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饥饿游戏1 - 第三篇 胜利 第十九章 新盟友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赶紧捂住嘴,可话已出口,天空又陷入黑暗,成群的青蛙呱呱地叫起来。“愚蠢!”我对自己说,“真是太愚蠢了!”我身体僵直地等待着林子里出现袭击者,但周围寂然无声,我猛然想起,我们没剩下几个人了。
  皮塔已经严重受伤,而他现在成了我的同盟者。无论我对他曾有过怎样的猜忌,都必须摈弃,因为我们两个无论谁杀死谁,在十二区都会被人唾弃。事实上,如果我是观众,我也会讨厌不与本区选手联合的人。再说,彼此保护也有益处。在任何情况下,作为两个来自十二区的明星恋人,不互相帮助就不可能得到任何有同情心的人士的赞助。
  明星恋人……皮塔肯定一直在扮演这个天使的角色。否则大赛组织者干吗要改变规则?就为了让两个选手在胜利时同时亮相。我们的浪漫故事肯定在观众中广为流传;诅咒它,就等于威胁比赛的成功。不用感谢我,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尽量避免杀死皮塔;但他的所作所为都使观众相信一切都是为了保住我的性命。在我要跑向宙斯之角时,他摇头;他与加图斗争,让我逃跑;甚至和职业选手混在一起也是为了保护我。事实证明,皮塔从未对我构成威胁。
  想到这,我笑了。我把手放下,仰起脸对着月亮,好让摄像机拍到我。
  那么,剩下的人中,哪一个是应该感到害怕的?狐狸脸?他们区来的男孩已经死了,夜晚,她只有孤独一人,她现在的策略应该是避让,而非进攻。我想,就算她现在听到我的声音,也并不希望有人把我杀死。
  那么还有萨里什,好吧,他是严重的威胁,可自从比赛开始以来,我从没见过他,一次都没有。我想起狐狸脸在爆炸后听到声音立刻警觉起来,可她并没有跑向丛林,而是向相反方向跑,朝竞技场我不熟悉的方向跑,我感觉很肯定,她要躲的人就是萨里什,而那是他的领地,他在那里永远都不可能听到我的声音,即使听到,我爬得这么高,他那种身量的人也上不来。
  那么,就还剩下加图和二区的女孩,他们一定在为新规则额手称庆,他们是除了皮塔和我外受益于新规则的选手。怕他们万一听到我喊皮塔的名字,我应该赶快逃脱他们的追捕吗?“不,”我想,“让他们来吧。”让他们戴着夜视镜,拖着沉重的、会压断树枝的身躯来吧,直接来到我弓箭的射程内。可我知道他们不会,如果白天看到火堆不会来,那么晚上害怕落入圈套,他们更不会冒险。因此,他们就算来也完全是自己的决定,而非我暴露了行踪。
  “就待在这儿,睡一会儿吧,凯特尼斯。”我命令自己,其实我希望此时去追寻皮塔的下落。“明天,你会找到他的。”
  我睡着了。早晨醒来时,我更小心谨慎。如果其他人不会在树上进攻我,他们完全可以在地面设下埋伏。我要确保自己已为白天的搏杀做好一切准备,吃饱早饭,检查好背包皮,准备好武器,然后才下树。但地面上似乎静悄悄的,一切平安。
  今天我一定要极为小心。职业选手会知道我要找到皮塔,他们会在我行动之后再伺机出动。如果皮塔真如加图所说受了重伤,那我就要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保护我们两个人。如果皮塔身受重伤,他又是怎么活下来的呢?我如何才能找到他呢?
  我极力回忆那晚皮塔说过的话,好找到皮塔藏身的蛛丝马迹,可一点线索也没有。所以我又回想他在阳光下满脸都是亮晶晶水滴、冲我大喊“快跑”时的情形。皮塔对我说完话,之后加图出现,手里拿着刀,我跑掉之后,他就刺伤了皮塔。可皮塔怎么逃走的?也许他被黄蜂蜇伤后比加图的情况要好,也许只是凭运气逃脱了,可是他也被蜇伤了,他在被刺伤、体内还有蜂毒的情况下又能跑出多远呢?此后的许多天他又是怎样设法活下来的?如果他的伤和蜂毒没有令他丧命的话,肯定他也快要渴死了。
  想到这儿,我找到了第一个线索。没有水,他无法存活,开始几天,我也如此。他一定藏在靠近水源的地方。是湖边,可继而我又觉得这不可能,因为那样的话,离职业选手的营地太近了。再不就是竞技场的几口泉眼,这无异于坐以待毙。那就只有小溪了,那条经过我和露露的栖息地,一直流经湖边,再奔向远处的小溪。如果他一直靠近小溪,他就会始终靠近水源,而又可以不停地变换位置。他可以在溪流中走动而不会留下任何印记,他甚至可以抓到一些鱼吃。
  嗯,不管怎样,可以先从这儿开始找。
  为了迷惑敌手,我用嫩枝点火引起浓烟。就算他们觉得这是圈套,我也希望他们会由此推断我的位置离火堆不远。而事实上,我要去找皮塔。
  炙热的阳光很快驱散了晨雾,我知道今天一定比平时还热。我在小溪中顺溪流而下,溪水没过我的脚,感觉凉凉的,很舒服。我开始想喊皮塔的名字,但又觉得不妥。我要用眼睛和一只好耳朵找到他,或者他发现我。但他应该知道我在找他,对吧?他不会小看我,认为我置新规则于不顾,只会明哲保身吧?他的心思挺难猜的,要在平时,猜测他的心思挺有趣,可现在猜错了就不容易找到他了。

  我很快就到了远离溪流,通往职业选手营地的分岔道,但没有皮塔的踪迹,这也在意料之中。从黄蜂蜇人的事发生后,我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已经走过三次了。如果他就在附近,我会有感觉。溪流向左流向一片我不熟悉的林地,湿滑泥泞的岸边生长着许多盘根错节的水生植物,沿河岸向前出现了一块大石头,越往前走,石头越大,前面的路似乎已经不通了,从溪流的这个方向逃走,乱石林立,还要防备加图和萨里什的袭击,肯定很不容易,一个受伤的人不可能走这条路线,我觉得走的方向肯定不对,这时却看到在大石头的转弯处有血迹。血迹早已干了,从模糊的印记上可以判断,有人在大脑不完全听从支配的情况下,曾试图把地上的血迹擦掉。
  绕着这块石头,我沿着血迹寻找皮塔,我又看到更多的血迹,在一摊血上还粘着些布丝,但没有皮塔的踪迹。我继续朝前走,小声喊着皮塔的名字。“皮塔!皮塔!”
  一只嘲笑鸟落在灌木丛上,开始模仿我的声音,我不得不停下。我放弃寻找,爬回到小溪旁,心想:“他肯定朝前走了,朝远处走了。”
  我刚把脚踏到溪水里,就听到有人说话:“你来这里是要结果我的性命吗,亲爱的?”
  我急忙转身,说话声是从左侧传过来的,我听不太真切,声音沙哑虚弱,一定是皮塔,否则在竞技场还会有谁叫我“亲爱的”?我眯起眼朝河岸看去,没人,只有泥地、植物和石头。“皮塔,”我轻声说,“你在哪儿?”没有回答。难道我出现错觉?不,我肯定自己听到了声音而且离得很近。“皮塔?”我轻手轻脚地沿河岸寻找。
  “哎,别踩我身上。”
  我向后跳了一步,他的声音就是从我脚下发出的,可还是什么都看不到。之后他睁开了眼睛,在黄褐色的泥地和绿色树叶之间蓝色的眼睛清晰可见,我喘着粗气,他笑了起来,露出一点白色的牙齿。
  他肯定是在最后大赛组织者安排的个人伪装课程上学的这一套,他能把自己伪装成一棵树,或者石头,或者杂草丛生的泥泞的河岸。
  “再闭上眼睛。”我命令道。他闭上了眼睛和嘴巴,之后完全消失了。我判断他身体的大部分实际上藏在一层泥巴和杂草的下面,他的脸和胳膊很巧妙地隐藏起来,完全看不见,我跪在他旁边。“下工夫装点蛋糕还真有好处,啊?”
  皮塔笑了,“是啊,糖霜,这是垂死者最后的自我保护法。”
  “你并不是垂死的人。”我坚定地对他说。
  “谁说的?”他的声音很沙哑。
  “我说的,我们现在在一个战壕里,这你知道。”我跟他说。
  他睁大了眼睛,“我也听说了,你真好,我这么狼狈还找到了我。”
  我拿出水瓶,让他喝了点水。
  “加图刺伤了你吗?”我问。
  “左腿,腿根。”他回答。
  “你到溪水里洗净伤口,我看看那儿伤得怎么样!”我说。
  “你先俯下身来,我有话跟你说。”我俯身把好耳朵凑到他嘴边,他说话时耳朵痒痒的。
  “记住,我们在疯狂地恋爱,所以任何时候你想都可以吻我。”
  我抬起头哈哈地笑起来,“谢谢,我会记住的。”至少,他还能开玩笑。可当我想要搀扶他到溪边时,他的轻松活泼顿然消失。毕竟,走到溪边只有两英尺距离,能有多难?可是当我知道他一英寸路都挪不动时,才意识到有多艰难。他非常虚弱,唯一能做的就是顺从我。我试图去拽他,尽管他极力忍耐,还是疼得惨叫起来。泥土和杂草好像把他缠住了,我用尽平生力气,才把他拽出来。他躺在那里,紧咬牙关,满是泥浆的脸上留下泪痕。他离溪水仍有两英尺距离。
  “你瞧,皮塔。我要把你滚到水里,这儿很浅,你看行吗?”我说。
  “太好了。”他说。
  我在他身边蹲下,对自己说,无论怎样,不把他滚到水里,就不要停下。“我数到三,”我说,“一、二、三!”我只把他滚了一圈,听到他可怕的叫声,不得不停下。现在他已快到水边了。也许这样更好。
  “好的,现在改变计划,我不准备把你全部滚进去。”我对他说。另外,我要把他滚进去,天知道我还能不能把他弄出来。
  “不滚了?”他问。
  “就这么着吧,现在给你洗洗,帮我留心树林里的情况,好吗?”我说。真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他满身泥浆和乱草,我甚至看不见他的衣服,要是他还穿着衣服的话。想到这儿,我犹豫了一下,但马上又投入工作。裸体在竞技场也算不了什么,不是吗?
  我有两个水瓶和露露的皮水袋。我把其中两个支在溪水里的石头上,这样保证它们总是满的,然后用第三个给皮塔冲洗。这花了一会儿工夫,最后我把泥洗净后,终于看到皮塔的衣服。我小心地拉开他上衣拉链,解开衬衣扣子,轻轻脱掉。他的衬衣已经紧紧贴在伤口上,我不得不用刀子把衬衣拉开,再用水泡上,好让它变软。他的前胸有一块长长的烧伤,算上耳后的,还有四处黄蜂的蜇伤。我感觉还好,这些我都能应付得了。我决定先处理他上身的伤口,以减轻些疼痛,然后再处理加图在他腿上的刺伤。

  因为他躺在泥坑里处理伤口似乎效果不好,我就把他身体竖起来,靠在一块大石头上。他一声不响地坐着,我把他头发和皮肤上所有的泥都洗掉。在阳光下,他皮肤苍白,人看上去也不再结实健壮。我要把蜂刺从他皮肤里拔出来,他疼得直往回缩,可我一敷上药,他就轻松地舒了口气。他在太阳下晒着,我赶紧把他的脏衬衫和夹克洗干净,晾在石头上。然后给他胸口的烧伤敷上药。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身体很烫,泥和水掩盖了他的高体温,我在从一区男孩那里夺来的急救箱中找到退烧药。妈妈在自制药方不起作用时,会买这种药。
  “把这个吞下去。”我对他说。他很听话,吃了药。“你一定饿了吧。”
  “不太饿,很可笑,我已经几天都不觉得饿了。”皮塔说。当我把大嘴雀肉举到他嘴边时,他抽抽鼻子,把头扭开了。这时我才意识到他病得有多厉害。
  “皮塔,我需要你吃点东西。”我坚持道。
  “马上会吐出来。”他说。我只能劝他吃点苹果干。“谢谢,我好多了,真的。我可以睡了吗,凯特尼斯?”他问。
  “很快,”我答应道,“我需要先看看你的腿。”
  我尽量轻地把他的靴子和袜子脱下来,然后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脱掉裤子。在外面衣服上可以看到被加图划开的大口子,但我却无论如何没想到里面伤得那么厉害。深深的伤口红肿着,流出脓血,整个腿已经肿了。最糟糕的是,腐肉发出臭味。
  我想跑开,消失在林子里,就像那天家里来了烧伤病人,去林子打猎,留下妈妈和波丽姆照料我既没能力也没勇气面对的病人。可在这儿,除我外没有别人。我学着妈妈处理严重病人时表现出的镇静自若。
  “糟透了,哈?”皮塔说,他离我很近,看着我。
  “还好,”我耸耸肩,装作没事的样子,“你应该看看人们从矿上给我妈送来的病人。”可只要病人得的病比感冒严重,我都会跑出去,这事我却没敢告诉他。想一想,我自己甚至连个感冒都很少得啊。
  “先要把伤口洗干净。”
  我留下皮塔的短裤没脱,因为短裤看起来还行,我也不想把它从皮塔红肿的大腿根褪下来,还有,好吧,也许我得承认皮塔的裸体让我不舒服。换了妈妈和波丽姆就不一样了,她们觉得裸体没什么,不会让人尴尬,很讽刺,此时此地,在比赛中,我的小妹妹对皮塔比我对他会更有用。我把小块塑料布垫在他的臀下,这样我就能冲洗他的腿部。我一瓶瓶地往他腿上浇水,可伤口看上去更糟糕了。腿的其他地方都很好,只有一处蜇伤和一些小块烧伤,我迅速处理了这些伤口,可他腿上的刀伤……天哪,我该怎么办呢?
  “咱们干吗不让伤口见见空气,然后……”我的声音没有了。
  “然后你把它补好?”皮塔说。他看上去甚至为我感到遗憾,完全明白此时我有多失落。
  “没错,”我说,“你也别闲着,把这个吃了。”我把一些梨干放在他手里,之后去溪边洗衣服,又把洗好的衣服铺好,等晾干,然后仔细检查急救箱。里面只有一些最基本的东西,绷带、退烧药、胃药,没有用来治疗皮塔的药物。
  “我们要做点试验。”我说,我知道治疗蜂毒的草药能将感染后的脓液吸出,所以我先用这些叶子试一试。我把嚼好的草药敷在他的刀伤上,几分钟后,脓液就顺着大腿流下来,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草药对伤口有好处,同时我使劲咬自己的腮帮子,因为早饭就要从胃里漾出来了。
  “凯特尼斯?”皮塔说。我与他的目光相遇,我的表情一定很青涩,他用唇语说,“刚才说的那个吻怎么样?”
  我禁不住笑了出来,太令人作呕了,我不能忍受。
  “有什么不对吗?”他问得有点太天真了。
  “我……我不太会弄这个,我不是妈妈,不知道做得对不对,我讨厌脓水。”我说,“呜!”当我冲洗掉刚才敷上的草药,再敷上一层时,我发出痛苦的叫声,“呜……!”
  “那你怎么打猎的?”他问。
  “说真的,杀死动物比这容易多了。”我说,“要我说,现在正在杀死你。”
  “你能快一点吗?”他问。
  “不能,闭上嘴,吃你的梨干。”我说。
  敷了三次药,感觉像是流出了一桶脓水之后,伤口看上去确实好多了。肿已消下去很多,我可以看清伤口有多深了,一直削到骨头。

  “下面该干什么,伊夫迪恩大夫?”他问。
  “没准我该给你敷点烧伤药膏。我觉得这药也能治感染。然后包皮扎起来。”我说。我给他弄好,包皮上干净的白纱布,伤口看上去好多了。可是,和白纱布紧挨着的短裤看上去脏乎乎的,大概藏满细菌,我拿出露露的背包皮,“喏,给你,盖住,我给你洗洗短裤。”
  “噢,我不在乎你看见我。”皮塔说。
  “你就像我的家人,我在乎,好吧?”我转过身,面朝小溪,过了会儿,他把短裤扔到溪水里。他能扔东西,一定感觉还不错。
  “瞧你,对一个要死的人,你有点太敏感了。”我在岩石上洗短裤时,皮塔说道,“我真希望那天也让你留下给黑密斯冲凉。”
  我皱起眉头,“到现在为止,他给你送什么东西了?”
  “啥也没有。”皮塔说,说到这儿,他略停顿了一下,“怎么,你拿到什么了吗?”
  “烧伤药膏,”我说道,几乎有点羞怯,“噢,还有一块面包皮。”
  “我就知道他最看重的人是你。”皮塔说。
  “得了吧,跟我待在一个屋里他都受不了。”我说。
  “那是因为你俩很相像。”皮塔喃喃地说。我没再答话,因为我的第一感觉是现在不是骂黑密斯的时候。
  趁着晒衣服,我让皮塔打了会儿盹,接近黄昏时,我不敢再等了。我轻轻摇摇皮塔的肩膀,“皮塔,咱们得走了。”
  “走?”他一脸迷惑,“往哪儿走?”
  “离开这里。没准顺着溪流向下走,把你藏起来,一直等你好起来。”我说。我帮他穿好衣服,让他光着脚,我们好在水里走,接着把他拉起来。他的腿一用力,立刻脸色煞白。
  “坚持,你能行。”
  可他不行,走不了多远。他扶着我的肩,我们顺着溪流走了大约五十码,看得出他已经没力气了。我让他坐在溪边,把头夹到两腿之间,然后笨拙地给他拍着后背,一边观察周围的情况。当然,我很想把他弄到树上,可这是无法办到的,这样事情就更不好办了。我发现岩石有些空洞,我的目光落在距溪流二十码远的一块石头上。皮塔能站立时,我把他半拖半拽地拉到洞里。其实,我想找到更理想的地方,但他受了伤,可以在此暂避。他已面无血色,天气只有一点凉,他已冻得浑身发抖。
  我在洞穴的地上垫上一层松针,打开我的睡袋,把他塞进去,趁他不注意时,在水里放进几片药,可他连干果都不想吃。他躺在那儿,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我,我又用藤蔓做了一下伪装,把洞口盖住。效果不太好,这东西不会引起动物的怀疑,但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草草搭上的,我把它扯了下来,内心十分沮丧。
  “凯特尼斯。”他说。我走过去,把他的头发从他眼睛上拨开,“谢谢你找到了我。”
  “换了你,你也会去找我的。”我说。
  他的前额烫极了,好像药片根本不起作用。突然,不知怎的我的心一紧,一种莫名的担心油然而生,他不会死吧?
  “是的,你瞧,如果我再也回不去了——”他说。
  “别这么说,你的脓水不是白挤的啊。”我说。
  “我知道,可万一我不能——”他想继续说下去。
  “不,皮塔,我不想说这个。”我说着,把手指放在他嘴上不让他说下去。
  “可我——”他坚持要说。
  我一冲动,俯下身去吻了他,不让他再说下去。这吻也许来得有点迟了,可也许他是对的,我们应该在疯狂地恋爱。这是我第一次吻男孩子,本应该留下深刻印象,但我能感觉到的只是他滚烫的嘴唇。我赶紧起身,给他掖了掖睡袋。
  “你不会死的,我不许你死,好吗?”
  “好的。”他轻声说。
  我走到洞外凉爽的空气中,这时看到一只降落伞正飘落下来。我赶快把带子解开,希望能送来给皮塔治腿伤的药物,但只是一锅热肉汤。
  黑密斯发送给我的信息再清楚不过了,一个吻等于一锅汤,我几乎能听到他的吼声,“你们在相爱,亲爱的,他就快死了,给我一个可操作的理由!”
  他是对的,如果我想让皮塔活下去,我要给观众更多博得他们关心的理由,明星恋人渴望一起回家,他们两人的心是连在一起的。这就是罗曼蒂克。
  我从没恋爱过,而这第一次的恋爱却纯粹是个计谋。我想起自己的父母,爸爸永远都会从林子里给妈妈带回礼物,妈妈听到爸爸的脚步声,就会立刻喜上眉梢,爸爸过世时她的生命也几乎停止了。
  “皮塔。”我说,尝试着用妈妈对爸爸讲话的口吻。他又睡着了,可我把他吻醒了,他好像很吃惊。之后,他面带微笑地看着我,好像愿意永远这么看着我。他在这方面还真挺擅长。
  我把锅举起来,“皮塔,瞧,黑密斯给你送什么来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