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黑书 - 15、雪夜里的爱情故事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无聊的男人和同伴们,到处打探故事和神话……
  ——鲁米
  卡利普才离开朵儿肯·瑟芮的复制房间没多久,就再度见到与他共搭出租车、看起来活像是黑白电影角色的那个男人。那时卡利普正站在贝尤鲁警察局门口,犹豫着要往哪里走,突然间一辆警车闪着蓝灯从街角窜出来,在人行道旁停了下来。后车门猛然推开,他立刻认出从里面走出来的那个男人,他的脸已经从原本黑白电影的样子,转换为适合夜晚与犯罪的深蓝色。一名警官在他之前先下车,第二名警官殿后,其中一个人拿着男人的公文包皮。为了防止受到意外攻击,警察局的外墙上打着明亮的灯光,透过那里的光线,可以看见男人的嘴角上有一抹深红色的血迹,但他并没有把它擦掉。他顺从地走着,低垂着头像是早已俯首认罪,但似乎又非常怡然自得。当他瞥见卡利普站在警察局台阶前时,便投予他一个愉快的眼神,霎时间既怪异又恐怖。
  “晚安哪,先生!”
  “晚安。”卡利普嗫嚅着说。
  “他是谁?”其中一个条子说,指了指卡利普。
  卡利普听不见接下来的对话,只见他们又拖又拉地把男人带进了警察局。
  当他抵达大路时,已经是午夜过后,积雪的人行道上仍有行人。“英国领事馆隔街的一条路上,”卡利普心里想道,“有一个整晚不打烊的场所,不但经常有安纳托利亚来的暴发户光顾撒钱,就连知识分子也常在那儿流连忘返!”这些信息都是如梦从文艺风格的杂志上搜集来的,里面的文章喜欢用故作嘲讽的口吻来描述这类场所。
  在一栋过去曾经是托卡里扬旅馆的旧大楼前,卡利普巧遇易斯肯德。从他的口气可以看出他显然已喝了不少茴香酒:他到佩拉宫饭店去接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台人员,带他们参观伊斯坦布尔的一千零一夜(在垃圾堆里巡逻的野狗、毒贩和卖地毯的、大腹便便的肚皮舞女、夜总会的无赖,等等),接着,他带他们去某条小巷子里的一间酒吧。在那里,一个手提公文包皮、长相奇特的男人为了某个难以理解的字,跟人起了口角,不是跟易斯肯德的同伴而是别人。然后警察来了,把男人抓走了,有一名顾客甚至还爬窗逃跑。之后,店里的人就跑来和他们一起坐,就这样,显然今天会是个热闹的夜晚,如果卡利普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加入。易斯肯德出来买无滤嘴香烟,卡利普陪着他在贝尤鲁绕来绕去,接着和他一起回到酒吧,店门上标示着:“夜总会”。
  迎面而来的是喧哗、欢腾与疏离。一位英国记者正在讲故事,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传统土耳其乐团已经停止了演奏,魔术师开始耍起把戏,从盒子里拿出盒子再拿出盒子。他的助手有一双O型腿,就在她的肚脐下方,还有一道剖腹产留下的疤痕。卡利普滑稽地想着:这女的看起来似乎生不出任何小孩,除了她手里抱的那只睡眼惺忪的兔子。在表演完了从土耳其传奇幻术大师扎提·颂古尔那儿抄袭来的“消失的收音机戏法”之后,魔术师再次开始从盒子里接二连三地拿出盒子,场子又冷了下来。
  坐在桌子另一头的那位漂亮英国女人一边讲她的故事,易斯肯德则一边翻译成土耳其文。卡利普听着故事,乐观地假想自己其实可以从女人表情丰富的脸上读出大概的内容,尽管他错过了开头。后面的故事在说,有一个女人(卡利普想,一定就是说故事的女人自己),试着说服一个从她九岁起就认识她并爱上她的男人,要他相信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一名潜水员找到的拜占庭钱币上的一个明显符号。然而男人只看得见自己对女人的爱,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他盲目的眼睛看不见他们俩眼前的魔法,而他所能做的只是把他的热烈情爱写成诗句。“于是,就因为潜水员在海床上找到的一枚拜占庭钱币,”易斯肯德把女人的故事用土耳其文转述,“两位表兄妹最后结了婚。女人因为相信了她在钱币上看到的神奇面孔,从此以后生命全然改观,但是相反,男人却丝毫没有察觉。”基于这个理由,女人决定把自己关进一座塔里,独自度过余生。(卡利普想像女人就这样抛下了慌乱无措的男人。)这时大家明白故事结束了,长桌旁深受感动的听众陷入一阵“人性”的沉默,以表达对“人性情感”的敬意。卡利普觉得这些人愚蠢至极,或许他不能期待大家的反应和他一样,因为毕竟一个美丽的女人甩掉了一个蠢男人,但是根据他所听到的后半段内容,故事的陡然终结(众人在如此夸张的演说之后全部陷入可笑而虚伪的沉默)也实在是太荒谬了。整个景象除了女人的美丽之外,都让人感到无比荒谬可笑。卡利普在心里重新估量,觉得说故事的人其实只是好看而已,算不上美丽。
  一个高个子男人说起了另一个故事,卡利普从易斯肯德的话里听得出他是个作家,刚刚听到人群中在传他的名字。这位戴眼镜的作家事先提醒他的听众,他的故事是关于另一位作家,所以千万别搞混了,误以为故事中的主角就是他本人。卡利普留意到这位作家说话时带着奇怪的微笑,脸上露出略为腼腆又有点曲意逢迎的神情,让人摸不透他真正的动机。
  故事说,有一个男人长年以来一直窝在他的房子里写小说(他从来没给别人看过,或者,就算他有,也没拿出来出版)。他整个人彻底沉溺于他的写作事业(当时这根本还称不上是一种事业),甚至已成为了习惯。而他之所以从不出现在人群中,不是因为他厌恶人类,或是因为他瞧不起别人的生活,而是由于他整天锁在屋子里写作,根本离不开书桌。在书桌前度过了大半的人生后,这位作家的“社交技巧”几乎完全退化,以致当他有一次难得出门时,居然根本不晓得如何与人交谈,吓得躲在一个角落待了好几个小时,等着要再回到他的书桌前。每天工作十四个多小时之后,他会在黎明前回到床上,听着宣礼塔单调的早祷呼唤,不断在山谷间回荡,然后他会开始梦想自己一年才偶遇一次的心上人。但当他梦想到这个女人时,他并不像别人所说的,是带着激情与性爱的渴望,而只是一名假想的伴侣,他惟一的孤独解药。
  几年过后,这位承认自己对于爱情的了解全来自书本、对性爱缺乏兴趣的作家,最后却意外地娶了一位出众脱俗的美女。大约同时,他的作品也出版了。然而他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婚姻和事业的得意而有所改变。他依旧每天花十四个小时坐在书桌前,和以前一样慢慢地、耐心地组合一字一句,瞪着桌上的一迭白纸想像着新作的种种细节。他仍然保持习惯,每天在黎明前躺上床,一边听着晨祷的呼唤,一边编造他的白日梦,但如今他生活中惟一的不同,在于他感觉到自己的梦竟与他美丽安静的妻子所做的梦互相呼应。当他躺在妻子身旁做白日梦时,作家感觉到两人的梦中有某种默契,仿佛在两人如乐曲般和谐的呼吸中,不自觉地建立起心有灵犀。作家很满意他的新生活,在多年的独居后,他并不会因为现在身旁多了一个人而难以入睡。他喜欢在妻子的呼吸声中编造他的梦,他喜欢相信两人的梦境确实交缠不分。
  某个冬日,他的妻子离开了他,没有留下半句明确的理由,作家陷入好一阵低潮。尽管躺在床上听着晨祷的召唤,但他就是无法像过去那样,编织出任何一个梦来。从前那些故事他可以信手拈来,并在婚前和婚后安详的熟睡中发展至高xdx潮,但如今他就算绞尽脑汁,也达不到“精彩”与“生动”。作家对自己正在进行中的小说相当不满意,并且感觉到其中似乎有某种不妥当、某种不确定,藏着一个梦中不愿透露的秘密,这使得作家陷入瓶颈,走进了死胡同。妻子刚离开的那阵子,他的白日梦简直恐怖透顶,以至于他完全无法入睡,失眠直到晨祷的召唤结束,直到第一只晨鸟在枝头鸣唱,海鸥从聚集过夜的屋顶上起飞离去,垃圾车驶进巷道,接着是第一班市公交车。更糟的是,梦境和睡眠的缺乏也尾随着他来到他写作的纸张上。作家发现自己就连最简单的句子也无法轻松下笔,即使他重写二十遍也是一样。
  作家挣扎着想要击退那入侵他整个世界的意气消沉,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严格的纪律,逼迫自己去记起往昔的每一场梦,希望借此重新唤回梦中的和谐。几个星期后,在晨祷的呼唤声中,他终于成功地安详入睡,等他一醒来,便立刻像个梦游者来到书桌前开始写作,当他发现句子中充溢着他渴望多时的优美与生动时,他明白自己的消沉已经结束了。他同时还注意到,为了达成这个目的,自己在下意识中发明了一些微妙的技法。
  这位被妻子抛弃的男人,也就是,这位再也编造不出满意故事的作家,开始想像他旧有的自我,那个尚未与任何人同床共枕的自己,那个未曾与任何美丽女人的梦境交织纠缠的他。为了再度唤回那曾经被他丢弃的角色,他呕心沥血,甚至让自己变成了幻想中的角色,从此沉入那个人安稳的梦乡。很快地,他习惯了这样的双重生活,不再需要逼迫自己做梦或写作。重新取回了先前的身份后,他就这样变成了另一个人,变成了自己的分身,与现实的自己一起写作,往烟灰缸里塞满相同的烟蒂,用相同的杯子喝咖啡,在同一时间里,躺在同一张床上,一起安然熟睡。

  有一天他的妻子回到他身边(回到“家”,她这么说),同样没有给他任何明确的理由。作家再一次陷入低潮,这让他不知所措。当初他被遗弃时陡然窜入梦中的不确定感,又再度笼罩他整个人。每天辗转反侧入睡后,他会从噩梦中惊醒,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旧日的他还是新的他,在两个身份之间摇摆不定,漫无头绪好像一个找不到回家的路的醉汉。某个失眠的早晨,他拎起枕头爬下床,走进弥漫着灰尘和纸张气味的工作室,蜷缩在堆满纸张的书桌旁一张小沙发上,很快地进入梦乡。从那天起,作家不再与他沉默而神秘的妻子同床共枕,不再与她的梦纠结缠绕,而改睡在他的书桌和纸张旁边。每当他一觉醒来,还在半梦半醒中,便往桌前一坐,延续着梦中的内容挥笔写作。只不过,现在却出现另一个问题,把他给吓僵了。
  在他妻子离开之前,他已经完成一本小说,内容是关于一对双胞胎彼此交换了生命,这本书被读者誉为一部“历史性”的作品。后来,当作家为了能够再度入睡与写作而开始扮演过去的自己时,他又化身成为前述小说的作者,再加上因为他无法预测本人和分身的未来,于是他发现自己竟又能以旧日的同样热情重新写作同一篇“双胞胎”的故事!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个充满复制品的世界——每样东西都模仿另一样东西,所有的故事和人物都同时是他们本人也是他们的复制品,所有的故事都牵连到另一个故事——在作家眼中变得太过真实,他想,如此“明显的”写实故事应该不会有人爱看,于是他决定去发掘一个虚幻的世界,一方面让自己写得畅快,一方面让读者心甘情愿地投入其中。为了这个目的,趁着半夜,美丽神秘的妻子在床上安静熟睡时,作家来到城市的黑暗街道,徘徊在街灯破损的贫民区、拜占庭时代遗留下来的地下通道、落魄居民出没的酒馆、夜总会和鸦片窟。他所看到的一切告诉他,“我们城市”里的生活是如此的真实,但也恍如一个想像的国度:这一点证明了世界的确是一本书。就这样,他四处游荡,在街上闲逛好几个小时,阅读这座城市每天向他展现的新书页,审视其中的脸孔、符号、故事。由于他太过耽溺于阅读这本生命之书,以至于如今他害怕回到熟睡的美丽妻子身边,也不敢再回去面对自己写了一半的故事。
  由于作家的故事所谈论的是孤独而非爱情,内容是关于说故事而非真的在讲一个故事,因此观众逐渐失去兴趣。卡利普想,大家一定对作家的妻子离家出走的原因颇感好奇,显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平白无故被抛弃的经验。
  下一位说故事的人,卡利普认为必定是其中某酒吧吧女,她重复了好多遍告诉大家她要讲的是一个真实故事,并一再确认“我们的访客朋友”明白这一点。她希望自己的故事不仅能在土耳其成为典范,更能放诸全世界。一切就是从这间酒吧开始的,时间在不久以前。一对表兄妹在相隔多年后,又在此相遇,重新燃起童年时代的爱苗。由于女的是个欢场女子,而男的是个花花公子(“换句话说,”女人特地为外国客人解释,“是个吃软饭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名誉”的顾虑,这个男的不用担心占了女孩子的便宜,或是“糟蹋了”她。在那个年代,酒吧里一片安静祥和,就如同全国的氛围。年轻人不会在街上互相扫射,而是彼此拥吻;每逢节日,他们会互相赠送真正的糖果,而不是一盒炸弹。女孩与男孩幸福快乐。后来女孩的父亲突然过世,这一对年轻情侣便住进了同一个屋檐下,只不过他们始终分床而眠,焦躁难耐地等待结婚的日子。
  婚礼当天,女孩与她贝尤鲁的欢场姐妹们忙着盛装打扮,抹脂粉洒香水,而男孩则为大婚之日前去修脸。修完脸后,漫步在大街上,他看到一个美艳得叫人不敢相信的女人,把他迷得神魂颠倒。这个女人当场夺走了他的理智,并把他带进她在佩拉宫饭店的房间里,两人激烈做爱之后,这个命运乖舛的女人透露一个秘密,原来她是伊朗沙皇与英格兰女王的私生女。为了报复她的父母遗弃了他们一夜情的果实,她来到土耳其,展开第一阶段的复仇计划。她希望这位年轻人去替她取得一张地图,这张地图有一半收藏在国家安全局,另一半则在秘密警察手里。
  被激情冲昏头的年轻人于是哀求她准许自己离开,并连忙赶到原本预定举行婚礼的厅堂。那儿,访客早已四散离去,只剩女孩仍躲在角落里哭泣。他先安抚了她一会儿,接着坦承说他因为某种“国家目标”而被征召。他俩把婚礼暂延,传话给所有的欢场女子、肚皮舞女、老鸨和素鲁库列的吉普赛女郎,要她们从全伊斯坦布尔每一位落入温柔乡陷阱的警察身上,挤出可能的情报。最后,等他们终于拿到地图的两半并把它拼凑起来时,女孩也拼凑出一个事实,原来她的表哥从头到尾都在欺骗她,欺骗伊斯坦布尔所有辛苦出卖劳力的女孩:原来他是爱上了英格兰女王和伊朗沙皇的女儿。她把地图藏在左边的胸罩里,流浪到库勒迪毕一家只有最廉价的妓女和最下流的变态会光顾的妓院,把自己锁进一间小房间里,终日沉浸于悲伤。
  泼悍的公主命令男孩以地毯式的搜索翻遍整个伊斯坦布尔,把地图找出来。搜寻的过程中,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所爱的并不是那个教唆追捕的人,而是追捕的对象;不是随便哪一个女人,而是他的挚爱;不是公主,而是他的初恋情人。好不容易,他循线跟着她来到了库勒迪毕的妓院。透过镜子上的一个窥孔,他看到自己的初恋情人正在对一个戴领结的有钱家伙耍“清纯少女”的把戏,他当场破门而入,救出女孩。一颗巨大的痣出现在他的眼睛上——也就是对准窥孔使他心碎的那只眼(看见他的爱人半裸着身子开心地吹箫玩耍,他伤透了心)——怎么样也去不掉。女孩的左乳下方,也出现了一模一样的爱情印记。后来他们找了警察去逮捕那位泼妇,等警察闯入她在佩拉宫的房间后,大家在她的梳妆台抽屉里发现了几千张一丝不挂的裸照,全都是一些纯情的年轻男子,被这个吃人的公主怂恿而拍下了各种姿势的照片,作为她“政治”勒索的收藏。抽屉里还有许多恐怖分子的大头照、印有槌子与镰刀的宣传手册、各式各样的政治书籍和传单、有断袖之癖的末代苏丹的遗嘱,以及瓜分土耳其领土的计划概要,上面有拜占庭十字的签印。秘密警察清楚得很,就是这个贱货把恐怖主义的瘟疫引进了土耳其,让它像是来自法国的梅毒一样到处流传。然而,由于她的相片收藏里包皮含了数不清的警方人员,全身光溜溜的只带着根“警棍”,为了避免这些照片不小心落入哪个记者手里,他们隐瞒了她的涉案。看起来惟一适合上报的新闻是这对表兄妹的婚礼公告,附上一张他们的结婚照。说故事的吧女从她的皮包皮里抽出她私自从报纸上剪下的公告,照片中可以看见她身穿一件时髦耀眼的狐毛领大衣,戴着一副此刻吊在她耳垂上的珍珠耳环。她要桌上的人传阅这张剪报。
  然而,女人注意到众人对她的故事持怀疑态度,甚至有些人根本嗤之以鼻,她不禁怒了起来,辩称她讲的都是真的,并呼唤某人出来:现场刚好有一位曾替公主和她的受害者拍下无数张婬秽照片的摄影师。满头灰发的摄影师来到桌前,听见女人说,如果他给大家讲一个好听的爱情故事,那么“我们的访客”将会很乐意让他拍照,并且付给他慷慨的报酬。于是,年老的摄影师开始说故事。
  大约三十多年前,一名男仆来到他狭小的工作室,召唤他前往西西里高级住宅区一栋位于电车大道上的宅邸。由于这位摄影师以拍摄夜总会照片闻名,因此在前往宅邸的路上,他不禁疑惑自己为什么被选来做这份工作,因为依他的看法,他有另一位同事更适合拍摄上流阶层的社交舞会。到了那里,一位年轻漂亮的寡妇邀请我们的摄影师进屋,然后提出一项交易:她提出大笔现金的酬劳,要他每天早晨送来千百张他每晚在贝尤鲁各家夜总会拍摄的相片。
  摄影师多少出于好奇而接受了这项交易,但他怀疑背后牵扯了某种感情纠葛,于是他决定尽可能地留心这名有点斜眼的棕发女人。就这样过了几年后,他发现女人并不是想在照片中寻找某个她认识的人,或是某个她在哪里看过照片的人。那些她从千百张之中筛选出来的照片——要他放大或是要他从更清楚的角度拍摄的——上面的男人每个人的脸和年纪也从来都不一样。后来,由于合作久了,彼此也渐渐熟了,加上共享秘密的缘故,也加深了彼此的信赖,女人开始向摄影师吐露真相。
  “你给我这些满脸空白、表情空洞、目光无神的照片一点用也没有,”她说,“我什么都认不出来,在他们脸上我看不见任何文字!”有时看着同一张脸的各式照片,她却只能隐约读出(她坚持使用“读”这个字)极模糊的意义,这总会让她沮丧不已,忍不住说:“如果就连在充满失意落魄人的酒店里,我们都只能得到这些,我的老天,那么,当人们在工作场所、商店柜台后面、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他们的脸孔又会是多么的空洞乏味呀!”

  不过,也不是说他们没有遇到一两张带给他们俩些许希望的样本。有一次,女人在审视一个老人皱纹满布的脸孔良久之后,读出了一个意义,只不过这个意义既古老又陈腐。这个老人,他们后来发现是位珠宝商,他额头上的皱纹以及眼睛下方丰富的字母,只不过是一个模糊意义的最终回响,一再地重复,没有揭示任何新意。三年后,他们遇见一张鲜活的脸孔,上面写着苍劲有力的字母,而且他们发现它所指涉的意义正存在于今日。这张激烈的脸让他们兴奋不已,他们放大了照片,并且很快地得知脸孔的主人是名会计师。一个阴暗的早晨,女人给摄影师看一张这个男人出现在各大报的巨幅照片,旁边的标题写着:“此人侵吞银行二千万元。”如今这位会计师为非作歹的日子已经告终,他放松的面容安详地凝视着读者,空洞得像是一头待宰羔羊深红色的脸孔。
  下面的听众窃窃私语挤眉弄眼,达成了共识,认为真正的爱情故事,当然,是发生在女人和摄影师之间。没想到最后的主角竟完全是另一个人:一个清凉的夏日早晨,女人看到一张酒馆里一群人围桌而坐的照片,她的眼睛滑过众多毫无意义的脸孔,定在其中一张慑人而夺目的脸上,然后她才明了自己十年来的辛苦搜寻终于没有白费。一个极为坦白、简单、清楚的意义,出现在那张年轻而美妙的脸上,在他接下来的照片中——当晚在那家酒馆里一并拍下并且放大——也都能读到同样的意义:就是“LOVE”,爱。这个三十三岁的男人,之后他们得知他在卡拉古拉克一家小店里替人修表,在他坦白而清晰的脸上,女人轻而易举地读出了那四个拉丁文字母。然而摄影师却说他什么字母也看不出来,女人劈头便说他一定是瞎了眼。接下来的几天,她心头小鹿乱撞,像是一个被带到媒人跟前的待嫁新娘,她受尽相思折磨,如同一个早已预见自己将来势必心碎的热恋中人。而每当她察觉到一丝希望的火花时,她便开始拉扯着头发,幻想终成眷属的可能。短短一星期内,女人的客厅里已经贴满了成百上千张修表匠的照片。这个男人在各式各样的借口下被设计偷拍了无数张的照片。
  一天晚上,为了更仔细呈现修表匠那张不可思议的脸,摄影师设法拍到了他的特写,然而隔天他却没有出现在酒馆,从此失去踪影。女人简直要发狂了。她派摄影师到卡拉古拉克找寻修表匠,但他既不在他的店铺里,也不在邻居指的房子里。一个星期后摄影师再回去,只见商店因为“有要事处理”而出售,房子也已经搬空。从那时候起,女人对摄影师为了“寻找爱”而带来的照片不再感兴趣;除了修表匠的脸之外,任何其他迷人的脸孔她连看都不看一眼。一个刮风的早秋清晨,摄影师来到女人家门口,带着一件他认为能激起她兴趣的“作品”,没想到迎接他的却是一个好管闲事的门房,他愉快地告诉他,女主人已经搬到一个隐秘的地址。摄影师很遗憾故事必须到此结束,他必须向他的听众承认,自己的确爱上了这个女人。然而,与此同时他也告诉自己,如今他或许终能展开他自己的故事,一个由回忆过去所编织的故事。
  不过这个故事真正的结局发生在多年以后,有一天他心不在焉地读到一张照片的说明文字:“她往他脸上泼硫酸!”持有硫酸的吃醋女人的名字、容貌和年龄都不符合那位住在西西里的女士,脸上被泼硫酸的丈夫也不是位修表匠,而是事件发生地点安纳托利亚中部的一位检察官。尽管所有的细节都跟摄影师的梦中情人和英俊的修表匠有所出入,但看到“硫酸”这两个字的剎那,我们的摄影师立刻直觉到这对夫妻必定是“他们”。他推断出这两个人这些年来一直在一起,他只是他们私奔计划这个游戏的一部分,而他们的计谋便是除去所有像他一样阻挡在他们中间的倒霉家伙。他找来当天另一份八卦小报,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他看见修表匠被彻底溶蚀的脸,上头所有的字母与意义已全部抹去。
  摄影师一边叙述一边直视着外国记者,看到自己的故事得到众人的支持及注意,他又补充了最后一件插曲,似乎想通过透露一项军事机密来赢得满堂彩:又过了几年后,同一份八卦小报再度刊登同一张溶蚀的脸,宣称这张照片是一场延宕多年的中东战争的最后一个牺牲者,图下并附有说明文:“大家都说,毕竟,一切全为了爱。”
  桌边的群众开心地摆姿势让摄影师拍照。这当中包皮括几名与卡利普有点头之交的记者和一名广告商,一个长得面熟的秃头男人,还有几个局促不安地坐在桌子一侧的外国人。围桌而坐的一群人,像是因为一件小意外或是恰巧投宿同一家旅舍而结识的陌生人,彼此之间莫名地产生了友谊与好奇。这时店里大部分客人都走了,酒吧里安静下来,舞台上的灯光早已熄灭。
  卡利普有种感觉,这家酒吧很可能就是电影《我的狂野宝贝》里,朵儿肯·瑟芮扮演应召女郎的真实场景,于是他把年老的服务生唤到桌边问他。或许是因为每个人都转头看他,或许是因为无意间听到别人的故事而激起了兴致,总之,这位服务生也说了一个简短的故事。不,他的故事跟刚才提到的那部电影无关,而是关于另一部在这家酒吧里拍摄的老电影。电影在如梦戏院上映的那个星期,他总共去看了十四次自己的演出。由于制作人和饰演女主角的美丽女人都请求他能参与其中几场戏,因此我们的服务生便高兴地听从了。几个月后,当他看到电影时,他认出自己的脸和手,但在另一个镜头中,他的背、肩膀和脖子却是别人的。服务生每次看这部片都会觉得毛骨悚然,但又夹杂着诡异的喜悦。不仅如此,他始终不习惯听见自己的嘴里冒出别人的声音,一个他在其他许多片子里还会再听见的声音。他的亲朋好友在看了电影之后,对于这令他头发直竖、心神不宁、恍惚梦境般的配音替身,并不特别感兴趣,他们也没有注意到任何摄影骗术。最重要的是,他们从没想过一个小小的花招可以骗人去相信某人是另一个人,或者另一个人是某人。
  服务生痴痴等了好几年,盼望哪个暑假期间贝尤鲁的戏院播放两轮片时,会上映这部他曾经短暂出现过的电影。假使他能够再看一次影片,他相信自己将能展开一段新生命,不是因为他将能再次遇见年轻的自己,而是由于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他的朋友猜不出是什么原因,但在场的尊贵友人们必定早已知晓。
  背着服务生,众人热烈讨论起这个“显而易见的原因”。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原因当然就是爱:这个服务生爱上了他自己,或者爱上了影片中他身处的世界,或者是爱上了“电影之美”。刚才的吧女插嘴打断这个话题,她说这个服务生根本只是个老同性恋,就跟所有那些退休的摔跤选手一样,因为有人曾经逮到他一个人赤条条地对着镜子打手枪,还看过他在厨房里偷捏打杂小弟的屁股。
  让卡利普觉得眼熟的秃头男人反驳吧女对摔跤选手的“不实指控”,说这些选手继承了我们祖先的运动。他接着开始讲述他的观察,当年他在色雷斯的那段时间,有一次曾经近距离地采访了这群优秀人士的模范家庭生活。趁着老头说话的同时,易斯肯德告诉卡利普这人的来历:他在佩拉宫饭店大厅里巧遇这个秃头男人,当时的场面极度混乱,易斯肯德正手忙脚乱地一边替这群英国记者安排行程,一边试图找出耶拉的所在——是的,很有可能那天晚上他也拨了电话给卡利普。这老头加入搜寻的行列,说他认识耶拉,为了某个私人的理由也需要找到他。接下来的几天里,走到哪里都碰到这个人,他不单只是为了寻找耶拉,还通过他广大的人脉(这人是个退休上校)帮了易斯肯德和英国记者许多小忙。这老头把他一口破英文发挥得淋漓尽致。很显然,他是那种时间很多的退休老人,想做一些对国家有用的事情,喜欢交朋友,而且非常熟悉伊斯坦布尔。结束了关于色雷斯摔跤手的话题后,老头开始叙述自己的故事。
  实际上,这故事比较像是机智问答题:一个牧羊人有一天中午赶羊群回家,由于那天正好日食,所以羊群全都自行提早返回。锁好了畜栏之后,他走进屋里,却发现他亲爱的老婆跟情夫躺在床上。他迟疑了一会儿,抓起刀子把两个人双双砍死。之后他向警方自首,并在法官面前为自己辩护,举出一个看似单纯的逻辑推论。他说他没有杀死他的老婆和她的情夫,而是某个躺在他床上的陌生女人和她的情人。因为那个他认识、信赖并且甜蜜同居多年的“女人”,不可能会对“他”做出这种事,所以床上的女人和他“自己”都是另外两个人。牧羊人对于这件令人震惊的替换感到坚信不疑,因为日食的超自然预兆支持着他的想法。当然,牧羊人愿意扛下他短暂记得的另一个自己的刑责,但他要法官知道,被他杀死在自己床上的一对男女是两个贼,不仅闯入他的屋子,更无耻地玷污了他的床。不管要在牢里蹲几年,等他刑期满后,他打算出发找寻他老婆,因为打从日食那天起他就没再见过她。找到她之后,也许在她的帮助下,他准备开始寻找遗失的另一个自己。

  所以,法官给这个牧羊人判了什么罪?
  众人向退休的上校提出各种解答,卡利普听着,心想他以前在哪里看过或听过这个老掉牙的题目,可是怎么也想不起出处。摄影师把冲洗好的照片传给大家看,卡利普盯着其中一张,心想他或许能忆起自己究竟是怎么知道这个秃头男和他的故事。只要他想起来后,他似乎就能告诉那个男人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与此同时,另一张难以辨认的脸孔之谜也将得到解答,就好像摄影师的脸孔故事中所描述的情形。轮到卡利普的时候,他的结论是法官必须豁免牧羊人的刑责,他一边说,脑中一边想着,自己很可能已经读出了退休上校脸上的隐藏意义:似乎,这名退休军官刚开始说故事的时候,是某一个人,而在他说完之后,却变成了另一个人。讲故事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在故事讲完的时候,是什么改变了他?
  接着轮到卡利普说故事,他开始叙述一个从一名专栏作家那儿听来的事件,关于一位单身老记者的迷恋。这位老兄花了一辈子在巴比黎日报工作,负责综艺消息的翻译,并撰写电影和戏剧评论。由于他对女人的衣着饰品比对女人本身更感兴趣,因此他没有结婚。他独居在贝尤鲁一条小巷中一间狭小的两房公寓里,只养了一只看起来比他老而孤单的虎斑猫做伴。平静的生活中惟一的起伏,是在晚年的时候,他开始阅读马塞尔·普鲁斯特那似乎没完没了追寻过往回忆的小说。
  年老的记者爱极了这本书,甚至好长一段时间他根本没兴趣谈其他话题,然而,他始终找不到别人愿意像他这样,投注心力辛苦读完这本迷人的法文巨著。不仅如此,他甚至遇不到半个人能够分享他的热情。结果他只得退回自己的内心世界,把那些他读过不知多少遍的书册中的故事和场景一遍遍对自己述说。要是他一整天过得不顺利,或是碰到一些冷漠、粗俗、贪婪而通常可以称之为“没文化”的人,又不得不忍受他们的无礼与粗野,这时他就会告诉自己:“我不在这里,我人现在在家里,在卧室里,脑中正想着我的阿尔贝蒂娜正在隔壁房里或睡或醒,或者正喜悦地倾听着阿尔贝蒂娜踩着公寓地板的轻柔步伐!”每当他苦闷地走在外面街上时,他都会像普鲁斯特小说中的叙述者那样,假想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正在家中等待,想像着阿尔贝蒂娜——就算只是和她随便见个面都能带给他极大的快乐——正在等待他,他幻想着阿尔贝蒂娜等他时会做什么动作。等年老的记者回到那间暖炉永远不够暖的两房公寓后,他会悲伤地记起阿尔贝蒂娜离开普鲁斯特的篇章。弥漫在冷清公寓中的哀凄之情渗入他的内心,他不停回想起种种情境,仿佛自己既是普鲁斯特又是他的情人阿尔贝蒂娜:就是在这里,他曾与阿尔贝蒂娜一起谈话,一起欢笑;她总是先按了门铃才来拜访他;他那无穷无尽的阵阵妒火;共同去威尼斯旅游的梦想。他不断地回忆,直到悲喜交集的泪水从眼眶滑落。
  星期天早上他都和他的虎斑猫待在家里,有时候当他读到报纸上刊登的粗糙故事而感到恼怒,或是想起好奇的邻居、冷漠的远亲或伶牙俐齿的无礼孩童嘴里的讥讽时,他会假装自己在旧橱柜的小抽屉里找到了一枚戒指,并幻想那是阿尔贝蒂娜遗留下来,而被他的女佣法兰丝在玫瑰木的书桌抽屉里发现了。接着,他会转身对假想的女佣说:“不,法兰丝,”他压低声音,只让虎斑猫听得见,“阿尔贝蒂娜并没有忘记。没有必要把戒指还回去,因为阿尔贝蒂娜很快就会回来。”
  我们居住在一个多么可悲而凄惨的国家啊,老记者心想,竟然没有半个人知道阿尔贝蒂娜或普鲁斯特。倘若哪一天出现了一个懂得阿尔贝蒂娜和普鲁斯特的人,那天必然是转机之日,没错,那时路上留着小胡髭的同胞们也许就可以开始过更高尚的生活,也许到时候,他们将不再只因为一时的妒火就拔刀互砍,而会像普鲁斯特那样,在脑中唤起情人的影像,沉浸于天马行空之中。所有那些为报纸写文章的作家和翻译家,自以为有文化修养的人,其实都是一堆愚钝平庸之士,因为他们根本不读普鲁斯特,不晓得阿尔贝蒂娜,也不知道老记者读过普鲁斯特,更没想过他本人既是普鲁斯特又是阿尔贝蒂娜。
  故事最令人惊异的地方,不在于老记者以为自己是一本小说的主人翁或是它的作者,因为毕竟,任何一个土耳其人,只要迷上了哪一本国内同胞还没读过的西方经典,不用多久后,都会全心全意地开始相信自己不仅爱看这本书,甚至根本一手写成了这本书。到头来他对周围的人越来越不屑,不单是因为他们没读过那本书,更由于他们写不出和他一样有水平的书。所以,最让人惊讶的并不是老记者长久以来自以为是普鲁斯特或阿尔贝蒂娜,而是没想到有一天,他竟把多年来深藏于心的秘密透露给了一位年轻专栏作家。
  或许是因为老记者对年轻专栏作家有一份特殊的情愫,所以才会向他吐露心事。这位年轻人拥有一种神似普鲁斯特和阿尔贝蒂娜的美:他的上唇冒出新生的短髭,体格健壮优美,臀部结实、睫毛密而长,此外,如同普鲁斯特和阿尔贝蒂娜,他的肤色黝黑,身材略矮,丝般柔滑的皮肤泛着巴基斯坦人的古铜光泽。不过,相似点仅止于此。这位年轻俊美的专栏作家对于欧洲文学的品味,只限于法国小说家保罗·科克和意大利作家比提葛利,第一次听见老记者的暗恋故事时,他的反应是哈哈大笑,接着他宣布要把这则趣闻写进自己的一篇专栏里。
  老记者这才知道自己犯了大错,他恳求年轻俊美的同事忘记这一切,可是对方充耳不闻,只是继续笑个不停。老记者回到家后,马上明白自己的整个世界已然瓦解:置身于空荡寂寥的房间里,他再也想像不出普鲁斯特的妒意、他与阿尔贝蒂娜相聚的时光,甚至是阿尔贝蒂娜后来的去向。全伊斯坦布尔只有他呼吸到并赖以维生的神奇爱情,他惟一能够感到骄傲、无人能玷污的圣洁爱情,很快地,将会在成千上万个愚蠢的读者中,被人粗鄙地传诵,这就好像强暴了他多年来奉为神祇的阿尔贝蒂娜。老记者好想去死。想到阿尔贝蒂娜的名字——那美丽的名字,那亲爱的阿尔贝蒂娜,他的深情挚爱,她的移情别恋可以让他嫉妒而死,她的离去使他憔悴绝望,而第一次见到她骑着脚踏车驶在巴尔贝克的景象,则叫他一辈子无法忘怀——将会被印在一张张报纸上,流落到一群愚蠢的读者手中。这些人除了前总理的盗窃案件和最新广播节目的错误声明之外,从来没读过任何东西,他们将把报纸拿来铺在垃圾筒下面,或是拿来垫尚未清肠去鳞的鱼。
  就因为想到这一点,他才鼓起勇气,下定决心打电话给那位有着丝缎皮肤和新生短髭的专栏作家,向他解释,惟有他一个人能够体会如此特别而无可救药的爱情,如此的人性情感,他那卑微而没有止境的妒意。他乞求专栏作家,永远别在他的任何一篇专栏中提及普鲁斯特或阿尔贝蒂娜。“更何况,”他又加强补充道,“你甚至没读过马塞尔·普鲁斯特的经典!”“谁的什么经典?”年轻人问,他早已把这件事以及老记者的迷恋忘得一干二净。于是老人又重述了一遍他的故事,而这位漫不经心的年轻专栏作家再一次爆出大笑,兴高采烈地说对啊,对啊,他非得把这则故事写出来不可。或许他甚至觉得老头儿实际上的确想要张扬这个题材。他便提笔写下这则故事。在这篇有点像短篇小说的专栏里,对于老记者的描述就像是你们之前听到的:一个可怜、孤单的伊斯坦布尔老人,爱上了一本西方的奇异小说,幻想自己既是这本书的作者也是其中的主人翁。故事中的老记者也和现实中的老记者一样,养了一只虎斑猫。故事中的老记者也同样因为看到自己在一篇报纸专栏中受尽嘲讽,而震惊不已。在这则故事中的故事里,老记者也是在看到阿尔贝蒂娜和普鲁斯特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之后,而想要去死。在老记者最后几个忧郁夜晚的噩梦中,那出现于一层又一层故事中的孤独记者、阿尔贝蒂娜和普鲁斯特,不断重复跌入那无止境、一个又一个的无底深井。每每半夜从噩梦中惊醒时,老记者再也无法感受到那份无人知晓的爱情喜悦。残酷的专栏刊出后过了三天,人们破门进入他的房间,发现老记者已经在睡梦中平静地死去,是那座不肯散发出半点热气的炉子所漏出的煤烟,使他窒息而亡。虎斑猫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但终究鼓不起勇气去啃食它的主人。
  尽管内容悲伤,但这故事牢牢吸引了听众,使得大家情绪高昂了起来。有几个人,包皮括几位外国记者,从椅子上起身,随着不知哪里传来的收音机音乐,和女孩们跳起舞来,就这样又笑又闹,直到酒吧打烊。
或许您还会喜欢:
安德的代言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星际议会成立之后1830年,也就是新元1830年,一艘自动巡航飞船通过安赛波①发回一份报告:该飞船所探测的星球非常适宜于人类居住。人类定居的行星中,拜阿是距离它最近的一个有人口压力的行星。于是星际议会作出决议,批准拜阿向新发现的行星移民。如此一来,拜阿人就成为见证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批人类成员,他们是巴西后裔,说葡萄矛浯,信奉天主教。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的觉醒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末代教父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与圣迪奥家族的那场决战过了一年之后,就在棕榈主日①那一天,唐-多米尼科-克莱里库齐奥为自家的两个婴儿举行洗礼仪式,并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项决定。他邀请了美国最显赫的家族头目,还有拉斯维加斯华厦大酒店的业主艾尔弗雷德-格罗内韦尔特,以及在美国开创了庞大的毒品企业的戴维-雷德费洛。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他的合伙人。①棕榈主日:指复活节前的礼拜日。 [点击阅读]
查太莱夫人的情人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因为坊间出现了好几种《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偷印版,所以我现在决意在法国印行这种六十法郎的廉价的大众版,我希望这一来定可满足欧洲大陆读者的要求了。但是,偷印家们——至少在美国——是猖厥的。真版的第一版书从佛罗伦斯寄到美国不到一月,在纽约业已有第一版的偷印版出卖了。这种偷印版与原版第一版,拿来卖给不存疑心的读者。 [点击阅读]
老妇还乡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2
摘要:正文第一幕火车站一阵报时钟声后,幕徐徐升起。接着就看到“居仑”两字。显然,这是北京处隐约可见的小城的名称,一片破烂、败落的景象。车站大楼同样破败不堪,墙上标出有的州通车,有的州不通;还贴着一张破烂不堪的列车时刻表,车站还包括一间发黑的信号室,一扇门上写着:禁止入内。在北京中间是一条通往车站的马路,样子可怜得很,它也只是用笔勾勒出来。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