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 《许三观卖血记》在线阅读(序)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一、中文版自序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有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余华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
  二、韩文版自序
  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而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我知道这本书里写到了很多现实,“现实”这个词让我感到自己有些狂妄,所以我觉得还是退而求其次,声称这里面写到了平等。在一首来自十二世纪的非洲北部的诗里面这样写道: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
  一个臣民
  会象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我认为,这也是一首关于平等的诗。一个普通的臣民,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是一个规矩的人,一个羡慕玫瑰的美丽和亚里士多德的博学品质的规矩人,他期望着玫瑰和亚里士多德曾经和他的此刻一模一样。海涅说:“死亡是凉爽的夜晚”。海涅也赞美了死亡,因为“生活是痛苦的白天”,除此之外,海涅也知道死亡是唯一的平等。
  还有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个外国人叫亚里士多德,也不认识玫瑰(他只知道那是花),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有妻子和儿子;也和其他人一样,在别人面前显得有些自卑,而在自己的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所以他也就经常在家里骂骂咧咧。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着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当他醒着的时候,他也会追求平等,不过和那个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臣民不一样,他才不会通过死亡去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生活极其槽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槽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这个人的名字很可能叫许三观,遗憾的是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吊毛都不平等。所以他牢骚满腹地说:“吊毛出得比眉毛晚,
  长得倒是比眉毛长。“
  余华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三、德文版自序
  有一个人我至今没有忘记,有一个故事我也一直没有去写。我熟悉那个人,可是我无法回忆起他的面容,然而我却记得他嘴角叼着烟卷的模样,还有他身上那件肮脏的白大褂。有关他的故事和我自己的童年一样清晰和可信,这是一个血头生命的历史,我的记忆点点滴滴,不断地同时也是很不完整地对我讲述过他。
  这个人已经去世,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我的父亲,一位退休的外科医生在电话里提醒我——-是否还记得这个人领导的那次辉煌的集体卖血?我当然记得。
  这个人有点像这本书中的李血头,当然他不一定姓李,我忘记了他真实的姓,这样更好,因为他将是中国众多姓氏中的任何一个。这似乎是文学乐意看到的事实,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于是你们的浮士德在进行思考的时候,会让中国的我们感到是自己在准备做出选择。
  这个人一直在自己的世界里建立着某些不言而喻的权威,虽然他在医院里的地位低于一位最普通的护士,然而他精通了日积月累的意义,在那些因为贫困或者因为其他更为重要的理由前来卖血的人眼中,他有时候会成为一名救世主。
  在那个时代里,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库存丰足,他从一开始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点,让远到而来的卖血者在路上就开始了担忧,担忧自己的体内流淌的血能否卖出去。他十分自然地培养了他们对他的尊敬,而且让他们人人都发自内心。接下去他又让这些最为朴素的人明白了礼物的意义,这些人中间的绝大部分者都是目不识丁者,可是他们知道交流是人和人之间必不可少的,礼物显然是交流时最为重要的依据,它是另外一种语言,一种以自我牺牲和自我损失为前提的语言。正因为如此,礼物成了最为深刻的喜爱、赞美和尊敬之词。就这样,他让他们明白了在离家出门前应该再带上两棵青菜,或者是几个西红柿和几个鸡蛋,空手而去等于失去了语言,成为聋哑之人。

  他苦心经营着自己的王国,长达数十年。然后,时代发生了变化,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开始变得库存不足了,买血者开始讨好卖血者,血头们的权威摇摇欲坠。然而他并不为此担心,这时候的他已经将狡猾、自私、远见卓识和同情心熔于一炉,他可以从容地去应付任何困难。他发现了血的价格在各地有所不同,于是就有了前面我父亲的提醒——-他在很短的时间里组织了近千卖血者,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到江苏。跨越了十来个县,将他们的血卖到了他所能知道的价格最高之处。他的追随者获得了更多一些的收入,而他自己的钱包皮则像打足了气的皮球一样鼓了起来。
  这是一次杂乱的漫长的旅程,我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手段,使这些平日里最为自由散漫同时又互不相识的人,吵吵闹闹地组成了一只乌合之众的队伍。我相信他给他们规定了某些纪律,并且无师自通地借用了军队的某些编制,他会在这杂乱的人群里挑出几十人,给予他们有限的权力,让他们尽展各自的才华,威胁和拉拢、甜言蜜语和破口大骂并用,他们为他管住了这近千人,而他只要管住这几十人就足够了。
  这次集体行动很像是战争中移动的军队,或者像是正在进行中的宗教仪式,他们黑压压的能够将道路铺满长长一截。这里面的故事一定会令我着迷,男人之间的斗殴,女人之间的闲话,还有偷情中的男女,以及突然来到的疾病击倒了某个人,当然也有真诚的互相帮助,可能还会有爱情发生……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支队伍,能够比这一支队伍更加五花八门了。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将这个故事写出来,有一天我坐到了桌前,我发现自己开始写作一个卖血的故事,九个月以后,我确切地知道了自己写下了什么,我写下了《》。
  显然,这是另外一个故事。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只是跟随那位血头的近千人中的一个,他也可能没有参加那次长途跋涉的卖血行动。我知道自己只是写下了很多故事中的一个,另外更多的故事我一直没有去写,而且也不知道以后是否会写。这就是我成为一名作家的理由,我对那些故事没有统治权,即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我只是被他们选中来完成这样的工作。因此,我作为一个作者,你作为一个读者,都是偶然。如果你,一位德语世界里的读者,在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当书中的人物做出的某种选择,也是你内心的判断时:那么,我们已经共同品尝了文学的美味。

  余华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四、意大利文版自序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使用标准的汉语写作,我的意思是——-我在中国的南方长大成人,然而却使用北方的语言写作。
  如同意大利语来自佛罗伦萨一样,我们的标准汉语也来自于一个地方语。佛罗伦萨的语言是由于一首伟大的长诗而荣升为国家的语言,这样的事实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如同传说一样美妙,而让我们感到吃惊和羡慕。但丁的天才使一个地方性的口语成为了完美的书面表达,其优美的旋律和奔放的激情,还有沉思的力量跃然纸上。比起古老的拉丁语,《神曲》的语言似乎更有生机,我相信还有着难以言传的亲切之感。
  我们北方的语言却是得益于权力的分配。在清代之前的中国历史里,权力向北方的倾斜使这一地区的语言成为了统治者,其他地区的语言则沦落为方言俚语。于是用同样方式写出来的作品,在权力的北方成为历史的记载,正史或者野史;而在南方,只能被流放到民间传说的格式中去。
  我就是在方言里成长起来的。有一天,当我坐下来决定写作一篇故事时,我发现二十多年来与我朝夕相处的语言,突然成为了一堆错别字。口语与书面表达之间的差异让我的思维不知所措,如同一扇门突然在我眼前关闭,让我失去了前进时的道路。
  我在中国能够成为一位作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在语言上妥协的才华。我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语言的故乡,幸运的是我并没有失去故乡的形象和成长的经验,汉语的自身灵活性帮助了我,让我将南方的节奏和南方的气氛注入到了北方的语言之中,于是异乡的语言开始使故乡的形象栩栩如生了。这正是语言的美妙之处,同时也是生存之道。
  十五年的写作,使我灭绝了几乎所有来自故乡的错别字,我学会了如何去寻找准确有力的词汇,如何去组织延伸中的句子;一句话,就是学会了在标准汉语里如何左右逢源,驾驭它们如同行走在坦途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已经“商女不知亡国恨”了。
  余华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一日
或许您还会喜欢:
沉从文《边城》
作者:沉从文
章节:25 人气:3
摘要:内容简介在川湘交界的茶峒附近,小溪白塔旁边,住着一户人家。独门独院里,只有爷爷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两个人,还有一只颇通人性*的黄狗。这一老一小便在渡船上悠然度日。茶峒城里有个船总叫顺顺,他是个洒脱大方,喜欢交朋结友,且慷慨助人的人。他有两个儿子,老大叫天保,像他一样豪放豁达,不拘俗套小节。老二的气质则有些像他的母亲,不爱说话,秀拔出群,叫傩送。小城里的人提起他们三人的名字,没有不竖大拇指的。 [点击阅读]
良心作证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3
摘要:这是一部美丽而又令人激动,乃至荡气回肠的小说,或者说,它是一部完全来自生活与时代的撼人写真。作家以其大手笔抒写了社会转型时期,关于人性和感情的裂变……在市委家属楼三层的一个大厅里,正进行着一场热闹的婚礼。阵阵喧闹声不时地从窗户里传出来,像一朵朵绚烂的焰火在空气里炸开。很多马路上的行人忍不住驻足倾听观望。大厅里面,周建设眼角眉梢挂着掩饰不住的喜悦,不停地应付着前来道喜的各色宾客。 [点击阅读]
王小波《黄金时代》
作者:王小波
章节:18 人气:3
摘要: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祥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愉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 [点击阅读]
阎连科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4
摘要:雨过天晴,昨天的雨水把青砖山墙洗得水汪汪的绿,连一星尘土也没有。中年男人距山墙一米远近急速下跌着,像一块巨石从沟崖朝着沟底落。他闻到了山墙上的清新浓烈扑鼻,还带着新砖出窑后的热暖味。一春三月天气很暖和,日头饼馍样烤在天上。五婶寒了一冬,见日光挤进屋里一丝,便恨不得把一个日头揽在怀里。他爹,五婶说,让我出去晒个暖儿吧。五叔说你好好睡着吧,满天下数你难侍候!五婶喉咙塞一下,就盯着房上的椽子看。 [点击阅读]
中国现代散文
作者:佚名
章节:294 人气:2
摘要:熟悉上海掌故的人,大概都知道城隍庙是中国的城隍,外国的资本。城隍庙是外国人拿出钱来建筑,而让中国人去烧香敬佛。到那里去的人,每天总是很多很多,目的也各自不同。有的带了子女,买了香烛,到菩萨面前求财乞福。有的却因为那里是一个百货杂陈,价钱特别公道的地方,去买便宜货。还有的,可说是闲得无聊,跑去散散心,喝喝茶,抽抽烟,吃吃瓜子。 [点击阅读]
国史大纲
作者:佚名
章节:73 人气:2
摘要:钱穆着商务印书馆修订本凡读本书请先具下列诸信念:一、当信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否则最多只算一有知识的人,不能算一有知识的国民。)二、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 [点击阅读]
北京北京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一九九四年北京的一个夏夜,我说:“我要做个小说家,我欠老天十本长篇小说,长生不老的长篇小说,佛祖说见佛杀佛见祖日祖,我在小说里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要娶个最心坎的姑娘,她奶大腰窄嘴小,她喜欢我拉着她的手,听我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定了我要做的,我定了我要睡的,我就是一个中年人了,我就是国家的栋梁了。 [点击阅读]
美学散步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李泽厚八十二岁高龄的宗白华老先生的美学结集由我来作序,实在是惶恐之至:藐予小子,何敢赞一言!我在北京大学读书的时候,朱光潜、宗白华两位美学名家就都在学校里。但当时学校没有美学课,解放初年的社会政治气氛似乎还不可能把美学这样的学科提上日程。我记得当时连中国哲学史的课也没上过,教师们都在思想改造运动之后学习马列和俄文……。所以,我虽然早对美学有兴趣,却在学校里始终没有见过朱、宗二位。 [点击阅读]
倾城之恋
作者:张爱玲
章节:9 人气:3
摘要:娄家姊妹俩,一个叫二乔,一个叫四美,到祥云时装公司去试衣服。后天他们大哥结婚,就是她们俩做傧相。二乔问伙计:“新娘子来了没有?”伙计答道:“来了,在里面小房间里。”四美拉着二乔道:“二姊你看挂在那边的那块黄的,斜条的。”二乔道:“黄的你已经有一件了。”四美笑道:“还不趁着这个机会多做两件,这两天爸爸总不好意思跟人发脾气。”两人走过去把那件衣料搓搓捏捏,问了价钱,又问可掉色。 [点击阅读]
日光流年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嘭的一声,司马蓝要死了。司马蓝是村长,高寿到三十九岁,死亡哐当一下像瓦片样落到他头上,他就知道死是如期而至了。他将离开这鲜活生动的人世了。在耙耧山脉的深皱里,死亡自古至今偏爱着三姓村?,有人出门三日,回来可能就发现另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谢世了。出门半月或者一个月,倘若偶然一次没人死去,便会惊痴半晌,抬头望望西天,看日头是否从那儿出来了,是否成了蓝色或者绛紫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