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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鸡汤式书籍早已把洛克菲勒晚年的故事作为经典向世人讲了一遍又一遍:老洛克菲勒一生唯钱是命,竭尽克俭蓄财之能事,而在53岁时被诊断患不治之症,药石无效,在每周净收入上百万美元时也仅仅能吃价值不到两美元的饼干和酸奶勉强为生。大彻大悟下,他开始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捐献出去,建立科研机构和慈善组织,从而生命为之一新,豁然开朗,他因此快乐地活至98岁。
于是心灵鸡汤告诉大家:当你放弃越多,你就拥有越多。
这话其实千真万确,洛克菲勒的的确确通过捐献而拥有了更多。而实现这一“奇迹”的工具就是基金会。
老洛克菲勒起家过程中用遍了残酷不仁、广受诟病的手段,声名狼藉。他曾是美国公众最痛恨的人。为彻底改变公众形象,老洛克菲勒接受一个顾问的建议,大行慈善事业。
事实上,老洛克菲勒此举的功效和意义远不止改善公众形象。
他进行了大量的财产捐献,但“献”出的财产并没有脱离过他的控制。通过基金会等一系列策略地运作,洛氏对“献”出后的财产反而实现了更大更强的控制力。这就是洛氏“科学捐献原理”:献出越多,控制越多。
洛氏设立的第一个基金会成立于1910年,这就是洛克菲勒基金会。\[15\]1910年时美国多数州已通过第16条修正案,即征收累进收入所得税。洛克菲勒基金会可谓是最成功有效的“税前计划”,一举便合法合理地避掉了累进收入所得税。在同一时期,标准石油公司被兰蒂斯(Kenesaw Landis)大法官下令分拆,洛氏财团立刻以设立4个免税基金会作为应对,然后把财团的绝大多数股份捐了进去。这相当于从左边口袋里掏出钱,放进自己的右边口袋,但这钱摇身一变,名份就不同了。于是被分拆后的各个石油公司既能得到需要的资金,又在收益和资产上避税。在基金会的章程中,只要加上本家族的后代,就将继续为基金会世世代代地“服务”下去,并且具有关键的一票否决权,剩下的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好处。洛氏财团以财产的所有权置换控制权,不仅实现了避税功能,还实现了财富大幅增值的奇效。因为基金会可以买卖持有各种资产,包括房地产和有价证券,而且不必公布财务报表,更可以实现对市场的隐形影响力。
钱捐进了基金会,再投资给不同行业的多级公司企业,当投资规模足够时,所有接受投资的实体的董事会必须由基金会指定和委派。于是,尽管钱已经不在某家族名下,而实际管理人和钱的使用权仍牢牢控制在他们手中。注意,此时从名义上钱已经改姓了。通过这种形式,首先原来所有洛氏的钱都要被征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就消失了;其次,如果老洛把钱送给“中洛”,“小洛”和“小小洛”,本来要交的赠与税(Gift Tax),也省了;再次,就是遗产税,这个几乎是唯一可以限制富人财产遗传的工具,在美国最高可达50%,由于钱已不在洛氏名下,遗产税自然也就免了。老洛通过捐献,把钱财合法合理地留给了自己以及“中洛”,“小洛”,“小小洛”,并且“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从此,洛氏将每年一半收入投入基金会,大大抵扣了应税收入。老洛省掉收入税,中洛、小洛和小小洛将避免掉遗产税和赠与税,更爽的是,这些基金会的投资产生的收益,连资本利得税也一并免去。由于免税的好处,基金会的资产得以飞速成长。所谓non-profit(非盈利)实质上就是non-taxation(非纳税)。
当年老洛克菲勒把其拥有的数百万股“泰坦尼克石油公司”(Titanic Oil Corporation)股票捐给了名为Do Good Foundation的基金会,后者为洛氏控制的组织。他只是把名下股票转让给基金会,就轻易完成了财产“升华”。类似Do Good Foundation的基金会和慈善机构明目众多,级别繁复,它们确实捐助了为数众多的科研、医疗项目和用于扶助贫困,但这些开销相比基金会体制为富豪隐身的财产和避免的税费而言,实在是不足挂齿。再加上捐献入基金会的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入也是免税的,洛氏财团一方面是财产的真正控制人,另一方面免交投资收入税,这令其财富增长速度更快。
《华盛顿邮报》曾经报道,经过家族两代人精心经营,洛克菲勒财团财产的绝大部分转由不同层次和级别的基金会,以及它们衍生出的下属、分支、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拥有,从而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基金会网络体系。每一个基金会网络节点“单位”的财务报告不被审计,不需公示,所有涉及的调查都被礼貌而合法地拒绝,从而从会计制度和监管体系的雷达中失去踪迹。这实际上就是洛克菲勒家族发明的财富隐身大法,而当今的超级富豪们无不在效法。盖茨和巴菲特的财富捐献游戏不过是20世纪初老洛家族做法的延续而已。
经过六七十年经营,洛氏家族控制着多达几百甚至上千基金会和下属机构,而这张网络是没有人能够梳理清晰的。洛氏家族向公众披露的财产约为10亿~20亿美元。用冰山一角来形容都未必尽然。超级富豪的实际财富已经完全无法衡量、核实和追踪。
这就是放弃越多、控制越多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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