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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恋足合集 - 正文 那一腳的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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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对女人之口味的规律是这样的:年轻的时候是从上往下看的,成熟的男人观察女人是从下往上看的。有一腿在《女人如车》里是这样的描述的:20岁的时候,主要喜欢女孩子的脸蛋——比较容易被漂亮的大眼睛打动;25岁的时候,对女性的披肩长发尤為痴迷――她头一甩,我的魂也去了;30岁的时候,对细腰、嫩颈和丰满的上身无法抗拒——因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35-40岁的时候,对丰臀和大腿颇有研究——也许岁月使他们对生命的体会已经发生质的转变了;50岁以上特别是60岁的男人,对女性的小腿和纤纤细脚过目不忘——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这是一种情结;80岁以上的老人嘛,谈起当年裹脚婆的三寸金莲来口水直流——我也不信,但事实如此!他的说法很有道理,但年龄跨度却太过漫长,我虽然还没而立,看女人却绝对是先看脚的……啊!这是谁的鞋?哎,哎,那谁,你拿著臭袜子对著我干什麼?曾经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美丽的女人不一定性感,但性感的女人肯定都是美丽的。”如果以这个标準来衡量的话,我可以这样说:美丽的女人是百里挑一,性感的女人是千里挑一,而脚形漂亮的女人麼,则肯定是万里挑一!不信的话你可以到街上随便走走,随便看看,虽然美女如云、玉腿如林,但那一双双脚麼,绝大多数实在不敢恭维。而如果你有幸看到一双美脚,尤其是那种可遇不可求的美脚,我相信你定会如击重钟,魂不守舍,兴发如狂的。不相信?那只能说明你还没有看到过真正的美脚,或者你还差一些火候。这裡有一个例子,是在金庸的《天龙八部》第二十八章《草木残生颅铸铁》里出现的:游坦之抬起头来,只见厅上捕著一张花纹斑烂的极大地毯尽头的锦垫上坐著一个美丽少女,正是阿紫。她光著双脚,踏在地毯之上。游坦之一见到她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一颗心登时猛烈的跳了起来,双眼牢牢的盯住她一对脚,见到脚背上的肉色便如透明一般,隐隐映出几条青筋,真想伸手去抚摸几下。……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面对著这双美丽的小脚,游坦之这个悲苦少年在那样一种悲惨的情况下依然是发了狂,――喉头髮出“荷荷”两声,也不知从哪裡来的一股力道,犹如一豹子般向阿紫迅捷异常的扑了过去,抱著她小腿,低头便去吻她双足脚背。阿紫觉到他炎热而乾燥的嘴唇在吻著自己的脚,心中害怕,却也有些麻麻痒痒的奇异感觉,突然间尖叫起来:“啊哟!他咬住了我的脚趾头。”忙对两名契丹兵道:“妳们快走开,这人发了疯,啊哟,别让他咬断了我的脚趾。”游坦之轻轻咬著她的脚趾,阿紫虽然不痛,却怕他突然使劲咬了下去,惶急之下,知道不能用强,生怕契丹兵若再用力殴打,他便不顾性命的乱咬了。一双美丽的脚我相信确实会有这样的效果,我就有这样的情况,走在大街上,常会不由自主盯著各式各样的女足。什麼?变态?你说的可能有些道理,死盯住一个部位可能确实有点不正常,不过那你死盯著女人的脸干什麼呢?你要知道,脚之於女人,有很多时候是比名声甚至贞操还要重要的。譬如在古时,很多女人往往可以献身给某个心仪的男子,但就是同床时却也不愿除掉脚布。而民间向来就有俗语“男人的头,女人的脚,只能看不能摸”,什麼?读著这麼彆扭?别逗了,这是要以某地方言念的,说起来朗朗上口,特顺溜。有经验的同志可能会有体会,一个女人,你摸她的手或其他地方,以至拥抱、亲吻,往往都相对容易,但却不能代表什麼,但是如果你摸到了某个女人的脚,那麼OK,一切搞掂!比如在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里,在王二和陈清扬纠缠不清的一生,他真正感动她的却祇有一次:陈清扬说,那回我比哪回都混蛋,是指我忽然发现她的脚很小巧好看。因此我说,老陈,我準备当个拜脚狂。然后我把她两腿捧起来,吻她的脚心。陈清扬平躺在草地上,两手摊开,抓著草。忽然她一晃头,用头髮盖住了脸,然后哼了一声。……陈清扬后来和我说,每回和我做爱都深受折磨。在内心深处她很想叫出来,想抱住我狂吻,但是她不乐意。她不想爱别人,任何人都不爱;儘管如此,我吻她脚心时,一股辛辣的感觉还是钻到她心裡来。听说某上海地板商曾為推广他的產品,专门举办了一次美脚比赛,可惜结果不尽如意(那可是男女皆可参加的啊,结果依然如此)。可以这麼说,找漂亮女人难,找性感女人更难,而想找一个美脚的女人,那……是吧!至於美脚是怎麼一个美法,大家可以通过我以上的叙述以及以下的展开得到一个大致答案,而脚之不美者是怎样的呢,我们当然也要说说,这可是“宇宙大法则”中的大多数:1、第二个脚趾比第一个脚趾长出小半截,这可又在脚形不好看的裡面又佔了很大一部分,怎麼看怎麼彆扭;2、内八字与外八字,也就是俗称的八字脚,一个女人,不论她长得再好看,如果走起路是八字脚,那是什麼风姿气质都会荡然无存;3、脚掌要麼瘦骨凌峋,要麼肿涨肥胖,除了明白那是一个工具外,实在让人看不到一点美感;4、脚趾零乱,患有脚病,尤其是趾甲有疾,或灰暗,或白斑,或残缺,让人惨不忍睹,再谈何美感?当然,脚形不美还有其它很多特征,比如脚踠、脚踝的过渡太过明显,脚板太平、没有曲线,等等,甚至脚臟脚臭也定会叫人大倒胃口。有脚,就要穿鞋,可是一提到鞋,我就会想到一种“丑脚”,她未必是脚形非常难看,而是穿得那个鞋前边有小半个脚掌悬空,尤其是这两年流行高蹺似的鞋底,十个脚趾头没有著落显得乱七八糟,看到一次我就替她难受一次――拜託,你就买双合脚的鞋穿好不好?然后就是行走,有些女孩子在走路时鞋底总是拖著地,你知道邋塌是指什麼吗?哎,那个男生,对,说你呢,你爬到桌子底下干什麼?嗨,嗨,还有这位女生,请你把脚从桌子上放下好吗?对,放下。还有第二排和第三排那几个女生,麻烦妳们把鞋穿上先。嗯,上课时大家要注意纪律。好了,我们接著往下讲。首先,我们阅读以下这段文字:妇人将一只白生生的小手伸过来,放在庄之蝶的膝盖上了,庄之蝶握过手来,心裡是异样的感觉,胡乱说过一气,就讲相书上关于女人贵贱的特征,如何额平圆者贵凹凸者贱,鼻耸直者贵陷者贱,发光润者贵枯涩者贱,脚跗高者贵扁薄者贱。妇人听了,一一对照,洋洋自得起来。祇是不明白脚怎麼个算是附高,庄之蝶动手去按她的脚踝下的方位,手要按到了,却停住,空里指了一下,妇人却脱了鞋,将脚竟能扳上来,几乎要挨著那脸了。庄之蝶惊讶她腿功这麼柔韧,看那脚时,见小巧玲咙,附高得几乎和小腿没有过渡,脚心便十分空虚,能放下一枚杏子,而嫩得如一节一节笋尖的趾头,大脚趾老长,后边依次短下来,小脚趾还一张一合地动。庄之蝶从未见过这麼美的脚,差不多要长啸了!好,非常好。倒数第三排左数第……十三位同学,请你从桌子上下来先,长啸你也不用上桌子呀。好了,熟悉贾平凹的人大概都知道这是他的代表作也是饱受争议的小说《废都》里的一段描写。大家可以看出,一双漂亮的、柔若无骨的手只会让男人心裡有些异样,而一双漂亮的、柔若无骨的美足,却使男人要长啸了。可以说,在古往今来关於脚的描写并不多见,虽说从十一世纪就开始了缠脚等大规模脚部运动,甚至前些年遍地林立的洗脚楼。而相对于三寸金莲的说法,是叫天足,在此我们不谈什麼前者是封建社会的恶习、后者是什麼什麼,那是社会学家、歷史学家的责任,我们祇是就足论足。但是,人们对脚的态度还是极為隐晦曖昧,我翻来覆去也就找到以下几首:李煜的《菩萨蛮》: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无名氏的《醉公子》:门外狷儿吠,知是萧郎至。刬袜下香阶,冤家今夜醉。扶得入罗幃,不肯脱罗衣。醉则从他醉,还胜独睡时。王观的《庆清朝慢》:调雨為酥,催冰做水,东君分付春还。何人便将轻暖,点破残寒?结伴踏青去好,平头鞋子小双鸞。烟郊外,望中秀色,如有无间。晴则个,阴则个,豆丁得天气有许多般。须教鏤花拨柳,争要先看。不道吴綾绣袜,香泥斜沁几行斑。东风巧,尽收翠绿,吹在眉山。李清照的《点絳唇》:蹴罢鞦韆,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见客入来,袜刬金釵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作品不但少见,而且大多是对神态的描述,概莫三寸金莲、轻移莲步等字句,至於描写脚形的文字,几乎没有踪跡。就是在思想意识开放的现在,关于脚形的作品依然是了了无几,不论是文字的还是图片的。文字的,我上面举了一些例子,我想,没提到的可能也不是很多了;而图片方面,大概在十年前,我曾看过北京一个摄影爱好者的作品集,裡面全是一些美足作品,或想努力表现美足的作品,可以说是把我迷得颠三倒四,至今念念不忘。真的,那一脚的风情,祇要你是男人,一个成熟的男人,又怎能抵挡呢?!
  爱脚的嗜好大约始於儿时,但是没有太深刻的事件能叫我对这方面嗜好的成因有所追踪。
  原先以為这实在是一种怪癖,记的上中学时看到一篇文章,是冯冀才写的叫《三寸金莲》,
  看后有所悟,大概这是祖先们留下来的,溶於血统里的对女性身体的珍视,
  祖先们教给我们爱抚中华女性身体的每一寸土地,而我们所得到的报答是来自身心的对性的享受,
  而决不是像西方人那样谈性即交.爱脚品脚实在是一种文化,而这种文化是黄种人所独有的。
  我所亲近(只能说是亲近)过的第一双脚,是我的姐姐的脚。那时候我上初中,姐姐刚刚毕业上班,
  那时家里住房很紧张,我和姐姐睡一张床。天冷的时候我经常耍赖般的钻到她的被子里,搂著姐姐睡觉,
  有时候也开些小玩笑,由于北方天气很冷,她把脚贴在我的腿上,叫我给她焐,她的脚真的冰凉,
  我就钻到下面,用手抱住她的脚放在我的肚皮上,开始时她怕冰坏我,还有所顾忌,
  后来发现我似乎很乐意这样去做,也就不再管我。有一次姐姐穿波鞋去打球,回来后大概自己发现有汗臭,
  也是玩笑,说你闻闻我的脚丫臭不臭啊,她没想到的是,这样问我激起了我对性的啟蒙,
  我竟然抱住牠们真的闻了起来,姐姐要抽回去,我就不撒手,待她不再反抗,我把嘴唇贴了上去,
  亲了一下,这时候姐姐似乎也有所悟,我想她大约也有了对性的渴望,她安静地躺下不再管我,
  我继续亲吻,后来乾脆张开嘴巴,把她的脚趾放到嘴里吮吃。这样的日子过了大约两年,
  期间我还过分的抚摩过姐姐的乳房,也祇有那麼两三次而已,后来姐姐不允许我那样做,
  我不得不停止,但是对她的脚丫的亲吻她遭到我顽强的反抵抗。后来我家搬到新居,每人一个房间,
  姐姐也交了男友,我就没了太多的机会。那时我学习还算可以吧,一般考试都在班里前10位,
  偶尔努努力就能进前三名,每当考了好成绩我就要求姐姐奖励我,奖励的手段就是要父母不在家的时候,
  叫我亲吻她的双脚。这麼多年过去,姐姐和我相继成家,姐姐有了自己的依靠,
  我也有了属於我自己的爱妻的脚,可是我还是想对姐姐说,姐姐我依然爱你崇拜你。
  写到妻子,我真的感觉很幸运,妻有一双很招人爱怜的玉足,周正秀气温润,仿佛天成。
  当然在当初交往的时候我就已经考察过多次了,有一双这样的秀足,是我内心裡暗藏的择偶条件。
  真正对女人脚的把玩,是从妻子的脚开始的,这几乎成了我每天的功课,用手指去抚摩脚趾,
  嗅闻,亲吻,排队吮吃每个脚趾。妻知道我的爱好,非常配合,趾甲的修剪也必须由我来完成。
  爱妻啊,知不知道我对你的爱始於足下。
  这麼多年走南闯北,其中把玩过的脚也有几十双了,对女孩子的脚有了更深的认识,并有了一套自得理论。
  就南北而言,我认為还是北方女孩的脚更金贵一些,这一般是因為气候的差异所顾,北方寒冷的季节比较长,
  所以一年当中至少有9到10个月,她们要把脚装进鞋袜裡面,这样一来相对就比南方女孩子保养得好一些,
  皮肤温润光洁,且异香扑鼻。南方季节每年至少有9个月的热天气,这种天气里,女孩子都换上凉鞋,
  现在又都时兴光脚不穿袜,这麼长时间暴露在污浊的空气里,骯脏的地面上,极易乾燥,皮肤粗糙,
  香气难以留存,并易得脚气脚癣一类招致我们爱脚族深恶痛绝的疾病。
  我所接近的南方女孩10个倒有7-8个这样的。这样说也许有些以偏概全,这也并非贬低南方女孩,
  更不想招惹南方爱脚族的愤慨。实在地讲就形状而言,南脚更加秀气娇小,招人爱怜。
  并且走在南方的大街上,看到秀足片片,实在是风景独到。倘若牠们能够被好好的爱护保养,
  实在是我等文化人的眼福口福艷福。
  这裡还想讲一对不南不北的脚。她是江苏人,我认识她时她还在上大四,在某音乐学院学习小提琴演奏,
  对于她的演奏水平我不敢恭维,但是她的同学和老师对她评价还算满高的,毕业后拜明师远走高飞了。
  我还是从脚说起吧,不,还是从头说起吧。她是我的一个网友,在网上聊过几句,不超过半小时,
  突然间说起她的身份,我非常感兴趣,恰好转天有管絃系的演奏会,她约我去看,并叫我坐台下找她,
  看看是否有缘,能不能认出她来。于是转天我去了,估计演奏会快结束时我进去,
  找到后排不显眼的地方坐下,台上女孩子一大片,我连她的照片也没看过,怎麼找啊。
  恨不得都是才好,把我分了得了。看得我眼馋乾著急,对这斯基那斯基的鸟音乐也听不懂,索性出来。
  刚刚坐到车里,对了,忘了说我的爱车了,俗话说香车美女啊,没香车怎麼抠美女,
  我的车是正宗金黄色美规本田。我刚进去打开我的流行音乐,就看到礼堂里已经陆陆续续有人出来,
  又等了一会,几个女孩拿著琴走出来,我还在猜测哪个可以拥抱入怀的时候,其中一个女孩拿出电话,
  同时我的手机也响起来,我们离的很近,她也听到我的手机响起,不再讲话,
  与其她女孩相视一笑似有默契在先,然后径直向我车走来,我下了车,发现她的眼睛竟然一亮,
  想必是超过她预想的满意。简直是香车帅男。互相很默契的点点头,“你吗?”“是你!”
  很简单的融洽了,几乎没有什麼预想的尷尬。她提出带我参观她的校园,我们散步在落日斜照的校园里,
  她炫耀似的把我介绍给她的同学。我知道她刚刚和男友分手,
  她需要一个高大帅气且带有成功色彩的男人来填补她,满足她的虚荣与身心的空缺。
  说实话,她不属於漂亮的发艳的那种女孩,但是很受看,也能称得上漂亮,身材匀称,长发披肩,
  性格非常开朗,小嘴一刻不停地说,什麼话都能很自然的说出来,且不叫人感觉彆扭。
  当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蹦迪。她还把她姐姐叫来一起玩,对她姐姐介绍说我是她的新男朋友。
  我们拥抱亲吻。当天晚上我品到了属於大学女生的带有艺术色彩的新鲜朝气的玉石雕成的脚,
  似乎真的前世有缘,是那麼的默契自然,刚刚蹦过迪,她又穿著一双百事波鞋,我暗自庆幸今天的艷福。
  进宾馆,开了房间,我们紧密抱在一起,亲吻,抚摩。互相扒光对方的衣服。我不许她去衝凉,
  我说我要吃原汁原味的你的身体,我把她鞋子脱下来,举到嘴边去深深地闻,
  她侧卧下举起一只脚搭在我肩上,我褪掉她的洁白的带有体温、湿气和浓香的袜子,
  小心地捲起放在一个浴室里的薄膜袋子里封好,我要留到明天早上再亲吻牠们的芬芳。
  我轻轻地把脚举起把脚趾贴在我的鼻头上,闻牠们从趾缝里散发的浓浓的香气,我深深地吸入,
  缓缓的吐出,我不敢从鼻孔出气,恐怕我呼出的浊气惊扰牠们的芬芳,五个脚趾并肩而立,
  虽说高矮不一,但是个个出眾,像玉葱,像凝脂,无瑕,洁白,嘆是天工而成,不见人间拙笔,
  高贵地挺立而又调皮的抖动。我醉了,醉於这无尽的芬芳,似卧於九天之仙花丛中,又有美玉為伴。
  嗅不尽的天上仙雾,舐不尽的玉王锈脂。大趾咸而不窜,二趾甜而不腻,三四五趾鲜美润口,
  我于是遍尝爽口美味,或亲或嗅或舔或吮或舐,或唇咬或舌嚼。再看她微霞染腮,气息粗重,
  乾渴难耐,飘飘长发撒满床,幽幽体香沁人碎。她遍体生津,淫液四溢,我吞淫舔津,抠乳搓阴。
  我舔她的阴门,吃不尽的风流淫水,她且造我且饮,有多少我吃尽多少。她激动难耐,伸手抓我的长根,
  上下撮动,左右乱摇,扭身探头用口叼住,嘬吃有声。真是我的对手,我们互玩对方身体愈2个小时,
  都在极力忍耐不急於进入肉搏。
  终於我忍耐不住登榻以行云,她则垂卧以竭雨,我们疯狂做爱,我似要揉碎她香躯,她似要吸吞我肉体。
  我跨玉腿,挺长矛,仗利剑而入;她抬双足,耸酥胸,以阴喉来迎。我上下左右,用各种姿势来乾她,
  她呻吟有声,声声叫人迷醉。
  她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性伙伴,她的脚是非常完美的。在随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一起,无乱开车还是坐车,
  一有机会我就会伸手把玩她的两只秀足,她也极為配合。不过后来她毕业后师从某大师去了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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