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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生死疲劳》 - 莫言《生死疲劳》——第四十七章 逞英雄宠儿击名表 挽残局弃妇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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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妻子穿着一件淹没脚踝的紫红色长裙,端坐在你那辆桑塔纳轿车的副驾驶座位上。一股刺鼻的樟脑球味儿,从那件裙子上源源不断地挥发出来。长裙的前胸和后背上缀满耀眼的圆形亮片,这使我联想到,只要把她扔到河里,她马上就会变成一条鱼。她头发上喷了摩丝,脸上抹了脂粉,自得如同石灰的脸与褐色的脖子对比鲜明,使她的脸仿佛戴了一个面具。她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项链,手上戴着两个金戒指,俨然一个珠光宝气的贵妇。司机小胡起初耷拉着长脸,直到你妻子塞给他一条香烟,他的脸才变圆。
  我与你儿子坐在后排座位上。在我们身体周围,堆积着十几个花花绿绿的盒子,盒子里有酒,有茶,有糕点,有布料。这是我乘坐西门金龙的吉普车进入县城之后第一次返回西门屯。当时我是一条出生三个多月的小犬,现在我是一条饱经沧桑的大狗。我心情激动,两只眼睛忙不过来地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公路笔直宽阔;路旁花树葱茏;路上车辆稀少;小胡开车贼猛。小车像插上翅膀一样飞起来了。我感到不是小车插上翅膀飞起来而是我肋问生出双翅飞起来了。我看到道旁的花木纷纷向后倒去,又纷纷往下落去,我感到公路像一道黑色的墙壁缓缓地竖了起来,路边的大河也跟着竖了起来。我们就沿着那直通天际的黑色道路往上爬行,而身边的大河之水犹如巨大瀑布飞泻而下……
  相对于我的兴奋和狂想,你儿子则表现得极为镇静。他手捧着一个游戏机,在我旁边,聚精会神地玩着“俄罗斯方块”游戏。他的牙齿咬着下唇,双手的大拇指灵巧地揿着按键,每当出现一个失误,他就会烦恼地跺一下脚,嘴巴里“噗”地喷出一口气。
  这是你妻子第一次打着你的旗号调用你的公务车还乡,往常里她总是乘坐公共汽车或是骑着自行车驮着你儿子还乡。这是你妻子第一次艳妆华服像个官太太一样还乡,往常里她总是灰头土脸、穿着溅满油星子的旧衣还乡。这是你妻子第一次携带贵重礼物还乡,往常里她总是带着几斤现炸出来的油条还乡。这是你妻子第一次带着我还乡,往常里她总是把我锁在院子里让我看守家门。自从我为她揪出了你的小情人庞春苗后,她对我的态度明显好转,或者说,她对我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强。现在,她经常对着我絮絮叨叨讲她的心事,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盛放她那些语言垃圾的塑料大桶。她不仅仅把我当成了倾诉对象,还把我当成了她的狗头军师。她经常犹豫不定地问我:
  “狗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狗啊,你说她会离开他吗?”
  “狗啊,你说他这次去济南开会,她会不会去找他?”
  “狗啊,你说他是不是根本没去济南开会,而是带着她躲到什么地方去肉麻?”
  “狗啊,你说是不是真有那样的女人,没有男人肉麻她就活不下去?”
  对这些连篇累牍的问题,我全部以沉默对之,我只能以沉默对之。我默默地注视着她,心思随着她提出的问题大幅度地跳跃着,时而飞上天堂,时而坠入地狱。
  “狗啊,你给评评理,是他的不对,还是我的不对?”她坐着一个小方凳,背靠着厨房的案板,在一块长方形的磨石上,磨着那些生锈的菜刀、锅铲和剪刀,她好像要借着这个与我倾心交谈的机会,让家里所有的铁器重放光芒,她说,“我是没有她年轻,是没有她漂亮,可我也是从年轻时走过来的,也是从漂亮时走过来的,你说对不对?再说了,我不年轻,我不漂亮,他呢?他不是一样吗?他即便年轻时也没漂亮过啊,他那半边蓝脸,半夜里一开灯,吓得我直打哆嗦啊,狗,狗,要不是被西门金龙那流氓坏了名誉,我怎么肯嫁给他?狗啊,我这辈子就毁在他们哥俩手里了……”她说到动情处,眼泪跳出眼眶,落在胸襟上,“现在,我老了,我丑了,他升官了,他发达了,就想扔掉我,像扔掉破鞋烂袜子一样,狗,你说,天理何在?良心何在?”她奋力地磨着刀,断断续续地说,“我要挺起来!我要硬起来!我要把自己身上的锈磨去,像这把刀一样,放出光来!”她用指甲盖儿试试刀锋,刀刃在指甲上留下白色的痕迹,此物已成利器,她说,“明天我们回老家去,狗,你也去,我们用他的车,十几年来,我从来不用他的车,不占公家一丁点便宜,维护了他的好名声,他的群众威信,有一半是我帮他树起来的。狗啊,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咱们不忍了,咱们也像那些当官家的女人一样抖擞起来,让人们知道,蓝解放有太太,蓝解放的太太也能上得台盘……”
  轿车越过新修的财富大桥驶入西门屯,当年那座低矮的小石桥被废弃在新桥的右侧,一群光屁十股的男孩子,站在那小石桥上,变换着姿势,接二连三地、扑通扑通地跳到扎到跌到河里,激起溅起砸起一簇簇一串串一片片水花儿。这时,你儿子才停下了手底的游戏,从车窗望出去,脸上出现羡慕的神情。你妻子对你儿子说:
  “开放,你大姨家欢欢在那里。”
  我模模糊糊地回忆起欢欢和改革那两张小脸。欢欢的小脸干于巴巴、干干净净,改革的小脸白白胖胖,但嘴唇上总是沾着鼻涕。他们俩幼时的气味还储存在我的记忆里。我回忆着他们的气味时,与八年前的西门屯有关的数千种气味便如一条气味的大河,汹涌而来。
  “这么大了,还光着屁十股玩。”你儿子嘟哝着,不知是鄙视还是羡慕。
  “待会到了家,嘴巴要甜,要有礼貌,”你妻子说,“要让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高兴,要让亲戚朋友佩服。”
  “你弄点蜂蜜抹到我嘴上好了!”
  “这孩子,你就气我吧,”你妻子说,“那几罐蜂蜜,就是给你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你亲手交给他们,就说是你为他们买的。”
  “我哪里有钱?”你儿子赌气般地说,“说了他们也不信。”
  在你妻子与你儿子的拌嘴声中,轿车驶上大街,街道两边那些八十年代初期新建的、整齐划一如军营的红砖瓦房墙上,都用白色石灰刷上了大大的“拆”字,旧村的南边田野里,挖土机隆隆地响着,两台起重机,高举着橘黄色的巨臂,静静地等待着。西门新村的建设已经开工。
  轿车停在古旧的西门家大院门前。小胡按响了喇叭,立即从院子里涌出了一群人。我嗅到了他们的气味看到了他们的脸。他们的气味里都添加了陈旧的信息,他们的身上都增添了脂肪,他们的脸都增添了皱纹,蓝脸的蓝脸,迎春的棕脸,黄瞳的黄脸,秋香的白脸,互助的红脸。

  你妻子没有急于下车,等待着司机小胡转过来为她打开车门。她撩着裙子下车,因不习惯高跟鞋几乎跌倒。我看出她极力地保持着身体的平衡,借以掩饰左臀的缺失。我看到她的左臀已鼓胀,散发着海绵的气味。为了这次意义非凡的还乡她可是煞费了苦心。
  “我的闺女啊!”吴秋香喜气洋洋地叫唤着,最先扑上来,看那股冲劲儿,她似乎要拥抱女儿,但到了面前却突然僵住了。我看着这个当年身体苗条、如今两腮下垂、腹部凸出的女人脸上那种既有亲爱又有谄媚的表情,看着她伸出几根弯曲的手指,抚摸着你妻子裙子上那些亮片,她夸张地——这才是她的本色腔调——说,“哎哟,这是俺的二闺女吗?俺还以为是天女下凡了呢!”
  你的母亲迎春拄着拐棍凑上来,她的半边身体已经不灵便,她举着那只显得软弱无力的胳膊,对你老婆说:
  “开放呢?我那宝贝孙子呢?”
  司机拉开车门,提出礼物,我纵身跳出。
  “这是狗小四吗?我的天哪,长成一头小牛啦!”迎春说。
  你儿子似乎有些不情愿地下了车。
  “我的开放啊……”迎春喊叫着,“让奶奶看看,几个月不见又长出一大截了。”
  “奶奶好。”你儿子说,你儿子又对围拢上来摸着他的头顶的你父亲说,“爷爷。”两张蓝脸,一张粗糙苍老,一张娇嫩鲜艳,构成相映成趣的生动画面。你儿子一一地问候他的姥爷、姥姥、大姨。你母亲纠正你儿子道:“该叫大娘才是啊。”互助说:“都一样,叫大姨更亲嘛。”你父亲问你妻子:“他爸爸呢?怎么不回来?”你妻子说:“他到省里开会去了。”
  “进屋,进屋!”你母亲用拐棍捣着地,用一个家长的权威口吻说。
  “小胡,”你妻子说,“你先回去吧,下午三点,准时来接我们。”
  这一群人,簇拥着你的妻子和儿子,提拎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盒子,进了西门家大院。你以为我被冷落了吗?没有,就在人享受着天伦之乐时,一条白毛黑花狗,从西门家大院里窜出来。同胞狗兄弟的亲切气味,猛烈地扑进我的鼻子,往事历历涌上心头。狗老大!大哥!我兴奋地叫着。小四,我的四弟啊!它也冲动地叫嚷着。我们的叫声惊动了迎春,她回过头,注视着我们:
  “老大,小四,你们哥俩儿,有多少年没有见面了呢?让我算算……”迎春掰起指头,数着,“一年,两年,三年……啊呀呀,你们八年没有见面了啊,狗八年,等于人的大半辈子啊……”
  “可不是怎么着,”一直得不到说话机会的黄瞳说,“狗活二十年,等于人活一百岁。”
  我们碰碰鼻子,互相舔舔面颊,然后用脖子互相摩擦,用肩膀互相碰撞,表达我们久别重逢的欢欣和感慨。
  小四,我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呢,我的大哥眼泪汪汪地说,你不知道我和你二哥有多么想念你们,想念你,想念你三姐。
  二哥呢?我着急地问着,同时张大鼻孔,搜索它的信息。
  你二哥家最近遇上了丧事,狗大哥同情地说,你还记得那个马良才吧?对,就是你家主人的姐夫,很好的一个人,吹吹,拉拉,写写,画画,样样都能拿起来,当着小学校长,挺好的一个美差,人民教师,谁不尊敬?可他偏要辞职去给西门金龙当副手。被县教育局不知哪个领导批评了几句,回家后心情郁闷,喝了几杯酒,说要出去撒尿,站起来,身体晃晃,一头栽倒,就这样死了。嗨,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我们狗,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的大哥说,怎么,他们没把这消息告诉你家主人吗?
  我的男主人,最近勾搭上了一个年轻姑娘,你猜是谁?就是三姐家主人的妹妹,回来要跟这一位,我用下巴指指在大院里手扶杏树与互助说话的合作,悄声说,离婚,这一位,差不多疯了,这几天刚缓过点劲儿来,你看她今天这模样,是专门回来断那蓝解放的后路的。
  唁,果然是家家都有难念的经,狗大哥说,咱们当狗的,只能听主人调遣,为主人服务,这些麻烦事儿,不归我们管。你等着,我去叫老二,咱们哥仨好好聚聚。
  何必大哥亲自去跑,我说,咱们狗类,不都有千里传音的本事吗?我仰起脖子,正要嗥叫,就听到大哥说,不必叫了,你二哥,已经来了。
  我看到,从西方向,来了我的二哥和它家的女主人宝凤。狗二哥在前,宝凤在后。宝凤的身后,跟着一个身材瘦高的男孩。改革的气味从我记忆中浮上来,这小子,长得可真高。有人说我们狗眼看人低,呸,那是放屁。在我们眼里,高的自然高,低的必然低。
  我大哥高声喊叫着:老二,你看看这是谁?——二哥,我大声叫着,跑着迎上去。我二哥是一条更多地继承了父亲基因的黑狗,它的面相与我有几分像,但身体比我小得多。我们哥仨,拥挤在一起,碰碰撞撞,磨磨蹭蹭,表达我们久别重逢后的愉快心情。闹过一阵之后,它们问起狗三姐,我说三姐很好,生了三匹小犬,卖了很好的价钱,给主人家创汇增收。我向它们,问起狗妈妈的情况,它们沉默一会儿,抬起泪汪汪的眼睛,对我说:妈妈是无疾而终,寿尽而亡,而且死后尸身得以保全,老主人蓝脸,亲手钉了一个木板箱子,把我们的狗娘,安葬在他那块宝贵的土地上,这已经是非常高的礼遇了。
  我们哥仨的亲热劲,引起了宝凤的注意。她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我想大概是我的身体过于庞大和我的面相过于威猛而让她心中惊悸吧。“你是狗小四吗?”她说,“你怎么能长这么大呢?当初你可是一个小落子啊。”
  她在注意我的时候,我也在注意她。轮回四世之后,西门闹的记忆虽然没有消逝,但已经被无数的后来事镇压在底层,我生怕一旦折腾起这些久远的往事,会把大脑搞乱,弄不好会得精神分裂症。世事犹如书籍,一页页被翻过去。人要向前看,少翻历史旧账;狗也要与时俱进,面对现实生活。在过去的历史册页上,我是她的父亲,她是我的女儿;在眼前的现实生活中,我只能是一条狗,而她则是我的狗兄弟的主人和我的主人的异父同母的姊妹。她面色灰白,头发虽然没白但枯槁犹如墙头上的霜后草。她身穿黑衣,鞋面上裱着白布。她为马良才戴孝,身上散发着与死者打过交道的阴郁气味。在我所有的记忆中,她都是郁郁寡欢,脸色苍白,很少有笑容,偶尔有一笑,那也如从雪地上反射的光,凄凉而冷冽,令人过目难忘。在她的身后,那小子,马改革,继承了马良才的瘦高身材。他幼年时脸蛋浑圆,又白又胖,现在却长脸干瘪,两扇耳朵向两边招展着。他不过十岁出头,但头上竟有了许多的白发。他穿着蓝色短裤、白色短袖衬衫——西门屯小学的校服——脚上一双白色胶鞋,双手捧着一个绿色塑料盆子,盆子里是鲜艳欲滴的紫红色樱桃。

  我在两个狗哥哥的带领下,在屯子里转了一圈,尽管我少小离家,除了西门家大院之外,对屯子并无多少印象,但这里毕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就像莫言那小子在一篇文章里写的那样“故乡是血地”,因此,在走街观屯的过程中,我还是心怀感动。我看到了一些似曾相识的脸,嗅到了许多当年没有的气味,也遗失了许多当年的气味。当年,屯子里最浓郁的牛的气味、骡马的气味消失殆尽,而许多人家院里都散发出浓重的生锈钢铁的气味,由此我知道,人民公社时期梦寐以求的农业机械化,竟在分田单干之后实现了。我感到屯子里笼罩着大变动之前的兴奋和惶惶不安的氛围,人们的脸上,都闪烁着古怪的神情,仿佛有大事件马上就要发生。
  在游屯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狗。它们都热烈地与老大和老二打招呼,并向我投来敬畏的眼神。我的两位狗哥也得意洋洋地向它们炫耀着:这是我们的四弟,现居县城,是县城狗协会的会长,管辖着一万多条狗呢!我的狗哥哥,真能忽悠,它们把县城的狗数目,扩大了十倍有余。
  在我的请求下,二位狗兄弟带着我去拜谒了我们狗娘的坟墓。我知道我此行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拜谒母坟,而是有许多难以对它们言说的历史情绪。从西门闹到西门驴,从西门驴到西门牛,从西门牛到西门猪,从西门猪到西门狗,这块犹如大海中孤岛的土地,都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血肉关系。我看到屯东这一片土地已经遍植天桃,我想如果早来一个月这里就是一片桃花的海洋。现在,桃叶黄绿,枝条上接着一串串的毛桃。蓝脸的一亩六分地,依然顽强地表现着个性,在两边桃林的夹峙下,地里那些庄稼显得既弱小又倔强。他种植的竟然是几近绝迹的一种庄稼,我从记忆深处,才搜索到这种庄稼的名字和有关知识。这是糁子,抗旱抗涝耐贫瘠,其生命力之顽强不逊野草。在人们饱食肥餍的时代,这种粗糙的粮食,也许会成为救命的良药。
  在狗娘的坟墓前,我们哥仨默立片刻,然后仰天长吠,表达我们的哀思。所谓坟墓,也不过是筐大的一个土疙瘩而已,即使这土疙瘩上,也生长着糁苗。在我们狗娘的坟墓旁边,一字儿排列有三个土疙瘩。我的大哥指指近前这个土疙瘩说:听说这里埋着一头猪,是一头作恶多端的猪,也是一头舍己为人的猪。你家小主人和你二哥家小主人,还有屯里的十几个孩子,都是它从冰窟窿里叼上来的。孩子得救了,但这头猪却献出了生命。远处那两个土疙瘩,我二哥说,听说一个是牛的坟墓,一个是驴的坟墓,也有人说坟里根本没有什么,驴坟里只有一只用木头雕成的驴蹄子,牛坟里只有一根牛缰绳。这都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我们也不得其详。
  在这块地的尽头,修着一个真正的坟墓。坟包皮皮馒头状,用白石砌成,水泥抹缝,坟前是座大理石墓碑,墓碑上刻着隶体大字:先考西门公闹及夫人白氏之墓。目睹眼前景物,我不由怦然心动,无限的悲凉涌上心头,人的眼泪,从狗眼里滚滚涌出。狗老大和狗老二用爪子拍着我的肩膀问:四弟,你为何如此伤心?我摇摇头,甩干眼泪,说:没什么,不过是想起了一个朋友。我的狗大哥说:这是西门金龙当书记之后的第二年,为他的生身父亲修立的。其实,坟里只埋着白氏和西门闹的一个牌位,至于西门闹的尸骨,抱歉,早被我们那些饥饿的先辈们给吃掉了。
  我绕着西门闹和白氏的坟墓转了三圈,然后,跷起一条后腿,将一泡百感交集的狗尿,撒在了他们的墓碑上。
  狗二哥大惊失色地说:小四,你好大的胆子,这要让西门金龙知道了,非用土枪崩了你不可!
  我苦笑一声,说:那就让他来崩了我吧,但愿他崩了我之后,能把我的尸体,也埋在这块土地上……
  狗老大和狗老二交换了一下眼神,几乎是齐声说:四弟,我们还是回家吧,这块地里冤魂太多,邪气太重,万一中了邪,就比感冒严重。说完,它们就拥着我,跑出了这块土地。从这时起,我就知道了自己的最终归宿。虽然我生活在县城,但死后,一定要埋在这块土地上。
  我们哥仨前脚踏进西门家大院,西门金龙的儿子西门欢后脚就跟着进来了。我辨别出了他的气味,尽管他身上沾染着那么浓烈的鱼腥味和淤泥味。他赤裸着上身,赤着脚,下身只穿着一条尼龙弹力短裤,一件名牌T恤胡乱地搭在肩头,手里拎着一串白鳞小鱼。一块相当高级的手表,在他腕子上闪烁光彩。这小子一眼就看到了我,扔掉手中的东西就要往我身上扑。他显然是想骑在我身上,但一匹有尊严的狗,怎会被人骑在胯下?我一闪身,躲开了他。
  他的母亲互助,从正房里跑出来,急吼吼地喊着:
  “欢欢,你跑到哪里去了?你怎么才回来?不是早跟你说过,小姨和开放哥哥要回来吗?”
  “我捉鱼去了,”他捡起地下那串小鱼,用一种与他的年龄不相吻合的腔调说,“这么尊贵的客人来了,没有鱼,怎么可以?”
  “嗨,你这孩子,”互助捡拾着西门欢扔在地上的衣服说,“弄这两条小猫鱼,给谁吃?”互助用手拂着西门欢头上的泥沙和鱼鳞,突然想起似的问,“欢欢,你的鞋呢?”
  西门欢笑着说:“实不相瞒,妈妈大人,鞋子,换鱼了。”
  “哎哟,你这个败家子啊!”互助尖叫着,“那是你爸爸托人从上海给你带来的,那是‘耐克’啊,一千多块钱啊,你就给我换来这么两条小猫鱼?”
  “妈妈,不止两条,”西门欢认真数着柳条上的鱼,说,“九条呢,你怎么能说是两条呢?”
  “你们都看看,俺这傻儿子啊,”互助从西门欢手里把那串小鱼夺过来,举着,对涌出屋来的众人说,“一大早就下了河,说是要捉鱼待客,弄了半天,弄来这么一串小鱼儿,还是用一双新‘耐克’鞋跟人家换的,你说他傻不傻啊?”互助虚张声势地用那串小鱼抽了一下西门欢的肩膀,说,“跟谁换的?快给我换回来去!”

  “妈妈,”西门欢乜斜着有点斗鸡的小眼说,“男子汉大丈夫,怎能说话不算数呢?不就是一双破鞋吗?再买双就是了,反正我爸爸有的是钱!”
  “小混蛋,你给我住嘴!”互助道,“胡说八道,你爸爸有什么钱?”
  “我爸爸没有钱谁有钱?”西门欢斜着眼说,“我爸爸是大富翁,天下首富!”
  “你就吹吧,你就傻吧!”互助道,“等你爸爸回来,看他不揍烂你的屁十股!”
  “怎么回事?”西门金龙从卡迪拉克轿车里一钻出来就这样喊叫,轿车沉稳无声地往前滑去。他一身休闲打扮,头皮和腮帮子都刮得乌青,肚子微微前凸,手里提着一个长方形的“大哥大”,完全是一副大老板的气派。听完互助的述说后,他拍拍儿子的头,说:“从经济上说呢,用一双价值千元的‘耐克’鞋,换九条小猫鱼,是愚蠢的行为;从道义上讲呢,为了招待尊贵的客人,不惜用千金之鞋换鱼,又是英雄好汉的行为。就这件事本身,我不表扬你,也不批评你。我要表扬你的是,”金龙用力拍了一掌儿子的肩膀,说,“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换了就是换了,不能反悔!”
  “怎么样?”西门欢得意地对互助说着,扬起那串小鱼儿,高叫着,“奶奶,拿鱼,给贵客熬鱼汤!”
  “你就惯他吧,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互助看了金龙一眼,低声嘟哝着,转而又扯住儿子的胳膊,“小老祖宗,快回家换件衣服,这个样子,怎么见客……”
  “雄伟!”西门金龙在进入正房之前注意到了我,伸出拇指,对我发出赞语,然后他便与已经走出门迎接他的人们一一打招呼。他表扬了你的儿子,“开放贤侄,一看这头角,就不是等闲之辈,你爸爸当县长,你要当省长!”他安抚了马改革,“小伙子,直起腰杆来,不用怕不用愁,有大舅吃的,就有你吃的。”他对宝凤说,“不要折磨自己了,人死不能复生。要说难过,我也难过,他这一死,如同砍去我的一条胳膊。”他对着两家父母点头示意。他对你妻子说,“弟妹,我要好好敬你几杯!那天中午,为庆祝我们的建设计划通过论证,我在天官楼大摆庆功宴席,让解放一人受了大委屈。洪泰岳这老东西,真是顽固得可爱,这次被拘留了,但愿他能长点见识。”
  席间,你妻子不冷不热,保持着副县长太太的尊严;西门金龙敬酒布菜,表现着实际的家长热情。最活跃的还是西门欢,他对酒桌上这一套,显然是非常精通,西门金龙不怎么管他,他便益发猖狂起来。他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又给开放倒了一杯酒,硬着舌头说:
  “开放哥们儿,喝了这……这杯酒,我有一事与你相商……”
  你儿子看看你妻子。
  “你不要看我二姨……咱们男子汉的事,自己做主,来,我敬……敬你一杯!”
  “欢欢,行啦!”互助道。
  “那就沾沾嘴唇吧。”你妻子对你儿子说。
  两个小妖碰杯之后,西门欢扬起脖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将空杯举到开放面前,说:
  “先喝为……为敬!”
  开放用嘴唇沾沾杯中酒就放下了。
  “你……你不够哥们儿……”西门欢道。
  “好了!”西门金龙拍拍西门欢的脑袋,说,“到此为止,不要强求!逼十人喝酒,也不是好汉的行为!”
  “爸……爸……我听您的……”他放下酒杯,摘下手表,递到开放面前,说,“哥哥,这是‘浪琴’,瑞士原装,是我用一把弹弓,跟韩国那个老板换的,现在,我用它,换哥哥那条大狗!”
  “不行!”你儿子坚定地说。
  西门欢显然不悦,他没有闹,坚定地说:
  “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答应的!”
  “儿子,别闹了,”互助说,“过几个月,就该到县城念中学了,想看大狗,去你姨家看就是。”
  于是,席间的话题就转移到我的身上。你娘说:“想不到一母所生,竞出落得大不相同。”
  “我们娘儿俩,多亏了这条狗,”你妻子说,“他爸爸日夜忙,我又要上班,看家护院,接送开放上学,都是这条狗!”
  “这的确是匹威猛的神犬,”西门金龙夹起一只酱猪蹄,扔到我的面前,说,“狗小四,富贵不忘故乡,常回家看看。”
  我被猪蹄的香气吸引,肚子里发出咕咕的响声,但我看到了狗大哥与狗二哥的目光,没有动口。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西门金龙感叹道,“欢欢,你要向这条狗学习!”他又夹了两个猪蹄,分投到狗大哥和狗二哥面前,对儿子说,“做人,要做出大家风度来!”
  狗大哥和狗二哥急不可待地把猪蹄抢到嘴里,饕餮大嚼,喉咙里还不由自主地发出呜呜的护食声。我依然没有动口,目光炯炯地盯着你妻子,直到她做了一个允许进食的手势,我才轻轻地咬了一小口,慢慢地、无声地咀嚼着。
  我要保持一条狗的尊严。
  “爸爸,你说得真对,”西门欢从开放面前抓起那块手表,说,“我也要做出大家风度!”他起身进入内室,拖出了一枝猎枪。
  “欢欢,你想干什么?”互助惊叫着站起来。
  西门金龙镇定自若,微笑着说:
  “我倒要看看我儿子怎样表现出大家风度!打死你二叔家的狗?这不是君子所为;打死我们家和你姑姑家的狗?更是小人行为!”
  “爸爸,你把我看低了!”西门欢恼怒地叫喊着。他将猎枪抡到肩膀上,虽然肩膀略嫌稚嫩,但这一抡,却显得异常老练,显然是个早熟的玩家。他歪着肩膀将那块名贵的手表挂在杏树干上,然后倒退到十米之外。他熟练地装弹上膛,嘴角上浮现着非常成人化的残忍微笑。那块名表在正午的骄阳下闪闪发亮。我听到互助的惊叫声退到遥远的后方,而那手表走动的声音却大得惊心动魄。我感到时间和空间凝结成一条刺眼的光带,而那“咔嚓、咔嚓”的声音,则犹如一柄巨大的黑色剪刀,将那光带剪成片段。西门欢的第一枪射空,在杏树干上留下了一个茶杯大的白洞。第二枪正中目标。在子弹击碎表壳的瞬间——
  数字分崩离析,时间成为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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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伙计又跑进来生火炉。我知道,这是怎样都不能再睡得着了的,我也知道,不起来,便会头昏,睡在被窝里是太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上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象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 [点击阅读]
莫言《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
章节:31 人气:0
摘要: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点击阅读]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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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莫言十九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皮皮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在初版的卷首,我曾经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十近了政治。 [点击阅读]
莫言《檀香刑》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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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 [点击阅读]
莫言《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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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点击阅读]
莫言《红蝗》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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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二天凌晨太阳出土前约有十至十五分钟光景,我行走在一片尚未开垦的荒地上。初夏老春,残冬和初春的记忆淡漠。荒地上杂草丛生,草黑绿、结实、枯瘦。轻盈的薄雾迅速消逝着。尽管有雾,但空气还是异常干燥。当一只穿着牛皮凉鞋和另一只穿着羊皮凉鞋的脚无情地践踏着生命力极端顽强的野草时,我在心里思念着一个刚刚打过我两个耳光的女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