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阿甘正传 - 第十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出场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扮像杂耍中的畸型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的静坐冥思。
  鲁道夫,珍妮说,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乡老友,会跟我们住一阵子。
  鲁道夫没吭一声,只是挥挥手,就好像教主在赐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张床,但是,她给我打了个小地铺,我就睡那儿。它并不比我在军中睡过的许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强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鲁道夫仍坐在房间中央冥思。珍妮给我弄了些早餐,然后,我们让鲁道夫坐在那儿,她带我去参观剑桥。她劈头就说我得弄套新衣服,因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会以为我想唬弄他们。于是我们去到一家旧货店,我买了一套连身裤装和一件夹克,就在店里换了衣服,把军服装在纸袋里。
  我们在哈佛大学闲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约会的那个已婚教授。她仍然对他态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杂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总之,他十分兴奋,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开一门课,是他独个儿想出来的一门课。这门课叫做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我开口说听起来这门课很有意思,他就说:呃,阿甘,你何不来旁听?也许会喜欢。
  珍妮神情有点滑稽地看看我们俩个,但是她没说话。我们回到公寓,鲁道夫还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我们进了厨房,我非常小声问她,鲁道夫会不会说话,她说,会,迟早。
  那天下午珍妮带我去认识乐团其他成员,她告诉他们我吹口琴有如天籁,今晚何不让我参加他们的表演。其中一个家伙问我最喜欢吹什么音乐,我说狄克西(即美国南方音乐,或爵士乐),他说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珍妮立刻插口说:那不重要,等他听惯我们的东西就会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乐团合作演出,大家都说我很有贡献。能够坐在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满场飞,我很快乐。
  星期一,我决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课,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这个名称就足以让我自觉有点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对班上说,我们有一位客人,他会不时来旁听这门课。请欢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转向我,我略微挥个手。开始上课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说,多年来在历史和文学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说过从前的乡下自痴,他们通常是住在乡村的某种低能儿。他经常是被嘲弄轻视的对象。后来,皇亲贵胄间形成了一种习俗,养个弄臣在跟前,做些动作取悦皇亲贵胄。在许多例子里,这个其实就是个白痴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个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这样说了半天,我渐渐觉得白痴显然不只是无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点像丹恩所说的,而这个目的是惹人发笑。起码这是个功劳。
  作家在书中安排一个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说;运用双关语这种策略,使他们能让傻子出洋相,同时让读者明白愚蠢的较深层意义。偶尔,像莎土比亚这样的伟大作家,会让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从而提供一种转折,以启发读者。
  听到这儿,我有点儿迷糊了。不过,这是正常现象。总之,奎肯布希先生说,为了阐释他的意思,我们要演李尔王中的一幕戏,戏中有个傻子,一个乔装的疯汉,还有个真正疯了的国王。他要一个名叫艾默.哈灵顿三世的家伙饰演疯汉汤姆-欧贝兰,要一个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饰演傻子。另一个叫何利斯的家伙则饰演发疯的李尔主。接着他说,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这个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说他会向戏剧系借几样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们准备自己的戏服,这样演起来会比较真实。我在想,我是怎么趟进这码事的?我实在不知道。
  在这同时,我们的乐团裂蛋有了些发展。一个家伙从纽约搭机飞来,听了我们的演出之后说,他要安排我们进录音间录一卷带子,表现我们的音乐。大家都很兴奋,包皮括珍妮;还有我,当然。纽约来的那个家伙名叫费波斯坦先生。他说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是自发明夜间棒球以来最轰动抢手的东西。费波斯坦先生说,我们只要在一张纸上签个宇,就可以开始赚钱了。

  我们的键盘手,乔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点怎么弹琴,鼓手摩西,也让我偶尔打打他的鼓。学习演奏这些乐器是满好玩的,还有我的口琴也一样。我每天都做些练习,而乐团每晚都在何爹俱乐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课回家,珍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我问她鲁道夫去哪儿了,她说滚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他跟其他人一样,不是好东西,于是,我说:咱们何不出去吃顿晚饭,谈谈这件事?
  自然,话多半是她在说,其实都是针对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说我们男人懒惰、不负责、自私、卑劣,都是骗子。她这样怨了半天之后,哭了起来。我说;欧,珍妮,别这样。这没什么。那个鲁道夫看来就不像适合你的家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儿什么的。她说:是啊,阿甘,也许你说得对。我现在想回家了。我们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开始脱衣服。她脱得只剩下内裤,我就坐在沙发上极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她说: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么坐着,瞠目结舌望着她。于是她站到我旁边,动手摸弄我的裤子,接下来我只知道她已脱下我的衬衫,正在搂我吻我什么的。起初那感觉只是有点怪怪的,因为都是她主动。当然我手就梦想这-刻,但是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样。不过后来,呃,我猜想是什么冲昏了我的头,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为我们正在沙发上翻滚,衣服也差不多脱光了,然后珍妮脱下我的内裤,顿时她的服睛睁得好大,她说:哇——瞧瞧你那玩意!说着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兰琪小姐-样,不过珍妮始终没叫我闭着眼睛,所以我也就没有闭眼。
  呃,那天下午我们做了各种事,都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凭我自己的脑子是绝对想不出来的。我们滚遍了客厅,又滚进厨房——钻破了家具,撞翻了东西,扯下窗帘,弄乱了地毯,甚至还不小心打开了电视。结果是在水槽里办事,可是别问我怎么会这样。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着,半天才望着我,说:该死,阿甘,我这辈子中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边,我说。
  自然.那以后珍妮和我之间的情况稍微不同了。我们开始睡在一起,这件事一开始我也觉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习惯了。在何爹演出时,珍妮不时会经过我身边,揉揉我的头发,或用指头划我的颈背。我的世界突然间改变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刚开始,而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家伙。
或许您还会喜欢:
藏金潭夺宝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圣诞!这是两个多么可亲、多么令人神往的字眼!我是说,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哪个民族或哪个时代的语汇里,再也没有第二个如此深奥如此神圣的字眼,圣诞是年年都会到来的普普通通的节庆日子,是全家快乐的团聚、小孩充满喜悦的日子。有的人从内心深处发出真诚的呼唤:“过去和现在的耶稣基督,你永远在我们心中!”有的人情不自禁地亮起歌喉或至少让他的孩子们唱起欢乐颂:世界走向毁灭时,基督诞生到世界。 [点击阅读]
蝇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一个金发男孩从最后几英尺的岩壁上滑溜下来,开始小心翼翼地找条道儿奔向环礁湖。尽管他已脱掉校服式的毛线衫,这会儿提在手里任其飘摇,灰色的衬衫却仍然粘在身上,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前额。在他周围,一条狭长的断层岩直插林莽深处,一切都沐浴在阳光之中。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被偷换的孩子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田龟规则1古义人躺在书房的简易床上,戴着耳机专注地听着录音机。“好了,我该到那边去了。”接着“咚”地响了一声,隔了一会儿,吾良又接着说:“不过我和你之间的通信并不会中断,因为我特意准备了田龟程序。现在你那边的时间已经很晚了,你休息吧。”古义人听不明白吾良什么意思,只感觉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默然良久,他才把田龟放回书架,打算睡觉。 [点击阅读]
褐衣男子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0
摘要:使整个巴黎为之疯狂的俄籍舞者纳蒂娜,正一再的向台下不断喝彩赞好的观众鞠躬谢幕。她那细窄的双眼,此时显得更加的细眯,猩红的唇线微微上翘。当布幔缓缓下落,逐渐遮盖住五彩缤纷的舞台装饰时,热情的法国观众仍不停地击掌赞赏。舞者终于在蓝色和橘色的布幔旋涡中离开了舞台。一位蓄须的绅士热情地拥抱着她,那是剧院的经理。“了不起,真了不起!”他叫喊着。“今晚的表演,你已超越了自己。”他一本正经地亲吻她的双颊。 [点击阅读]
西方哲学史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0
摘要: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西西里人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迈克尔-科莱昂站在巴勒莫长长的木制船坞上,望着那艘驶往美国的巨型客轮启航,他原准备搭乘那船的,只是他又接到了父亲的新指令。他挥手向小渔船上的人们告别,是他们带他来到船坞,而且在过去的岁月里一直护卫着他。小渔船在客轮身后泛起的白浪中颠簸,像一只紧紧追随母亲的勇敢的小鸭。船上的人也在向他挥手道别;他将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点击阅读]
诈骗圈套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一某一天黄昏七点过后,在新宿西口车站纷乱的人群中,田关宏看见了一个老人。这个老人从数米远的地方朝田关宏这边走过来。田关瞥了一眼,谈不上对他怀有特别的兴趣,只是觉得老人的神采炯然。老人的额头宽大,胡子灰白发际上有一圈银丝。脸颊上的皱纹似乎是智慧的象征。老人看上去有七十岁了。这个老人真有贵族气派——这一感觉涌上了田关的心头。由于受到老人目光的吸引,田关又看了老人一眼。 [点击阅读]
请你帮我杀了她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0
摘要:你知道吗,大夫,你并不是我回来以后看过的第一个心理医生。我刚回来的时候,我的家庭医生就给我推荐了一位。那人可不怎么样,他假装不知道我是谁,这也太假了——你要不知道我是谁,除非你又聋又瞎。每次我走在路上,转个身,似乎都会有拿着照相机的白痴从路边的灌木丛中跳出来。但在这一切倒霉事情发生之前呢?很多人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温哥华岛,更不用说克莱顿瀑布区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