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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的这两个严厉的文件(它们要到1986年7月才被国务院正式废止),如果从政策面来解读却并非是“空穴来风”,为此就必须再次提及1979年7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通过这种文件上的对比,我们看到在80年代初期,中央层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对萌芽于农村的乡镇企业的角色与作用的定位。
从总体上看,《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是鼓励社队企业的创办和发展的,规定还提出了很具体的指导方向。然而在章程的细节上,却可以清晰刊出计划经济的痕迹,从发展的战略思想上更可以看出,中央发展社队企业重要还是为了解决农村问题。在这个规定的第二章“发展方针”中,便明确规定:社队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生产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们生活服务,也要为大工业、为出口服务。发展社队企业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社会需要,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不搞“无米之炊”,不搞生产能力过剩的加工业,不与先进的大工业企业争原料和动力,不破坏国家资源。
在上条文中,“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指定了社队企业的产业方向和产品方向,而“不与先进的大工业企业争原料和动力”则限定了社队企业成长的半径。因而,当经过将近两年的发展,社队企业突然在咯工资外蓬勃发展,并开始在某些领域与笼子内的国营企业争夺市场和原材料的时候,规定中的这些限定条款便被启动了。
“1981年的日子很难过。”很多年后,萧山的鲁冠球回忆说,钢材提价1.3倍,煤提价5倍,成本持续上涨,而与此同时,原先签订的一些订货合同都被中止了,理由只有一个,“根据上级的规定,我们不能再进乡镇企业的产品”。鲁冠球想到大学里去要一个大学生,当时全厂数百人只有一个高中生,更不要说工程师了。大学分配办的人像见到了外星人一样地看着他:“你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在天津大邱庄,正把一家冷轧带钢厂办得红红火火的禹作敏也遭到了来自上面的压力,他的钢厂摆明了是在与国营企业争夺原材料,而生产出来的钢则又扰乱了钢材的计划市场,是此次运动第一个要打击的。很快,县里派下来了清查组。于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首先是强悍的禹作敏对清查组十分抗拒。清查组成员对他说“你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十分具备语言天赋的禹作敏当即反驳说:“尽管没做亏心事,但是鬼老在你门前敲,日子能好过吗?”在他的带头下,大邱庄村民对清查组的态度可想而知,每天都有老头子拎着棍子来质问清查组,“我们刚过了几天好日子,你们就来了,我们挨饿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来?”还有小伙子也来“轰炸”,“我们打光棍多年,刚找上对象,你们一来就散了,这媳妇要是找不上你们得负责!”清查组陷入了不堪其扰的“人民战争”,最后在大邱庄实在住不下去了,只好搬到乡里去。
这样的斗争与角力,在各地此起彼伏地进行着。对于像鲁冠球和禹作敏这些从乡土里冒出来的工厂,政府的态度已经十分清晰:请你们继续在当地发展,为方圆十来公里的农民提供必需的劳动农具,并解决农村闲置人口的就业问题,除此之外,千万不要到城里—或者说笼子里来抢食。为了让本来就被返城知青搞得就业压力很大的城市不受农村人口的“骚扰”,12月30日,国务院更是下达通知,“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控制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
这一系列的措施,在客观上造成了两个事实,一方面,它有效地控制了宏观经济的方向,避免了因过热而可能出现的种种动荡和不安定,另一方面,它也使刚刚萌芽的乡镇企业遭受到了第一次寒流,几乎所有在1980年前后创办的企业在1981年度的经济指标都是下滑或停滞的。
对宏观经济的调整,不仅仅是经济政策上的变化,更涉及了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原本就对宽松政策颇不以为然的人们找到了攻击的武器。而他们攻击的第一个目标物,就是刚刚在南部方兴未艾的特区。
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是压力最大的一位。年初,中央召开工作会议,通知全国各省区首脑必须全部到席,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国民经济的调整,会议期间,有人散发一封由四个青年人写给中央领导的关于经济调整的来信。信中提出了“缓改革、抑需求、重调整、舍发展”12字方针,其言辞凿凿,句句都向特区飞去。性情刚直的任仲夷对这一挑战当然无从躲避,他在会上发言:
“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药方下得不对。什么叫‘缓改革’?这正是由于过去思想保守、不肯和不敢进行改革,改革的步子太慢,才在经济上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抑需求’?社会的需求、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是必然和正常的,只能逐步地积极地去解决,逐步地去满足,特别在当时情况下,不应当再强调抑制群众的需求。对绝大多数群众来说,他们的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对他们的需求,不能再去抑制了。调整是必要的,但“舍发展”就不对了。中央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政策,办特区,就是希望广东先走一步,发展得快一点。如果按照‘12字方针’办,特别是要‘缓改革’、‘舍发展’,广东怎么能先行一步呢?”
任仲夷的这番话,与会议的基调并不吻合,有的甚至背道而驰。很多年后任仲夷对前来采访这段历史的记者说:“广东杀开一条血路,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当时广东改革开放既要探索,又要面对一些不解甚至指责。广东省委坚定不移地廓清错误认识,坚持对外开放。”他回粤之后,只是在调整上做了一些“文章”,特区和与此相关的开放政策均未有大的变动。
跟任仲夷相比,刚刚在福建主政不久的项南处境还要微妙。年过花甲的项南于1980年秋天被派到福建任省委书记,他带给福建的礼物是,中央把厦门、汕头列为第一批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项南行事向来霹雳,给多年萎靡的福建吹进一股新风,在对外开放上,项南的动作不比任仲夷小,他主政不久便向中央要特殊政策:在目前条件下,福建对华侨和外国资本的吸引力不如广东,更不如香港、厦门。因此,福建应该采取比广东、港澳更加优惠、更具有吸引力的政策。具体说,有“三个要干”,既:外商和我们双方都有利的,我们要干;外商有利,我们无利无害的,我们要干;外商有利,我们要吃点小亏,但能解决我们的就业问题的,我们也要干。请国务院在原则上予以认可。
1981年6月,福建同日本日立合资新办的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生产,这是当年度唯一在中国开工的中外合资公司。在投产前,国内舆论已是一片紧缩,关于这家公司该不该建设的讨论从福建一直吵到了北京,有人将之定性为“殖民地性质的厂子”。福建省政府一度已经决定让这家公司暂时“停一下”,看一看政治风向后再说,唯有项南独排众议,坚持“该上就上”。日本《读卖新闻》在两年后回顾此事时说,“项南用他的官帽为福建日立公司的投产剪彩。”
在发展民营经济问题上,项南也比同时代的官员要开朗很多,他是少数在1981年就看到了乡镇企业广阔前途的官员之一。他说,“福建2500万人究竟怎么才能很快富起来?农业、工业都不能很快见效,那么出路何在呢?出路就在发展社队企业上,大搞多种经营。社队企业是我们希望所在。”当种种刹车声四起的时候,项南又在各种场合公开表态:“社队企业究竟是上还是下?我说是上,要坚决地上,勇敢的上,要排除一切阻力往前冲!”、“要把乡镇企业看得比亲儿子还要亲!”
正是在项南以及任仲夷等人的顽强坚持下,在此次宏观调控中,特区和华南经济并没有受到致命的冲击,终而使这些省份成为日后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1981年,几乎没有什么新开工项目的报道。即便是那几个前两年动工的大项目也在这时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上海真的需要钢铁吗?”的报道,文内称:“最近中国《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批评了由于计划和管理决策上的不当,造成了刚刚在武汉建成的钢铁厂产量下跌了25%。不过文章最主要的内容是批评即将在上海动工的,将建成年产量600万吨的钢铁厂计划。该计划是1978年中国最野心勃勃的计划之一。中国钢铁部门的一位官员代表透露,这些批评使得该项目很难顺利推行。”另外,据德国的媒体披露,中方还中止了向德国购买轧钢厂的价值10亿马克的合同。
对宝钢项目的争议,最终因邓小平的一锤定音而虚惊一场。
这一年,唯一称得上“大手笔”的要算是荣毅仁在1978年创办的中信公司,这位“中国第一红色资本家”、全国政协副主席总算挖到了第一个“大金矿”。
在过去的的两年多里,60多岁的荣毅仁每天领着70多岁董事李文杰一起接见各路外宾。从1979年到1981年,全公司共接待外宾6000多人次,他还请来了前国务卿基辛格当中信的顾问,然而使尽浑身解数,中信谈成的项目却只有不足挂齿的三四个。一日,荣毅仁与出身世商的中信董事王兼士聊天,突然想到“借地方上的项目发行债券来集资”的点子。当过十多年纺织部副部长的荣毅仁记起,江苏有家仪征化纤工程,原来是国家22个重点工程的大项目,设计能力为年产化纤原料50万吨,相当于全国化纤的总产量,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因资金不足正准备下马,中信正可以接手过来。荣毅仁想到了举债集资的办法,他向国务院提议,通过向国外发现债券来救活仪征工程。“新中国向来有一个引以自豪的记录,那就是既无内债,又无外债。荣老要向外国人借钱,首先在意识形态上过不去。”《荣氏父子》的作者陈冠任记录了当时的争议,很多人跑去向国务院告中信的状。“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借钱,这搞的是哪门子的经济?中信到底想干什么?”
如果要在政治层面上讨论,荣毅仁肯定是占不到任何便宜的,何况当时的整个气候一点也不利于他的这个动议。好在人脉深厚的他很快谋求到了主要领导者的支持,国务院同意中信在日本发行100亿元的私募债券。
荣毅仁在半年多时间里马不停蹄地完成了所有的前期工作,毫不夸张地说,他个人的信用和政治身份成了此次募资最重要的担保。在1982年1月,中信债券发行成功,日本30家金融机构认购了这个期限为12年,年利率为8.7%的债券。三年后,仪征化纤第一期工程建成投产。中信的做法被称为“仪征模式”,而经此一役,荣毅仁和中信终于找到了感觉。“资本回来了。”荣毅仁后来对美国记者一言以蔽之。
在对外发行债券的同时,中信公司大胆地开拓租赁业务。1981年,中信与北京机电公司、日本一家公司共同筹建租赁公司,为北京市的“北京”和“首都”两家出租汽车公司从日本租赁汽车各200辆,中信公司帮助出租车公司解决外汇问题,汽车公司则付人民币。尽管这一计划初提出时被一些人指责为变相进口,但在不到两年的时间,两家出租公司所租赁来的汽车就赚回了所付的全部资金。自此以后,租赁业务在中信大张其帜,甚至发展成为其一大重要的业务系统。该系统包括:中国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外贸合作经营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的租赁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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