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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四十五章 盲眼女孩(艾莉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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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夜晚被遥远的星辰和雪上的月光点亮,醒来后却只有无边的黑暗。
  她睁开双眼,空洞地瞪着覆住她的黑暗,梦境快速淡去。如此美梦。她舔舔嘴唇,意犹未尽。绵羊咩咩叫,牧羊人眼中的恐惧,被她一只又一只咬死的狗发出的哀号,她族群的咆哮。下雪以来,猎物逐渐减少,但昨晚他们饱餐一顿,享用了羔羊肉、狗肉、绵羊肉和人肉。她的某些灰色小表亲很怕人,甚至怕死人,但她不怕。肉是肉,人是猎物,而她是统治夜晚的狼。
  但只在梦中。
  盲眼女孩翻身坐起,一跃下地,伸了个懒腰。她睡在一整块冷石头上,上面只有塞满破布的床垫,每次醒来全身僵硬紧绷。她光着长满茧的小脚来到脸盆旁。静如影。她将冷水扑在脸上,拍干。格雷果爵士,她想,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这是她的晨祷。是吗?不,她想,这不是。我是无名之辈。这是夜狼的祈祷。总有一天,她会找到他们,狩猎他们,享受他们的恐惧,品尝他们的鲜血。总有一天。
  她在一堆东西中翻到内衣,闻了闻,确定味道还能穿,然后在黑暗中套上。她的仆人衣服还在昨夜挂的地方——未经染色的羊毛上衣,又糙又痒。她把衣服扯下,熟练流畅地从头套好。最后是袜子,一只黑,一只白。黑袜子顶端缝了一圈线,白袜子没有,所以她能分清哪只是哪只,不会穿错。她的腿虽然还瘦,但每天都在变壮、变强、变长。
  这让她很开心。水舞者需要强健的腿。盲眼贝丝不是水舞者,但她不会永远做贝丝。
  她知道去厨房的路,就算不知道,她的鼻子也能领她去。辣椒和炸鱼,她顺着大厅闻过去,还有刚从乌玛的烤炉里取出的面包皮。香味让她肚子咕咕作响。夜狼享受过盛宴,但盲眼女孩肚子饿。她早就明白,梦中的肉不能当真。
  她的早餐是用辣椒油炸得焦脆滚烫的沙丁鱼,鱼太烫,伤着了手指。她从乌玛的早餐面包皮上撕下一大块,擦掉残余的油,就着一杯掺水的葡萄酒吃完。她品味着味道和气息,感受着手指下面包皮渣粗糙的触觉,油脂的滑腻,辣椒溅到手背半愈合的擦伤时的刺痛。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她提醒自己,没有视觉,感知世界的方式也很多。
  有人穿着软底加垫拖鞋进了屋,像老鼠般安静地走在她身后。她鼻孔翕张。慈祥的人。男人的味道和女人不同,空气中还有少许橙子味。只要能搞到橙子,牧师就会咀嚼橙子皮来清新口气。
  “今早你是谁?”她听见他在桌首落座,发问道。啪嗒,啪嗒啪塔,她听见,然后是一声微弱的咔哒昨啦声。他敲碎了第一颗鸡蛋。“无名之辈。”她回答。
  “你撒谎。我认识你。你是那个盲眼女乞丐。”
  “贝丝。”在临冬城,身为艾莉亚·史塔克的她见过贝丝。她或是因此重拾这个名字,抑或是觉得这个名字适合盲人。
  “可怜的孩子,”慈祥的人说,“你想要回双眼么?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他每天早上都问同样的问题。“或许我明天想要,但今天不想。”她面如止水,波澜不惊。
  “随你吧。”她听见他剥蛋壳,然后是拾起盐勺的一声清鸣。他喜欢给鸡蛋加很多盐。“昨晚可怜的盲眼女孩在哪儿乞讨?”
  “绿鳗客栈。”
  “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些什么?”
  “海王还在生病。”
  “这不算新闻。海王昨天就病了,明天还会病。”
  “或者死掉。”
  “他若死掉,才算新闻。”
  他若死掉,会有一场选举,还会爆发流血冲突。布拉佛斯就是这样。在维斯特洛,国王死了就由长子继承,但布拉佛斯人没有国王。“托尔莫·弗雷加将成为新任海王。”
  “这是绿鳗客栈谈论的?”
  “是。”
  慈祥的人咬了一口鸡蛋。女孩儿听见他咀嚼。他从不在嘴里有食物时说话,待吞下鸡蛋,才道:“有人说‘贤圣既己饮,何必求神仙’,简直一派胡言。不用想,别的客栈传扬着别的名字。”他又咬了一口蛋,咀嚼,吞咽。“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哪三件事?”
  “我了解到某些人认定托尔莫·弗雷加会成为新任海王,”她回答,“某些醉鬼。”
  “不错。有别的吗?”
  维斯特洛的河间地下雪了,她差点说出来,但他会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觉得他不会喜欢答案。于是她咬紧嘴唇,回忆昨晚的事。
  “妓女丝芙蓉怀了孩子,她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她觉得可能是被她杀掉的那个泰洛西佣兵。”
  “了解这件事有好处。第三件事呢?”
  “美人鱼女王选了一位新的美人鱼,来取代之前淹死那位。她是普莱斯坦家女仆的女儿,十三岁,没钱但很可爱。”
  “她们刚开始都很可爱。”牧师说,“但可不可爱得眼见为实,而你看不见。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
  “我只看到盲眼女乞丐贝丝,她是个可悲的骗子。去干活吧,Valar morghulis。”
  “Valar dohaeris。”她收好碗杯刀勺,站起来握住手杖。手杖五尺长,修长柔软,约有她拇指般粗细,自顶端一尺以下缠有皮革。等你掌握,它比眼睛更好用,流浪儿告诉她。
  撒谎。他们总是撒谎来测试她。手杖不可能替换眼睛,但有好过没有,因而她随身携带。乌玛开始叫她“手杖”,不过名字无关紧要。她就是她。无名之辈。盲眼女孩。千面之神的仆从。
  每晚晚餐时,流浪儿会拿来一杯牛奶,让她喝。牛奶有股奇怪的苦味,盲眼女孩十分讨厌。在接触到舌头之前,那淡淡的味道已让她警觉。她有想吐的冲动,但仍然干了杯子。
  “我要失明多久?”她总是询问。

  “直到你觉得黑暗和光明一样甜美。”流浪儿总是回答,“或者请求我们,要回你的双眼。只需请求,你就能重见光明。”
  然后你们就会把我赶走。当瞎子也比被赶走强。她不会屈服的。
  她第一次在黑暗中醒来那天,流浪儿拉着她的手,带她穿过黑白之院底下的岩石地窖和甬道,再登上深入神庙的陡峭石阶。“边走边数阶梯阶掸。”流浪儿告诫,“用手指摸墙壁。那上面有眼睛看不见的记号,却能轻易摸出来。”
  那是她的第一课。之后她学到更多。
  下午的课程是毒药和药水。她用嗅觉、触觉和味觉来感知它们,但触碰和品尝毒药十分危险,而流浪儿调和的某些药剂连闻闻都伤人。指尖烧红和嘴唇起泡早已成家常便饭,有一次她中毒太深,几天吃不下东西。
  晚餐时间是语言课。盲眼女孩已己听得懂布拉佛斯语,对话也还将就,她甚至改掉了大部分粗鄙的口音,但慈祥的人仍不满意。他坚持要她钻研高等瓦雷利亚语,还要学习里斯和潘托斯的语言。
  晚上,她和流浪儿玩撒谎游戏,但看不见让游戏变得极度困难。很多时候,她只能依靠语气和措辞;另一些时候,流浪儿允许她把手放在自己脸上。最初游戏进行得非常艰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就在她被折磨得快要尖叫时,一切突然简单起来。她学会了听辨谎言,也学会了通过嘴眼周围的肌肉运动来感觉谎言。
  她的其他职责一如既往,只不过做事时会绊到家具,撞到墙壁,摔掉盘子,乃至在神庙里无助绝望地迷路。有次她差点一头滚下阶梯,幸好在另一个人生中,在她还是女孩艾莉亚时,西利欧·佛瑞尔教过她平衡之道。她及时回忆起来,救了自己。
  有的晚上,若她还是阿利、或是黄鼠狼、或是猫儿,甚至史塔克家的艾莉亚,她都会哭着入眠……但无名之辈没有眼泪。看不见,连最简单的任务也充满危险。她在厨房给乌玛打下手被烧伤了十几次,还有次切洋葱切到手指,伤口深可见骨。有两回,她找不到回地窖中自己房间的路,只能睡台阶底部的地板。盲眼女孩已学会使用耳朵,但神庙的拐角和壁龛依然诡秘难测。她的脚步声在天花板和三十座高大神像的腿间回荡,听起来似乎墙壁都在动。平静的黑水池也会奇特地干扰声音。
  “人有五感。”慈祥的人说,“学会使用另外四感,就会少受点苦。”
  她能体会肌肤上的气流,能根据嗅觉寻找厨房,能通过气味分辨男女。凭借步子的节奏,她区分出乌玛、仆人和侍僧,甚至在他们的气味传来前就知道谁是谁(除了流浪儿和慈祥之人——这两人除非有意,否则走路没有声音)。神庙里燃烧的蜡烛也有气味,不是香烛的那些,也会从烛心散发出缕缕轻烟。当她学会使用鼻子以后,她发现它们都在呐喊。
  死人也有气味。她的职责之一就是每个清晨在神庙里寻找死人,无论他们喝下池中水后,选择在哪里躺下,在哪里闭上双眼。
  今晨她找到两人。
  一个男人死在陌客脚下,一支孤零零的蜡烛在他上方摇曳。她感觉到蜡烛的热度,而蜡烛的气味让她鼻子发痒。她知道,蜡烛燃着深红火光,用眼睛去看会发现尸体沐浴在跃动的红光中。把尸体交给仆人处理前,她跪下触摸他的脸,手指经过下颌的轮廓,抚过脸颊和鼻子,穿过头发。浓密的鬈发。没有皱纹的英俊的脸。他很年轻。她猜想他为什么来这,寻求死亡的恩赐。垂死的刺客通常会来黑白之院,以求速死,但这人身上没有伤口。
  第二具尸体是个老妇人。她在一个隐藏空穴的睡椅上睡去,那里的特制蜡烛会唤起所爱与所失的幻象。甜蜜而温柔的死亡,慈祥的人经常这样说。她的指尖感觉到,老妇人是面带微笑死去的,没死多久,尸体还有余温。她的皮肤如此柔软,像被折迭了上千次、薄薄的老皮革。
  仆人抬走尸体,盲眼女孩跟在后面,以脚步声为向导。他们下楼时她数着脚步,所有台阶数她都谨记在心。神庙下是无数地窖和甬道连成的迷宫,双眼正常的人也经常迷路,但盲眼女孩熟知每块地方,偶尔记不清还可依靠手杖。
  尸体被抬进地窖,盲眼女孩在黑暗中工作。她脱掉死者的靴子、衣服及其他穿戴,掏空钱包皮,计点钱币。夺去她的视觉后,流浪儿教她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触觉分辨不同钱币。布拉佛斯硬币是老朋友,指尖划过就能认出来。其他大陆和城邦的钱要难一些,尤其是遥远地方的。瓦兰提斯辉币最常见,那是还没铜分大的小硬币,一面是王冠,一面是头骨。里斯的钱是椭圆形,刻着一个裸女。其他硬币上刻有船、大象或山羊。维斯特洛硬币正面是国王头像,背面是龙。
  老妇人没有钱包皮,除了戴在一根枯瘦手指上的戒指,也没有其他财产。在英俊青年身上,她找到四枚维斯特洛金龙。她用拇指肚抚摸着磨损十分严重的硬币,想要分辨上面刻的是哪位国王,这时听到身后微弱的开门声。
  “谁?”她问。
  “无名之辈。”一个低沉、刺耳、冰冷的声音。
  他在动。她侧跨一步,抓住手杖,举起护脸。木头与木头碰撞,这一击的力道几乎震飞她的手杖。但她挡住了,并开始反击……却只劈到空气。“不在那儿。”声音又响起,“你瞎了吗?”
  她没回答,因为言语只会掩盖他的声音。他还在动,她知道。左还是右?她跳到左边,向右挥击,仍然一无所获。一记猛斩从后袭来,击在她右腿后部。“你聋了吗?”她转身,手杖换到左手,挥击,落空。左边传来笑声,于是她劈向右边。
  有收获。手杖打到对手的武器,震得虎口发麻。“不错。”声音又响起。

  盲眼女孩不知这是谁的声音。可能是某位侍僧,她没听过,但谁说千面之神的仆人不能像变脸那样轻易变声呢?除了她,黑白之院还住着两名仆人、三名侍僧、厨子乌玛,以及被她称作流浪儿和慈祥的人的两位牧师。其他人来来去去,有时走暗道,但只有这些人常住。她的对手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人。
  盲眼女孩挥舞手杖冲向侧面,听到后方传来声音,旋身劈去,却又砍到空气。对手的手杖突然出现她双腿间,她试图转身,手杖已己打在她胫骨上。她踉跄一下,立足不稳,单膝跪地,咬到了舌头。
  她没再动。不动如石。他究竟在哪儿?
  他在她身后大笑,在她一只耳朵上留下火辣辣的疼。她想起来,他又打中她的指关节,让她的手杖“咣当”一声掉在石地上。她愤怒得嘶吼。
  “去吧。捡起来。我今天已己打倒你了。”
  “没人能打倒我。”女孩手脚并用,爬行找到手杖,带着满身瘀伤和灰尘一跃而起。地窖内波澜不惊。他走了?还在?她不知道。或许他就在她身边。倾听呼吸,她告诉自己,但什么也听不到。她又等了一会儿,才放开手杖,继续工作。要是看得见,我会狠狠打倒他。总有一天,慈祥的人会让她重见光明,到时候这人就有得好受了。
  现在老妇人的尸体已己变冷,刺客的尸体开始僵硬,但女孩对此习以为常。大部分日子,她与尸体相处的时间比跟活人要长。她想念做运河边的猫儿时结识的朋友:脊背不好的老布鲁斯科、他女儿泰丽亚和布瑞亚、戏子船的戏班、快乐码头的梅丽和她的姑娘们,以及其他流氓和码头混混。她最想念的是做猫儿的自己,甚至超过了对双眼的想念。她喜欢做猫儿,猫儿比阿盐或乳鸽或黄鼠狼或阿利都好。杀死歌手,我也杀死了猫儿。虽然慈祥的人说,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拿走她的双眼,帮她学习使用其他感官,但本来要再等半年才会进入这一阶段。黑白之院里常见盲眼侍僧,却少有她这么小的。
  女孩不后悔。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逃兵,他该死。
  这话她对慈祥的人说过很多次。“你是神吗,能决定生死?”他反问,“在他们祈祷和祭献后,我们将恩赐给予那些千面之神选中的人。从古到今,一如既往。我给你讲过我们的起源,讲过第一位无面者如何回应奴隶们祈求解脱的祷告。最开始,恩赐只给予渴求死亡的人……但某一天,第一位无面者听到一名奴隶祈求的不是自己的死,而是主人的死。他的愿望如此强烈,乃至献出了自己的所有,这个祈求必须回应。第一位无面者觉得这个祭献足以取悦千面之神,便在当夜满足了祈求。完事后,他找到奴隶:‘你为此人之死献出了一切,但奴隶除了生命一无所有。神想要你的生命,你的余生都必须侍奉神。’神想要你的生命,你的佘生都必须侍奉神。’从那以后,我们就有了两个人。”他的手温柔而坚定地抓住她的胳膊,“凡人皆有一死。我们是死亡的工具,并非死亡本身。你取歌手性命,乃是擅行神职。我们杀人,但无权作评判。你懂吗?”
  不懂,她想。“懂。”她说。
  “你撒谎。正因如此,你必须继续在黑暗中行走,直到想明白这点。你也可以离开我们。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不,她想。“不。”她说。
  那晚吃过晚餐,进行了短暂的说谎游戏后,盲眼女孩把一条破布绑在头上,遮住无用的双眼,然后找到讨饭碗,请流浪儿帮她换上贝丝的脸。拿走她双眼时,流浪儿就剃了她的头——流浪儿管这叫戏子头,因为许多戏子剪成这样好让假发更服帖。乞丐剪成这样倒不是为戴假发,而是为远离跳蚤虱子。“我可以给你安上脓疮,”流浪儿说,“但那样客栈和旅店的老板会把你撵出去。”于是便给她装了痘疤,并在一侧脸颊安上一颗长黑毛的痣。“是不是很丑?”盲眼女孩问。
  “不漂亮。”
  “好的。”她还是笨蛋艾莉亚·史塔克时,也没在意自己漂不漂亮。只有父亲说她漂亮。父亲这么说,有时琼恩·雪诺也这么说。根据母亲的说法,若她肯像姐姐那样经常梳洗打理头发,细心挑选穿着,她可以变得很漂亮。但对姐姐、姐姐的朋友和其他所有人来说,她不过是马脸艾莉亚。他们现在都死了,连同艾莉亚在内。每个人都死了,除了她的私生哥哥琼恩。有些晚上,她在旧衣贩码头的旅店和妓院中听到他的传闻。长城的黑衣野种,有人这么叫他。
  我敢打赌,琼恩永远不认识盲眼贝丝。想到这她就伤心。
  她穿着褪色磨损、但温暖干净的破布衣服,衣服下藏着三把匕首——一把在靴子里,一把在袖管里,还有一把带刀鞘的贴身藏在背后。总体来说,布拉佛斯人还算友善,愿意帮助可怜的盲眼乞女,而不是伤害她。但总有人渣觉得她是个抢劫或强姦的便捷目标,匕首便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好在到目前为止,盲眼女孩还没被迫使用它们。她拿上一个破烂的讨饭木碗,腰间系上麻绳,装束齐备。
  泰坦巨人咆哮着宣告日落,她数着神庙门口的阶梯出发,踏上穿过运河的桥梁,走向列神岛。通过黏在身上的衣服和双手感受的潮气,她知道现在雾一定很浓。她早就发现,布拉佛斯的雾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今夜半个城市朦朦胧胧。
  经过神庙群时,她听到群星就位教的侍僧们在占卜塔顶,朝夜晚的繁星吟唱。循着一缕蔓延的芬芳,她来到光之王的庙宇门外,红袍僧燃起的巨大铁火盆很快让她感到了热度。红神拉赫洛的信众们放声祈祷:“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对我来说可不是。她的夜晚沐浴在月光的清辉中,沐浴在族群的颂歌中,沐浴在撕开骨肉喷出的鲜血中,沐浴在灰色表亲温暖熟悉的体味中。只有在白天,她才又瞎又孤独。

  她熟悉水滨地带。猫儿曾在港口和旧衣贩码头的小巷中讨生活,为布鲁斯科出售牡蛎、蛤蛎和扇贝。现在她穿着破布,剃了头,点了痣,和以前大不一样。但以防万一,她还是远离戏子船、快乐码头及其他猫儿出没的地方。
  她通过气味分辨每家旅店和客栈。黑船工带着海水的咸味。番拓的店散发出酸酒、馊奶酪外加从不换衣服不洗头的番拓本人的臭味。补帆工烟雾缭绕,充满烤肉的香气。七灯之院是香薰味道。锦宫则充斥着梦想成为交际花的年轻美女的香水味。
  每家店的声音也各不相同。摩洛戈的店和绿鳗客栈客桟每晚都有歌手表演。放逐者旅馆的客人会带着醉意、用几十种不同语言唱歌。雾宅总是挤满了蛇舟的撑船手,他们就神明、交际花及海王到底是不是傻瓜这类问题争论不休。锦宫安静得多,那里充斥着轻声软语,丝裙摩擦,还有女孩儿的嬉笑。
  贝丝每晚都在不同的地方乞讨。她早就发现,只要不赖在一个地方,旅店和客栈的老板便会默许她的存在。昨晚她在绿鳗客栈外度过,于是今晚过了血桥后,她向右转,前往旧衣贩码头另一端,刚好位于水淹镇边缘的番拓旅店。番拓虽然粗声粗气又浑身臭烘烘,但那身从来不洗的脏衣服和粗鲁的声线下有颗柔软的心。店里不拥挤的话,他通常会让她进去取暖,偶尔甚至给她一杯酒,一些吃的,并在她身边讲自己的故事。按番拓的说法,他年轻时是石阶列岛最臭名昭著的海盗——现在他最喜欢长篇大论回忆自己的光辉事迹。
  今晚她很幸运,旅店几乎是空的,她可以在火边找个安静温暖的角落。她刚盘腿坐下,就有东西窜过她大腿。“又是你啊?”盲眼女孩说,一边用手挠它耳根。猫咪跳上她膝盖,发出满足的呜呜声。布拉佛斯城到处是猫,番拓这里最多。老海盗相信猫能带来好运,并防止鼠害。“你认识我,对吧?”她轻声说。猫咪不会被一颗痣蒙混过去,它们都记得运河边的猫儿。
  对盲眼女孩来说,这是美好的一晚。番拓心情不错,给了她一杯兑水的葡萄酒、一块发臭的奶酪和半块鳝鱼派。“番拓是个大好人。”他大声吹嘘,然后坐下来讲他虏获香料船的故事——这故事她听过十几遍了。
  随着时间流逝,客人慢慢多起来,番拓忙得不可开交,没空再理她。这里的常客会朝她的讨饭碗扔几枚硬币。其他桌子被陌生人占据:散发着鲜血和鲸油气味的伊班捕鲸人;两名头发抹香油的刺客;一个不停抱怨番拓的桌椅距离太窄,容不下肚子的罗拉斯胖子。随后又来了三名“好心号”的里斯水手。“好心号”是一艘饱经风暴蹂躏的划桨船,昨晚勉强开进布拉佛斯,今早便被海王的卫兵扣留。
  里斯人占据了离炉火最近的桌子,喝着黑朗姆酒,觥筹间用旁人听不见的低声交谈。但她是无名之辈,所以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她甚至能通过趴在她膝上的公猫那狭长的黄眼睛看到他们:一位老人、一位青年,还有一人缺只耳朵。三人都有白金色头发和里斯人特有的光滑白皙皮肤——这是古自由堡垒血统强劲的证明。
  次日清晨,慈祥的人问她多了解到哪三件事时,她准备好了。
  “我了解到海王为什么要扣留‘好心号’。她是艘奴隶船,船舱里绑着几百名女人和孩子。”布拉佛斯由逃亡奴隶建立,故而严禁奴隶贸易。
  “我了解到奴隶来自何处。他们是维斯特洛的野人,从一个叫艰难屯的地方来,那是座被诅咒的古老废墟。”在临冬城,她还是艾莉亚·史塔克时,老奶妈讲过艰难屯的故事。“一场大战后,塞外之王被杀,野人们四处逃散。有个森林女巫说若去艰难屯,便会有船带他们去温暖的地方。结果只来了两艘里斯海盗船:‘好心号’和‘大象号’。它们是被风暴吹到北方,在艰难屯抛锚修理的,不料却发现了野人。野人有好几千,船上却没那么大地方,于是他们说只带女人和孩子。野人们已己山穷水尽,只能先送走妻子和女儿,但船一出海,里斯人就把她们赶到船底,用绳子拴起来。他们打算运到里斯贩卖,却遇上另一场风暴,两艘船也在风暴中走散。‘好心号’受损太重,船长别无选择,只能来此休整;‘大象号’可能已己返回里斯了——番拓旅店的里斯人认为‘大象号’会带更多的船回去。据说奴隶价格看涨,而艰难屯还剩下几千女人和孩子。”
  “了解这两件事有好处。第三件事呢?”
  “是的,我知道袭击我的就是你。”她的手杖骤然发难,击在他手指上,将他的手杖打落在地。
  牧师一缩,闪电般抽回手。“盲眼女孩怎么知道这个?”
  因为我看见你了。“我告诉了你三件事,无须再说第四件。”或许明天她会告诉他昨晚有只猫跟她从番拓旅店回了家,那只猫正躲在房梁上,注视着他们。或许不会。既然他有秘密,她也可以有。
  当晚,乌玛做了盐煱蟹当晚餐。杯子递给她时,盲眼女孩皱着鼻孔,三口喝完里面的东西。之后她喘起粗气,杯子也掉到地上,舌头像着了火。她饮下一杯酒,喉咙和鼻子也像火烧。
  “酒没用,只会让火焰更盛。”流浪儿告诉她,“得吃这个。”她把一块面包皮放进盲眼女孩手中。女孩将面包皮塞进嘴,咀嚼,吞咽。效果不错。第二块效果更好。
  第二天早晨,当夜狼离开她时,她睁开眼睛,看到往常的夜晚没有蜡烛的地方有一支牛脂蜡烛在燃烧,飘渺的火苗前后摇摆,犹如快乐码头的妓女。
  她从未见过如此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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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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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罗吉-安墨林船长于一七八二年在皮梳湾外的小岛上建造一栋大房子的时候,大家都觉得那是他怪异行径的极致。像他这样出身名门的人,应该有一幢华厦,座落在一大片草地上,附近也许有一条小溪流过,还有很好的牧场。可是安墨林船长毕生只爱一样:就是大海。所以他把他的大房子——而且由于必要,是一栋非常坚固的大房子——建在这个有风吹袭,海鸥翱翔的小岛上。每次一涨潮,这里就会和陆地隔开。他没有娶妻,大海就是他唯一的配偶。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