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铁胆大侠魂 - 第33章英雄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荆无命的剑,已刺入了阿飞的肩胛,但只刺入了两分。阿飞的剑,距离荆无命咽喉还有四寸。他肩上的血已开始渗出,渗入衣服,染红了衣服。荆无命的剑为何没有刺下去?荆无命的肩胛处,斜插着一柄刀!小李飞刀!是什么奇异的魔力使李寻欢能发出这柄刀来的?龙啸云父子的脸色苍白,手在发抖,一步步向后退,退到墙角。他父子心里都很奇怪,李寻欢是哪里来的力量发刀的。李寻欢已站起!荆无命缓缓转过头,凝注着李寻欢,死灰色的眼睛中还是全无表情,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道:“好刀!”李寻欢笑了笑,道:“并不很好,只不过是你先对我有了轻视之心,竞全没有将我放在眼里,否则我未必能伤你!”荆无命冷笑:“你能骗过我,就是你的本事,你就比我强。”李寻欢淡淡道:“我并没有骗你,也没有说我不能发刀,只不过是你自己这么想而已,是你自己的眼睛骗了自己。”荆无命沉默了半晌,一字字道:“是,错的是我,不是你。”李寻欢叹了口气,道:“很好,你虽是凶手,却不是小人。”荆无命眼角瞟过龙啸云父子,冷冷道:“小人还不配做凶手。”李寻欢道:“好,你走吧。”荆无命厉声道:“你为何不杀我?”李寻欢道:“因为你也没有要杀我的朋友。”荆无命垂下头,望着自己肩上的刀,缓缓道:“但我这一剑,本想废去他这条手臂的。”李寻欢道:“我知道。”荆无命道:“你这一刀却很轻。”李寻欢道:“人予我一分,我报他三分。”荆无命霍然抬头,凝视着他,虽然没有说一个字,但目中竟又有了种奇特的变化,就好像他在瞧着上官金虹时一样。李寻欢缓缓道:“我还要告诉你两件事。”荆无命道:“你说。”李寻欢道:“我虽伤了七十六个人,其中却有二十八人并没有死,死的都是实在该死的。”荆无命默然。李寻欢低低咳嗽了几声,接着又道:“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所以……我只望你以后在杀人之前,多想想,多考虑考虑。”荆无命又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也要告诉你一件事。”李寻欢道:“我也在听。”荆无命道:“我从不愿受人恩情,更不愿听人教训!”说到这里,他突然在肩上那柄刀的刀柄上用力一拍。露在外面的刀锋,直没入肉,直至刀柄。鲜血涌出!“当”,剑也落在地上。荆无命的身子摇了摇,但面上还是冷如岩石,硬如岩石,全没有半分痛苦之色,甚至连一根肌肉都没有颤抖!他没有再说一个字,也没有再瞧任何人一眼,大步走了出去!英雄?……什么叫英雄?难道这就是英雄?英雄所代表的意思,往往就是冷酷!残忍!寂寞!无情!也有人曾经替英雄下过定义,那就是:杀人如草,好赌如狂,好酒如渴,好色如命!当然,这都不是绝对的,英雄也有另一种。但像李寻欢这样的英雄世上又有几人?英雄也许只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要做哪种英雄,都不是件好受的事。阿飞的神情也很萧索,长长叹了口气,道:“他这一生,只怕永远也不能使剑了。”李寻欢道:“他还有右手。”阿飞道:“但他习惯的是左手,用右手,就会慢得多。”他又叹了口气,道:“对使剑的人说来,‘慢’的意思,就是‘死’!”他一向很少叹息。现在,他叹息的非但是荆无命,也是他自己。李寻欢凝注着他,眼睛里闪着光,缓缓道:“一个人只要有决心,就算两只手一齐断了,用嘴咬着剑,也会同样快的,他的气若已馁,就算双手俱全,也没有什么用。”他笑了笑,接着道:“世上双手俱全的人很多,但出手快的又有几人?”阿飞静静地听着,黯淡的眼睛中,终于又露出了逼人的神情。他突然冲过去,紧紧握住了李寻欢的手臂,嗄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李寻欢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明白的。”这句话说完,两人都已热泪盈眶。若有第三人在旁边瞧见,一定也会被感动得热泪盈眶。只可惜龙啸云父子都不是这种人,他们正在悄悄往外溜。李寻欢是背对着他们的,仿佛根本没有觉察。阿飞仿佛瞧了一眼,却并没有说什么。直到他们父子都已溜出了门,阿飞才叹了口气,道:“我也知道你还是要放他们走的。”李寻欢笑了笑,道:“他救过我。”阿飞道:“他只救过你一次,却害过你很多次。”李寻欢笑得有些凄凉,道:“有些事很难忆起,有些事却终生难以忘记。”阿飞叹了口气,道:“那只不过因为是有些事,你根本拒绝去想而已。”他也许还是未经世故的少年,但对人生某些事的看法,他却比大多数人都深刻、尖锐。李寻欢也不禁叹息了一声,缓缓道:“但还有些事你纵然拒绝去想,却偏偏还是时时刻刻都要想起,人,永远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这也是人生的许多种痛苦之一。”阿飞道:“你呢?你真的只记得他救过你,真的已将别的事全都忘了?”李寻欢笑了笑,淡淡道:“也许并不是忘了,而是从未记恨,因为他也有他的苦恼。”阿飞沉默了很久,突然笑了笑,道:“我现在才知道,人生中的确有很多事是完全不公道的。”李寻欢道:“不公道?”阿飞道:“不公道,譬如说,有些人一生都很善良,只不幸做错了一件事,这件事往往就会令他抱恨终生,非但别人不能原谅他,他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李寻欢默然。他很了解“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的意义。阿飞接着道:“但像龙啸云这种人,他一生中也许只做过一件好事──只救过你,所以你就永远不会觉得他是个十分坏的人。”他语声中显然有很多感慨。李寻欢忽然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是在为林仙儿不平。他始终认为林仙儿这一生中只做错过一件,而李寻欢却始终不能原谅她。“爱”的确是奇妙的,有时很甜蜜,有时很痛苦,有时也很可怕──它不但能令人变成呆子,也能令人变成瞎子。龙啸云父子溜出门的时候,心里不但很愉快,也很得意。龙啸云忍不住笑道:“你记着,别人的弱点,就是我们的机会。能把握住机会的人,就永远不会失败。”龙小云道:“李寻欢的弱点,孩儿现在已全都知道了。”龙啸云道:“所以他迟早总要死在我们手上的。”他忽然听到有人在笑。笑声是从对面的屋檐上传下来的。一个人正箕踞在屋檐上,啃着条鸡腿,却赫然正是胡疯子。他眼睛盯在鸡腿上,并没有瞧这父子两人一眼,仿佛连这鸡腿都比他们父子好看多了。他冷笑着道:“你们用不着溜得这么快,李寻欢绝对不会追出来的,否则他就根本不会让你们走出这道门。”龙啸云的脸已有些发青。他已明白李寻欢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了。但胡疯子也是不能得罪的。龙啸云突然笑了,抱拳道:“这些天让你破费来照顾我那兄弟,实在过意不去。”胡疯子悠然道:“其实那也没什么,李寻欢吃得并不多,每天只要两条鸡腿几个馒头就够了,替你守门的,又是个白痴,我每次点了他的睡穴,他都以为是自己真的睡着了。”龙啸云暗中咬着牙,只恨不得立刻让那人长睡不醒。胡疯子接着道:“你对我有过好处,我也帮过你的忙,我们已互无赊欠,对你这种人,我本来连话都懒得说了。”龙啸云只有赔着笑,听着。胡疯子道:“但有句话我却非说不可,最后一句话。”龙啸云道:“在下正洗耳恭听。”胡疯子道:“你虽是个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结拜兄弟,还不如自己赶快找根绳子上吊好些。”这果然是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了这句话,他就一个字都不再说了,凌空一个翻身,已落在屋背后,眨眼就瞧不见了。龙啸云目送着他,嘴角渐渐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结拜的事,江湖中已有这么多人知道。”沿着墙脚,慢慢地走着。李寻欢和阿飞都没有说话。他们都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语更真挚,更可贵。黄昏。高墙内有人在吹笛,笛声中也带着秋的萧瑟。这种乐声往往最容易令人忆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阿飞忽然道:“我得回去了。”李寻欢道:“她在等你?”阿飞道:“嗯。”李寻欢沉吟着,终于忍不住道:“你认为她一定在等你?”阿飞的脸色又苍白了些,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这次是她要我来救你的。”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他一向很了解林仙儿,但这次他却很难猜得到她的用意。阿飞道:“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们也能做朋友。”这几句话他分了很多次才说完,说得很艰涩,显见他心里很痛苦。李寻欢瞧着他痛苦的眼色,心里更是说不出的怜悯悲伤。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能了解爱情的力量是多么可怕。笛声已远了,听来却更凄凉。李寻欢忽然道:“我也想见见她。”阿飞的嘴闭得很紧。李寻欢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谢谢她也一样。”阿飞终于开了口,道:“我……我只希望你莫要伤害她。”阿飞本不会说这种话的,因为他知道李寻欢从未伤害任何人──李寻欢伤害的只是他自己。只有为了林仙儿阿飞才会说这种话。猛抬头,眼前一片灯火辉煌。不知不觉间,他们又走回了那条长街。这条街晚上比白天更热闹,各式各样的摊子前,都悬着很亮的灯笼,每个人都在大声吆喝着,吹嘘着自己的货物。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芦,在灯光下看来更亮得如同宝石。李寻欢脚步突然停下。每一串糖葫芦中,仿佛都映着一张脸。一张穿红衣服的小姑娘的脸,大大的眼睛,笑起来一边一个酒涡。然后,他就看到了那卖包子和水饺的小铺。“铃铃是不是还在等着?”李寻欢突然觉得很惭愧,他居然已将这件事完全忘记了。他眼角虽已有了皱纹,但谁也不能说他已老了。那正和铃铃第一次到这里来的眼色一样──阿飞也从未到过这种地方。李寻欢笑了。看到自己的朋友还没有失去赤子之心,总是令人愉快的。阿飞忽然道:“我们已有很久没有在一起喝两杯了。”李寻欢笑道:“你想喝?”阿飞微笑着,道:“也不知为了什么,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我才会想喝酒。”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李寻欢的心情更开朗,笑道:“饺子下酒,越喝越有……我们就到那边的饺子铺去如何?”阿飞笑道:“很好,再贵的地方,我就请不起了。”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譬如说:越丑的女人越喜欢作怪,越穷的人越喜欢请客。请客的确也比被请愉快得多,只可惜这种愉快并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饺子铺里的生意并不太好,因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摊子抢走了,所以现在虽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角落里的桌子上,坐着个白衣人。李寻欢第一眼就瞧见了他。阿飞第一眼瞧见的也是他。无论任何人走进来,目光首先就会被他所吸引。虽然坐在这种肮脏油腻的小店里,但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熨斗下拿出来的。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但这些都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他旁边的几张桌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有他在这里,别人的声音都小了些。这正是那天在屋檐下,以一小锭银子击断青衣大汉扁担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将卖卜瞎子银棍剪断的人。他为什么还留在这里?难道也在等人?他本来正在举杯,李寻欢一走进来,他的动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眨也不眨地盯在李寻欢脸上。他对面还坐着个人,是个身穿红衣裳的小姑娘,辫子很长。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大沙漠》
作者:古龙
章节:35 人气:3
摘要:一堆黄沙上,有一粒乌黑的珍珠,这本是单纯而美丽的,又有谁能想到,竟因此而引起一连串复杂而诡秘的事……楚留香回到他的船,就好像游子回到了家,海上的风是潮湿而温暖,暖得就好像他的心情一样。海天深处,有一朵白云悠悠飞来,船,在碧波中荡漾,光滑的甲板,在灿烂的阳光下,比镜子还亮。他脱下衣服,脱下鞋袜,发烫的甲板,烫着他的赤脚,烫得他心里懒洋洋的,整个人都仿佛要飘起来。 [点击阅读]
神雕侠侣
作者:金庸
章节:49 人气:3
摘要:越女采莲秋水畔,窄袖轻罗,暗露双金钏。照影摘花花似面,芳心只共丝争乱。鸡尺溪头风浪晚,雾重烟轻,不见来时伴。隐隐歌声归棹远,离愁引着江南岸。一阵轻柔婉转的歌声,飘在烟水蒙蒙的湖面上。歌声发自一艘小船之中,船里五个少女和歌嘻笑,荡舟采莲。 [点击阅读]
白马啸西风
作者:金庸
章节:14 人气:5
摘要: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在黄沙莽莽的回疆大漠之上,尘沙飞起两丈来高,两骑马一前一后的急驰而来。前面是匹高腿长身的白马,马上骑著个少妇,怀中搂著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后面是匹枣红马,马背上伏著的是个高瘦的汉子。那汉子左边背心上却插著一枝长箭。鲜血从他背心流到马背上,又流到地下,滴入了黄沙之中。 [点击阅读]
七星龙王
作者:古龙
章节:25 人气:3
摘要:(一)四月十五。晴。这一天开始的时候也和平常一样,孙济城起床时,由昔日在大内负责整理御衣的宫娥柳金娘统领的一组十六个丫头,已经为他准备好他当天要穿的衣裳。在他的卧房外那间精雅华美的起居室里喝过一碗来自福建武夷的乌龙茶之后,孙济城就坐上他的专用马车,开始巡视他在济南城里的七十九家商号。 [点击阅读]
连城诀
作者:金庸
章节:19 人气:4
摘要:托!托托托!托!托托!两柄木剑挥舞交斗,相互撞击,发出托托之声。有时相隔良久而无声息,有时撞击之声密如联珠,连绵不绝。那是在湘西沅陵南郊的麻溪乡下,三间小屋之前,晒谷场上,一对青年男女手持木剑,正在比试。屋前矮凳上坐着一个老头儿,嘴里咬着一根短短的旱烟管,手中正在打草鞋,偶而抬起头来,向这对青年男女瞧上一眼,嘴角边微微含笑,意示嘉许。 [点击阅读]
《飞刀又见飞刀》
作者:古龙
章节:8 人气:6
摘要:刀不仅是一种武器,而且在俗传的十八般武器中排名第一。可是在某一方面来说,刀是比不上剑的,它没有剑那种高雅神秘浪漫的气质,也没有剑的尊贵。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刀不是。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有关剑的联想,往往是在宫廷里,在深山里,在白云间。刀却是和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点击阅读]
飘香剑雨续
作者:古龙
章节:37 人气:3
摘要:时近中秋,淡淡的月光,如碎银似的洒照在嘉兴城郊。出嘉兴城数里,有一片苍茫林园,在林园深处,露出檐牙高啄、气象宏伟的屋宇。据说,此处曾住着当朝一位大臣,后来不知怎地,那大臣被满门抄斩,于是那风景优美的地方,虽有精致而又庞大的屋舍,却一直被荒废着。这夜,三更时分,月色清明,在这荒废的地方,突然出现两条灰黑的人影。 [点击阅读]
《长生剑》
作者:古龙
章节:7 人气:6
摘要: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授长生(一)黄昏。石板大街忽然出现了九个怪人,黄麻短衫,多耳麻鞋,左耳上悬着个碗大的金环,满头乱发竟都是赤红色的,火焰般披散在肩上。这九个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容貌虽不同,脸上却全都死人般木无表情,走起路来肩不动、膝不弯,也像是僵尸一样。他们慢慢的走过长街,只要是他们经过之处,所有的声音立刻全都停止,连孩子的哭声都被吓得突然停顿。 [点击阅读]
碧血洗银枪
作者:古龙
章节:41 人气:2
摘要:(一)据说近三百年来,江湖中运气最好的人,就是金坛段家的大公子段玉。在金坛,段家是望族,在江湖,段家也是个声名很显赫的武林世家。他们家传的刀法,虽然温良平和,绝没有毒辣诡秘的招式,也绝不走偏锋,但是劲力内蕴,博大精深,自有一种不凡的威力。他们的刀法,就像段玉的为人一样,虽不可怕,却受人尊敬。他们家传的武器“碧玉刀”,也是柄宝刀,也曾有段辉煌的历史。但是我们现在要说的这故事,并不是“碧玉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多情环》
作者:古龙
章节:9 人气:5
摘要:(一)夜.夜已深。双环在灯下闪动着银光。葛停香轻抚着环上的刻痕,嘴角不禁露出了微笑。他已是个老人,手指却仍和少年时同样灵敏有力,无论他想要什么,他总是拿得到的。他想要这双环已有多年,现在总算已到了他手里,他付出的代价虽然极大,可是这收获却已足够补偿一切。因为这双银环本是属于盛天霸的。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