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追风筝的人 - 《追风筝的人》txt——第七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次日早晨,哈桑在泡早餐红茶,他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我们在喀尔卡湖,你,我,爸爸,老爷,拉辛汗,还有几千个人。”他说,“天气暖和,阳光灿烂,湖水像镜子一样清澈。但是没有人游泳,因为他们说湖里有个鬼怪。它在湖底潜伏着,等待着。”
  他给我倒了一杯茶,加了糖,吹了几下,把它端给我。“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不敢下水。突然间你踢掉鞋子,阿米尔少爷,脱掉你的衣服。‘里面没有鬼怪,’你说,‘我证明给你们看看。’大家还来不及阻止你,你一头扎进湖里,游开了。我跟着你,我们都游着。”
  “可是你不会游泳。”
  哈桑哈哈大笑:“那是在梦里啊,阿米尔少爷,你能做任何事情。每个人都尖声叫唤:‘快起来!快起来!’但我们只是在冰冷的湖水里面游泳。我们游到湖中央,停下来。我们转向湖岸,朝人们挥手。他们看起来像小小的蚂蚁,但我们能听到他们的掌声。现在他们知道了,湖里没有鬼怪,只有湖水。随后他们给湖改了名字,管它叫‘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我们向那些到湖里游泳的人收钱。”
  “这梦是什么意思呢?”我说。
  他替我烤好馕饼,涂上甜果酱,放在盘子里。“我不知道,我还指望你告诉我呢。”
  “好吧,那是个愚蠢的梦而已,没有什么含义。”
  “爸爸说梦总是意味着某种东西。”
  我喝着茶,“那么你为什么不去问他呢?他多聪明呀。”我的不耐烦简直出乎自己意料。我彻夜未眠,脖子和后背像绷紧的钢丝,眼睛刺痛。即使这样,我对哈桑也太刻薄了。我差点向他道歉,但是没有。哈桑明白我只是精神紧张。哈桑总是明白我。
  楼上,我听见从爸爸的卫生间传来一阵水流的声音。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阿里在我们身后关上门。我听见他低声祈祷——每次他儿子外出,他总是要祈祷。
  我从来没有见到街上有这么多人。儿童在打雪仗,拌嘴,相互追逐,咯咯笑着。风筝斗士和帮他们拿卷轴的人挤在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周围的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已经挤满了看客,他们斜躺在折迭椅上,暖水壶里的红茶热气腾腾,录音机传出艾哈迈德·查希尔[1]Ahmad Zahir(1946~1979),阿富汗歌星。[1]喧闹的音乐。风靡全国的艾哈迈德·查希尔改进了阿富汗音乐,给传统的手鼓和手风琴配上电吉他、小号和鼓,激怒了那些保守的教徒。无论在台上表演还是开派对,他都跟以前那些呆板的歌手不同,他拒绝木无表情的演出,而是边唱边微笑——有时甚至对女人微笑。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发现爸爸和拉辛汗坐在一张长凳上,两人都穿着羊毛衫,喝着茶。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他穿着一双黑色*的橡胶雪靴,厚厚的羊毛衫和褪色*的灯芯绒裤外面,罩着绿色*的长袍。阳光照在他脸上,我看到他唇上那道粉红色*的伤痕已经弥合得很好了。

  0突然间我想放弃,把东西收起来,转身回家。我在想什么呢?我既然已经知道结局,何必还要让自己来体验这一切呢?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我觉得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今天,即使是我,也必定难逃惨败。
  “我有点不想在今天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转动双脚,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我不知道,也许我们该回家去。”
  接着他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我对他脑海盘桓的念头常常一无所知,可是我在他面前怎么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这让人不安,可是有人永远对你的需求了如指掌,毕竟也叫人宽心。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他微笑:“没有鬼怪。”
  “你确定?”
  他闭上双眼,点点头。
  我看着那些在街道蹿上蹿下打雪仗的孩子,“今天是个好日子,对吧?”
  “我们来放风筝吧。”他说。
  当时我觉得哈桑那个梦可能是他编出来的。那可能吗?我确定不是,哈桑没那么聪明,我也没那么聪明。但不管是否是编造的,那个愚蠢的梦缓解了我的焦虑。兴许我该除去衣服,到湖里去游一游。为什么不呢?
  “我们来放。”我说。
  哈桑神色*一振:“好啊!”他举起我们的风筝:红色*的风筝,镶着黄边,在竖轴和横轴交叉的地方,有塞弗的亲笔签名。他舔舔手指,把它举起,测试风向,然后顺风跑去。我们偶尔也在夏天放风筝,他会踢起灰尘,看风吹向什么方位。我手里的卷轴转动着,直到哈桑停下来,大约在五十英尺开外。他将风筝高举过顶,仿佛一个奥运会的田径运动员高举获得的金牌。按照我们往常的信号,我猛拉两次线,哈桑放开了风筝。
  虽说爸爸和学校的老师诲我不倦,我终究无法对真主死心塌地。可是当时,从教义答问课程学到的某段《可兰经》涌上嘴边,我低声念诵,然后深深吸气,呼气,跟着拉线跑开。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发出宛如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哈桑拍掌称好,跑在我身后。我把卷轴交给他,双手拉紧风筝线,他敏捷地将那松弛的线卷起来。
  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来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不到一个钟头,这个数字翻了一番,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风筝在苍穹来回飞舞,熠熠生辉。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这风正适宜放风筝,风速不大,恰好能让风筝飘浮起来,也便于操控。哈桑在我身旁,帮忙拿着卷轴,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顷刻间,割线开始了,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回旋着跌落下来。它们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我能听得见那些追风筝的人,高声叫嚷,奔过大街小巷。有人扯开喉咙,报告说有两条街上爆发冲突了。

  我偷眼望向爸爸,看见他和拉辛汗坐在一起,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他在为我加油吗?还是希望我的失败给他带来愉悦?放风筝就是这样的,思绪随着风筝高低起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仍在放着风筝,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我坚持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很吃惊?你的眼睛没有看着天上,你坚持不了多久啦。我将视线收回空中。有只红色*的风筝正在飞近——我发现它的时间恰到好处。我跟它对峙了一会,它失去耐心,试图从下面割断我,我将它送上了不归路。
  街头巷尾满是凯旋而回的追风筝者,他们高举追到的战利品,拿着它们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但他们统统知道最好的还没出现,最大的奖项还在飞翔。我割断了一只带有白色*尾巴的黄风筝,代价是食指又多了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入我的掌心。我让哈桑拿着线,把血吸干,在牛仔裤上擦擦手指。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空中幸存的风筝,已经从约莫五十只剧减到十来只。我的是其中之一,我杀入前十二名。我知道巡回赛到了这个阶段,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那些家伙既然能活下来,技术实在非同小可——他们可不会掉进简单的陷阱里面,比如哈桑最喜欢用的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我的眼光转向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
  “它干掉几只?”我问。
  “我数过了,十一只。”哈桑说。
  “你知道放风筝的人是谁吗?”
  哈桑啪嗒一下舌头,仰起下巴。那是哈桑的招牌动作,表示他不知道。蓝风筝割断一只紫色*的大家伙,转了两个大圈。隔了十分钟,它又干掉两只,追风筝的人蜂拥而上,追逐它们去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只剩下四只风筝了。我的风筝仍在飞翔,我的动作无懈可击,仿佛阵阵寒风都照我的意思吹来。我从来没有这般胜券在握,这么幸运,太让人兴奋了!我不敢抬眼望向那屋顶,眼光不敢从天空移开,我得聚精会神,聪明地操控风筝。又过了十五分钟,早上那个看起来十分好笑的梦突然之间触手可及: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家伙了,那只蓝风筝。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那条玻璃线。人们纷纷顿足、拍掌、尖叫、欢呼。“干掉它!干掉它!”我在想,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音乐震耳欲聋,蒸馒头和油炸菜饼的香味从屋顶和敞开的门户飘出来。
  但我所能听到的——我迫使自己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我所看到的,只是那只蓝风筝。我所闻到的,只是胜利的味道。获救。赎罪。如果爸爸是错的,如果真像他们在学校说的,有那么一位真主,那么他会让我赢得胜利。我不知道其他家伙斗风筝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在人前吹嘘吧。但于我而言,这是惟一的机会,让我可以成为一个被注目而非仅仅被看到、被聆听而非仅仅被听到的人。倘若真主存在,他会引导风向,让它助我成功,我一拉线,就能割断我的痛苦,割断我的渴求,我业已忍耐得太久,业已走得太远。刹那之间,就这样,我信心十足。我会赢。只是迟早的问题。

  结果比我预想的要快。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我卷开线,让它飞高。我的风筝转了一个圈,飞到那只蓝色*家伙的上面,我稳住位置。蓝风筝知道自己麻烦来了,它绝望地使出各种花招,试图摆脱险境,但我不会放过它,我稳住位置。人群知道胜负即将揭晓。“干掉它!干掉它!”的齐声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睁开眼睛,望见蓝风筝猛然扎下,好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我眨眨眼,疲累不堪,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突然间我腾空而起,从空中望着自己。黑色*的皮衣,红色*的围巾,褪色*的牛仔裤。一个瘦弱的男孩,肤色*微黄,身材对于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显得有些矮小。他肩膀窄小,黑色*的眼圈围着淡褐色*的眼珠,微风吹起他淡棕色*的头发。他抬头望着我,我们相视微笑。
  然后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都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只说出这句话。这是真的吗?在过去的日子里,我眨眨眼,从美梦中醒来,起床,下楼到厨房去吃早餐,除了哈桑没人跟我说话。穿好衣服。等爸爸。放弃。回到我原来的生活。然后我看到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他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拍掌称快。就在那儿,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看见爸爸站在屋顶上,终于以我为荣。
  但他似乎在做别的事情,双手焦急地摇动。于是我明白了,“哈桑,我们……”
  “我知道,”他从我们的拥抱中挣脱,“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他放下卷轴,撒腿就跑,他穿的那件绿色*长袍的后褶边拖在雪地上。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或许您还会喜欢:
名人传
作者:佚名
章节:55 人气:0
摘要:《名人传》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传记。又称三大英雄传。《贝多芬传》:贝多芬出生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性格粗鲁,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贝多芬本人相貌丑陋,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贝多芬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当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他独自一人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的责任。1792年11月贝多芬离开了故乡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 [点击阅读]
名士风流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0
摘要:柳鸣九文学的作用在于向别人展示作家自己所看待的世界。这部小说的一个人物曾经这样认为:“为什么不动笔创作一部时间与地点明确、而且具有一定意义的小说呢?叙述一个当今的故事,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自己的忧虑,发现自己的问题,既不去揭示什么,也不去鼓动什么,仅仅作为一个见证。”这个人物这样思忖着。 [点击阅读]
吸血鬼德古拉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东欧,一四六二年自从她的王子骑马出征后,伊丽莎白王妃每晚都被血腥恐怖的恶梦折磨。每一夜,王妃会尽可能保持清醒;然而等她再也撑不住而合眼睡去后,她很快便会发现自己徘徊在死尸遍野、处处断肢残臂的梦魇中。她又尽力不去看那些伤兵的脸——然而,又一次,她被迫看到其中一人。永远是他那张伤痕累累的囚犯的脸,然后伊丽莎白便在尖叫声中醒来。 [点击阅读]
呼吸秋千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我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边。换句话说:属于我的一切都与我如影随行。当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说是我的,其实它们原先并不属于我。它们要么是改装过的,要么是别人的。猪皮行李箱是以前装留声机用的。薄大衣是父亲的。领口镶着丝绒滚边的洋气大衣是祖父的。灯笼裤是埃德温叔叔的。皮绑腿是邻居卡尔普先生的。绿羊毛手套是费妮姑姑的。只有酒红色的真丝围巾和小收纳包皮是我自己的,是前一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点击阅读]
呼啸山庄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夏洛蒂和传记作者告诉我们,爱米丽生性*独立、豁达、纯真、刚毅、热情而又内向。她颇有男儿气概,酷爱自己生长其间的荒原,平素在离群索居中,除去手足情谊,最喜与大自然为友,从她的诗和一生行为,都可见她天人合一宇宙观与人生观的表现,有人因此而将她视为神秘主义者。 [点击阅读]
命案目睹记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在月台上,麦克吉利克蒂太太跟着那个替她担箱子的脚夫气喘吁吁地走着。她这人又矮又胖;那个脚夫很高,从容不迫,大踏步,只顾往前走。不但如此,麦克吉利克蒂太太还有大包小包的东西,非常累赘。那是一整天采购的圣诞礼物。因此,他们两个人的竟走速度是非常悬殊的。那个脚夫在月台尽头转弯的时候,麦克吉利克蒂太太仍在月台上一直往前赶呢。当时第一号月台上的人不挤,本来没什么不对。 [点击阅读]
哑证人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埃米莉-阿伦德尔——小绿房子的女主人。威廉明娜-劳森(明尼)——阿伦德尔小姐的随身女侍。贝拉-比格斯——阿伦德尔小姐的外甥女,塔尼奥斯夫人。雅各布-塔尼奥斯医生——贝拉的丈夫。特里萨-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侄女。查尔斯-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侄子。约翰-莱弗顿-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父亲(已去世)。卡罗琳-皮博迪——阿伦德尔小姐的女友。雷克斯-唐纳森医生——特里萨的未婚夫。 [点击阅读]
哭泣的遗骨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初、高中的同班同学——现在长门市市政府下属的社会教育科工作的古川麻里那儿得知了这一消息。麻里在电话里说:“哎,我是昨天在赤崎神社的南条舞蹈节上突然遇到她的,她好像在白谷宾馆上班呢。”关于南条舞蹈的来历,有这么一段典故,据说战国时期,吉川元春将军在伯老的羽衣石城攻打南条元续时,吉川让手下的土兵数十人装扮成跳舞的混进城,顺利击败了南条军。 [点击阅读]
哲理散文(外国卷)
作者:佚名
章节:195 人气:0
摘要:○威廉·赫兹里特随着年岁的增多,我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到时间的宝贵。确实,世上任何别的东西,都没有时间重要。对待时间,我们也变得吝啬起来。我们企图阻挡时间老人的最后的蹒跚脚步,让他在墓穴的边缘多停留片刻。不息的生命长河怎么竟会干涸?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点击阅读]
喧哗与骚动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威廉·福克纳(WilliamFaulkner,1897-1962)是美国现代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他出生在南方一个没落的庄园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参加过加拿大皇家空军。复员后,上了一年大学,以后做过各种工作,同时业余从事写作。他最早的两本小说是当时流行的文学潮流影响下的作品,本身没有太多的特点。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