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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2 - 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02章 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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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做‘乔佛里国王彗星’。”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我听下人把它叫做‘龙尾星’。”“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况且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就包皮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珊莎骤然阖上窗子,转身背离窗边。“小姐,您今天真漂亮。”亚历斯爵士说。“谢谢你,爵士先生。”珊莎知道乔佛里要她出席比武大会以示贺意,便特别精心打扮过。她穿了一袭淡紫色礼服,戴着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礼服的袖子很长,掩饰了她手上的瘀伤,那也是乔佛里的‘礼物’--他一听说罗柏自立为北境之王,气得发狂,便派柏洛斯爵士来揍她。“我们走吧?”亚历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来,随他走出房间。假如珊莎非得从御林铁卫里选一个作跟班,她宁愿是他。柏洛斯爵士脾气暴躁,马林爵士冷酷无情,曼登爵士那双怪异的死人眼总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顿爵士则一副当她弱智小鬼的神情。只有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礼,会真诚地和她说话。有次乔佛里命令他打她,他居然还表示抗议,后来他虽然还是打了,但出手比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轻得多。他好歹为她求过情,其他人遇上这种情形,都是绝对服从……当然,猎狗例外。可小乔都叫另外五人打她,从不叫猎狗动手。亚历斯爵士有淡褐色的头发,脸长得也不难看。今天他的白丝披风用一片金叶扣在肩头,外衣胸前则用闪亮的金线绣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橡树,看起来十分潇洒。“在您看来,今天会由谁胜出呢?”他们一边手挽着手走下楼梯,珊莎一边问。“当然是我。”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皮括侍从和自由骑手。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上次的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蓬,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深红披风的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色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蓬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翘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皮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弥赛拉公主听见她的名字,便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在期望随时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陛下。”她屈膝行礼。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坐吧,”小乔比比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至死。“那你就要少一个骑士了。”猎狗本人始终没有接受骑士宣誓。他的哥哥是个骑士,而他极端痛恨他哥哥。这时,一阵号角声突然响起,国王坐回椅子上,并牵起珊莎的手。若是从前,此举定会让她心脏狂跳,然而在她乞求他网开一面,宽恕父亲之后,他竟然下令将父亲斩首示众,所以如今他的碰触令她憎恶,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显露出来,于是便强作镇定。“御林铁卫的马林·特兰爵士!”司仪高喊。马林爵士从西边进入比武场,一身亮白金缕铠甲,骑着一匹乳白色的战马,灰色的马鬃飞扬,背后长长的披风宛如白雪大地,一根十二尺长枪擎在手中。“青亭岛雷德温家族的霍柏爵士!”司仪唱名。霍柏爵士骑着黑色骏马自东边进场,马儿披着酒红和蓝色相间的饰服,他的枪上也系了同样色彩的布条,盾牌上则是葡萄串家徽。雷德温家这对双胞胎和珊莎一样,都是太后强留的宾客。她很好奇,到底是谁出的主意,让他们参加乔佛里的比武大会,应该不是自愿的吧,她心想。典仪官一声喝令,两名参赛者立刻平握长枪,脚踢马刺,冲了上去。围观的卫士们和看台上的贵族男女中传出吆喝,两个骑士在赛场中央交手,木屑飞溅,钢铁交鸣。不到一秒内,白枪和花枪相继爆成碎片。霍柏·雷德温受到强烈撞击,在马背上晃了晃,但总算没有落马。他们各自在比武场尽头掉转马头,抛下断枪,自侍从手中接过新的。霍柏爵士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雷德温爵士为兄弟叫好。两人再度交手,但这次马林爵士转移枪尖,直刺霍柏爵士胸膛,打得他从马背上直飞出去,重重摔落地面。霍拉斯爵士连忙跑去扶起他被痛击的兄弟,嘴里咒骂个没完。“打得真烂。”乔佛里国王表示。“红卫地石盔城的巴隆·史文爵士!”司仪的喊声再度传来。巴隆爵士的头盔上饰有一双宽大的白翅膀,盾牌上则绘了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史林特家族的莫洛斯,赫伦堡杰诺斯伯爵的继承人!”“瞧他那副驴样!”小乔高声怪叫,声音之大,半场都能听见。莫洛斯只是个侍从,还是个刚当上的侍从,连拿枪举盾都有困难。珊莎知道,长枪是骑士的武器,而史林特家出身低贱。杰诺斯伯爵本来只是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近来才被乔佛里擢升为赫伦堡领主和朝廷重臣。他最好从马上摔下来,在大家面前丢脸,她苦涩地想,我希望巴隆爵士杀了他。乔佛里宣判她父亲死刑,斩首之后,正是杰诺斯·史林特将艾德公爵的首级连发抓起,高举示众,而珊莎却只能在旁啜泣哀嚎。莫洛斯的黑盔甲上镶了细致的金色涡形花纹,外罩黑金相间的格子披风。盾牌上画有血淋淋的长枪,那是他父亲挑选的家徽。然而他似乎不知该把盾牌放哪里才好,只会盲目地催马向前,结果巴隆爵士不经意地一枪戳中他盾心纹章。莫洛斯慌忙扔掉长枪,试图保持平衡,可惜还是失败。这少年摔下马时一只脚卡在马镫上,被狂燥的战马一路拖到场子尽头,脑袋不断在地上碰撞。乔佛里见状高声嘲笑,珊莎却大惊失色,不知诸神是否听见了她复仇的祈祷。最后大家总算把莫洛斯·史林特解下马,发现他虽浑身是血,人还活得好好的。“托曼,我们帮你挑错对手了。”国王对弟弟说,“这家伙比稻草人差劲得多。”这是蚊蝇打架接下来换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出场,他的表现比双胞弟弟出色,击败了一位老骑士。这名老骑士的坐骑装饰着银色狮鹫服装,以蓝白条纹为底。虽然气势十足,实力却与外表很不相称。“真是差劲透了。”“我不是跟你说过?”猎狗道,“这是蚊蝇打架。”国王开始无聊了,珊莎紧张起来,于是她垂下视线,决定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保持安静。当乔佛里·拜拉席恩心情糟糕时,任何无心之言都可能使他勃然大怒。“罗索·布伦,效劳于贝里席大人麾下的自由骑手!”司仪高喊,“霍拉德家族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自由骑手当即出现在比武场西边,他的个子很小,身穿凹痕累累的铠甲,上无任何装饰,可他的对手却不见踪影。等了一阵,总算有一匹栗子色的骏马跑出来,一身大红丝绸随风飘动,然而唐托斯爵士却不在上面。又过了一会儿,唐托斯爵士方才脚步踉跄地赶到,一边咒骂,一边追着他的马,他全身上下除了胸甲和羽饰头盔外一丝不挂。他的双腿肤色苍白,细瘦伶仃,那话儿恶心地前后晃动。观众席上立时喝起倒采。唐托斯爵士抓住坐骑的缰绳,想要爬上马背,但马儿不肯站定不动,而骑士喝得酩酊大醉,光溜溜的脚始终踩不到马镫。此时观众已经笑得前仰后合……唯独国王例外。乔佛里眼中正是当日他在贝勒大圣堂前宣判艾德·史塔克公爵死刑时那种神情。下面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终于决定放弃,重重坐在泥地里,摘下羽饰头盔。“我认输!”他大叫,“给我点酒喝吧!”国王霍地起身,“去窖里搬一桶来!我要看他淹死在里面。”珊莎倒抽一口气,“不行!您不可以这样!”乔佛里转过头,“你说什么?”珊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的话。她疯了吗?竟然当着众廷臣的面对他说“不”?她没打算开口的,可……虽然唐托斯爵士又醉又蠢又没用,但他没有恶意啊。“你说我‘不行’?你是不是这样说的?”“我……”珊莎说,“我只是觉得……如果您在您的命名日杀人……会带来厄运,陛下。”“你骗人,”乔佛里道,“既然你这么在乎他,我干脆让你们俩一起淹死算了!”“陛下,我在乎的不是他,”字句拼命从她口中涌出,“您要淹死他或砍他的头都行,可是……如果真要杀,也请您明天再杀……可千万不要今天啊,今天是您的命名日。我不忍心见您招来厄运……就算国王,这样做也会惹来厄运的啊……歌手们都这么说……”乔佛里锁紧双眉。她看得出来,他知道自己在说谎,看来免不了又要遭殃了。“这女孩说得没错,”猎狗粗声道,“俗话说命名日播下的种子,一整年都会结果。”他语气平淡,彷佛一点也不担心国王相信与否。莫非真有此说?珊莎其实根本没听过,只是为了逃避惩罚而信口胡诌的。乔佛里怏怏不乐地在椅子上动了动,朝唐托斯爵士摆摆手。“把他带走!我明天再杀他,这蠢才。”“他的确是个蠢才啊,”珊莎说,“您真是英明睿智,一眼就看了出来。这种蠢才应该拿去当弄臣,而不是做骑士,对不对?您应该给他穿上小丑装,叫他耍把戏,他不配死得干净俐落。”国王端详她半晌,“或许你没有母亲说的那么笨。”他提高音量,“唐托斯,你听见小姐的话了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新弄臣,你可以换上小丑装,跟月童睡在一起。”唐托斯爵士刚与死亡擦肩而过,这时酒全醒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感谢陛下。还有您,小姐,谢谢您。”两名兰尼斯特卫士把他带了下去,典仪官进到包皮厢。“陛下,”他问,“您要我召一名新对手与布伦作战呢,还是换下一组人上场?”“统统不要。这些人是蚊蝇,不是骑士。若非今天是我的命名日,我会把他们全部处死。比武大会到此为止,叫他们统统滚出我的视线!”典仪官听罢,恭敬地鞠了个躬,不过托曼可没这么听话。“我本来要跟稻草人对打的!”“改天再说。”“可我想上场!”“我才不管你想要什么。”“妈妈说我可以上场的!”“她说过。”弥赛拉公主也附和。“‘妈妈说’,”国王模仿弟弟的口气,“少孩子气啦!”“我们是小孩子,”弥赛拉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们本就应该孩子气。”猎狗哈哈大笑,“这下你可辩不过她了。”乔佛里认输了,“那好,反正我弟弟再怎么也不会比刚才那些家伙差。来人,把矛靶拿出来,托曼等不及想当蚊蝇呢。”托曼高兴地叫了一声,摆动肥胖的双脚跑开去准备着装。“祝你好运!”珊莎对他说。于是他们在比武场的另一头设起一个矛靶,并为王子的小马备妥马鞍。托曼的对手是一个孩童高度的皮革战士,里面填满稻草,站在一个旋转轴上,一手拿盾,另一手则握着布垫钉头锤。有人还在假人头上绑了一对鹿角。珊莎记得乔佛里的父亲,故王劳勃,生前头盔上也有两根鹿角……乔佛里的叔叔蓝礼公爵也是,他是劳勃的幼弟,如今成了叛徒,自立为王。两个侍从合力帮王子扣进他那雕饰华丽的银红小盔甲里,头盔顶端有一大束红羽,盾牌上兰尼斯特的怒吼猛狮和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相对嬉闹。侍从扶他上马,红堡的教头艾伦·桑塔加爵士走上前,递给托曼一柄银质钝面长剑,剑刃是叶子形状,把柄特别为八岁男孩的手掌所打造。我可不介意嫁给托曼托曼高举宝剑,“凯岩城万岁!”他用稚嫩的嗓音大喊,双脚夹住马肚,跑过硬泥地,朝矛靶冲去。坦妲伯爵夫人和盖尔斯伯爵参差不齐地喝采,珊莎也加入应和。国王则兀自生着闷气。托曼催小马快跑,经过假人时英勇地挥出长剑,结结实实地击中假人骑士的盾牌。矛靶转了一圈,布垫钉头锤绕回来,狠狠地敲中王子的后脑勺。托曼从马背上飞了出去,沉重地摔在地上,崭新的盔甲像一袋破铜烂铁般喀啦作响。他掉了剑,小马也离他而去,跑过城郭。四周群起哄笑,其中乔佛里国王的笑声不但最大,而且最久。“哎哟!”弥赛拉公主大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包皮厢,奔向她的小弟。珊莎发现自己充满一种古怪而轻率的勇气,“你应该跟她一起去,”她对国王说,“你弟弟可能受了伤。”乔佛里耸耸肩,“那又怎样?”“你应该把他扶起来,告诉他,他骑得很好。”珊莎克制不住自己。“他被打下马来,跌在地上,”国王指出,“这哪叫骑得好?”“你们看,”猎狗打断他们,“这小子挺勇敢,他准备再试一次。”侍从们正扶着托曼再次骑上小马。如果托曼是哥哥,乔佛里是弟弟就好了,珊莎心想,我可不介意嫁给托曼。这时,从城门楼前突然传来声响,把众人都吓了一跳。铁链嘎吱作响,闸门升起,大门也在绞链声中缓缓打开。“谁叫他们开门的?”乔佛里质问。由于城中骚动不断,红堡大门已经深锁多日。在一阵金属碰撞和马蹄声中,一队人马骑过铁闸门。克里冈走到国王身边,一手按住长剑剑柄。来者虽然风尘仆仆,面露疲态,却高举着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金狮旗。其中只有少数人是穿着红袍和盔甲的兰尼斯特士兵,更多的是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甲胄各异,手握利剑……除此之外,还有彷佛从老奶妈的故事里走出来的狰狞蛮人--以前布兰最喜欢这种故事--他们身披褴褛兽皮和坚硬皮革,长发长须,有的头上手上包皮着染血绷带,还有的缺眼缺耳,甚至少了几根手指。在这群人之中,骑着一匹高大红骏马,被怪异的垫高马鞍前后包皮住的,正是太后的侏儒弟弟,外号“小恶魔”的提利昂·兰尼斯特。他新长出的黄黑交杂的长胡子盖住了扁凹的脸,胡须纠缠不清,粗硬如铁线。他肩上飞舞着一件黑白条纹的影子山猫皮斗篷,他用左手握缰,右手悬着白丝吊带。除此之外,在珊莎看来,他和上次造访临冬城时一样畸形:额头突出,双眼大小不一,依旧是她生平所见最为丑陋的人。虽然如此,托曼却脚踢马刺,骑着小马快步驰过场子,口中兴奋地大喊。一名身躯高大,步伐稳健,胡须几乎遮掩住脸的野蛮人将男孩从马鞍上连人带甲抱起来,放在他舅舅旁边的地上。提利昂拍拍他的背甲,托曼喘不过气的笑声回响在城墙之间,珊莎惊讶地发现他们两人竟然是同等身高。弥赛拉跟在弟弟后面奔至,侏儒抱着她的腰转了一圈,让她开心地吱吱叫。然后侏儒放开她,轻轻吻她额头,一跛一跛地穿过广场,朝乔佛里走来。他身后跟了两个人:一个是黑发黑眼的佣兵,举止有如追踪猎物的灵猫;另一个则是憔悴的青年,有一个眼窝是空的。托曼和弥赛拉跟在他们身后。侏儒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陛下。”“是你。”乔佛里说。“是我。”小恶魔应道,“不过对舅舅和长辈讲话,理应更礼貌一点。”“听说你死了。”猎狗说。小个子看了大个子一眼。他的眼睛一只绿,一只黑,两眼均透着寒意。“我在跟国王说话,没空理他的恶狗。”“我很高兴你没死!”弥赛拉公主说。“好孩子,咱们俩倒很一致。”提利昂转向珊莎,“小姐,我对您的遭遇深感遗憾。诸神实在残酷。”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真的为她感到遗憾吗?还是在嘲弄她呢?残酷的不是诸神,而是乔佛里啊。“乔佛里,我也对你的遭遇深表遗憾。”侏儒说。“遭遇?什么遭遇啊?”“就忘了你父亲大人?大块头,黑胡子,特威猛,努力想一想,应该能记得。他是在你之前的国王。”“喔,他啊?是的,很令人难过,他是被野猪杀死的。”“陛下,这是‘官方’说法吗?”乔佛里皱起眉头。珊莎觉得自己好像该说些什么。从前茉丹修女是怎么教她的?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对,就是这句。于是她穿起盔甲,开口道:“大人,关于家母逮捕您一事,我感到非常抱歉。”“只怕很多人正为此抱歉着呢,”提利昂回答,“事情了结之前,我看会有人悔不当初……不过很谢谢你的关心。乔佛里,你母亲在哪里?”“她和我的重臣们在开会。”国王答道,“你哥哥詹姆一直打败仗。”他愤怒地看了珊莎一眼,彷佛这都是她的错。“现在他被史塔克家抓去,我们不但丢了奔流城,连她的笨哥哥都自立为王了。”侏儒嘿嘿一笑,“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能当国王。”小乔不知该如何应对,但他看来十分不悦,满腹猜疑。“没错,嗯,舅舅,我也很高兴你没死。你有没有给我带命名日礼物啊?”“有啊,就是我的聪明才智。”“我宁愿要罗柏·史塔克的头。”小乔不怀好意地看了珊莎一眼。“托曼,弥赛拉,我们走。”桑铎·克里冈多留了一会儿,“小个子,我劝你讲话注意一点。”警告完之后,他才大步跟着国王离开。现在只剩下珊莎和侏儒,以及他的那群怪物。她试着想说些什么,“您的手受伤了。”最后她勉强说。“我在绿叉河边打仗时,被你们北方人的流星锤砸到。我从马背上摔下去,才没被他打死。”他审视着她的面容,笑容变得温和了些。“为你父亲大人哀悼,是不是?你好哀伤。”“我父亲是叛徒,”珊莎立刻说,“我哥哥和母亲也是叛徒。”这已经成了条件反射,“我绝对忠于我所深爱的乔佛里。”“毫无疑问,就和被狼群包皮围的麋鹿一样忠诚。”“是狮子。”她不假思索地悄声说,说完不禁紧张地环顾四周,幸好附近没人。兰尼斯特握住她的手,轻轻挤了一下。“孩子,我只是一头小狮子,而且我向你保证,我决不会欺负你。”说完他鞠个躬,“现在,请容我告辞,我有要紧事要呈报太后和重臣。”珊莎目送他离去。他的身体随着踏出的每一步左右剧烈摇晃,彷佛一只来自奇人异兽图中的怪物。他比乔佛里温柔多了,她心想,但太后对我不也很温柔?他毕竟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是太后的弟弟,小乔的舅舅,绝非我的朋友。曾经,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乔佛里王子,对他母亲,也就是当时的王后,则是大为倾慕、全然信任,结果他们回报她的却是父亲的首级。珊莎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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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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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