了约十英尺高,后来一溜便滑了下去,我松了口气。它又试了一回,爬得高了点,又滑下去了。但是它再一次爬上来,这次很小心。它慢慢地越爬越高,我的心越沉越低。它上来了,每次爬一英寸,眼睛瞪得血红,舌头伸得老长。越来越高——用脚勾住一根树杈,向上望着,好象在说,“你是我的晕菜,朋友。”接着又向上爬——越爬越高,离我越近,它越激动。离我不到十英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机不可失。’我把准备好的皮带一圈一圈慢慢放下去,正正地对准它的头,然后突然丢下活套,一丝不差地套在它脖子上!我掏出亚伦枪,动作比闪电还快,照它脸上就是一枪。枪声震耳欲聋,一定打得那头公野牛魂飞魄散。硝烟散去,它被吊在半空中,离地二十英尺。它一下又一下地抽搐,快得数也数不清!不过,我没有停下来去数——我溜下树来,一溜烟地跑了回来。”
  “白米士,这都是真的吗?真象你说的那样吗?”
  “如果有半点假,我愿烂在车辙里,象条不得好死的狗!”
  “啊,我们不能不相信,也愿意相信。但假如有些证据……”
  “证据!我把皮带带回来了吗?”
  “没有。”
  “我把马牵回来了吗?”
  “没有。”
  “你们又见到那头公野牛了吗?”
  “也没有。”
  “那好,你们还要什么呢?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这种区区小事拼命挑剔的人。”
  我断定,如果这个家伙不是个撒谎的人,也只差那么一点点。这支插曲使我想起多年以后我在暹罗那次短暂的逗留中的一件事。住在曼谷附近一座城市里的欧洲公民中有个奇才,他叫埃克特,是个英国人。此人以其谎言的数量,质量,巧妙和机智而闻名。大家一再上他那个最著名的谎言的当,总想在新来的人面前戳穿他的鬼把戏,但很少成功。有两次,他被请到我作客的那家来,但没有办法逗引他说出一个典型的谎话来。有一天,种植园主巴士根——一个有权势的人物,傲慢而有时还有些暴躁——请我一同骑马去见埃克特。在路上,他说:

  “喂,你知道差错在哪里吗?在于使埃克特有了戒备。小伙子们一盘问埃克特,他便完全明白了他们打的什么主意,自然就缩进壳里去了。无论是谁也懂得要那样做。不过我们到了那里,要玩得更聪明些,让他随心所欲地去瞎编乱造,他想添油加酱就随他去吧,使他觉得没有人在打他的主意。只要让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久,他就会忘乎所以,随意瞎扯,象个磨盘一样卖力气。要沉住气,只要不出声,看我来耍他,我一定让他说谎,我绝不认为那些小伙子们都是些瞎子,竟然看不出那种明摆着的,一眼就能看穿的把戏。”
  埃克特热情地招待我们——这是个说话动听,举止文雅的人。我们在阳台上坐了一个小时,呷着英国淡啤酒,谈论国王,圣白象和睡神,海阔天空,我们注意到,我们伙伴绝不提起话头也绝不改变话题,只是随声附和,显得对任何事情都不紧不慢。不一会儿就看出效果来了。埃克特开始爱说话了,他越来越自如,越来越健谈,越来越豁达。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这样。突然,埃克特说:
  “啊,听我说!我差点儿忘了。我弄到了一件东西,要使你们大吃一惊。这样的东西,无论是你们还是别人都没有听说过。我弄到一只吃椰子果的猫!吃一般的新鲜椰子的猫!它不但吃肉,还喝牛奶,真的——我发誓。”
  巴士根向我递个眼色,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接着说道:
  “哎呀,我的天,这种事我真是闻所未闻,老兄,这不可能。”
  “我知道你会那么说,我去把那只猫捉来。”
  他走进房间去,巴士根说道:
  “喂,我给你说过什么来着?嗯,就得这样收拾埃克特。你瞧,我耐着性子诳他,麻痹他的警惕性。我很高兴来了这一趟,回去把这事讲给小伙子们听听。猫儿吃椰子果,啊,我的天!嗯,就是这个办法,一点不错,他会撒个弥天大谎。凭借运气,故伎重演。猫儿吃椰子果——这天真的傻瓜!”
  埃克特真的抱着猫儿走进来。
  巴士根笑着说:
  “我抱着猫,你拿椰子果。”
  埃克特砸开一个,切成几块。巴士根偷偷地给我递个眼色,喂给猫儿一块,它一口抢过去,贪婪地吞进肚里,并且还要吃!
  我们骑着马走了两英里,默默无言,互相离得远远的,至少我没有说一句话。巴士根打着马,恶毒地咒骂那匹马,尽管它表现良好。我们分手的时候,巴士根说:
  “明天早晨还我的马。还有,你不必提起今天的事,不要把这件蠢事告诉小伙子们。”
或许您还会喜欢:
荒漠甘泉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荒漠甘泉》1月1日“你们要过去得为业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是耶和华你神所眷顾的,从岁首到年终,耶和华你神的眼目时常看顾那地。”(申十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亲爱的读者,今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境界上,前途茫然。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年,等待我们经过。谁也不能预知在将来的路程中有什么遭遇,什么变迁,什么需要。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我有十五年不到韦尔洛臬去了。今年秋末,为了到我的老友塞华尔的围场里打猎,我才重新去了一遭。那时候,他已经派人在韦尔洛臬重新盖好了他那座被普鲁士人破坏的古堡。我非常心爱那个地方,世上真有许多美妙的角落,教人看见就得到一种悦目的快感,使我们不由得想亲身领略一下它的美。 [点击阅读]
莫罗博士的岛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1887年2月1日,“虚荣女士”号与一艘弃船相撞而失踪,出事地点大约在南纬1度,西经107度。1888年1月5日,即出事后的第十一个月零四天,我的叔叔爱德华·普伦狄克被一艘小船救起。方位在南纬5度3分,西经1ol度。小船的名字字迹模糊,但据推测应当是失踪的“吐根”号上的。我叔叔是个普通绅士,在卡亚俄码头登上“虚荣女士”号开始海上旅行。出事后人们以为他淹死了。 [点击阅读]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0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葬礼之后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0
摘要:老蓝斯坎伯拖着蹒跚的脚步,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逐一拉起房里的百叶窗。他那粘湿的双眼,不时地望向窗外,挤出了满脸的皱纹。他们就快要从火葬场回来了。他老迈的脚步加快了些。窗子这么多。“思德比府邸”是一幢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哥德式大建筑。每个房间的窗帘都是豪华锦缎或天鹅绒,有些墙面上仍旧系挂着丝绸,尽管这些都已年久褪色。 [点击阅读]
蒙面女人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在他面前将信整齐地放成一摞。他拿起最上面的一封,琢磨了一会儿上面的地址,然后用放在早餐桌上的专用裁纸刀将信封背面纵向裁开,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在里面还有一个信封,用紫色的蜡仔细地封好,上面有“亲启保密”的字样。赫尔充里。波洛那鸡蛋形的脸上的眉毛向上扬了扬。他喃喃道;“耐心点,这就来了!”又一次用上了那把裁纸刀。这一次信封里出来了一封信-字迹颤巍巍的,又长又尖。好些字重重地画上了线。 [点击阅读]
蓝色特快上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将近子夜时分,一个人穿过协和广场(巴黎最大的广场,位于塞纳河右岸,城西北部。译注)。他虽然穿着贵重的皮毛大衣,还是不难使人看出他体弱多病,穷困潦倒。这个人长着一副老鼠的面孔。谁也不会认为这样一个身体虚弱的人在生活中会起什么作用。但正是他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发挥着他的作用。此时此刻,有一使命催他回家。但在回家之前,他还要做一件交易。而那一使命和这一交易是互不相干的。 [点击阅读]
蓝色长廊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男子已经意识朦胧。女子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周围的景物,或许刚才猛地受到了撞击,才失去了知觉。这一撞非同小可,驾驶座上已空无一人,车子正缓缓地向路边滑动,挡风玻璃的前端已接近没有护栏的路边。女子双眼模糊,她在潜意识里想到,男子曾经告诉过她这一带的悬崖有两百米深。如果车子照此滑落下去——而此时那位男子却困在副驾驶席上神志不清。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