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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 - 格列佛游记电子书·第二卷 布罗卜丁奈格游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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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奉召入宫——王后从农民手里把他买下来献给国王——他和皇家学者们辩论——朝廷为作者提供了一个房间——王后非常宠他——他为祖国的荣誉辩护——他和王后的侏儒吵嘴。
  我每天都很辛苦,不到几个星期,身体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的主人靠我赚到的钱越多就越贪得无厌。我瘦得几乎就剩一把骨头了。那农民见我的情形,断定我肯定是活不长了,就决定尽可能地从我身上多捞一把。正当他在那里这么自我盘算拿定主意的时候,从朝廷来了一个“斯拉德拉尔”(就是引见官),命令我主人马上带我进宫给王后和贵妇们表演取乐。有几位贵妇已经去看过我的表演,她们把我的具体情况及离奇的事情早向王后作了报告。王后和服侍她的那些人对我的行为举止非常喜欢。我双膝跪下,请求皇后准我吻一下她的脚;但我被放到一张桌上之后,这位仁慈的王后却把她的一个小手指头伸给了我。我马上展开双臂一把抱住,以最最尊敬的态度拿她的手指尖在我嘴唇上碰了一下。她问了我几个关于我的祖国和我的旅行情况的一般性*问题,我都尽量清楚简要地作了回答。她问我是不是愿意住到宫里来。我一躬一直鞠到桌面,毕恭毕敬地回答说,我是我主人的奴隶,但要是我自己能作主的话,我能终身为王后陛下效劳,真是莫大的荣幸与光荣。她接着就问我的主人是否愿意将我高价出售。我主人怕我一个月都活不到了,正巴不得脱手,就要了一千金币。王后吩咐当场就把钱给了他。每个金币大约有八百个莫艾多[葡萄牙和巴西的旧金币。]那么大,但是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个国家的各种东西和欧洲的每一样东西之间的比例,再按照金子在他们那儿的高价来计算一下,这一千金币的数目几乎还不到英国的一千个几尼[几尼是旧英国的一种金币,值二十一先令。]。随后我就对王后说,既然我现在已经是王后陛下最卑贱的奴仆了,就请求陛下开恩,收下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为陛下效劳,同时让她继续做我的保姆和老师。她长期以来一直都在照顾我,那样关心,那样善良;她还懂得怎么照料我。王后答应了我的请求。征得那农民的同意自然很容易,女儿被选入宫还有不高兴的?我的旧主人向我告别,说他给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然后就退了出去。我一句话也没有同他说,只向他鞠了个躬。
  王后看出我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淡,农民走出房间后,就问我是为什么。我大胆地对王后说,我并不欠他什么情;要说欠他什么,也只是他没有将在他地里偶尔发现的一只可怜无害的小动物砸个脑浆飞进罢了,而这点情我如今已充分报答了他。他让我在王国内一半的地方演出,钱已经赚很多了,如今又把我卖了个好价钱。我跟了他以后过的那生活实在太苦,就是一个体力比我强十倍的动物也免不了要被折磨死。一天之中每个小时都在忙忙碌碌地给一帮乌合之众卖力表演供他们取乐,我的健康因此受到极大损害。要不是我的主人认为我已经生命垂危,陛下也许就买不到这么一件便宜货。但是现在我丝毫不用害怕再会遭到虐待了,因为有这么一位伟大而善良的王后庇护着我;她给大自然添光彩,她是世界的宠儿,万民的福气,造物主的不死鸟。我的旧主人担心我会死,我希望那担心再没有什么根据,因为我感觉到,受王后陛下威仪的影响,我的精神已经开始恢复。
  这就是我所说的话的要点。我说得犹犹豫豫,措词也有不当之处,后半段完全是照那里人特有的说话风格来说的,有些词句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带我进宫时我才学会的。
  王后能够原谅我说话方面有些欠缺,可她却非常惊奇这么小小的一个动物竟会这么聪明而有见识。她亲自把我带到国王那儿。国王这时已经进了内宫。这是一位神情庄重威严的君王。他第一眼都没有看清楚我的样子,我匍伏在王后的右手里,他还以为是一只“斯泼拉克那克”呢,就漫不经心地向王后说,几时喜欢上“斯泼拉克那克”来了?但聪明而幽默的皇后把我轻轻地立在写字台上,令我向国王作自我介绍。我就简要地说了几句。在内宫门口侍候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是一刻也不能不见到我的,这时就被叫了进来,证实了我到她父亲家里以来的全部经历。
  国王非常博学,其程度不下于他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一位学者;他研究过哲学,特别是数学;尽管如此,在我开口说话之前,他看清楚我的样子后,见我站直了身子在那里走路,还以为我大概是哪位天才巧匠设计出来的一件钟表之类的机械呢(这类机械在那个国家已发展到了极其完善的程度)。可是当他听到了我说话的声音和我说话也十分正常有道理时,他显得特别吃惊。我向他叙述我是怎么来到他的王国的,他却怎么听都不能满意,以为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她父亲商量好了的一段故事;他们教我一套话,这样就可以把我卖个大价钱。他猜想着,又问了我几个其他的问题,得到的依然是有理性*的回答。我只是说话带点外国腔调,用他们的语言不够纯熟,夹杂了一些在农民家里学到的乡下土话,与宫廷里文雅的风格不相称,除了这些以外,并没有什么别的缺点。

  国王陛下召来了三位大学者,这个星期正当他们值班。学者值班听从国王召唤是这个国家的规矩。这几位先生先是仔仔细细地把我的模样看了一番,然后开始就我发表不同的意见。他们一致认为,按照大自然的一般法则,是不可能产生我这个人的,因为我生来就没有保全自己性*命的能力,行动不快,不会爬树,也不会打地洞。他们非常精细地察看了我的牙齿,认为我是一头食肉动物。但是,和大多数四足动物相比,我根本就不是它们的对手。田鼠之类的动物又那么的灵活,这样就使他们无法想象我是怎么活过来的。除非我吃蜗牛或者其他什么昆虫。可他们又提出了许多有力的论据,证明我吃那些东西也是不可能的。其中有一位学者似乎认为我可能是一个胚胎,或者是一个早产婴儿。但是,另两位学者坚决反对这种说法,他们看我的四脚已发育完备,活了也有好几年了,这从我的胡子可以看出来;他们用放大镜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我的胡子茬。他们不认为我是侏儒,因为我实在太小了与他们国家中的任何侏儒都无法相比;就是王后最宠爱的侏儒,他在这个国家是最矮小的了,身高也差不多有三十英尺。他们为此事反复辩论了半天,最后一致得出结论,说我只是一个“瑞尔普拉姆·斯盖尔卡斯”,照字面意思讲就是“lusus naturae”[“lusus naturae”是拉丁文,意为天生畸形物。]。这种决断方法与欧洲现代哲学的精神完全一致。欧洲的现代哲学教授们对不明事理就逃避的老办法很看不起,所以就发明了这种可以解决一切困难的妙方,使人类的知识得到了难以形容的进步,而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哲学家,生于公元前三八四年,卒于公元前三二二年。]的门徒企图用那老办法来掩饰他们的无知,可是又掩饰不住。
  在他们作出这一决定性*的结论之后,我要求说一两句话。我对着国王说,我确实从某一个国家而来,那儿像我这样身材的男女有千千万万,那里的动物、树木和房屋都彼此相称;由此可以推断,正好像陛下的每一个臣民在这里能够自卫、谋生一样,我在自己的国家同样也可以自卫和谋生。这也就是我对那几位先生的论点的全部答复。他们听了只报以轻蔑的一笑,说那农民把我教得真好。国王的见识毕竟要高得多,他辞退了那几位有学问的人,派人把那农民召来。事很凑巧,农民这时还没有出城。国王先秘密地盘问那农民,然后又让他跟我和小姑娘对证,这才开始相信我们告诉他的很可能是事实。他要王后吩咐下去对我必须特别照顾,也表示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可以留下来继续做我的保姆,因为他看出我们俩非常投机。宫里给她准备了一间舒适的房间,指派一名女教师负责她的教育,有一名宫女给她梳妆,另外还有两名仆人给她做些下活,但是照顾我的事却全由她一个人承担。王后命令给她自己打家具的木工为我设计一只作我卧室之用的箱子,但样子必须征得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我同意。那人的确是个巧匠,他在我的指导下,只用三个星期的功夫就给我作成了一间十六英尺见方、十二英尺高的木头房子。那房间有可以推上拉下的窗子,有一扇门,还有两个橱,就像一间伦敦式的卧室一样。用作天花板的木板通过两个铰链打开或放下,王后陛下的家具商为我铺设的床,就是从上面放进去的。每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亲手把床拿出来晾一晾,晚上再放进去,然后再加锁把我关在里面。有一名以制造稀奇小玩意出名的工匠用一种类似象牙的材料,给我做了两把带靠背和扶手的椅子,还做了两张桌子和一些柜子,我可以放放零碎东西。房间的四壁包括地板和天花板都垫得厚厚的,以防那些搬运我的人粗心大意出了事故;如果我坐马车,也不致于被颠坏。为了防止老鼠的闯入我还要求他们在门上安把锁。铁匠试了好多次才打出了他们那里从未见过的一把小锁;据我所知,英国有一位绅士家门上的锁比这还要大些。我想法把钥匙留在自己的一只口袋里,怕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会弄丢。王后又吩咐找出最薄的丝绸给我做衣服。那丝绸和英国的毛毯差不多厚,穿在身上十分笨重,后来穿习惯了才好一些。衣服是照这个国家的式样做的,既像波斯服又像中国服,穿起来倒也庄重大方。

  王后非常喜欢我陪着她,少了我她简直饭都吃不下。她吃饭时,在她的饭桌上她左肘旁边摆一张桌子和椅子给我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站在放在地上的一张小凳子上,紧挨着我的桌子帮着照料我。我有一整套银制的碗碟和其他必备餐具,和王后的餐具比起来,它们和我在伦敦一家玩具店看到的用来作娃娃房里摆设的餐具差不多大小。这套餐具我的小保姆放在她口袋里的一只银盒子里,吃饭时我要用她就拿给我,平常的时候她便亲手把它们洗得干干净净。和王后一起吃饭的只有两位公主,大的十六岁,小的那时才十三岁零一个月。王后总是把一小块肉放到我的碟子里让我自己切着吃。她非常愿意看我小口小口地吃东西,把这当成一种乐趣。王后实际上胃口并不大,但至少吃下的也是十二个英国农民一顿饭的饭量;见她这样子,我有一段时间非常恶心。她能将百灵鸟的一只翅膀连肉带骨一口嚼得粉碎,而那翅膀就有九只长足的火鸡那么大。她往嘴里塞一小片面包,但那也有两个价格十二便士的面包那么大小。她用金杯喝饮料,一口就喝一大桶多。她的餐刀有两把镰刀拉直了那么长,汤匙、叉子和其他餐具也都成相应的比例。记得有一次因为好奇,于是就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带我去宫里看一些人吃饭;十几把像这样巨大的刀叉又同时举起,我觉得在那以前我还从未见过如此吓人的景象。
  我前面已经说过,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每逢这一天,国王、王后和王子、公主们按照常规要在国王陛下的内宫里一起聚餐。如今我已是国王的大宠臣了,每当这种时候,他们就把我的小桌椅放在他左手边的一只盐瓶跟前。这位君王很乐意同我交谈,向我了解一些关于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zheng府和学术方面的情况,我都尽可能一一给他介绍。他头脑灵活,判断精确,我说什么他都能发表十分聪明的感想和意见。不过我得承认,一说起我亲爱的祖国,说起我们的贸易、海战和陆战、宗教派别和国内的不同政党,我的话就有点多了。他所受的教育使他成见极深,终于忍不住,问我是一个辉格党还是一个托利党。他接着转过身去对他的首相说(首相手持一根白色*权杖侍候在国王身后,那权杖差不多有“王权号”[当时英国最大的一艘船。]的主桅那么高),人类的尊严实在微不足道,像我这么点大的小昆虫都可以模仿。“不过,”他又说,“我敢保证这些小东西倒也有他们的爵位和官衔呢,他们建造一些小窝小洞就当作房屋和城市了,他们修饰打扮以炫人耳目,他们谈情说爱,他们打仗、争辩、欺诈、背叛。”他就这样滔滔不绝地一直说下去,把我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我那伟大祖国的文武百官都堪称霸主,它可使法国遭灾,它是欧洲的仲裁人,是美德、虔诚、荣誉和真理的中心,是全世界仰慕和感到骄傲的地方;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想不到竟如此不被放在眼里。
  但是我当时的处境是不能对这种伤害表示有什么怨恨的,仔细考虑过后,我都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受了伤害。因为几个月下来,我已经看惯了这个国家的人的样子,听惯了他们的言谈,眼中所见的每一件事物也都大小相称,起初见到他们身躯与面孔时的恐惧至此已逐渐消失。如果这时候我要看见一群英国的老爷太太们穿着华丽的生日服装,在那里装腔作势,高视阔步,点头鞠躬,空谈闲聊,说真的,我也很有可能要笑话他们,就像这里的国王及其要员笑话我一样。王后常常把我拿在手里站在一面镜子前面,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就一览无余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这种时候,说心里话,我就忍不住要笑话自己。再没有比这样的对照更可笑的了,我因此真的开始怀疑,我的身材是否已经比原来缩小了好几倍。
  最使我气愤、最让我感到屈辱的莫过于王后侏儒了。他是这个国家有史以来个子最矮的人(我确信他身高还不到三十英尺),可是看见有个小东西与他相比实在是小的太多了,他就傲慢无礼起来。每次我在王后的接待室里站在桌上同宫里的老爷太太们说话,他总喜欢大摇大摆地从我身旁走过,显得他很高大的样子,不说一两句讥讽我矮小的话,真是我的幸运。每当这种时候,作为报复,我只能喊他一声兄弟,向他挑战要跟他搏斗,或者说几句宫廷小听差常说的俏皮话。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说的一句话把他惹怒了,这坏小子竟站到王后的椅子上,一把将我拦腰抓起,扔进盛着奶酪的一只大银碗里,之后撒腿就跑。我当时正要落座,没想到有人要害我。由于没有防备,结果连头带耳栽进了碗里,要不是我擅长游泳,很可能就要遭大罪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那时刚好在房间的另一头,而王后被吓得不知当时如何救我才好。可我的小保姆还是赶忙跑过来救了我,把我提了出来,这时我早已吞下了半夸脱[夸脱是液量单位,一夸脱等于四分之一加仑。]多的奶酪。她将我放到了床上。不过我除损失了一身衣服外,并没有受到其他什么伤害,那衣服是全坏了。侏儒挨了一顿痛打;他把我扔进那盛着奶酪的大碗里作为惩罚,他们就强迫他把碗里的奶酪全部喝了下去。这之后他被送给一名贵妇人,再也没有了重新得宠的机会。再没有见到他,这使我感到非常满意,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我真不知道这么一个坏小子还会怎样来报复我呢。

  以前他也曾对我玩过一次下流的恶作剧,引得王后哈哈大笑,不过同时她也确实恼了,要不是我大度替他求情,王后早就叫他滚蛋了。王后从盘子里拿了一根髓骨,敲出骨髓后又照原样把骨头直立在盘子里。那侏儒见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到餐具架那边去了,就爬上她照顾我用餐时站的凳子,两只手把我捧起来,捏拢我两条腿就往髓骨里塞,一直塞到我腰部。我卡在里边半天不得动弹,当时的样子十分可笑。我想差不多过了有一分钟才有人发现我出了事,因为我没敢呼叫,认为那样未免有失体面。不过帝王们很少吃滚热的肉食,所以我的腿并没有烫伤,只是袜子和裤子被弄得一塌糊涂。侏儒因为我替他求了情,只挨了一顿痛打,并没有受到别的惩罚。
  王后常常因此事嘲笑我,说我胆小;她总问我,是不是我的同胞都是和我一样的是胆小鬼。事情是这样的;夏天里,这个国家的苍蝇十分恼人;这些可恶的害人虫个个都有邓斯特堡[伦敦西北三十英里的一个城市。]的百灵鸟那么大,我坐在那儿吃饭,它们就在我耳朵边不停地嗡嗡嗡叫,吵得我一刻都不得安宁。它们有时落在我的食物上,拉屎产卵,叫人十分恶心。那些东西我看得非常清楚,但当地人就看不见,他们眼珠子太大,看小一点的东西不如我来得锐利。有时候苍蝇还会停在我的鼻子或额头上,狠狠地咬我一口,味道极其难闻。苍蝇身上那种令人恶心的粘乎乎的物质我是一眼就看出来了,据生物学家说,就是这种物质,苍蝇才能在天花板上随心所欲的行走自如。我费尽力气来抵御这些可恶的动物使自己不受侵扰,不过每次苍蝇飞到我脸上来,我还是禁不住要吓一跳。那侏儒是常常抓一把苍蝇,然后凑到我鼻子底下忽然撒手把它们放飞,就像我们这里的小学生玩恶作剧一样,存心吓唬我,讨王后喜欢。我的办法就是趁苍蝇在空中飞的时候,用刀将它们砍的粉碎,手段之灵敏,令他们大为佩服。
  记得有一天早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我连木箱一起放到窗台上让我透透空气,天气晴朗的时候她通常总是这么做(我不敢冒险让她像我们英国人挂鸟笼子那样把箱子挂到窗外的钉子上)。我拉起一扇窗子,刚在桌子边坐下来准备吃块甜饼当早饭,忽然,那甜饼的香味引来了二十几只黄蜂,它们一齐飞进了我的房间,嗡嗡的叫声比二十几支风笛吹出的声音还要响。有的将甜饼一块块的叼走,有的围着我的头和脸飞来飞去,闹轰轰地叫得我不知所措,非常害怕它们要来螫我。好在我还有勇气站起来,抽出腰刀在空中向它们发起了进攻。我砍死了四只,剩下的全跑了。我马上将窗户关上。这些黄蜂都有鹧鸪那么大,我拔出蜂刺,发现它们有一英寸半长,像针一般尖利。我将这些刺全都小心地收藏起来,后来我曾在欧洲几个地方将它们以及其他一些稀罕玩意展出过;回英国后,我送了三根给格雷萨姆学院[格雷萨姆学院是伦敦英国皇家学会的所在地。],自己只留下了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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