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 - 第五部(8)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p{text-indent:2em;}“阿列克谢·阿尔谢尼耶夫。笔记。”
  我坐着思考了好久,写什么呢?我一个劲地抽烟,整个房间烟雾腾腾,但是不感到苦恼,只是有些优郁,内心是平静的。最后我写道:
  “H公爵到编辑部来过,他是著名的托尔斯泰的信徒。他有一份关于图拉省饥民救济捐款和支出情况的报告,要求发表。他很胖,但不魁梧,穿一双高加索式样的软靴,戴一顶卡拉库尔羊皮帽,大衣领子也是卡拉库尔羊羔皮做的。这些穿戴虽然破旧,却很贵重,而且干干净净。灰色软上衣腰里系着皮带,显出圆滚滚的肚子,鼻子上架着金边的夹鼻眼镜。他待人谦逊,但他那端正优雅、油光水滑、白白净净的面孔和冷冰冰的眼睛使我极为不舒服,我立即对他产生恶感。当然,我不是托尔斯泰的信徒,但也完全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我希望生活和人都美好,能激起爱和欢乐的感情,我只憎恨有碍于爱和欢乐的东西。
  “前几天我沿着博尔霍夫大街往上走,看到了一幅太阳西沉的景象:天寒地冻,西边天空渐渐清澈,一片青绿、透明、寒冷的天空映着明净的暮光,照着整个城市,勾起人们一种莫名其妙的惆怅和忧愁。人行道上站着一个衣衫褴褛、脸冻得青紫的老人。他是个流浪乐师,正拉着破旧的手摇风琴;那长笛般的哨声、颤音、沙哑声,那从哨声和沙哑声之中进发出来的浪漫曲调,那样悠远,带着异国情调和古风,弥漫了这凛冽的黄昏,也使人内心充满忧伤——唤起种种梦想和怜借之情……
  “我到处感到苦闷或恐惧。两星期前我看到的一件事至今还历历在目。也是个黄昏。只不过阴沉晦黯。我偶然走进一座不大的教堂,看见传道高台近旁离地板很近的黑暗处,摇曳着烛光。我走近一看,不禁呆若木鸡:三支小蜡烛粘在一口小棺材的前端,凄楚地微弱地照着四边围满纸花的粉红色小棺材,照着躺在里面的黑皮肤、凸前额的婴儿。要不是他的小脸现出瓷器一般的颜色,紧闭的凸眼皮呈雪青色,小嘴嘬成三角形,要不是这永恒的宁静和永世的孤独的气氛,他完全象是睡着了!
  “我已写出并发表了两篇小说,不过全是虚构的,令人不快。一篇讲饥饿的农夫,我没有见过这些人,也谈不上怜悯他们;另一篇写的是地主破产这个过时的题材,内容也是臆造的。其实我想写的只是破产地主P的屋前那株高大的银白色杨树,再就是他书房柜子上的鹞鹰标本,它张开驳杂的褐色翅膀,一只闪闪发光的黄玻璃眼睛永远朝下望着,假使写破产,我也只想描写它诗意的一面,写那感伤动人的东西:贫瘠的土地,贫穷残败的庄园,花园,奴仆,马匹,猎狗以及把前房让给后辈而自己栖息后房的‘老东家’。还要说说‘少东家’:他们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不名一文,然而自视血统高贵,是高人一等的贵族阶层。贵族式这檐帽、斜领衬衫、灯笼裤、长统靴……聚到一块就是酗酒,抽烟,夸夸其谈,拿古老的装香摈酒的高脚杯喝伏特加,将空弹上进枪膛,狂笑着朝蜡烛开枪,把烛火射灭。这些‘少东家’中有个姓口的,完全离开破落的庄园,搬到磨坊去和情妇一起住在小木房里,当然,磨坊早已停业了,这情妇几乎没有鼻子,他们睡在木板床上,铺着麦秸,或者睡‘在花园里’,也就是木屋近旁的一棵苹果树下。苹果树枝上还挂着一块破镜子,镜子里映着白云。闲极无聊时,他就坐在树下,用石头去打鸭群,那是磨坊附近水湾里农夫放养的,每扔一块石头,鸭子就立刻嘎嘎直叫,喧闹着成群结队地扑到水中。

  “瞎老头格拉西姆是我家的旧仆,跟所有的瞎子一样,走路时微微翘起脸,好象在倾听,凭一根棍子本能地摸索道路。他住在村头一间小破房子里,孤苦伶什,只有一只鹌鹑为伴。那鹌鹑在韧皮编的笼子里一个劲地扑腾,撞到麻布做的顶篷上,日复一日,头上的毛都秃了。格拉西姆虽说眼瞎,可到了夏季,总是一大清早到地里去捉鹌鹑,聆听它们抑扬顿挫的音调,暖风吹拂到瞎子脸上,鸟声随风飘进田野。格拉西姆说,鹌鹑离捕网愈近,叫声就一下比一下热烈,一下比一下响亮,一下比一下更让捕鸟人紧张,那种揪心的感觉比世上一切东西都美。他就是一个真正的、大公无私的诗人!”
  --------------------
  ①波尼马——指八○至一四○厘米高的矮马。
  十五
  我不愿到编辑部去吃早饭,于是来到莫斯科大街上,走进一家小酒馆。我喝了几杯伏特加,要了条鲜鱼下酒,我盯着盘里切成薄片的鱼头,心想:“这也值得记下来,鲱鱼有珠母色的腮。”接着我吃了一道沙锅炖的酸白菜焖鱼。酒馆里人客满座,低矮的餐厅里,飘散着薄饼和煎胡瓜鱼的气味和呛人的油烟。白衣跑堂弓着背,仰着后脑勺穿来穿去,象跳舞一般。体现了俄罗斯精神的老板,神气活现地站在柜台后面,斜着眼监视着每一个跑堂,既严厉又笃信上帝,这是他早已演惯了的角色。在小市民围坐的桌子中间,轻轻地走动着几个黑衣修女,她们穿着粗笨的带提靴环的靴子,身材矮小,象白嘴鸦一样。她们默默地向小市民们鞠躬,递上封面上饰有银边十字架的小黑书,小市民们蹙起眉头,从钱包里挑出几枚难看的戈比……这一切似乎是我的梦的继续,伏特加、酸白菜焖鱼和童年的回忆使我微微有些醉意了,泪水不由涌了上来……回到客栈后,我躺下就睡着了。醒来时已是薄暮时分,心情惆怅和懊悔。我对着镜梳了梳头,发现自己的头发太长,艺术家的风度太过分了,看着不舒服,就上理发馆去。理发店里坐着一个矮胖子,围着自罩布,脑袋亮光光的,一双兜风耳,活脱脱象只蝙蝠。理发师在他的上唇和两颊上涂上一层厚得出奇的肥皂泡沫,拿把刺刀灵巧地刮了又涂,涂了又刮。这一次是从下往上刮的,轻轻几下,就草率完事。蝙蝠叉开两腿,抬起半截身子,拉开罩布,弯下腰去,一只手按住胸部,另一只手洗那通红的脸。
  “洒点花露水吗?”理发师问。
  “要一点。”蝙蝠说。

  于是理发师用喷子咝咝地喷了点花露水,又用一条毛巾轻轻地沾了沾蝙蝠的湿润的双颊。
  “先生,请!”他揭掉罩布,话音清晰地说。蝙蝠便站起来了,那模样可真吓人:一双大耳伸在大大的脑袋上,面孔又大又瘦,象张红羊皮,刮过的脸上,眼睛发出婴孩一般的亮光,嘴一张,黑洞洞的。他身材矮小,宽肩膀,躯干短得象蜘蛛,而且腿又细,象鞑靼人那样弯着。他塞给理发师一点小费,穿上漂亮的黑大衣,戴上圆顶礼帽,点起一支雪茄,走了。理发师转过身来对我说:
  “您知道他是谁吗?是头号富商叶尔玛科夫。您知道他一向给多少小费吗?您瞧!”
  他伸开手掌,开心地笑着说:
  “不多不少,两戈比!”
  理完发,我又习惯性地上街溜达溜达。孤独和忧愁使我早已养成上教堂的习惯,一看见教堂的庭院,我就进去了。诵经台周围高高的烛台上,成束的蜡烛发出灼热的光,照得教堂里暖融融的,充溢着一种忧郁的节日气氛。台上放着一个铜十字架,十字架上镶着假宝石,神职人员站在台前,满含怜悯和悲伤之情唱道:“主啊,我们在你的十字架前礼拜……”暮色里,一位大个子老头儿站在门口,他穿一件长长的厚呢外衣,一双皮套鞋,身材粗壮结实,象一匹老马。他也跟着唱,似乎在教训什么人,声音低沉而严厉。诵经台旁的人群中站着一个香客,他面前的金黄色的烛光和煦地照着他。他长得象穴居人一样干瘦,清癯发黑的脸孔低垂着,严肃而冷静。又长又黑的头发一绺绺地象原始人、僧人和妇女那样耷拉在两颊上,几乎看不清他的模样。他左手紧握一根长木杖,日积月累,木杖被磨得光亮亮的。他背后背着个黑皮囊,独个站在一旁,一动也不动,和别人保持着距离。我看他,热泪盈眶,胸中升腾起无法抑制的对俄罗斯、对祖国、对她全部蒙昧的古代缅怀和感伤之情。有个人站在我后面,用蜡烛轻轻碰了碰我的肩膀下面,我转过脸一瞧:原来是个老太婆,她穿一件肥大的外衣,披一条大围巾,弓着身子在我背后,暴着一枚牙齿。她说:“敬十字架用的,老爷!”她的小手冻得冰冷僵硬,指甲青紫,我顺从地接着蜡烛,很高兴,于是朝耀眼夺目的烛台迈了一步,笨拙地把这支蜡烛同其它的蜡烛搁在一起。我的笨拙动作使我感到客臊,突然,我起了一个念头;“走!”于是,我后退一步,鞠了躬,迅速而小心翼翼地在黑暗中向大门走去,身后留下教堂中舒适可爱的光明和温暖。台阶上,迎接我的是阴冷的黑暗和在高空中呼啸的风……我戴上帽子,对自己说:“走!”决定到斯摩棱斯克去。
  为什么要到斯摩梭斯克去?我想望过勃良斯克的一切,勃良斯克森林,勃良斯克绿林好汉……我拐进一条胡同,走进一家小酒馆。有个无赖正坐在桌旁低着头,借酒装疯,大声叫道:“我自作自受,落得当苦役的下场!”这是一出俄国人惯演的顾影自怜的把戏。另一张桌旁有个人仰着头,嫌恶地望着他,那人蓄着两撇稀疏的小黑胡子,脖子细长,喉包尖而大,在颈前薄薄的皮肤下面蠕动,看来是个小偷。柜台旁有一个高个子女人,酒气醺天,晃晃荡荡地摇着身子,她的连衣裙湿漉漉的,紧贴在两条细腿上,显然是个洗衣妇。她敲着柜台,正向掌柜诉说什么人的卑鄙行径,手指控洗得干干净净,象玻璃一样放亮。一只盛着伏特加的棱形酒杯摆在她面前,她间或端起来拿在手中,却总没喝,一会儿又放下来,接着话题说下去。我想喝点啤酒,可是酒馆里空气霉湿,冲鼻难闻,灯光也太暗,还有水从结了冰的小窗台上,从窗台上的一堆烂抹布上流下来……

  偏巧,阿维洛娃家的餐室里来了几位客人。“啊,我们可爱的诗人!”她说,“你们还不认识吧?”我吻了吻她的手,又同客人们寒暄了一番。同阿维洛娃坐在一起的是一位老先生。满面皱纹,唇髭剪得齐齐整整,还染成了揭色,头上的假发也是褐色的,身穿白丝背心和黑色常礼服。他赶忙站起来,鞠了躬,谦恭地回敬了我,动作出奇地灵活,与他的年龄很不相称。我挺喜欢他的常礼服大襟上镶着黑缏,一见之下不禁动了心,极想自己有那么一件才好。桌子正中坐着一位太太,爱絮絮叨叨又善于词令,她向我伸出象海豹的鳍脚一样结实丰满的手,手光滑得象枕形肉包子一般,上面可以看到手套接缝留下的一行行齿形压痕。她口齿伶俐,说话急促,还多少带点喘息。她完全没有脖子似的,身子相当肥胖,特别是后背和两腋附近。她腰间的紧身束得紧紧的,象卵石一样滚圆、梆硬,肩膀上搭着一块烟灰色毛皮。毛皮的气味掺和着沁人心肺的香水、毛料衣服、温暖的身体的气味,浓烈得真叫人难以透气。
  十点钟,客人们起身告辞了,临行恭维了主人一番。
  阿维洛娃笑了起来。
  “哎,总算走了!到我房里坐坐吧,该把这儿的气窗打开……咳,亲爱的,您怎么啦?”她娇嗔地说,同时向我伸出两只手。
  我握着她的手说:
  “明天我要走了……”
  她惶惑地看了看我:
  “上哪儿?”
  “斯摩棱斯克。”
  “为啥?”
  “我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
  “去了斯摩棱斯克又会怎么样呢?来,咱们坐下来吧……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坐到沙发上,沙发上罩着的是夏天用的条子斜纹布套。
  “您看这斜纹布,”我说,“跟火车上的一模一样。甚至看见这斜纹布我的心就不能平静,连它也催我走呢。”
  她往里坐,两只脚就露在我眼前。
  “不过,为什么去斯摩棱斯克?”她问,用疑惑不解的眼光盯着我。
  “然后去维切布斯克……波洛茨……”
  “为啥,”
  “不知道。首先,我很喜欢这几个地名:斯摩梭斯克,维切布斯克,波洛茨克……”
  “这不是开玩笑吧?”
或许您还会喜欢:
高老头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第一章伏盖公寓一个夫家姓伏盖,娘家姓龚弗冷的老妇人,四十年来在巴黎开着一所兼包皮容饭的公寓,坐落在拉丁区与圣·玛梭城关之间的圣·日内维新街上。大家称为伏盖家的这所寄宿舍,男女老少,一律招留,从来没有为了风化问题受过飞短流长的攻击,可是三十年间也不曾有姑娘们寄宿;而且非要家庭给曲生活费少得可怜,才能使一个青年男子住到这儿来。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一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天下精灵铸三戒,地底矮人得七戒,寿定凡人持九戒,魔多妖境暗影伏,闇王坐拥至尊戒。至尊戒,驭众戒;至尊戒,寻众戒,魔戒至尊引众戒,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境暗影伏。※※※当袋底洞的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宣布不久后会为自己一百一十一岁大寿举行盛大宴会时,哈比屯的居民都兴奋的议论纷纷。比尔博不但非常富有,更是个特立独行的奇人。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三部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在首部曲《魔戒远征队》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爱隆在该处慎重地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戒第二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这是魔戒三部曲的第二部分。在首部曲“魔戒现身”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去。爱隆在该处慎重的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的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魔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0
摘要:你干得汗流满面,才能维持可怜生计,长年劳动,精疲力竭,如今死神召唤着你。这用古法文写成的四行诗,题在霍尔拜因①的一幅版画下面,朴实中蕴含着深沉的忧愁。这幅版画描绘一个农夫扶着犁把犁田。广袤的原野伸展到远方,在那边可以看到一些可怜的木板屋,太阳沉落到山丘后面。这是一天艰辛劳动的结尾。农夫虽然年老,却很粗壮,衣衫褴褛。他往前赶的四匹套在一起的马儿瘦骨嶙峋,有气没力;犁刀铲进高低不平的坚硬的泥土里。 [点击阅读]
魔法神刀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威尔拉着他母亲的手说:“快点,来吧……”但他的母亲畏缩不前,她还是害怕。威尔在暮色中打量着这条狭长的街道,街边是成排的房子,房前是小花园和方形篱笆,阳光在房子一侧的窗户上闪耀着,却将另一侧置于一片阴影之中。没有多少时间了,人们现在大概正在吃晚饭,周围很快就会出现别的孩子,会注意到他们,议论纷纷地盯着他们看。等待很危险,但他所能做的还是像往常那样劝她。 [点击阅读]
魔牙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1九月四日。重宗祐下午两点准时离开银行。银行座落在新宿第一百货大楼对面,位居繁华街道一角。重宗徒步朝歌舞伎町走去。他是去歌舞伎町那家叫吉野的餐厅出席定期的银行支店长会议的。这种宴会带有和睦的性质。聚会下午七时才开始。现在的时间尚早,重宗便拐进了一家电动弹子游艺室。他每月都要玩几次这种电子游戏。虽然他十分喜爱这项游乐,但怕别人笑话。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