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芙蓉锦 - 章节:薄冰肌莹,星桥鹊驾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章节:薄冰肌莹,星桥鹊驾
  到了第二天下午,贺兰果然就去了戏园子,戏园子外面早已经围了很多人,贺兰去的时候晚了些,到的时候来看戏的人都已经进园子了,秦承煜还等在外面,贺兰下了黄包皮车,走过去道:“凤妮还没有到吗?”
  秦承煜笑道:“还没有。”
  贺兰道:“这家伙向来都是磨磨蹭蹭的,我去给她家里打一个电话。”她跑到一边的茶房里去打电话,秦承煜站在戏园子门口等着她,但过了好大一会儿贺兰才走了回来,却一瘸一拐的,脸上的样子很奇怪,秦承煜走上去,道:“怎么了,你扭伤了脚?”
  贺兰很是为难的样子,“真倒霉,我刚才太不小心,这鞋跟刚才陷到石板缝里去了,给拗断了。凤妮说她不能来了,她今天要和何先生去照相馆照相。”秦承煜只顾得低头看贺兰的脚,果然看她一脚高一脚低,便道:“不然我们去找一个地方修修你这鞋?”
  贺兰道:“那就耽误看戏了,反正我来回都要坐黄包皮车的,鞋坏了没关系。”秦承煜忍不住笑道:“有你这样的戏迷,秋筱菊也算是没白来一趟邯平。”那戏园子里锣鼓之声已经咚咚锵锵地响起来,贺兰道:“戏开场了,我们快进去吧,不要错过秋老板的开场亮相,那才最好看呢。”
  她这样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戏院里面走,秦承煜欲待扶她一把,又不好伸手,只能默默地跟着她,站在二门外守门的和验票人都不由自主地往贺兰的脚上看一眼,还以为贺兰是腿脚不灵便,秦承煜跟在贺兰身边,不知为何心里总有些不舒服,他容不得贺兰被别人矮看一点点。
  贺兰上了楼,找到了包皮厢,才坐下,就有戏院的招待送上蜜饯果碟和瓜子杏仁等物,贺兰往前靠了靠,几乎靠到了包皮厢栏杆的护板上,双手托着腮看戏台上白脸红脸进进出出,秦承煜笑道:“你要当心,再往前点可就折下去了。”
  贺兰粲然一笑,“我就喜欢靠在这里看,以前跟我姨妈来看戏,姨妈就骂我是个猴儿,干脆吊在这护板上算了。”秦承煜笑了笑,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又往她的脚上望了望,想起一会儿回去恐怕要走夜路,这样的鞋简直不方便极了,贺兰正在全神贯注地看戏,秦承煜便没有打扰她,站起身来悄悄地下了楼。
  他一出戏园子就招手叫了一辆黄包皮车,赶到最近的一家百货公司,说了要买女式皮鞋,伙友拿来好几双让秦承煜挑选,笑道:“先生,这都是我们店里新到的几种款式,送给女朋友最合适了。”

  秦承煜正在挑选,听到这句话,心中微动,竟然从心底里涌起一股喜悦兴奋之感,他精挑细选了一双很精致的女式小皮鞋,伙友给他用盒子包皮好了,他又一路匆忙地赶回来,风尘仆仆地上楼进包皮厢,这样一路紧赶慢赶,不免有些气喘,贺兰正端坐在桌前剥杏仁,一抬头看他回来了,便笑道:“你上什么地方去了?戏都演了半场了。”
  秦承煜便把鞋盒拿出来放在桌上,道:“你穿上试试,不合适我再去换。”
  贺兰把盒子打开,先是一怔,又抬头看看秦承煜,笑道:“秦先生,这鞋子多少钱?我拿给你。”她转身便去开自己的手袋,秦承煜忙拦着她,“你别给我钱,这鞋我送你的。”他生怕她拒绝,又重复了一遍,“我真的是想送你,就当我感谢你替我找房子。”
  贺兰看他那个窘迫的样子,微微笑道:“送包皮厢票也是感谢,买鞋子也是感谢,你再这样感谢下去,准备要送我多少东西呢?我可受之有愧了。”秦承煜被她这样一反问,更是不知道如何作答,那脸上的神色,便有些尴尬了,贺兰就笑道:“反正我鞋子也坏了,等会儿回去就穿你这双,但钱我定要照原价给你的,否则我姨妈肯定骂我。”
  秦承煜迫不得已,道:“那么你今天不要给我钱,不然我觉得自己像一个鞋贩子。”贺兰心知再说下去很折他的面子,便笑道:“好,等回学校了我再给你。”她将那一双小皮鞋拿出来放在地上,伸脚穿进去,又站起来走了几步,惊讶道:“真合适。”
  秦承煜松了一口气,“合适就好,我也是在心里估量了一下,没想到歪打正着。”贺兰便把自己的一双旧鞋放进鞋盒子里,才道:“这回我可不怕出去的时候别人以为我是一脚长一脚短了,刚才我都快别扭死了,那些人的眼神真讨厌。”秦承煜微笑道:“原来你刚才是怕的,我看你倒是很若无其事。”
  贺兰眼睛弯起来,俏皮地一笑,“我那是装的。”
  他们看完戏出来已经是傍晚了,空气里混杂着一些路边小吃的甜香,不少看完戏的人走出戏院来,都有自家汽车或者是事先包皮好的黄包皮车来接,戏园子外面热闹极了。秦承煜与贺兰才走出戏园子,秦承煜说要请贺兰到西餐馆子里吃晚餐,贺兰坚决不肯,两人只在路边的小店面随便吃了一点东西,贺兰吃着热气腾腾的甜酸荞头,心满意足地道:“我顶爱吃这里的荞头,但是让我姨妈知道了,一准又要骂我。”

  秦承煜笑道:“为什么?”
  贺兰道:“她总是疑心路边的东西不干净,吃了要生病。”秦承煜笑道:“那你回去可不要说漏嘴了,小心挨训。”贺兰那明亮的笑容中便多了一点洋洋得意,“那是当然的了,我在外面吃东西从来都不会被她发现。”
  他们一起吃完了东西,秦承煜便要送贺兰回家,贺兰道:“不用了,我自己叫一辆车就行了。”秦承煜便笑道:“你就不用跟我客气了,天这样晚了,我若是让你一个女孩子家独自回去,那么我成了什么人了。”
  他随手在路上拦了一辆黄包皮车,这夜色渐浓,华灯初上,街上极其安静,偶然就有几辆黄包皮车沿着马路飞快地跑过,路边的石墙上是些还未完全枯萎的藤萝,枯黄的叶子落在地上,踩上去刷刷作响。
  黄包皮车很快出了街口,车轱辘仿佛是磕到了什么石头上,车身忽然“咣”地晃荡了一下,贺兰没坐稳,身体往旁边一晃,秦承煜赶紧伸手扶了她一把,他本来是戴着皮手套,刚才与贺兰说话的时候顺手脱了一只,这会儿一握贺兰的手,就觉得她手上的肌肤冰得很,想来是被这秋风凉着了。
  秦承煜将自己另一只手上的手套也脱下来,将两只皮手套都递给贺兰道:“你戴着吧,手那样凉。”贺兰正觉得自己的手指发冷,她本来有一双红绒线手套,然而总是忘了戴,但她却摇头笑道:“我不用。”
  那黄包皮车一拉起来,就有冷风呼呼地迎面吹来,贺兰披着云肩,身上倒不觉得十分冷,只是手里还要拿着手袋,越发地冻起来,手指都被风吹红了,秦承煜再次把手套递过来,这次直接就放在了贺兰手上,温和地笑道:“我有风衣口袋,很暖和。”
  他果然就把两只手揣在了风衣口袋里,朝着贺兰笑了笑,贺兰不太好意思一拒再拒了,便将那皮手套戴起来,然而戴在手上,手指却摸不到头,贺兰便伸开五指,手套上的五个指套都虚虚地垂下来,她不禁一笑道:“你看,这样大。”
  路灯的光照耀在她的脸上,更是映衬着她一笑间的眸光流转,他凝神望着她清澈的眉眼,忽然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在家里的花园里看到的一只玉色彩蝶,迎风翩跹,轻盈地落在花枝上,他屏息静气伸手去捉,紧张得不敢喘大气,才要碰到的时候,那蝴蝶绚烂的彩翼在他的指腹间一扇,竟就穿花渡柳而去,然而那一瞬间的柔软直导心间,心也是像现在这样,怦怦直跳。

  奔跑的黄包皮车夫忽地停车,惊慌地开口道:“糟了,先生小姐不好了,有人拦路。”
  就见空地里忽地一道雪亮的汽车灯光照过来,便将黄包皮车和黄包皮车上的人罩住了,车夫再不敢动弹,十几个打手模样的人围上来,逼着他们下车,那些打手的身后还有一辆汽车,黑幽幽地停在那里。
  秦承煜见这样的阵势,便先将贺兰的手握住了,用身体挡住了她,低声道:“待会我挡住他们,你先跑。”贺兰倒是一怔,抬头看了秦承煜一眼,那些打手却指着秦承煜,很是凶狠地道:“要命就快点滚,我们蔡老板只要那个女的。”
  贺兰一下子就明白了,心想这个蔡老板居然这样龌龊,气就不打一处来,谁料那群打手竟就一拥而上了,素日里都是温文尔雅的秦承煜果然不出贺兰所料,根本就不会打架,转瞬间就被围住了,另有凶蛮的打手上去拉扯贺兰,要把贺兰塞到汽车里去。
  贺兰看到蔡老板就坐在车里,一脸涎笑,张开手臂做出了一个拥抱的姿势来,便死抓着车门不放,但到底力气不够,眼看着就要被塞进去了,她的肩膀忽地一紧,竟是秦承煜冲过来将她拉了出来,那些打手急红了眼,不管三七二十一,挥起棒子朝着秦承煜的头上就砸了过去,承煜正好一偏头,那棍子恰恰从他额头上扫了过去,却也是很严重的一击。
  贺兰吓得捂住嘴唇,骇叫一声,“秦先生!”
  秦承煜的身体猛烈地一晃,继而用手捂住自己的头,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出来。蔡老板从车内探出头来,一眼瞅见秦承煜,刹那间魂飞魄散,连声道:“快走快走。”薛督军带着这位大帅的儿子到梅姨妈家的那一晚,他也是在的。
  秦承煜觉得自己的头炸了一样地疼,耳边全都是轰隆隆的声音,然而那群人却都一溜烟地跑了,贺兰脸色骇白地跑过来,脸上的表情十分惶急,抓着他的手臂道:“秦先生,你流血了,好多血……”他觉得一阵阵天旋地转,站都站不住,脑海里闪过的念头竟然是:“我让她为我这样难过,可真是罪孽深重了。”然而这念头是他昏迷前的最后一个想法,他甚至还来不及开口安慰贺兰,就已经力不从心地栽倒在地上,晕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更新晚了,刚回来。
  大家慢慢看,别忘记给我留言啊,你们的留言是我更文最大的动力,谢谢你们。
或许您还会喜欢:
冬天里的春天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第一节沉沉的大雾,似乎永远也不会消散地弥漫着,笼罩在石湖上空。迷迷蒙蒙,混混沌沌,任什么都看不出来,若不是咿咿呀呀的桨声,船头逆浪的水声,和远处湖村稀疏的、不甚响亮的鞭炮声,真会以为是一个死去的世界。那劈脸而来的浓雾,有时凝聚成团,有时飘洒如雨,有时稠得使人感到窒息难受,有时丝丝缕缕地游动着,似乎松散开了,眼前留出一点可以回旋的空际。但是,未容喘息工夫,顷刻间,更浓更密的雾团又将人紧紧裹住。 [点击阅读]
出梁庄记
作者:佚名
章节:77 人气:2
摘要:阎连科:说《出梁庄记》是《中国在梁庄》的延续,不如直言它是《中国在梁庄》更为深刻的扩展和掘进。一个村庄遍布在一个国家,其足迹是一个民族命运的当代画影,其诉说的眼泪,是今日中国澎湃的浊浪。李敬泽:《出梁庄记》具有“人间”气象。众生离家,大军般、大战般向“人间”而去,迁徙、流散、悲欢离合,构成了中国经验的浩大画卷。在小说力竭的边界之外,这部非虚构作品展现了“史诗”般的精神品质。 [点击阅读]
包氏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2
摘要:一天气还那么冷。离过年还有半个多月,可是听说那些洋学堂就要开学了。这就是说,包国维在家里年也不过地就得去上学!公馆里许多人都不相信这回事。可是胡大把油腻腻的菜刀往砧板上一丢,拿围身布揩了揩手——伸个中指,其余四个指头凌空地扒了几扒:“哄你们的是这个。你们不信问老包:是他告诉我的。他还说恐怕钱不够用,要问我借钱哩。”大家把它当做一回事似地去到老包房里。 [点击阅读]
天使街23号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序幕太阳一点一点落下去。天空中的暮霭,只残留一片灰褐色*的微光,照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映出光明最后的告别。阵阵晚风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天使街23号的方向游荡。整个天使街笼罩在浓密的树-阴-下,显得无比的萧条和凄凉。一个消瘦的身影呆呆地蜷缩在神秘井边,一动不动。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树影越来越浓,渐渐和夜色*混成一体,大地慢慢被爬上半空的月亮映上了银灰色*。 [点击阅读]
孤独六讲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写过一篇小说叫「因為孤独的缘故」,后来成為一本小说集的书名。2002年联合文学举办一个活动,以「孤独」為主题,邀我作了六场演讲,分别是:情慾孤独、语言孤独、革命孤独、思维孤独、伦理孤独、和暴力孤独。我可以孤独吗?我常常静下来问自己:我可以更孤独一点吗?我渴望孤独,珍惜孤独。好像只有孤独生命可以变得丰富而华丽。我拥抱着一个挚爱的身体时,我知道,自己是彻底的孤独的,我所有的情慾只是无可奈何的佔有。 [点击阅读]
尘埃落定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然后,她叫了一声桑吉卓玛。侍女桑吉卓玛应声端着另一个铜盆走了进来。那盆牛奶给放到地上。母亲软软地叫道:"来呀,多多。 [点击阅读]
山楂树之恋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等爱变成习惯◎小左从不回忆与你一起的往事,从不念起你的现在,只是记得,你在心里。我用了一晚上看完了《山楂树之恋》被称为史上最干净的爱情。是先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评论,好奇心作祟,究竟是怎样纯洁的爱情呢?我是很少看这样的言情小说或是电视剧的,但是看过的一些,总是要被其中的主人公种种的灾难与不幸所感染,并且会在心里设定自己期望的结果,然后就期待结局就是自己安排的这样。 [点击阅读]
我的团长我的团
作者:佚名
章节:50 人气:2
摘要:我在长江之南的某个小平原上抖抖索索地划拉着一盒火柴,但总是因无力而过度用力,结果不仅弄断了火柴梗子,还让满盒的火柴干戈寥落撒了半地。我只好又从脚下去捡那一地的火柴梗。我——孟烦了,二十四岁,今国军某支所谓新编师之一员,中尉副连长。我无力又猛力地划着火柴,这次我让整个空火柴盒从手上弹出去了。于是我再用抢命般的速度抢回地上那个火柴盒。“烦啦你个驴日的!连根火柴也日不着啊?!”我想起了我屡被冒犯的官威。 [点击阅读]
新结婚时代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作家出版社隆重推出2010年新版《新结婚时代》在《新结婚时代》中,对于谁是婚姻的“杀手”,王海鸰提出了新的质疑。小说中,引发婚姻矛盾的原因不是个性不合、第三者,或者两人缺乏沟通、相互猜疑,而是无法沟通的城乡间的鸿沟。从某种意义来说,《新结婚时代》比《中国式离婚》更沉重。门当户对该不该,许多读者从这本书中的两代人三种个性婚恋中展开了话题。 [点击阅读]
智齿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自从梁功辰换了那把硬度偏高的牙刷后,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虽然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有夸张的嫌疑,毕竟梁功辰一天只刷两次牙。但他每次刷牙时,我都极力躲闪,那牙刷分明是砂纸,每当那再硬一点儿就完全有资格被称之为“针”的刷毛接触我时,我都比较痛苦,像受刑。我是一颗智齿,梁功辰的智齿。从你的牙齿中缝往两边数,第8颗是智齿。也许你会说,智齿和盲肠一样,是人身上多余的东西。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