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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另一半 - 第一部 报复 第04章 小镇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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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近几年来,罗克堡是个很不幸的小镇。
  似乎是为了证明祸不单行这句老话,最近八年或十年来,一连串可怕的事情在这里发生,这些可怕的事情成为全国性新闻。那些可怕的事情发生时,乔治·伯曼是当地警长,人们亲切的称他为大乔治,但是大乔治不会来处理豪默·加马奇案件,因为大乔治已经死了。那时,警察内部一个人犯下了一系列强xx——勒死罪行,大乔治破获了这一案件,但是,两年后,他在外3号公路被一条疯狗咬死——不止是咬死,而是名副其实的被撕开。这些事件都非常奇怪,但着世界就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无情、可悲。
  新警长阿兰·庞波那时不在罗克堡,1989年前,他在纽约州北面的一个中小城市负责公路安全。
  看着35号公路旁沟中豪默·加马奇破碎的尸体,他希望自己仍在原来的那个中小城市。看来,这个小镇的坏运气根本没有随着大乔治·伯曼之死而消失。
  哦,别瞎想——你并不希望你在别的地方。别说你想到别的地方,否则坏运气真的会抓住你。安妮和孩子们认为这是个好地方。所以,为什么不打消那个念头呢?
  这是忠告。庞波发现,人的脑袋总是给他的神经它们不能接受的忠告。神经说,(是,先生,现在你提到它,那它就是真的。)接着神经开始紧张不安。
  他对这类事情是有心理准备的,不是吗?在他担任警长期间,他曾在小镇路边挖出过四十具尸体残骸,阻止过无数次打架斗殴,处理过上百次虐待配偶和儿童案——那还只是正式报案的,但他在任这些年却很少有凶杀发生。只有四起,而且只有一个罪犯逃走了-乔·罗威在砍掉他妻子的脑袋后逃走了。庞波对那位女士有所了解,当他收到罗得岛警察的传真,说他们已抓到罗威时,他几乎为罗威感到遗憾。
  另一起凶杀是汽车杀人案。剩下的两个很平淡无奇,一个是用刀,一个是用光秃秃的指关节——后者是一起走到极端的配偶虐待案,只有一点很独特:妻子把醉得不醒人事的丈夫打死,为二十年来所遭的毒打复了仇。当她受到指控时,她身上的瘀伤还清晰可见。法官只判她在妇女教养院呆六个月,然后是缓刑六年,庞波对此一点儿也不遗憾。潘德法官这么判,可能只是给那位女士她真正应得的东西是不明智的,她应得的就是一枚奖章。
  他发现真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中的小镇谋杀,毫无共同之处。小说中,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七个人在上校家中轮流用刀捅邪恶的老上校。庞波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你赶到现场时,总会发现罪犯仍站在那里,低头看着那一片混乱,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他怎么会就这样失去控制,造成可怕的后果。即使罪犯离开现场,他一般也不会走的很远,总有两、三个目击者能告诉你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干的,他去了哪儿。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通常是最近的酒吧。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是简单、野蛮和愚蠢的。
  一般来说。
  但是,有一般就会有特殊。有时候,小镇上的谋杀案很难立即破了……眼前这个谋杀案就是这样。
  庞波耐心等待。
  二
  诺里斯·里杰威克警官从他的巡逻车走过来,那车就停在庞波车的后面。晚春温暖的空气中,两台警察专用的对将机在劈啪作响。
  “雷在赶来吗?”庞波问。雷指的是雷·凡·阿伦,他是特约医师和验尸官。
  “是的。”诺里斯说。
  “豪默的妻子怎么样?有人告诉她了吗?”
  庞波一边说话,一边挥手赶走豪默脸上的苍蝇。豪默仰面朝天,但除了突起的鹰钩鼻外,已没剩下什么了。如果没有假的左手臂和斤牙,庞波怀疑他自己的母亲也认不出他,这金牙原先是在他嘴里的,现在裂成碎片,洒落在他软软的脖子和衬衣上。
  诺里斯·里杰威克警磨磨蹭蹭走过来,低头看着他的鞋尖,好象突然对它们感兴趣起来。“恩……约翰在巡逻,安迪在地方法庭——”
  庞波叹了口气,站起身。死者豪默·加马奇已经六十七岁了。他和他妻子住一间整洁的小房子,紧靠着旧火车站,离这儿不到两里,他们的孩子都已长大离去。今天一大早,加马奇太太给警长办公室打来电话,带着哭腔说:她今天七点醒来,发现豪默一夜未归,他平常因为嫌她睡觉打呼噜,睡在以前孩子的一间房中。昨天晚上七点,他像往常一样,出去玩保龄球,他应该在半夜回到家中,最晚不超过十二点半,但床是空的,他的汽车也不在院里或车库中。

  白天调度员舍拉·布里阿姆把电话转告给庞波警长,他当时正在加油站加油,听到报告后,马上用加油站的付费电话给加马奇太太打了一个电话。
  他先告诉了他有关卡车的一切信息——1971年产雪佛莱轻便货车,白色,带有茶色锈斑,座位上有一个枪架,缅因州车牌,号码是96529Q。他把这些情况用对讲机告诉正在值勤的部下(只有三个人,安迪在法庭作证),并且告诉加马奇太太,他一有消息就通知她。他并不很着急,加马奇喜欢喝啤酒,玩保龄球的时候更是如此,但他并不傻。如果他喝多了,觉得开车不安全,他可以睡在某个玩球伙伴家客厅的沙发上。
  然而,有一个疑问:如果豪默决定留在某个球友家,他为什么不给他的妻子打个电话,告诉她一声呢?他不知道她会担心吗?时间很晚了,也许他不想打扰她,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庞波想,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打过电话,而她睡得很沉,没有听到,在她的卧室和放电话的房子之间有一扇关着的门。在这个可能性中,你必须附加一个条件,即她呼噜打得震天作响。
  庞波向心神不安的加马奇太太道别,挂了电话。他认为,最晚今天上午十一点,她的丈夫就会回家,他一定满面羞愧,宿醉未醒。那时,加马奇太太会狠狠骂老家伙一顿。庞波自己也会讽刺他几句。
  加马奇太太打完电话一小时后,他觉得自己的分析有些不太对头。如果加马奇在一个保龄球友家里过夜,庞波认为,这应该是第一次。否则的话,他妻子自己就会想到这种可能性,至少在给警长办公室打电话前会多等一会儿。这时,庞波突然意识到,豪默·加马奇太老了,他不会改变自己的习惯的。如果昨晚上他在什么地方睡觉,他以前应该这么做过,但他妻子的电话表明没有。如果他以前能开车回家,那么昨晚他也应该能这么做。……但他没这么做。
  这么说老家伙总算学会了一种新习惯,他想。这种事也时有发生。也许,他就是喝多了。他甚至可能和平常喝的一样多,但却比平常更醉。他们说的确有这种情况发生。
  他试着忘记豪默·加马奇,至少暂时忘掉他。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而他却坐在桌子前,手里摆着一只铅笔,想着那老头儿开着他的货车在什么地方。这个老头儿一头白发,剃得很短,还有一个机械手臂,他是在釜山失去真手臂的,那时,现在大多数当警察的越战老兵还在尿布上拉黄屎呢……算了,想这些没有用,它既不会帮他完成该做的工作,也不会找到加马奇。
  但是,他还是走到舍拉·布里阿姆的小屋,想让她和诺里斯·里杰威克联系上,想问问诺里斯发现什么没有,这时,诺里斯自己打电话进来了。诺里斯这一举动加深了庞波的不安,一阵凉意穿进庞波的全身,使他感到有点儿麻木。
  他嘲笑那些在广播节目中大谈心灵感应和先知的人。暗示和预感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当他们使用暗示和预感时,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而误以为是心灵感应和先知,他嘲笑这些人的这种做法。但是,如果问他,那一刻他怎么想豪默·加马奇的,庞波会回答:(当诺里斯打电话进来时……啊,那时我开始知道老头儿要么受重伤、要么死了。后一种可能性更大。)
  三
  诺里斯恰巧在35号公路的阿森特农场停下,这是离“家乡公墓”南面一里的地方。他甚至都没想豪默·加马奇,虽然阿森特农场和豪默家相距不到三里,另外,如果昨晚豪默从南巴黎安正常途径回家的话,他会经过阿森特农场。诺里斯认为,昨晚阿森特农场不会有人看到豪默,因为如果他们见到的话,豪默十分钟后就会平安到家。
  诺里斯在阿森特农场停下,是因为他们有三个镇上最好的路农产品摊。他是那种喜欢烹饪的单身汉之一,他对新鲜的甜豌豆有一种强烈的喜好。他想知道阿森特农场什么时候有卖的,顺便问问,阿森特太太是否看到豪默·加马奇的货车。
  “你知道,”阿森特太太说,“这真有意思,你会问这个问题,因为我的确看到的,昨天晚上很完的时候,不对……我现在想起来了,应该是今天早晨凌晨,《约翰·卡尔森》还在放,但快到结尾了。我去取了一碗冰淇淋,看了一会儿大卫·英特曼表演,就上床睡觉了。这些天我睡的不太好,而且马路那边的那个男人让我很不安。”

  “什么样的男人,阿森特太太?”诺里斯问,突然感兴趣起来。
  “我不知道——就是某个人。我不喜欢他的样子。我甚至看不清他,可我就是不喜欢他的样子,怎么会这样呢?我知道,这听上去不太好,但那个疯人院离这儿并不太远。另外,当你凌晨一点看到一个男人独自在马路上时,谁都会觉得不安,即使他穿着套装。”
  “他穿着什么样的套装——”诺里斯开始问,但这没用。阿森特太太是个喋喋不休的乡下老妇人,她自顾自的说下去,完全不理诺里斯·里杰威克。他决定让她说完,同时尽可能收集有用资料,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他的笔记本。
  “在某方面,”她继续说,“这套装使我更加不安。在那种时候,一个男人穿着套装显得很怪,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可能你不明白,可能你认为我只是个愚蠢的老女人,可能我的确是个愚蠢的老女人,但是,在豪默过来一、两分钟,我有一种感觉,那个男人也许要到我房子这儿来。我起身检查一下,确信门已锁好。你知道,他往这边儿看,我看见他这么做。我说他往这边儿看,是因为他能够看到这么晚了窗户还亮着灯,可能还能看到我,因为窗帘很薄。我看不清他的脸——昨晚没有月亮,也没有灯——但我能看到他转过头。然后他真的开始穿过马路——至少我认为那是他正在做的,或想做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我认为他会走过来敲我的门,说他的汽车坏了,他能否用一下电话,我不知道如果他真那么做的话,我会说什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开门。我猜我是个愚蠢的老女人,因为我想到那部电影《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那里面有个疯子,他能够施展魔力让小鸟从树上掉下来,只是他先要用一把斧子把某个人砍碎,然后他把碎片放在他汽车的行李箱中,只是由于他的一个尾灯坏了或类似的事,他们才抓住他——但另一方面——”
  “阿森特太太,我是否能问一下——”
  “——我不喜欢路那边的那个可怕的人,”阿森特太太继续说,“你知道。所以我有点儿不安。但是我对自己说——”
  这时,诺里斯完全忘掉了甜豌豆。他告诉阿森特太太,她看到的人可能与他们正在调查的案件有关,这终于使她停了下来。他要她从头开始,把她看到的一切告诉他,如果可能,就别扯《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之类的东西。
  他通过对讲机告诉阿兰·庞波警长的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她一个人在看“午夜影院”,她丈夫和孩子们已经上床睡了。她的椅子靠着窗户,外面是35号公路,窗帘没拉上。大约十二点三十或十二点四十,她抬起头,看到一个人远远的站在公路的另一边……也就是说,“家乡公墓”那一边。
  那人从那个方向走来,还是从别的方向走来?
  阿森特太太说不准。她有一种印象他可能是从“家乡公墓”方向过来的,这意味着他在离开小镇,但她无法确认地说出是什么给了她那种印象,因为她第一次看窗外时,只看到空旷的公路,在她起身去拿冰淇淋前,她又望了一眼,他已经在那里了。只是站在那里,望着亮灯的窗户——也许望着她。她认为他要穿过公路或者已经开始穿过公路(庞波想:也许他只是站在那里;其余的都不过是一个女人神经质的瞎扯了),这时,山坡上出现了灯光。当穿外套的男人看到驶近的灯光时,他竖起拇指,做出请求搭车的姿势。
  “这是豪默的货车,而且豪默开车,”阿森特太太告诉诺里斯,“开始,我以为他会一直开过去,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在半夜看到搭车者都会这样的,但接着车尾灯亮了,那个人跑到汽车的乘客座的一侧,上了车。”
  阿森特太太四十六岁,但看上去比实际年令大二十岁,她摇摇她的满头白发。
  “豪默那么晚让人搭车,他一定是疯了,”他告诉诺里斯,“要么疯了,要么是头脑简单,我认识豪默快三十五年了,他可不是个头脑简单的人。”
  她停下来思索了一会。
  “哦……不是非常简单。”
  诺里斯试着让阿森特太太详细谈谈那个人穿着的套装,但没成功。因为路灯只修到“家乡公墓”那里,真是太遗憾了,但像罗克堡这样的小镇只有这么多钱可用。
  她确信那是件套装,不是运动衣或夹克,而且它不是黑的,这就留下太多可选择的颜色。阿森特太太认为搭车者的套装不是纯白的,但她可以发誓它也不是黑的。

  “我其实并不要求你发誓,阿森特太太。”诺里斯说。
  “当一个人和一个警察谈正经事时,”阿森特太太回答说,两手抱胸,“总是这样的。”
  所以,她所知道的基本情况是这样:大约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她看到了豪默·加马奇接受了一位搭车者。但有一点很不妙,即:豪默在离他自己家门不到三公里的地方接受了一位搭车者……但却没有到达家里。
  阿森特太太关于套装的感觉也是对的。半夜看到一个搭车者,这本身就很奇怪了——十二点四十五分,一般的流浪者都已在附近的废谷仓或农夫的棚子中躺下了——再加上他还穿着套装打着领带(“某种黑色”,阿森特太太说,“只是别要我发誓是什么黑色,因为我不能,而且我不愿”),这就更使人不舒服了。
  “下一步你要我做什么?”诺里斯汇报完后,在对讲机中问道。
  “原地别动,”庞波说,“和阿森特太太聊聊《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直到我到那里。我本人过去很喜欢那些片子。”
  但是,他开了不到半里,他俩的碰头地点就从阿森特农场转到它西边大约一里处的地方。一个叫费兰克·加维的男孩早晨钓完鱼回家,看到35号公路南边高高的草丛中两条大腿露了出来,他跑回家告诉他母亲,她往警长办公室达了电话。调度员舍拉·布里阿姆把这消息转给阿兰·庞波和诺里斯·里杰威克。舍拉在对讲机中遵守规则没有提到名字——许多好奇者总是在偷听警察对讲机——但阿兰从舍拉沮丧的声音中可以猜出她知道那些大腿是谁的。
  整个早晨发生的唯一一件好事,是诺里斯在庞波到那儿之前已经呕吐完了,而且他还比较明白,吐在3公路的北边,原离尸体和它周围可能有的证据。
  “现在干什么?”诺里斯打断了他的沉思问。
  庞波警长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停止轰赶豪默遗骸上的苍蝇,这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战斗。“现在我赶去告诉加马奇太太,让她今天上午尽早来看一下。你留在这儿守尸体,尽量轰开苍蝇。”
  “哎,警长,为什么?苍蝇太多了。而且他——”
  “死了,对,我知道这一事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看起来该这么做,我们没法把他该死的胳膊安上,但我们至少可以别让苍蝇在他剩下的鼻子上拉屎。”
  “好吧,”诺里斯恭恭敬敬地说,“好吧,警长。”
  “诺里斯,你能不能叫我‘阿兰’?试一试好吗?”
  “好,警长。”
  庞波哼了一声,转身最后看了整个壕沟一眼,等他回来时,这里可能已被圈起来,测绘杆上系着黄色的“犯罪现场,请勿入内”的字样。验尸官会在这里。司法部死罪处的摄影师和技术人员很快就会赶到。下午一点,州警察局的流动实验室也会到这儿,跟着大批专家,还有一个人专门提取车轮印模。
  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呢?哦,很简单:一个半醉的老头停下车帮一个陌生人的忙(“上来吧,孩子”,阿兰可以听到他这么说,“我只有几里路,但我可以捎你一段”),而陌生人却以打死老人并偷走他的车作为报答。
  他猜整个过程是这样的:穿套装的人请求豪默把车停到路边——最可能的借口就是他要小便——车一旦停下,他就打昏老人,而且——
  啊,接下来是最让人恶心的行为,太他妈让人恶心了。
  阿兰最后一次低头看壕沟,诺里斯蹲在那里曾是一个人的血淋淋的肉块旁边,耐心的用带夹子的写字板轰赶苍蝇,阿兰又一次感到翻胃。
  他只不过是个老人,你这狗杂种——一个半醉的老人,而且只有一只真手臂,他唯一的乐趣就是晚上玩保龄球。那么,为什么你不打昏他把他扔出车外就算了呢?晚上很暖和,而且即使再冷点儿,他也会没事的。他身体很好,不会着凉的。卡车的车牌号已通电全国。那么,为什么这样呢?喂,我希望有机会问问你。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肯定跟豪默没有关系,再也没有关系了,什么都跟豪默没有关系了。因为打昏他后,搭车人把他拉出驾驶室,拖进壕沟,可能是抓着他的胳肢窝拖的。阿兰可以看到加里奇的鞋留下的痕迹。在这过程中,搭车人发现豪默的残疾。到了沟底,他猛地从老人身上扭下机械手臂,用它把他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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