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 - 第一章(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一章
  我被传讯了。周四上午十点整。
  我总是经常被传讯:周二上午十点整,周六上午十点整,周三或者周一。几年就像一周似的,我感到惊讶的是,夏末一过,冬天又即将来临了。
  在去有轨电车的路上,结着白色浆果的灌木丛又从篱笆上垂挂下来了。像下面被缝上的珠光纽扣,也许一直长到地里,或者就像小馒头。对转动鸟嘴的白色鸟头来说,这些浆果太小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到白色鸟头。想得人直犯晕。我宁愿去想草地上那点点积雪,可一想到积雪,人就无望了,粉笔让人昏昏欲睡。
  有轨电车没有固定的行车时刻表。
  有轨电车尽管不是叶子质地很硬的杨树,但我还是觉得它在呼呼作响。车子已经启动了,今天它会马上将我带走。我本来打算让戴草帽的老人先上车。我到达车站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谁知道他究竟等了多久。虽然他并不显得老弱,但像影子一样瘦长,驼背而且有气无力。他的裤子里没有屁股,没有髋部,只有鼓起来的膝盖。既然他偏偏在车门打开时往地上吐唾沫,我只好在他前面上车了。车里的座位差不多都空着,他眼睛在车厢里扫视了一遍,然后站住不动了。年龄这么大,却不觉得累,不是因为无法坐下来而站在那里。有时候人们听到老人们说道:到了墓地,有你躺着的时候呢。他们对此根本没有想到过死亡,他们说得也对。这种事永远不会跟着顺序走,也有小小年纪说走就走了的。只要不必站着,我总是会坐着。在座位上行驶,仿佛坐着走路一样。那个人打量了我一下,车厢空荡荡的,人们顿时感觉到了这一点。我没有闲聊时间,否则我倒想问问,我究竟有什么好看的。他才不会去想,是否他的观瞻打搅了我。外面,半座城市从我身旁走过,在树林和房屋之间不断地交替。人们说,老年人的感觉要比年轻人的更多。或许我也有一种感觉吧,所以今天我的手提包皮里放上了一条小毛巾、牙膏和牙刷。但我没带上手绢,因为我不想哭。保罗没有察觉到,当阿布今天有可能将我带到他办公室下面那个小房间时,我有多担心。我什么话也不跟他说,如果果真如此,恐怕他很快就会知道的。有轨电车开得很慢。老人草帽的带子脏兮兮的,可能是被汗渍或是雨水弄成这样的吧。阿布每次和我打招呼,总是用唾沫吻我的手。
  阿布少校将我的手举到他的指尖处,压住我的指甲,差点儿让我叫出声来。他用下唇吻我的手指,留出上唇和我说话。他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吻我的手,但说话时却总是说不同的话:
  啊哟,你的眼睛今天发炎了。
  我觉得你长胡子了,在你这个年龄有点早了。
  嘿,你的小手今天冰凉,但愿不是循环系统出毛病吧。

  哎呀,你牙龈萎缩,好像你是你奶奶一样。
  我奶奶没有活到很老,我说,她还没到掉牙的年龄就走了。阿布想知道我奶奶的牙齿,所以才提及这个问题。
  女人知道自己今天该有怎样的外表。而且行吻手礼的时候,第一不能痛,第二不能湿,第三应该吻在手背上。至于吻手礼如何做,男人比女人知道得更清楚,阿布当然也是。他的整个身体散发出“艾薇儿”牌香水的味道,这是一种法国香水,我的公公,那个香水共产党员也使用这种香水。可我认识的所有其他人,并不购买这种香水。这种香水在黑市上的价格比商店里的一套西装还贵。或许这叫“九月”香水吧,这种树叶燃烧后带苦涩的有烟熏味的气味我可是不会搞混的。
  我坐在小桌子旁的时候,阿布注意到我在裙子上擦手指,我不仅是为了重新感受这些手指,而且也是为了擦掉上面的唾沫。他转动他的印章戒指,心满意足地微笑着。我也无所谓,唾沫是可以擦掉的,它们甚至还会自动晾干,而且没有毒。每个人的嘴里都有唾沫。其他人在人行道上吐唾沫,然后用鞋子踩掉,因为唾沫本来就不该出现在人行道上。阿布当然不会往人行道上吐唾沫,在这个人们不认识他的城市里,他扮演的是谦谦君子的角色。我的指甲很疼,但他还从没有把它们压到发紫的程度。它们重新活跃起来了,好像冰冷的双手突然有了温暖一样。我觉得如果我的眼前漆黑一片、脑子晕乎乎的,那才叫惨呢。假如感觉全身赤条条的,那就是耻辱啊,难道还能以别的言辞描述吗?只是,倘若这句话没什么好说的,倘若最好的话很糟,那又该怎么办呢?
  从今天凌晨三点开始,我就听到闹钟嘀嗒嘀嗒的声音:传讯,传讯,传讯厖保罗在睡梦中横踩整张床,突然抽搐了一下,动作迅猛至极,尽管没醒来,却把自己吓了一大跳。这是一种不良习惯。经他这么一折腾,我也睡不着觉了。我醒着,知道只有闭上眼睛才能重新入睡。可我没有闭眼。我常常荒废了我的睡眠,必须重新学习如何入睡。这个做起来轻而易举,或者根本做不到。到了凌晨,万物都已沉睡,连猫狗也只是在垃圾周围溜达到半夜就歇脚了。要是知道自己睡不着觉,那么与其徒劳地闭着眼睛,还不如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想着那些亮堂堂的事情更轻松些呢。想到大雪纷飞,白雪皑皑的树干,白色的屋子,许多的风沙——我喜欢想到天明,常常就这样将时间消磨掉了。今天早上,我照例可以想到向日葵,并且也如愿以偿了,可是忘记我十点整被传讯,对此我无能为力。自从闹钟响起“传讯”、“传讯”、“传讯”的嘀嗒声以来,我不得不首先想到阿布少校,之后才会想到保罗和我自己。今天,保罗抽搐的时候,我已经醒来。当窗户灰暗的时候,我在天花板上看到了阿布的大嘴巴,和下面那排牙齿后面的粉红色舌尖,听见了那个挖苦的声音:为什么你要失去控制能力呢,我们才刚刚开始呢。

  只有当我两三周不被传讯的时候,我才会被保罗的大腿弄醒。然后我就很高兴,证明我重新学会如何睡觉了。
  我重新学会睡觉后,每天早上都要问保罗:你做过什么梦了,可他一点儿都想不起来。我给他比画,他如何叉开脚趾乱踢乱蹬,迅速收回大腿,弯曲脚趾。我把桌子跟前的椅子拖到厨房间中央,坐下来,两条腿腾空,把整个动作演示了一遍。保罗不禁笑了起来,于是我说:
  你在笑你自己呢?!
  哦,是啊,可能我在梦中开着摩托车带你呢,他说。
  抽搐像是在向前飞奔的中途逃跑一样,我认为这是因为他喝酒的缘故。但我不这么说。我也不说黑夜带走了保罗大腿的摇摇晃晃。一定是这样的吧,它抓住他的膝盖,首先拉住他的脚趾,然后走进漆黑的房间里。而且是在凌晨,那时城市开始为自己沉睡,并且踏进外面大街那黑的夜色中。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保罗醒来的时候不可能笔直站着的。如果夜夺走了每个人的酒瘾,那么到凌晨时分,它肯定会酩酊大醉了。城里喝酒的人太多了。
  刚过四点,下面商业大街的送货车已经到了。它们打破了宁静,发出隆隆声响,这种小卡车装货不多,几个箱子里装着面包皮、牛奶和蔬菜,很多箱子里装着白酒。如果下面的饭菜没有,女人和孩子们还能够勉强接受,排的长队顿时散去,人们纷纷回家。可是,如果没有了酒,男人们便开始诅咒生活,拔出匕首。店员尽管在劝说他们,可只有到了酒馆外,他们才肯罢手。他们四处寻找着,在城里游荡。由于找不到白酒喝,第一拨人开始斗殴起来,第二拨人因为烂醉如泥,也开始斗殴了。
  这种白酒生长在喀尔巴阡山和干燥的丘陵地带之间。那里因为有李子树生长,那些小村庄几近被隐没了。森林葱茏,到了夏末成了一片蓝色,枝丫弯曲。白酒的名字和丘陵的名字相近,可没有人使用标签上的名字。它根本不需要名字,国内就这一种白酒,大家都根据标签上的图片给它取名:两棵李子树。男人们对这两棵相依相偎的李子树的熟悉程度,正如女人们之于圣母马利亚和圣子耶稣一样。据说李子代表的是酒鬼和酒瓶之间的挚爱。在我的眼里,这两棵相依相偎的李子树更多地像是结婚照,而不是圣母马利亚和耶稣。在教堂的任何照片中,孩子的头不可能和母亲的头一样高。孩子额头靠在圣母的脸颊上,他的脸颊靠在她的脖子上,他的下巴靠在她的胸脯上。此外,酒鬼和酒瓶之间的关系,就好比结婚照上的夫妇一样,他们毁灭彼此,可又不放开彼此。

  和保罗的结婚照上,我既没有佩戴鲜花,也没有身披婚纱。爱情在我的眼里重新闪闪发光,可我是第二次在照片上结婚。我们的脸颊就像两棵李子树一样相依相偎。自从保罗开始酗酒以来,我们的结婚照就是预言。保罗在城里的各个酒馆里喝酒至深夜,我总是担心他再也回不了家了,我长久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直至目光开始迷离。我们的脸变得模糊不清了,我们脸颊的位置变了,我们的脸颊之间有了一点儿缝隙。绝大多数情况下,保罗的脸颊和我的分隔开了,仿佛他是深夜回家的。可他回来了,保罗还依然回家,甚至在发生那次事故后同样如此。
  有时候,送货车送来了波兰的野牛草伏特加,那种甜酸相加的黄色伏特加。这种酒总是最先被卖掉。每只酒瓶里都有一根长长的禾秆淹没在酒里,倒酒的时候禾秆会抖动不停,但从不会倒出来。酒鬼们说:
  野牛草在酒瓶里,就像灵魂在身体里,所以它保护灵魂。
  嘴巴里那种神魂颠倒的滋味和脑子里那种蠢蠢欲动的酒瘾,都在于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信仰。酒鬼打开酒瓶,杯子里听到倒酒时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第一口酒流进脖子里。灵魂始终在颤抖,它从不会倒下,也从不会离开身体,它开始受到保护。保罗也在保护着自己的灵魂,随便哪一天都不必说自己的生活是无法抓住的。或许没有我他会很好,可我们喜欢在一起。白酒夺走白天的光阴,夜晚赶走酒瘾。当我每天大清早还不得不去服装厂的时候,我就知道工人们说的话了:人通过那些小轮子给缝纫机的传动装置加润滑油,通过脖子给人的大腿加润滑油。
  那时,我和保罗每天五点整开着摩托车上班。我们看到商店前面的送货车,那些司机、搬运箱子的人、店员和月亮。此刻,我听到的只有嘈杂的声响,我没有到窗口去看,也没有去看月亮。我还知道,月亮就像一只鹅蛋离开城市到天的一边去了,而在天的另外一边,太阳正冉冉升起。这一点没有任何变化,在我认识保罗以及步行到有轨电车之前,也是如此。天上有没有美丽动人的东西,地上有没有禁止人们仰望的法律,我在人行道上不好说。应该允许人们从日子中找点乐子,免得日子在厂里变得讨厌。因为我总是看不厌,我冻得够呛,并非因为我穿得太单薄。月亮这时候不见踪影了,到了城市的尽头不知道该往哪儿去了。天亮的时候,天空必须放开大地。大街在地面上陡峭地跑上跑下。有轨电车车厢宛如灯火通明的房间,来来回回地行驶。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夜城2·天使战争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圣犹大教堂是夜城唯一的教堂,我只有在生意需要的时候才会去。这间教堂距离到处都有敬神场所的上帝之街很远,独自耸立在一个极为安静的角落里,远离夜城一切华丽亮眼的霓虹。这是间不打广告的教堂,一间毫不在意路过的人们愿不愿意进入的教堂。它只是默默地待在原地,以防任何不时之需。圣犹大教堂以迷途圣人之名而建,是一幢非常非常古老的建筑,甚至可能比基督教本身还要古老。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大师与玛格丽特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暮春的莫斯科。这一天,太阳已经平西,却还热得出奇。此时,牧首①湖畔出现了两个男人。身材矮小的那个穿一身浅灰色夏季西装,膘肥体壮,光着秃头,手里郑重其事地托着顶相当昂贵的礼帽,脸刮得精光,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得出奇的角质黑框眼镜。另一个很年轻,宽肩膀,棕黄头发乱蓬蓬的,脑后歪戴一顶方格鸭舌帽,上身着方格布料翻领牛仔衫,下身是条皱巴巴的自西眼裤,脚上穿一双黑色平底鞋。 [点击阅读]
大西洋底来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0 人气:0
摘要:阴云密布,狂风怒号,滔天的大浪冲击着海岸。海草、杂鱼、各种水生物被涌上海滩,在狂风中飘滚、颤动。一道嶙峋的峭壁在海边耸起,俯视着无边无际的滔滔大洋。一条破木船搁浅在岸边,孤零零地忍受着风浪的抽打。船上写着几行日文。孤船的旁边,一条被海浪选到沙滩上的小鲨鱼,发出刺耳的哀叫。在任暴的风浪里,野生的海带漂忽不走,有些在海浪里起伏深沉,有些被刮到海滩上,任凭酷热的蒸腾。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