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福尔赛世家三部曲3:出租 - 第一卷 第十一章 二人奏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爱情这个“小小的”情感碰到毁灭的威胁时,就会长得惊人地快。乔恩半小时前到达巴丁登车站,可是在他看来,已经晚了整整一星期了。他站在约定的书摊前面一群星期日游客中间,穿的一套哈里斯粗呢服装,好象在散发着他跳动的心情。他看着书摊上小说的名字,终于买了一本,免得引起书摊伙计的疑心。小说的名字叫《荒径之心》!这总该有它的意思,虽则看上去实在讲不通。他还买了两份《妇女镜报》和《陆居人》。每一分钟都象一小时那样长,而且充满可怕的幻想。过了十九分钟,他看见芙蕾提了一只手提包皮,随着搬夫推着她的行李走来。她来得很快,神色泰然,招呼他时就象招呼一个兄弟一样。
  “头等车,”芙蕾跟搬夫说,“靠窗的位子;对座。”
  乔恩真佩服她这样的镇定。
  “能不能我们单独弄一间车厢?”他低低说。
  “没有用;这是慢车。过了梅登海也许可以。装得自然些,乔恩。”
  乔恩的眼睛鼻子挤成一副苦相。两个人上了车——另外还有两个浑蛋!——唉!天哪!他在心慌意乱之下给了搬夫小费,神情很不自然。这个坏家伙把他们带到这种车厢里来,就不配给小费,而且看上去就象知道他们的事情似的。
  芙蕾打开《妇女镜报》,装着读报。乔恩也学着她打开《陆居人》。车开了。芙蕾扔下《妇女镜报》,探出身子来。
  “怎么样?”她说。
  “好象有半个月了。”
  她点点头,乔恩脸上立刻高兴起来。
  “放自然些,”芙蕾低声说,吃吃笑了起来。他觉得很难过。有意大利压在头上,他怎么能装得自然呢?他本来打算慢慢告诉她,现在却冲口而出。
  “家里要我跟母亲上意大利去两个月。”
  芙蕾的眼皮垂下来;脸色有点发白,咬着嘴唇。
  “哦!”她说。就这么一声,可是什么都在里面了。
  这声“哦”就象击剑时一只手迅速抽回来准备反击似的。反击来了。
  “你得去!”
  “去?”乔恩连声音都不大发得出。
  “当然。”
  “可是——两个月——太可恨了。”
  “不,”芙蕾说,“六个星期。那时候你该把我忘记了。我们在你回来之后的第二天在国立美术馆碰头。”
  乔恩笑了。
  “可是如果你忘记了我呢?”他向着火车声音喊。芙蕾摇摇头。“别的什么浑蛋也许——”乔恩低低说。
  她的脚碰了他一下。
  “没有别的浑蛋,”她说,重又举起《妇女镜报》。火车停下来:两个客人下去,另一个上来。
  “如果永远不能单独在一起,”乔恩想,“我真要死了,”火车又开动了,芙蕾又探出身来。

  “我从不放手,”她说;“你呢?”
  乔恩拚命地摇头。
  “决不!”他说;“你给我写信吗?”
  “不写;但是你可以写——寄到我的俱乐部。”
  她还有个俱乐部;真了不起!
  “你探听过好丽的口气没有?”他问。
  “探过,可是一点摸不到什么。我也不敢多问。”
  “是什么缘故呢?”乔恩叫出来。
  “我总会打听出来。”
  接着是大半晌的沉默,后来芙蕾开口说:“这是梅登海了;等着,约翰!”火车停下来。剩下的一个客人下去了。芙蕾把窗帘拉下。“快!”
  她叫。“头伸出去。尽量装出凶恶的样子。”乔恩擤一下鼻子,做出横眉竖目的神气;有生以来,他从没有显得这副模样过!一位老太太缩了回去,一位年轻太太正来开门。门柄转过去,可是门开不开。火车动了,年轻太太三脚两步跳上另一车厢去了。
  “好运气!”乔恩叫。“门塞着了。”
  “是啊,”芙蕾说;“我拉着门不放的。”
  火车开动了,乔恩跪了下来。
  “当心过道里有人,”她低声说;“——快点起来!”
  她吻了他。这一吻虽则只有短短的十秒钟,可是乔恩的灵魂已经出了窍,而且飞出去很远很远;等到他重又对着那个故作端庄的人儿坐着时,他的脸色就象死人一样。他听见她叹口气,这在他简直是有生以来听到的最可贵的声音——清楚地说明他在她心里的地位。
  “六个星期并不太长,”她说;“只要你在那边保持冷静,而且好象不想我的样子,你很容易六个星期就回来了。”
  乔恩抽了口气。
  “要叫他们相信,乔恩,这是最最要紧的事,你懂吗?如果你回来时,我们还是和从前一样要好,他们就会真正着急起来。可惜你去的不是西班牙;爹说,马德里有一张戈雅的画,里面一个女孩子就象我。不过并不是我——我们有一张摹本呢。”
  乔恩觉得象一道阳光透过云雾。“我就改上西班牙去,”他说,“妈不会反对的;她从没有去过西班牙。而且爹认为戈雅很不错。”
  “哦!对了,他是个画家——是吗?”
  “只画水彩画,”乔恩说,老老实实的。
  “到了雷丁之后,乔恩,你先出站,到凯弗山姆水闸那边等我。我把车子打发回家,然后我们沿着拉纤的小路走回去。”
  乔恩感激地抓着她的手,两人默默坐着,完全忘掉世界,只用一只眼睛瞄着过道里。可是火车现在象是加倍快了起来,车子的声音简直完全浸没在乔恩的叹息里。
  “我们快到了,”芙蕾说;“那条拉纤的小路非常显眼。再来一个吧!唉!乔恩,不要忘记我。”
  乔恩用接吻回答她。不多一会,一个(如果有人在场看见的话)满脸通红、神色仓皇的青年——据人说——从火车上跳下来,急急忙忙沿着月台走去,一面向口袋里去摸车票。

  等到她在凯弗山姆水闸走过去一点的地方和他重又会面时,他已经经过一番努力,相当显得自如了。如果非要分手不可的话,他决不作出儿女态!明媚的河上吹来了一阵清风,把柳树叶的背面翻起向着太阳,带着轻微的萧萧声随在两人后面。
  “我告诉我们的车夫,说我晕车,”芙蕾说。“你出站时神情很自然吗?”
  “我不知道。怎么叫自然?”
  “你要装得极端快活,这在你就叫做自然,我第一次看见你时,觉得你跟别人完全不一样。”
  “我看见你时,也完全是这样想法。我立刻知道我决不会爱上第二个人了。”
  芙蕾大笑。
  “我们的年纪太轻了,有点不象话。两小无猜的爱情现在已经过时了,乔恩。而且,这种爱情非常浪费。你想,如果不这样的话,你会过得多有意思。你还没有自立呢;真是可惜得很。现在又有了我。怎么办!”
  乔恩弄得莫名其妙。在他们就要分手的当儿,她怎么能讲出这种话来?
  “你假如是这样想法,”他说,“我还是不去的好。我去告诉妈,说我应当努力工作。世界上是这种情形!”
  “世界上是这种情形!”
  乔恩双手插进裤袋里。
  “可是的确如此,”他说;“你想想那些饿得快死的人!”
  芙蕾摇摇头。“不来,不来,我从不,从不让自己白白的吃苦头。”
  “白白的!可是情形实在太糟了,一个人当然应当出点力。”
  “哦!对了,我全知道。不过你救不了那些人,乔恩,他们全没出息。东边扶起来,西边又倒。你看看他们,一直都大批大批地死掉,可是仍旧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全是白痴!”
  “你替他们难受吗?”
  “唉!难受是有的,不过我不打算替他们担忧。这没有好处。”
  两个人都默然无语,这是第一次相互看出对方的性情来,所以都有点徬徨不安。
  “我觉得人都是畜生和白痴,”芙蕾执拗地说。
  “我觉得他们是不幸的,”乔恩说。这情形就象两个人吵过嘴似的——而且是在这样一个严重关头,因为眼看着走到这条柳岸最后的一个口子时,他们就要分手了。
  “好吧,你去帮助你那些不幸的人去,不要再想我。”
  乔恩站着不动。前额上冒出汗珠,手足都在抖。芙蕾也站着不走,皱着眉头看河。
  “我一定要有个信仰,”乔恩说,人有一点难受;“上天生我们全指望我们过得幸福。”
  芙蕾大笑。“是啊;而且你如果不当心的话,恰恰就不会过得幸福。不过也许你对幸福的看法就是使你不幸。当然,有不少人都是这样。”

  她脸色苍白,眼睛里显出忧郁,嘴唇闭得很紧。这样望着河流的难道就是芙蕾吗?乔恩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好象自己正经历着小说里的一幕情景,男主角得在爱情和责任之间作出抉择。可是就在这时候,她转过头来望着他。更没有比这种生动的神情令人心醉的了。他的感觉完全象狗颈上的链子被人拉了一下那样——使他摇头摆尾、舐嘴咧唇地来就她。
  “我们不要闹了,”她说,“时间就到了。你看,乔恩,你正好望得见我要过河的地方。就在那里,河水转弯的地方,树林边上。”
  乔恩望见一面三角墙,一两处烟囱,掩映在树林中的一片白墙——觉得心往下一沉。
  “我再不能闲聊了。前面那道篱笆再不能过去,太引人注目。我们走到那边就分手吧。”
  两人并排向那边篱笆走去,手搀着手,一声不响;篱笆上的野棠花有红有白,正在盛开。
  “我的俱乐部叫符咒俱乐部,在毕卡第里的斯曹登街。信寄到那里不会丢掉,我差不多每星期都要去一趟。”
  乔恩点点头,一张脸变得非常严肃,眼睛瞪得笔直。
  “今天是五月二十三,”芙蕾说;“七月九号那天我将在《巴卡司和阿里亚丁》前面等你,下午三点钟。你来吗?”
  “来。”
  “你假如和我一样,就行了。世界上的那些人由他们去!”
  一对携带儿女出来透空气的夫妇走了过去,按照星期天的习惯走成长长的一串。
  他们里面最后的一个穿过柴门。
  “天伦之乐!”芙蕾说,一头钻到棠篱下面去。野棠花纷纷落在她头上,一簇粉红的花扫上她的粉颊。乔恩妒忌地抬起一只手来把花挡着。
  “再见,乔恩。”有这么一秒钟,两人紧紧握着手站着。接着两个人的嘴唇第三次接上;分开时,芙蕾挣开身子从柴门穿了出去。乔恩站在原来的地方,前额抵着那簇粉红花。走了!要等过六个星期零五天!等于永恒!而他却待在这里,放过最后的一眼!他赶到柴门边上。她正随在那些掉队的孩子后面,走得很快。头回过来了。他望见她作了一个飞快的手势,就向前赶去,那走在后面的一家人遮得他望不见了。
  他脑子里想出了一只滑稽歌曲,歌词是这样:
  巴丁登呻吟——从没有那样难听——
  他发出一声凄怆的巴丁登呻吟——
  他立刻快步走回雷丁车站。从雷丁到伦敦,伦敦到旺斯顿,一路上他都把那本《荒径之心》摊在膝上,脑子里诌着一首诗,但是由于感情太充沛了,简直押不了韵。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夜城2·天使战争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圣犹大教堂是夜城唯一的教堂,我只有在生意需要的时候才会去。这间教堂距离到处都有敬神场所的上帝之街很远,独自耸立在一个极为安静的角落里,远离夜城一切华丽亮眼的霓虹。这是间不打广告的教堂,一间毫不在意路过的人们愿不愿意进入的教堂。它只是默默地待在原地,以防任何不时之需。圣犹大教堂以迷途圣人之名而建,是一幢非常非常古老的建筑,甚至可能比基督教本身还要古老。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大师与玛格丽特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暮春的莫斯科。这一天,太阳已经平西,却还热得出奇。此时,牧首①湖畔出现了两个男人。身材矮小的那个穿一身浅灰色夏季西装,膘肥体壮,光着秃头,手里郑重其事地托着顶相当昂贵的礼帽,脸刮得精光,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得出奇的角质黑框眼镜。另一个很年轻,宽肩膀,棕黄头发乱蓬蓬的,脑后歪戴一顶方格鸭舌帽,上身着方格布料翻领牛仔衫,下身是条皱巴巴的自西眼裤,脚上穿一双黑色平底鞋。 [点击阅读]
大西洋底来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0 人气:0
摘要:阴云密布,狂风怒号,滔天的大浪冲击着海岸。海草、杂鱼、各种水生物被涌上海滩,在狂风中飘滚、颤动。一道嶙峋的峭壁在海边耸起,俯视着无边无际的滔滔大洋。一条破木船搁浅在岸边,孤零零地忍受着风浪的抽打。船上写着几行日文。孤船的旁边,一条被海浪选到沙滩上的小鲨鱼,发出刺耳的哀叫。在任暴的风浪里,野生的海带漂忽不走,有些在海浪里起伏深沉,有些被刮到海滩上,任凭酷热的蒸腾。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