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中国现代散文 - 胡愈之《X市的狗》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在我们的读者中间,大概有好几位是曾经到过S市,或者是住居在S市的。列位大概都知道S市是东方最繁盛的都市,是物质文明集合的中心点;那边的人们,吃的、着的、住的、逛的,比在别处都要好。可是除了十几层高的洋楼,十多丈阔的马路以外,这S市的文化,还有一个特点,却少有人知道。这特点是什么?原来就是狗道主义。狗,在S市是特别被尊崇的。S市的法律对于狗的生命安全,保护得十分周到。没有人敢杀害它,虐待它。狗的一切享受,也与众不同。
  初次来到S市的乡下曲辫子,见了那边的哈叭狗,住的是清洁的洋楼,套的是金银的项索,吃的是牛肉和乳酪,出来乘着龙飞行的汽车,亲着洋太太的香吻,都不免摇摇头,叹一 声“我不如也”。所谓S市的狗道主义便是如此的。此外更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S市的狗道主义的发达。S市的公园,门口都挂着一块牌子,写着“狗与□人不准入内”。自然,一切的牲畜,都是禁止走入公园的。但是没有写着:“狮子不准入内“,“老虎不准入内”,“猪不准入内”,“牛不准入内”,却单写着“狗与□人不准入内“,可见对于狗的地位的重视,至少,在S市的人们看来,狗和某种的人类是立于平等地位了。而且,这一条法律,也不是没有例外的。据说,狗,只要穿戴了人的衣冠,依旧可以走进公园里去,并不加以禁阻。但是自从S市开辟公园以来,却不曾见有四足的动物,着着overcoat,戴着大礼帽,假扮了人模样,在公园里散步。可见,虽然是狗,实在也颇知自爱呢。再举一个例:假如你在S市开着汽车,撞死了一个不相干的人,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只消到法庭里去申辩一 下,那公正的法官,便“援笔判道”:“死者系自不小心,着尸属具结领回,汽车夫开释。”但你要是运道不好,在马路上撞坏了一条狗腿,而那狗又是某洋太太所最钟爱的,你可就没有这么便宜了。你至少也得赔偿医药费50元,才能了事。这是因为在S市有一句俗语:“只有不小心的人,没有不小心的狗。”把人撞坏了,那也许由于被撞的人自不小心。要是把狗撞坏了,那罪一定在于撞狗的人,而不在于被撞的狗,因为狗是决不至于不小心的。就这一个例,更可以看出狗道主义的精义的一斑。但是现在我所要讲的,却是另一个故事,这故事不是讲S市的狗,而是讲X市的狗的。X市和S市不同,在那边狗道主义还未昌明,因此狗竟不齿于人类。话虽如此,X市的狗却不是无用的狗。它们能拉车,能负重,能做一切的工作。X市的人们差不多全是靠了狗才能生活。但是狗虽做了最大的职务,却只得了最小的报酬。它们替人做了许多事,把生命的全部都耗尽了,但结果竟不得一饱。连它们所应得的骨头,也不能得到。在X市的人们看来,以为这不算不公平,这是当然的事:凡牲畜本来比奴隶还要下等,而狗却比奴隶的奴隶还要下等。狗是受人类豢养的,如果没有人类,也就没有狗类。所以苦工是狗的本分,而骨头却是人的恩泽。狗有做苦工的义务,而没有要求骨头的权利。这是在X市所公认的道德原则。向来X市的狗,都是非常安分,而且对于此种道德原则,是谨守不渝的。但是道德虽高妙,究竟不能装满肚腹。狗的智慧虽不如人,生理的构造,却和人差不了多少。肚饿了究竟是无法可想的。因此,有一天,X市的狗,从来不吠的,居然唁唁的吠了起来。这意思是要求多给一块骨头。这本来是违反X市的道德的。X市的人把狗吠当作了一件大不吉利的事。但是又有什么法想呢?要是天天狂叫起来,荒废工作,人类的损失可是不校到了最后,人居然让步了,和狗订了一 个契约,以后多给一块骨头,但不许乱叫。总算万幸,一场狗风潮,就此平息了。
  但是人到底比狗聪明得多,他知道此风断不可长,风潮虽幸而平息,却不可不下一番辣手,以儆将来,否则狗胆日益张大,后患何堪设想!因此虽然已经允许了多给一块骨头,到了风潮平息后,依旧不给。狗自然不肯干休,这一次不单是狂叫,而且张着狰狞的牙齿,仿佛要咬人的样子。狗是激成忿怒了,谁知这正中了人的恶计。X市全体的人们便都嚷着道:“不得了,不得了,狗咬起人来了,这些狗一定是疯了,为了X市的治安,为了人类的生命的安全,快来打死这疯狗,快来打死这疯狗!”轰轰的两声,枪弹穿进了两只狗的肚腹。又是轰轰轰的接连十几声,枪弹穿进了十几只狗的肚腹。“为了X市的治安,为了人类生命的安全,快来打死这疯狗,快来打死这疯狗!”明天X市的报纸,登了一条新闻,说道:“昨天某处打死了两只公狗。”许多读报的人,都不满意,他们说:“打死两只狗,也值得上报吗?”以后的事情,却不曾知道。但据新从X市回来的人说,那边的狗虽然打死了好多只,但是那些没有打死的,却都已传染了疯狗毒,现在真的咬起人来了。被咬死的人也有不少。那人回来的时候,X市里正闹着疯狗问题呢。读完了这一篇故事的人,一定要感叹着说:“同是狗也,何幸而为S市的狗,何不幸而为X市的狗!”但是著者的见解却又不同。著者以为S市的狗,虽然养尊处优,但是它的地位,到底也不见得很高,因为真正的幸福是要自己去挣得的,而不是可以赐与的。至于X市的狗,本来只求多得一块骨头,填填它的肚腹,现在骨头虽不曾到手,它的肚腹却已装满了枪弹了,这不是一样的有幸吗?
  !”925年5月3!”日《文学周报》第!”75期
或许您还会喜欢:
皮皮鲁和活车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我不信。我不能不信。我的汽车活了。我的那辆牌照号M7562的金羊牌汽车是活车。国内开车族没有不知照金羊牌小轿车的。这种轿车外形美观,乘坐舒适。特别令驾驶员青睐的是它的操作系统几乎是完美已无缺的,灵活,可靠,值得信赖。难怪金羊牌轿车的广告是这样说的:金羊牌轿车。坐车的是老板。开车的也是老板。拥有一辆金羊牌轿车是我多年的夙愿。当然,它的价格对于我这样的靠工资吃饭的职员来说,令人望而却步。 [点击阅读]
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冰心在给《穆斯林的葬礼》写国际版的序言时,她说在读这本书之前,几乎对穆斯林一无所知。看过之后,我深深赞同这点,我缺乏对其他民族和宗教的了解,哪怕是最基本的了解都没有。当然,穆斯林和回族仅仅是小说的故事背景,要想真正理解民族和宗教,还是要看一些专门的书。小说大概讲述了一个北京玉器家族两代人的故事,章节交错的方式,让故事有穿越时空的感觉。 [点击阅读]
第二个太阳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一一列火车向南急驶。其中一节平板车上装载着一辆小吉普和一辆中型吉普。兵团副司令秦震坐在小吉普司机旁边他的坐位上。雨水在风挡玻璃上狂泻奔流,风把雨水旋进吉普车厢里面,凉渗渗的大雨点扑在秦震的脸上,他的美式军大衣和微微敞开的军装上衣的领口,都淋湿了,雨水聚汇起来,顺着脖颈流注到胸膛上。参谋、警卫员几次请他搬到后面中型吉普电台车上去,他却断然拒绝了。因为在这种历史转折关头,他宁愿在暴风雨里猛进。 [点击阅读]
红塔乐园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皮皮鲁属虎,他的同学也都属虎。他们盼望在虎年能有一番奇特的经历。果然,在虎年中,属虎的皮皮鲁和他的同学们经历了一场难忘的故事--皮皮鲁上课的时候盼放学。下课铃响了,他又怕放学。放学以后干什么去呢?“皮皮鲁,咱们找个地方玩吧!”这天下午放学后,苏宇在学校门口等着皮皮鲁。“玩什么?”皮皮鲁两手一摊,感到没什么可玩。一群麻雀落在电线上。“要是有个足球场就好了。”苏宇叹了口气。“少年宫有!”田莉眼睛一亮。 [点击阅读]
莫言《檀香刑》
作者:莫言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一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 [点击阅读]
逝去的武林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李仲轩(1915~2004),天津宁河县人,形意拳大师唐维禄、尚云祥、薛颠弟子,因生于文化世家,青年时代武林名号为“二先生”,34岁退隐,遵守向尚云祥立下的誓言,一生未收徒弟,晚年于《武魂》杂志发表系列文章,在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荣辱悲欢事勿追我的父系在明朝迁到宁河西关,初祖叫李荣,当时宁河还没有建县。 [点击阅读]
韩寒《三重门》
作者:韩寒
章节:22 人气:2
摘要:林雨翔所在的镇是个小镇。小镇一共一个学校,那学校好比独生子女。小镇政府生造的一些教育机构奖项全给了它,那学校门口“先进单位”的牌子都挂不下了,恨不得用奖状铺地。镇上的老少都为这学校自豪。那学校也争过一次气,前几届不知怎么地培养出两个理科尖子,获了全国的数学竞赛季亚军。 [点击阅读]
凉州往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1风儿一阵紧过一阵,猎猎风声卷起的,不只是峡谷的惊叫,还有一颗少女的心。水英英幸福得要死了,她还从没跟家远哥这么亲近过这么幸福过呢。五糊爷带上拾粮上路的时候,还是一脑子的雾水。两天前他被青石岭牧场主水二爷召去,原以为是说丫头拾草的事,没想,水二爷只字未提拾草,倒是怪惊惊说,我想让拾粮到院里来。让拾粮去院里?这个老东西,总是做些莫名其妙的事。 [点击阅读]
喊山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太行大峡谷走到这里开始瘦了,瘦得只剩下一道细细的梁,从远处望去拖拽着大半个天,绕着几丝儿云,像一头抽干了力气的骡子,肋骨一条条挂出来,挂了几户人家。这梁上的几户人家,平常说话面对不上面要喊,喊比走要快。一个在对面喊,一个在这边答。隔着一条几十米直陡上下的沟声音到传得很远。 [点击阅读]
围城
作者:钱钟书
章节:13 人气:2
摘要: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是不敢来评的,只记录一些感受罢了。注:较长,请选择性*阅读。吃葡萄的人八年前,我上高三,正在为高考没日没夜的做模拟试题。前一天做完的卷子,第二天上课时语文老师会讲其中的一两道试题。某天他讲了一道阅读理解题,题目是:有两种人吃葡萄的人,第一种人从每串里最好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好的一颗;第二种人从每串里最坏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一颗,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