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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 - 第七章失踪女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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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侦探所所长西奥多·布伦特先生的办公桌上的蜂鸣器响了起来。这是个报警信号。汤米和塔彭丝两人都飞快地跑到他们各自的窥视孔面前。透过窥视孔,外面办公室的情况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在那儿,艾伯特的职责就是施展各种各样的伎俩去拖住可能成为他们顾客的来访者。
  “先生,我事先得通报一声,”艾伯特正在对来访者说,“但是,我恐怕布伦特先生正忙得不可开交。此刻他正和伦敦警察厅通电话。”
  “我可以等一会儿,”来访者说,“我没带名片。我的名字:
  叫加布里埃尔·斯塔范森。”
  来访者体格健壮,足有六英尺高。他那饱经风霜的脸部;
  呈青铜色,那双特别幽蓝的眼睛与他棕色的皮肤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汤米迅速作出决定。他戴上帽子,顺手拿起手套,然后打开了他办公室的门。他脚刚迈出门槛,便停了下来,“布伦特先生,这位绅士一直等着要见您。”艾伯特说。
  汤米脸上忽然露出为难的神情,他掏出怀表。
  “我应该在十一点差一刻准时到达公爵私邱。”他说道,双眼敏锐地观察着来访者,“但是,我可以给你几分钟的时间,请你随我来。”
  来访者顺从地跟着他走进了里面的办公室。此刻,塔彭丝已一本正经地坐在那儿,手中拿着记事本和铅笔。
  “这是我的机要秘书,鲁宾逊小姐,”汤米给来人介绍道,“先生,或许你马上就想对我说明你的来意,是吧?但是,明显的事实告诉我:这事非常紧急;你是乘出租车上这儿来的;你刚去过北极——或者可能是南极,这我可不太清楚。”
  来访者惊讶地看着他。
  “这可太神奇了!”他情不自禁地赞叹道,“我原以为只有书里描写的侦探们才会这样料事如神!你的接待员连我的名字都未告诉你2,,汤米对对方的赞扬却不以为然。
  “啧!啧!这算不了什么。”他说,“在北极圈里,午夜的阳光对皮肤会产生特殊的作用——光化射线具有某种特性。我最近正在写一篇有关这一问题的专题文章。但是我谈的这些都离题太远。究竞是什么事让你这样心事重重地到我这儿来?”
  “布伦特先生,那我们就开始吧:我的名字叫加布里埃尔·斯塔范森——”
  “啊!一点不假,”汤米说,“大名鼎鼎的航海探险家。你最近刚从北极地区回来,我的话没错吧?”
  “三天前,我在英格兰上了岸。我是搭乘一位正在北部水域航行的朋友的快艇到达的。否则,在两星期之后我都还不一定能回得来。布伦特先生,我实话实说吧。两年前,在我尚未开始这最后一次探险时,我极其幸运地和莫里斯·利·戈登太大订了婚——”
  汤米突然插了一句。
  “在利·戈登太太结婚之前,她过去是——”
  “是尊敬的赫米奥尼·克兰。她是兰彻斯特勋爵的第二:
  个女儿。”塔彭丝不假思索地说道。
  汤米向她投去赞赏的目光。
  “她的第一任丈夫死于战争中。”塔彭丝又补充了一句。:
  加布里埃尔·斯塔范森点了点头。
  “一点不错。正如我刚才所说,既然赫米奥尼和我定了:
  婚,我理所当然地表示要放弃这次探险。但是,她根本不赞成。天呀:我简直没法说服她。她是那类完全适合于做探险家妻子的女人。你知道吧,这次我上岸的第一个想法便是立刻见到赫米奥尼。我从南安普敦给她拍了电报后,就急忙乘第一班火车赶到那个镇子上。我早已知道她暂时和她的一个姨妈住在一块儿。她姨妈是苏珊·克朗雷女士,住在庞特街。一下火车,我便直奔那儿。令我非常失望的是,赫米正巧去拜访诺森伯兰郡的几位朋友了。苏珊女士见我突然到来感到十分惊奇。这之后,她对我非常友好。刚才我就说过,我很渴望见到她,无法再等两个星期。她安慰我说赫米几天之后便会回来。然后我问赫米朋友的地址,那老妇人却支支吾吾的。她说赫米待在……个、或者两个不同的地方,因此地无法确定如何与赫米取得联系。我还应该告诉你,布伦特先生,苏珊女士和我的关系一直不怎么融洽。她是那类长着双下巴的肥胖女人。我厌恶肥胖的女人,我永远厌恶肥胖的女人。肥胖的女人和肥胖的狗都是亵渎上帝的。而不幸的是,她们又都会常常臭味相投,聚在一块:这是我无法改变的癖性。我知道——事实上也是如此——我是没法和肥胖的女人和睦相处的。”
  “斯塔范森先生,时尚与你同在。”汤米冷冰冰地说,“每个人都有他自己最不喜欢的东西。已放的罗伯特勋爵最厌恶的就是猫。”
  “请原谅,我并没有说苏珊女士不是位特别讨人喜欢的女人。她也许是的,但我却决不能接受。我经常感到,从内心深处察觉到,她并不赞同我们的婚事。我敢肯定,只要有可能,她是会怂恿赫米与我分手的。我说的话是真是假你可以判断。如果你同意的话,她这完全是出于偏见。好了,还是谈谈我自己吧!我属于那类倔强得有点蛮横不讲理的人,做事固执己见。直到我从她口中掏出赫米最可能拜访的朋友的姓名和地址,我才离开了庞特街。然后我乘上了北上的邮政列车。”
  “斯塔范森先生,我发觉你是个说干就干的人。”汤米笑了笑。
  “布伦特先生,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真是出人意料。我找到的那些人都说连赫米的人影都不曾见过。在那三位朋友中,只有一位曾一直在期待着赫米的到来。而赫米是在最后时刻才拍电报告诉对方,她已推迟去拜访的时间。而至于其他两位,苏珊女土肯定是完全弄错了。于是,我又匆匆忙忙地赶乘邮政列车返回伦敦。我当然就径直去找苏珊女士。
  说句公平话,她似乎也感到意外。她承认她也不知道究竟在哪儿能找到赫米。和我的意见一样,她坚决否定去找警察的主意。她指出,赫米不是头脑简单的年轻姑娘,她是位有主见的女人,办事总是自己拿主意。这次说不定她又是在进行她自己的什么计划。我也认为很可能赫米并不想把她所有的行动都告诉苏珊女土,但是,我仍旧很担忧。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无论是谁在发现有事不对劲时都自然会有的。我正准备告辞,这时苏珊女士突然接到一份电报。
  她看了电报内容,脸上露出了宽慰的表情,然后把电报递给我。电报内容是这样的:‘原计划改变。已去蒙特卡洛待一周。——赫米’。”
  汤米伸出手。
  “你带着那份电报吗?”
  “没有。电报是从萨里郡的马尔唐镇发出的。当时,发报的地点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这使我十分疑惑。赫米去马尔唐镇干什么呢?我从未听说她在那儿有什么朋友。”

  “你就没有想到以你迅速赶到北方的同样方式去蒙特卡洛吗?”
  “我当然也想过。最后,我决定不那样去做。布伦特先生,你想想看,苏珊女士对电报的内容非常满意,而我正相反。同时,我也很怀疑,难道赫米总是拍电报,而从不写信吗?只要看见她亲笔写的一两行字,我的恐惧也就会无影无踪了。你知道吗?任何人都可以在电报上签‘赫米’的名字。
  我对这事愈是想得仔细,就愈感到忐忑不安。最后,我还是去了马尔唐镇,时间是昨天下午。那地方并不大,交通十分方便,有两家旅馆。在那儿,凡是我想起的地方我都打听过了,就是没有任何人见过赫米的人影。在返回伦敦的火车上,我看见了你们登的广告,我当时就决定把这事委托你们去办。如果赫米果真去了蒙特卡洛,我就不愿让警察跟踪她,更不愿弄出什么丑闻来。我不会去做徒劳无益的搜索,我就待在伦敦,以防发生什么不测的事情。”
  汤米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那么,准确点说,你究竟担心会发生什么事?”
  “我不知道,但我总感到有什么事不对劲。”
  斯塔范森说道,以极麻利的动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夹子,然后把它打开放在他俩的面前。
  “这就是赫米奥尼,”他说,“我把这照片留给你们。”
  照片上的女人,高高的个子,身材苗条,虽说已不再那么年轻,可她那抚媚、坦城的笑容,以及那双可爱的眼睛都足以表明她还不失为一个美人。
  “斯塔范森先生,”汤米说,“你没忘掉告诉我什么吧?”
  “全都告诉你了。”
  “没遗漏什么细节吧?不管它是多么微不足道。”
  “我想没有了。”
  汤米叹了一口气。
  “那就使这项工作更难办了。”他说道,“斯塔范森先生,在你阅读犯罪案例时,你一定经常注意到,哪怕是极不引人注目的细节,都是那些伟大的侦探大师们所需要的。这样的细节往往可以使他们找到蛛丝马迹而进入正确的思路。我可以断定,这个案件绝对有其不同寻常的特点。我想,我已胸中有数,可以用不同寻常的方式去解决它。时间会证明这一点。”
  他把放在桌子上的小提琴拿起来,用弓子在弦上横一下、竖一下地拉了起来。塔彭丝痛苦地磨着牙齿,就连那航海探险家也皱起了眉头。演奏家终于把乐器放回到桌子上。
  “这是音乐家莫斯戈维肯斯基的几个和弦。”他低声说道,“斯塔范森先生,请把你的地址留给我。我随时会把案情的进展情况告诉你的。”
  来访者刚一离开办公室,塔彭丝就抓起那把小提琴,把它放进壁橱,又立刻把门锁上。
  “倘若你一定要效仿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话,”她不高兴地说,“我会给你一个小巧的注射器和一瓶可卡因。但是,看在上帝的分上,请千万别再摆弄那把小提琴。如果那位探险家不是像小孩那样头脑简单的话,他早就看穿你了。难道你还想继续模仿歇洛克·福尔摩斯幽默而机敏的风格吗?”
  “到目前为止,我自认为我模仿得维妙维肖。”汤米说道,脸上露出自鸣得意的神情,“我的演绎和推理是很严谨的,难道不是吗?刚才,我推断他是乘出租车来的,他并没有否认。总而言之,要上我们这儿来,唯一切合实际的方式便是乘出租车。”
  “非常幸运的是,我刚巧在今天上午的《每日镜报》上多少了解到有关他定婚的消息。”塔彭丝说。
  “是的,那正好显示出布伦特卓越的侦探们的办事效率。这个案子明显地与福尔摩斯办过的一个极为相似。我想,连你也不应该看不出,这个案子和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夫人失踪案之间的相同之处。”
  “那你是期望在棺材里找到利·戈登的尸体喽?”
  “从逻辑上推断,历史应该可以重演。而从事实上来看——行了,还是谈谈你的看法吧!”
  “那好,”塔彭丝说,“对这件事最清楚的解释似乎应该是这样的——出于某种原因,或者什么别的事,他称呼为赫米的女人,害怕与未婚夫见面。而苏珊女士是支持她的。事实上,干脆直截了当地说吧,赫米发生了某种不幸的事,她感到很恐慌。”
  “你的判断和我想的一样。”汤米说,“但是,我一直在考虑,在把你的想法告诉给像斯塔范森那号人之前,我们应该把事情搞得更清楚一点为好。老搭档,我们去一趟马尔唐镇,怎么样?我们带上几根高尔夫球捧去那儿,还可以好好玩一玩,那倒满不错的。”
  塔彭丝欣然同意前往。于是,整个国际侦探所便留给艾伯特一人全权负责管理。
  尽管马尔唐镇是较为著名的住宅区,但占地面积并不大。足智多谋的汤米和塔彭丝费尽心机做了任何可能的查询,其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反倒是在他们打道回伦敦的路上,一个奇异的念头出现在塔彭丝的脑海里。
  “汤米,你说为什么他们在拍电报时要在马尔唐镇前加上萨里郡?”
  “那是因为马尔唐镇属于萨里郡,笨蛋。”
  “你才是笨蛋。难道连这一点我都不明白吗?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人从黑斯廷斯,或者是从托基发出电报,他们是不会在这些地名前再加上郡的名称的。但是,如果是从里士满发出电报,他们就必定会在其前面再加上萨里郡的名字。这是因为有两个里士满。”
  正在开车的汤米放慢了车速。
  “塔彭丝,”他深情地说,“你的想法倒蛮有道理。我们不如到对面那家邮政所去打听一下。”
  他们把车停在位于道路中间地段的一座小屋前。仅花了几分钟时间,他们使得到了极有价值的信息。有两个马尔唐镇,一个在萨里郡,另一个在萨塞克斯郡。萨塞克斯郡的马尔唐镇虽说是一个小村庄,但那儿也有一家小邮电所。
  “事情就很清楚了,”塔彭丝兴奋地说,“斯塔范森只知道马尔唐镇在萨里郡,因此他几乎没仔细分辨是萨里郡还是萨塞克斯。他似乎只注意到开头的第一个字。”
  “那好,”汤米说,“明天我们就去萨塞克斯郡的马尔唐镇看看。”
  萨塞克斯郡的马尔唐镇的情况与萨里郡的那个同名小镇截然不同。它离火车站有四英里,有两家小酒吧,两家小商店,一个小邮电所,还有大约七幢小房子。这家邮电所还兼营糖果和明信片之类的东西。塔彭丝的任务是到小商店里去查询,而汤米却去了“公鸡与麻雀酒吧”。半小时后,他们会合了。

  “情况如何?”塔彭丝问道。
  “啤酒味道好极了,”汤米说,“就是任何信息也没有。”
  “你最好再到‘王冠酒吧’去。”塔彭丝说,“我还要去一趟那家邮电所。那儿有一个脾气乖戾的老妇人,刚才我听到有人粗声粗气地告诉她该吃饭了。”
  她返回那地方,装模作样地看着货架上的明信片。一个气色极好的姑娘从后面的屋子走出来,嘴里还嚼着饭菜。
  “我想买些明信片,”塔彭丝说,“我想看看那些滑稽可笑的。你不在意稍稍等一会儿吧?”
  她一边在一包明信片里挑选着,一边说着话。
  “如果你能告诉我我姐姐的住址,我便不会感到如此的失望了。她就住在这附近,可惜我把她的信丢了。她的名字叫利·戈登。”
  那姑娘摇了摇头。
  “我记不得这名字了。再说,很少有人从我们这儿寄信.出去。如果能看到她的信的话,我就能找到她。除了格兰奇邸宅而外,这周围就再没有大的房子了。”
  “格兰奇邱宅是什么?”塔彭丝问道,“它属于谁所有?”
  “属于霍里斯顿大夫所有。现在被改造成一家小型私立医院。大多数时间都没有病人去看病,这一点我敢肯定。有些女土常到那儿去进行卧床疗养,仅仅是这类事情而已。那儿寂静得真令人害怕,只有老天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格格地笑了起来。
  塔彭丝胡乱地挑选了几张明信片,并付了钱。
  “那辆开过来的车就是霍里斯顿大夫的。”那姑娘指着门外说。
  “塔彭丝赶紧跑到门口,看见一辆小型的两座汽车刚刚开过来。掌握方向盘的是一位高个子的男人,他皮肤黝黑,黑色的胡子剪得整整齐齐,坚毅的脸庞表情严肃。那辆车径直沿街开过去。这时,塔彭丝看见场米正跨过公路向她走来。
  “汤米,我相信我已知道赫米的下落。就在霍里斯顿大夫的私立医院里。”“我在‘王冠酒吧’也打听到有关这所医院的一些情况。”
  当时我就考虑到很可能那儿有什么鬼名堂。但是如果她是精神崩溃,或者病情很严重,那她的姨妈,甚至她的朋友都必定会知道。”
  “那是肯定的。但是我的意思是——汤米,你看见刚才坐在那辆双座小型汽车里的男人了吗?”
  “我当然看见了,一个表情很严肃的家伙。”
  “那人就是霍里斯顿大夫。”
  汤米嘘了一声。
  “他看起来就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塔彭丝,那么现在你有什么打算?我们应该去看一看格兰奇邱宅,你说呢?”
  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了格兰奇邱宅。那是一幢很大但布局却杂乱无章的建筑物,四周全是荒芜的土地,屋后的一条水沟里哗哗地淌着水。
  “这房子多凄凉啊!”汤米说,“我觉得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塔彭丝,你知道吗?我有某种预感,这事最后会变得比我们最初所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噢,但愿不会如此。我们必须及时行动。那女人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我从骨子里就感觉到了这一点。”
  “请别让你的想象力把你带到无边无际的地方去。”
  “我没法不这样想。我对那人非常怀疑。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我认为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由我首先单独去摁响门铃,开门见山地打听利·戈登太大的消息,我再察颜观色,看看他们如何回答我。不管怎样说,这种做法是完全合理,也是光明正大的。”
  塔彭丝义无反顾地按计行事。她摁响了门铃,几乎与此同时,一个脸上毫无表情的男仆打开了门。
  “我要见一见利·戈登太大,我想她是完全可以与我见面的。”
  她敏锐地观察到那男仆的眼睫毛迅速地闪动了几下,而他的回答似乎是早有准备。
  “夫人,我们这儿没有这个人。”
  “啊,这就怪了!这儿难道不是霍里斯顿大夫的住宅——格兰奇邸宅吗?”
  “是的,夫人。但是,这儿确实没有名字叫利·戈登的太大。”
  塔彭丝遭到断然拒绝,只好快快地离开。她与等待在门外的汤米再从长计议。
  “倘若他说的是真话,那我们反倒无计可施了。”
  “可他并没有说真话。我敢断定,他在撒谎。”
  “那也只好等到大夫回来再说了。”汤米说,“到时候,我就冒充报界人士去见他,借口非常渴望与他谈谈有关他的卧床新疗法。那样,我就有机会进去,然后仔细观察那儿的情况。”
  大约半小时之后,大夫回来了。汤米待他进去后五分钟,就大步走到那房子的门口。然而他也碰了一鼻子灰。
  “大夫非常忙,不能去打扰他。他们还说,他从不和报界人士打交道。塔彭丝,你是正确的。这儿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你看,这地方的地理位置有多理想,离任何地方都有好几英里的距离。任何罪恶勾当都可以在这儿顺利进行,而丝毫不会被人发现。”
  “我们开始行动吧:“塔彭丝语气坚定地说。
  “你要干什么?”
  “我现在决定翻墙。看看是否能在没人发现的情况下悄悄爬进那幢房子里去。”
  “奸的:那我和你一块儿去。”
  那花园里长得十分茂盛的花草树木形成了非常理想的隐蔽地带。汤米和塔彭丝没费多大劲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那房子的后面。
  屋后有一个露天平台,下面连着崎呕不平的台阶。房子中部有几扇开着的落地长窗,正对着那露天平台。但是,他们不敢贸然走出树丛爬进那开着的窗户。再说,那些窗户的位置挺高,从他俩蹲伏的地方是无法看清屋里的动静的。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侦察计划似乎只会成为泡影。这时,塔彭丝那抓住汤米胳臂的手突然用劲起来。
  离他俩很近的一间屋子里有人在说话。那间屋子的窗户开着,因此,他们还可以听清楚谈话的片断。
  “决进来,快进来,然后把门关上!”一个男人烦躁地喊道,“大约一小时前,一位女士来到这儿。你说她是来找利·戈登太太的吗?”
  “是的,老爷。”
  塔彭丝马上听出答话者就是那位脸上毫无表情的开门人,“你还说她肯定已经走了,是吗?”
  “肯定走了,老爷。”
  “随后便来了个自称报界人士的家伙。”后者忿忿地说。
  他忽然走到窗户边,猛地把窗扇拉下来遮住窗户。就在那瞬间功夫,一直藏在短树丛中探头探脑的他俩透过树叶认出那人就是霍里斯顿大夫”“我最担心的就是那女人。”那位大夫继续说道,“她长的什么模样?”
  “年轻,漂亮,穿着很讲究,老爷。”
  汤米用肘轻轻地碰了碰塔彭丝的肋骨。

  “一点不差,”大夫咬牙切齿地说,“这正是我所担心的。
  她准是利·戈登那女人的朋友。这会把事情弄得很复杂。我不得不采取行动了……”
  他没把话说完。汤米和塔彭丝听见门砰地一声关上了,随后便是死一般的寂静。
  汤米战战兢兢地领着塔彭丝撤离了那片树丛。他们摸索到了不远处的一小块空地。汤米在确认屋里的人不可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后,说道:“塔彭丝,老搭档,这事愈来愈复杂了。看样子,他们要下毒手了。我认为我们应该立刻回伦敦去见斯塔范森。”
  使他大吃一惊的是,塔彭丝竟然摇了摇头。
  “我们必须待在这儿不走。难道你没听到他说要采取行动吗?这话中可能暗藏杀机。”
  “最恼火的是,我们几乎还未找到确凿的证据去向警方报告。”
  “听着,汤米。你为何不可以从镇里给斯塔范森打电话呢?而我就待在原地不动。”
  “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她丈夫同意道,“但是,我说——塔彭丝——”
  “什么?”
  “你可千万要小心啊!”
  “你不用担心,我愚蠢的老搭档。快去快回!”
  差不多两小时后,汤米才回来。他找到了在大门边等着他的塔彭丝。
  “情况如何?”
  “我无法与斯塔范森取得联系。然后,我又试图与苏珊女士联系,她也不在。最后,我想到应该给老朋友布雷迪大夫打电话。我请他在《医药行业名录》或者管他什么类似的资料里查找一下有关霍里斯顿的情况。”
  “很好,那布雷迪大夫怎么说?”
  “啊,真幸运:他立刻回答我他知道这个人。霍里斯顿曾经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医生,但后来却栽了不小的跟斗。布雷迪称他为道德败坏的江湖医生。他还说,就他个人看来,霍里斯顿要干缺德事,这是不足为怪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必须待在这儿,”塔彭丝毫不犹豫地说,“凭我的直觉,今天夜里肯定要发生见不得人的事。汤米,我今天看见园丁一直在修剪这房子周围的常青藤。我发现了他放梯子的地方。”
  “塔彭丝,你真不简单。”她丈夫打心眼里佩服,“那么,今天夜里——”
  “只要等天一黑——”
  “我们就可发现——”
  “我们想知道的情况。”
  接下来,由汤米负责继续监视这幢房子,而塔彭丝去镇上吃点东西,她回来后,两人一块儿警惕地注视着房子里的动向。晚上九点正,天色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他们决定开始行动。
  这时,他们完全可以不用躲躲藏藏地在房子四周搜寻了。突然,塔彭丝紧紧地抓住汤米的胳臂。
  “你听!”
  她刚才听到的声音又再次响起,似乎是从夜空中飘然而至。那是一个女人痛苦的呻吟。塔彭丝用手向上指了指二楼上的一个窗户”“是从那房间里发出来的。”她低声说道。
  那低沉的呻吟声再次打破了夜晚的寂静。
  他俩决定将原定计划付诸行动。塔彭丝带汤米来到了园丁放梯子的地方,两人一同把梯子扛到了发出呻吟声的那间房子的下边。一楼所有房间的百叶窗都拉上了,唯独楼上这间屋子的窗户还没关闭。
  汤米尽量不出声响地把梯子靠在这间屋子外面的墙上。
  “我来爬上去,”塔彭丝悄声地说,“你待在下边。我不怕爬梯子,你能比我把梯子扶得更稳当。再说,万一那大夫从墙角走过来,你也比我更有办法对付他。”
  塔彭丝摇摇晃晃地爬上了梯子,在窗户边伸长脖子仔细地往屋里探望。她突然迅速地把头埋下,一两分钟后,又慢慢地抬起头来。她在上面待了大约五分钟,便蹑手蹑脚地爬下了梯子。
  “是她。”她气喘吁吁、语无论次地说,“但是,然而,啊!
  汤米,这太可怕了。她在那儿躺在床上,不停地呻吟着,并在床上翻来覆去——我正想看得更清楚点,忽然,一个穿戴得像护士的女人走了进去。那护士在她身边弯下腰,往她的手臂里注射了什么东西,然后就走了。我们该怎么办?”
  “她神志清醒吗?”
  “我想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她的神志是清醒的。她很可能是被绑在床上的。我准备再爬上去。这一次如果可能的话,我就要爬进那间屋里去。”
  “但是,塔彭丝,请听我说——”
  “如果我发生任何危险,我就大声向你呼救。待会儿见。”
  塔彭丝不再做更多的解释,她迅速地再次爬上梯子。汤米看见她在试着推那窗户,然后,无声无息地把窗扇向上推开。顷刻之间,她的身影便消失了。
  此刻的汤米处于极度的紧张状态。开始,他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如果塔彭丝在和利·戈登太大交谈的话,那她们说话的声音肯定非常低。忽然,他确实听到一阵喊喊喳喳的谈话声。仅一会儿功夫,连那微弱的声音也听不到了。四周寂静得连心跳都能听得到。
  汤米伸长了耳朵,还是什么也听不见。她们会在干什么呢?
  蓦地!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嘿!”塔彭丝的声音从黑暗中飘进了他的耳朵。
  “塔彭丝,我的魂都被你吓掉了!你是怎么出来的?”
  “从前门。我们别插手管这事了。”
  “别插手管这事了?”
  “这正是我所说的。”
  “那么——利·戈登太大呢?”
  塔彭丝以无法形容的辛酸语气回答道:“变瘦了!”
  汤米困惑不解地望着她,怀疑她是否在说反话。
  “你在说什么?”
  “我说,变瘦了,骨瘦如柴,就是体重减轻了。难道你没听斯塔范森说他最恨的莫过于又肥又胖的女人吗?在他外出探险的两年中,他心爱的赫米发胖了。当得知他要返回的消息时,她简直吓坏了。她只好赶紧跑到霍里斯顿大夫这儿来求助于他的新疗法。他采用的方法是注射某种药物。他对此守口如瓶,而且漫天要价。我敢打赌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医生。但话又说回来,他的那种疗法还真他妈的管用!
  斯塔范森两周后要回来,这段时间对刚开始接受这种疗法的她来说确实太短了。因此,苏珊女士发誓保守秘密,并由她来与探险家周旋。而我们却跑到这儿来担惊受怕地折腾,我们简直成了头号大傻瓜!”
  汤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算了,亲爱的,”他非常庄重地说,“明天在‘女王音乐厅’有一场非常精彩的演奏会。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赶回去出席。你放心,我是不会把这案件记入你的破案记录中去的。
  对此,你应该对我感恩不尽。这个案子绝对没有不同寻常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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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