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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他牵着骡子走在大街中央,靴子踢起阵阵尘土。他的水袋灌满了水,显得十分肿胀,牢牢地拴在骡子的背上。
他在酒吧门口停下来,但爱丽不在那儿。整座房子空无一人,窗户都已经用木板钉起来以防风暴。但是昨夜的垃圾还未被清扫干净。这地方充满了啤酒发酸的臭味。
他用背包皮装满了玉米片,晒干后烘熟的玉米,还从冰箱里拿了剩下的半个生汉堡。他把四个金币迭在一起留在柜台上。爱丽没有从楼上下来。席伯的钢琴默默地跟他道别,发黄的琴键突然让他想到了席伯满嘴的黄牙。他走出门外,把背包皮紧紧地绑在骡子背上。他的喉咙突然哽住了,让他那一刻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他也许还能避开黑衣人设下的陷阱,但是可能性微乎其微。他,毕竟,是这儿的入侵者。
他经过那些都钉上窗板的房子,感觉到一双双眼睛都从裂缝里盯着他,等待着他。黑衣人在特岙扮演了上帝的角色。他允诺给他们一个帝王的孩子,一个红色的王子。这体现了一种喜剧感,还是他的绝望?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个重要的问题。
突然从他身后传来一声尖锐愤怒的叫喊,所有的门都猛地打开。人影朝他冲来。陷阱就在眼前。身着肮脏的粗布衣服的男人;穿着宽松长裤,或是褪色裙子的女人;甚至是孩子,也紧紧跟着他们的父母,跌跌撞撞地跑来。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根粗木棍,或是一把刀。
他在一瞬间作出了反应,完全是不假思索的,仿佛天生就有这样的反应。他撒腿就跑,两只手迅速地从枪套里拔出手枪。枪托捏在手里显得很沉,给他心定的感觉。爱丽,当然也只能是爱丽,朝他走来。她的脸都变形了,额上的疤痕在变暗的天色里显出可怕的紫色。他看清爱丽是被当做人质了;席伯那张狰狞的脸在她的肩头晃动,活脱脱像个被女巫使唤的妖精。她被当做了他的挡箭牌和牺牲品。他看得十分真切,一切都没有影子,显得很清晰。这一刻似乎所有事物都冻结住了,周围一片寂静,他听到她说:“杀了我,罗兰,杀了我!我说出了那个字,十九,我说了,他告诉我了……我受不了了——”
她想要的,那双训练有素的手很容易便能给她。他是他那族的最后一位幸存者,不光是他的嘴会说高等语。枪发出轰响,就像不成调的音乐。她的嘴抖动了一下,身子瘫了下去。又是两声枪响。她最后的表情看上去像是感激,或是满足。席伯的头向后一甩。他们俩一起倒在尘土中。
他们去了“十九”的土地,他想,不管那儿有什么。
木棍从空中飞来,像雨点般砸落。他踉跄了一下,尽力挡开那些武器。一条木板上斜插着一枚钉子,猛地滑过他的手臂,扯起一块皮。一个胡子拉碴的粗壮汉子,衣服腋下满是发黄的汗渍,他笨拙地抓着一把厨房的钝刀,朝他奔来。枪侠向他开了致命的一枪,他重重地倒在地上。他的下颚磕在地上,嘴咧了开来,假牙飞出去,落在土里。
“撒旦!”有人喊:“这个魔鬼!把他拿下来!”
“入侵者!”另一个声音高叫着。木棍如雨点般朝他飞来。一把刀击中他的靴子,弹了回去。“入侵者!反基督的恶徒!”
他朝人群中央猛扫一阵,朝着众人倒下形成的空当跑去。他的手轻而易举地选择着目标,射击的精准度令人不寒而栗。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倒了下去,他从他们留出的空间里穿过。
他跑在前头,众人追着,就像狂热的游行队伍,穿过大街,跑向一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是村子里正对着席伯酒吧的百货店和理发店。他跨上街沿,转身对着冲来的人群射击,用完了枪膛里的子弹。在人群身后,席伯,爱丽,和其他人躺在飞扬的尘土中。
尽管枪侠开的每一枪都击中要害,尽管那些人可能从来没有见到过枪,但没有人犹豫或是退缩。
他朝后退,像个舞者那样扭动着身躯避开飞来的“导弹”。他一边倒退,一边装着子弹,速度奇快,这明显是手指已经驾轻就熟的动作了。他的双手忙碌地在枪带和弹膛之间穿梭。众人也踏上了街沿,他走进店堂,把大门闩上。右边巨大的玻璃被打得粉碎,三个壮汉爬进来。他们显得那样狂热,但依然没有任何表情,他们的眼睛也充满了茫然的火焰。他击倒了这三个壮汉和跟在后面的两个人。他们倒在窗口,插在尖凸的玻璃上,堵住了这个临时的入口。
在众人的压迫下大门开始剧烈地晃动,发出隆隆的声响。他听到她的声音:“杀手!你的灵魂!魔鬼现原形了!”
铰链最终被挣断了,门直挺挺地倒下,发出一声巨响,震起厚厚的尘土。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朝他冲来。唾沫和烧火棒一起横飞。他的枪膛又空了,人们就像九柱戏(注:九柱戏,起源于公元3—4世纪的德国,被认为是现代保龄球运动的前身,是当时欧洲贵族间颇为盛行的高雅游戏,不过也曾被作为教会的宗教仪式活动之一。在英国,人们喜欢在室外的草坪上玩九柱戏。传入美国后,在十九世纪末,美国人对九柱戏进行了改进,增加了一只瓶,形成了延续至今的十瓶制保龄球。)里的木柱那样倒下。他退到理发店里,推起一个面粉桶,朝人们滚去;他看到一锅沸腾的水,里面还煮着两把折迭式剃刀,他抄起煮锅就向人们泼去。但是众人仍然迎头而上,口里尖叫着疯狂的词句,但听不清到底在讲些什么。希尔薇娅·匹茨顿夹在众人当中,鼓动着他们。她的声音机械地抑扬起伏。他把子弹推进滚烫的弹膛里,闻到理发店惯有的剃须理发的气味,也闻到他自己的气味,原来是手指尖上的老茧碰到弹膛烧焦了。
他推开后门,走到游廊上。沙漠现在就在他的身后,无情地拒绝着这个蜷缩在它边上的村落。三个汉子从屋子的另一角绕过来,像叛徒那样狞笑着。他们看到他,也注意到他正看着他们,在他的枪像割草机割草般将他们扫倒的前一秒,他们的笑脸僵住了。一个女人跟在他们后头,嚎叫着。她块头很大,席伯酒吧的常客都管她叫米尔大妈。枪侠的子弹让她朝后倒下,两腿分开,裙子褪到大腿根,样子猥亵不堪。
他走下台阶,后退着进入沙漠:十步,二十步。理发店的后门被甩开,人们鱼贯而出。他隐约看到希尔薇娅·匹茨顿夹在人群中。他开火。人们成群倒下,有的向后仰倒,有的倒在游廊的扶手栏杆上,翻过去摔在沙土里。在这怪异的紫色日光中,人们没有影子。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喊叫。他从一开始就在喊叫。他的眼睛好像裂开的滚珠轴承,腹部收得很紧,腿就像木头,而耳朵就像烙铁。
枪膛又空了。人们热浪般朝他冲来,他仿佛就剩一只眼睛和一只手。他立在那里,叫喊着,同时飞速地装着子弹。他的意识仿佛已经远离了这里,神游于物外,只留下他的双手表演着装子弹的把戏。他要不要举手示意他们停下来,好告诉他们他花了一千年时间练习使枪和其他技能,让他们认识这两把枪和给枪带来好运的鲜血?不过,用不着他的嘴。他的双手就足以讲述这个故事。
当他装完子弹时,他们已经走进能够把木棍扔到他身上的范围,突然一根木棍飞来,打在他的前额上,血流出来。只需两秒钟,他们就能伸手抓住他了。他看到走在前头的是莰讷利;他的二女儿,大概十一二岁光景;苏比;两个酒吧的常客;还有那个叫艾美·费尔顿的妓女。他给这些人每人发了颗子弹,他们身后的几个人也没有例外。他们的身体就像稻草人那样砰地炸开,血肉四溅,脑浆迸发。
其余的人怔住了,也许是被面前的惨状震惊了,那一群人相同的茫然的脸开始颤抖,变成各人不同的惊呆的表情。一个男人开始绕圈跑,边跑还边尖叫。一个手上起了泡的女人仰面朝天大笑。他进村时见到的那个沉着脸坐在商铺门口台阶上的人突然尿湿了裤子。
趁人群停住脚步这当儿,他开始装子弹。
突然希尔薇娅·匹茨顿朝他冲来,每只手里都挥舞着一个木制十字架。她大叫着:“恶魔!恶魔!恶魔!竟然连孩子都杀!魔鬼!毁了他,兄弟姐妹们!毁了这个杀孩子的入侵者!”
他朝着十字架各开了一枪,把它们打成了碎片,又朝她的头部开了四枪。她的身体似乎朝内部折迭起来,像放出热气那样全身抖动着。
大家都愣愣地看着,仿佛她在舞台上表演一样,这时枪侠的手指灵巧地装着子弹。他的指尖碰到枪膛发出咝咝声。每个指尖都有烧焦的整齐印记。
剩下的人不多了;他就像镰刀割草一样扫倒了一片人。他原以为当女传教士倒下后,人群即会散开,但又有把刀朝他飞来。他没有防备,刀柄正击中他的眉间,枪侠后仰倒了下去。人们挤作一团,充满仇恨地朝他跑来。他的枪弹又用完了,他躺在空弹壳中间。他的头一阵晕眩,只看到眼前有大片暗红色。他击中了十一人,但空发了一枪。
但是现在剩下的那些人都挤到他身边了。他把刚装上的四粒子弹朝人群射了出去。但是他们对他拳打脚踢,用刀刺他。他把左胳膊边的两个人掀翻,朝那里滚过去。同时他的双手重复着那奇迹般的动作。有人在他的肩上刺了一刀。接着他的背上又挨了一刀。有人在他的肋骨间猛捶了一下,连他的臀部也被一把肉叉给刺了。一个小男孩朝他爬过来,在他的小腿肚上划了一刀,这是他所有伤口中最深的一道。枪侠举手便把他的头给打飞了。
人群又四散开去,他开始回击。剩下的几个开始朝表面坑坑洼洼的土黄色房子逃去,但是他的双手还不肯闲着,继续开枪,加子弹,他的手停不下来,就像过度兴奋的狗为你表演它们躺在地上翻滚的技巧,一次两次都不过瘾,非得整晚地表演。就是这双手把那些逃跑的人都击倒了。剩下的最后一人已经跑到了理发店后门口的台阶上,但是枪侠的子弹还是击中了他的后脑勺。“嗷!”那个人叫了一声,随后就倒下了。这是特岙发出的最后一个声音。
随即村子重新恢复了宁静。
枪侠大约有二十处伤口在流血,幸好除了小腿上的伤之外其他还都不算太严重。他从衬衣上扯了点布把小腿包皮扎起来,然后起身巡视自己的战果。
从理发店后门到他站着的地方,尸体堆出了一条蜿蜒的蛇形图案。他们以各种姿势躺着。没有一个是在假睡。
他沿着尸体铺出的道路往回走,一边点着人数。在百货店里,一个男人伸着手臂,姿态可掬地抱着已经摔碎的糖罐,是他被击中前抱着的,还没来得及扔出去。
他回到了这起事件开始的地点,大街的中央,只是现在这里空无一人。他杀了三十九个男人,十四个女人和五个孩子。这意味着他杀了特岙的所有人。
第一阵微风起来时,他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甜味。他顺着气味找去,抬头看,会心地点点头。诺特腐烂的尸体四肢伸开躺在酒吧的屋顶上,手脚都被木桩钉了起来。他的眼睛和嘴巴都张着。他的前额留着个硕大的紫色印迹,也许是魔鬼现形时留下的。
枪侠走出村子。他的骡子已沿着客运车道走了四五十码,正站在一丛野草前。枪侠牵着它回到莰讷利的马厩。屋外,起风了,仿佛是宴会上奏响的乐曲。他让骡子暂时待在那里,自己走到酒吧。他在后院找到把梯子,爬上屋顶,把诺特放下来。他的尸体比一包皮木柴还轻。他把诺特和其他人堆放在一起,跟他不同的是,其他人只需死一次。他又走进酒吧,吃了几个汉堡,喝掉三瓶啤酒。这时天色变暗,风沙大起。那一晚,他躺在曾和爱丽同睡的床上。他没有做一个梦。第二天早上风已经停了,太阳还是像往常那样明亮。真是个健忘的太阳。尸体就像风滚草那样被风吹向了南边。上午,在包皮扎了所有伤口之后,他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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