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野性的呼唤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灵魂的最终归属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 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 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 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 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直忍让着,避免引发正 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 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 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后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 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 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 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直追赶着他们,一直发泄着自己的怒火。
  最后,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 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 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该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 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 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 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 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 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 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 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或许您还会喜欢:
海伯利安的陨落
作者:佚名
章节:76 人气:2
摘要:序章乌黑发亮的太空飞船的了望台上,霸主领事端坐在施坦威钢琴前,弹奏着拉赫马尼诺夫的《升C小调前奏曲》,虽然钢琴已是一件古董,却保存得完好如初。此时,舱下沼泽中,巨大的绿色蜥蜴状生物蠕动着,咆哮着。北方正酝酿着一场雷暴。长满巨大裸子植物的森林在乌青的黑云下现出黑色影像,而层积云就像万米高塔直插入狂暴天穹。闪电在地平线上肆虐。 [点击阅读]
燕尾蝶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韦迪·卫斯特韦特之墓韦迪·卫斯特韦特是位出生于新泽西州的海军军官。他从越南战场上生还后,深深地为佛教的精神所折服,因此在退役后移居日本。虽然不能舍弃带血的牛排和打猎的爱好,但他尽可能对佛教教义加以部分独特的解释,努力使两者并存。当韦迪正在享受他最喜爱的打猎时,死神来临了。当看到爱犬得林伽已经把受伤的野鸭追得无路可逃时,他扣动扳机准备打死野鸭。 [点击阅读]
牛虻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勃尔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迭讲道稿。院长蒙太尼里神甫慈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点击阅读]
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64 人气:2
摘要:前言:物欲世界的异化困惑与追求历来体现在青年人身上.以村上春树为主要代表的一批文学新锐,从城市生活这个独特视角,探讨当代青年心灵奥秘的"都市文学",便是这种困惑与追求的产物。村上春树是"都市文学"的中流砥柱.他的《寻羊冒险记》(1982)中的人物,一律无名无姓,个个慵懒、孤独、彷徨,缺乏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在商品的汪洋大海中,物化为喧嚣尘世的附属品, [点击阅读]
福地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海尔曼·布霍尔茨——德国人,罗兹某印染厂厂长卡罗尔·博罗维耶茨基(卡尔)——布霍尔茨印染厂经理莫雷茨·韦尔特(马乌雷齐)——布霍尔茨印染厂股东,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马克斯·巴乌姆——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布霍尔佐娃——布霍尔茨的妻子克诺尔——布霍尔茨的女婿马切克·维索茨基——布霍尔茨印染厂医生尤利乌什·古斯塔夫·哈梅施坦(哈梅尔)——布霍尔茨的私人医生什瓦尔茨——布霍尔茨印染厂公务员列昂·科恩——布霍尔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荒岛夺命案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一部优秀的通俗小说不仅应明白晓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群众生活,而且应该成为社会文化的窗口,使读者可以从中管窥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美国小说家内尔森-德米勒于一九九七年写出的《荒岛夺命案》正是这样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作者以其超凡的叙事才能,将金钱、法律、谋杀、爱情、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融为一炉,演释出一部情节曲折、扣人心弦而又发人深思的侦探小说。 [点击阅读]
褐衣男子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2
摘要:使整个巴黎为之疯狂的俄籍舞者纳蒂娜,正一再的向台下不断喝彩赞好的观众鞠躬谢幕。她那细窄的双眼,此时显得更加的细眯,猩红的唇线微微上翘。当布幔缓缓下落,逐渐遮盖住五彩缤纷的舞台装饰时,热情的法国观众仍不停地击掌赞赏。舞者终于在蓝色和橘色的布幔旋涡中离开了舞台。一位蓄须的绅士热情地拥抱着她,那是剧院的经理。“了不起,真了不起!”他叫喊着。“今晚的表演,你已超越了自己。”他一本正经地亲吻她的双颊。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24个比利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序言本书叙述的是一则真实故事──威廉.密里根是美国史上第一位犯下重罪,结果却获判无罪的嫌犯,因为他是一位多重人格分裂者。他不像精神病或一般小说上所记载的其他多重人格病患一样使用杜撰的假名,从被逮捕到被控诉开始,他一直都是争论性的公众人物。他的面孔出现在各报章杂志的头版和封面上,心智检查的结果不仅出现在夜间电视新闻节目,更成了报纸的头条新闻,迅速传遍全世界。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