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八百万种死法 - 第八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二天早晨,我买了《新闻》报。一桩新暴行已将金·达基嫩挤出了头版。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一名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年轻住院外科医生在河边大道遭抢后被枪杀。他并未反抗,但抢匪却毫无理由地射杀了他。死者妻子有孕在身,将在二月临盆。
  妓女惨死案已经移到里面的版面。报道的东西没有超出前一天晚上我从德金那儿听到的内容。
  我在外面走了很久。中午,我去了一趟基督教青年会,但心绪不宁,便在自我表述时离开了。
  在百老汇熟食店,我买了一个熏牛肉三明治,并喝了一杯黑啤酒。我在晚餐时又喝了一杯啤酒。八点半,我回到圣保罗教堂,在附近绕了一圈,没去那个地下室会议室便回旅馆了。
  我迫使自己待在房里。我想喝酒,但我已经喝了两杯啤酒,并且决定每天的定量为两杯酒。只要没超过那个限额,我想就不会惹麻烦。无论是在早晨喝,还是在睡前喝,无论是在房里喝,还是在酒吧喝,无论是独酌,还是群饮,都未尝不可。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起得很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一顿延迟的早餐。我走到市图书馆,在那儿待了两个小时,然后在布赖恩特公园闲坐,直到毒品贩子让我神经紧张为止。他们已经完全把公园变成了他们的领地,在他们看来,只有潜在的买主才会劳神到这里来,所以不断地有人过来兜售兴奋剂、镇定剂、大麻、迷幻药,和上帝才知道的一些玩意,让你连张报纸都看不成。

  我当晚去了八点半的聚会。聚会常客米尔德丽德宣布那天是她戒酒十一年纪念日,赢得一阵掌声。她说自己并无秘诀,只是戒一天算一天。
  我心想,如果我睡前不喝酒,就会戒掉一天酒。我觉得,无论如何,我要做到这一点。然而,我会后径直去了波莉酒吧,一连喝了两杯酒。我和一个家伙展开热烈讨论,他执意给我买第三杯酒,但我让酒保换成可乐。我对自己很是满意,知道自己的极限,坚持住。
  星期四,我晚餐时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去参加聚会。休息时,我离开那里。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停留,但不知怎么硬是没有点酒,之后匆匆离开。
  我心神不宁,在法雷尔酒吧和波莉酒吧进进出出,但都没点酒。离波莉酒吧不远的酒铺仍在营业。
  我买了丹特波本酒带回旅馆。我先冲澡,准备上床。然后,我打开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大约两盎司酒,喝完后入睡。
  星期五一起床,我又喝了两盎司酒。我确实感到酒力,十分舒畅。整个白天我没再喝酒。就寝时,我又喝了一杯,之后倒头便睡。
  星期六醒来时,我头脑清醒,没有喝酒的欲望。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能这么成功地控制酒瘾。我甚至想去参加聚会,与大家分享我的秘密,但我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反应。会心的表情,会心的笑。清醒者自以为是的样子。此外,能控制酒量并不意味着我就应向他人推荐这种方法。

  上床前,我喝了两杯。几乎没有感觉,但星期天早晨醒来我觉得有点晕,于是慷慨地给自己灌了一杯醒脑酒,来开始新的一天。效果不错。
  看完报纸,我查了一下聚会记录,发现下午在格林威治村有一个聚会。我乘地铁到那里。聚会者几乎都是同性恋者。休息时我溜之大吉。
  回到旅馆,我打了一个盹。晚饭后,我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两、三盎司波本酒并一饮而尽。我坐下,想再看一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想再喝一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的两杯已经喝完。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我前一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的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我体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的一部分。这意味着睡觉前我有权再喝一杯。我很高兴自己能够悟到这一点,决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赏自己的洞察力。
  我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酒面离杯口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的样子就像俊男广告里的模特。
  我很理智,知道重要的是饮酒的杯数,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我欺骗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话——没有几滴。某种意义上说,我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计四盎司的酒,一口干了。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对我并没特别影响。我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我的感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我无法待在房中。我要出去,找一个适宜的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样重要的是,我已经把今天的两杯喝完了。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乐。在第九大道一个叫“小孩手套”的同性恋酒吧喝了一杯姜汁汽水。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眼熟,我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会。
  往市区方向再走一个街区,我又有所发现。现在我已经一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个证明吗。妈的,如果我能将自己的饮酒量控制在一天两杯,那就证明我没必要把自己的饮酒量限制在两杯。我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我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显然我已经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阶段。
  所以,尽管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当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确实想再来一杯,那干嘛不喝呢?
  我走进酒吧,要了双份波本,不加冰。我记得酒保有个闪亮的光头,还记得他给我倒酒,也记得我举起了酒杯。
  那是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或许您还会喜欢:
妖窟魔影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当山冈圭介来到琴川河的上游地区,已是时近中午。山冈行走在岩石地带时,极为小心谨慎。如果从同上次一样的道路上通过,则很容易留下足印。山冈圭介连那足印也极力避免留下。他每一步都尽量地避开土质松软的地方,以及草地,把步子尽可能踩在土质坚硬的路面上以及岩石上,以免留下走过的痕迹。他的整个行动都小心翼翼。他深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山冈进入到岩石地带的中心部位。 [点击阅读]
嫌疑人x的献身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2
摘要:上午七点三十五分,石神像平常一样离开公寓。虽已进入三月,风还是相当冷,他把下巴埋在围巾里迈步走出。走上马路前,他先瞥了一眼脚踏车停车场。那里放着几辆车,但是没有他在意的绿色脚踏车。往南大约走个二十公尺,就来到大马路,是新大桥路。往左,也就是往东走的话就是朝江户川区的线路,往西走则会到日本桥。日本桥前是隅田川,架在河上的桥就是新大桥。要去石神的上班地点,这样一直往南走就是最短的路线。 [点击阅读]
宇宙尽头餐馆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有一种理论宣称,如果任何一个人真正发现了宇宙存在的原因、宇宙存在的目的,宇宙就会立刻消失,被某种更为怪异、更难以理解的玩意儿取代。还有另外一种理论宣称,上述事件已经发生了。迄今为止,故事的发展如下:起初,创造出了宇宙。这激怒了许多人,被普遍视为一种恶劣行径。许多种族相信宇宙是由某种神所创造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的觉醒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寂静的春天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寂静的春天前言副总统阿尔·戈尔作为一位被选出来的政府官员,给《寂静的春天》作序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因为它是一座丰碑,它为思想的力量比政治家的力量更强大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1962年,当《寂静的春天)第一次出版时,公众政策中还没有“环境”这一款项。在一些城市,尤其是洛杉矶,烟雾已经成为一些事件的起因,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没有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太大的威胁。 [点击阅读]
彼得·卡门青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生命之初有神话。一如伟大的神曾经在印度人、希腊人和日耳曼人的心灵中进行创作并寻求表现那样,他如今又日复一日地在每个儿童的心灵中进行创作。那时候,我家乡的高山、湖泊、溪流都叫些什么名字,我还一无所知。但是,我看到了红日之下平湖似镜,碧绿的湖面交织着丝丝银光,环抱着湖泊的崇山峻岭层层迭迭,高远处的山缝间是白雪皑皑的凹口和细小的瀑布,山脚下是倾斜的、稀疏的草场, [点击阅读]
怪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九月九日的下午,一如平常的下午,没有两样。任何人对于那天即将发生的不幸,毫无一丝预感。(除了一人例外,那就是住在威尔布朗姆胡同四十七号的巴克太太,她对于预感特别有一套,每次她心头觉得一阵怪异之后,总要将那种不安的感觉,详详细细地描述一番。但是巴克太太住在四十七号,离开十九号甚远,那儿会发生什么事,与她无干,所以她觉得似乎没有必要去做什么预感)。“加文狄希秘书打字社”社长K-玛汀戴小姐。 [点击阅读]
悬崖上的谋杀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博比·琼斯把球放在球座上,击球前球杆简单地轻摆一下,然后慢慢收回球杆,接着以闪电般的速度向下一击。在五号铁头球棒的随便一击下,球会呼啸腾起,越过障碍,又直又准地落到球场的第十四穴处吗?不,远非如此,结果太糟了,球掠过地面,稳稳地陷入了障碍坑洼。没有热心的观众发出沮丧的哼哼声,惟一的目击者也显得一点不吃惊。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2
摘要: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