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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城4·魔女回归 - 第六章 堕入凡尘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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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大门离开陌生人酒馆,一边走一边思考着刚刚发生的一切。我一直都知道夜城是个古老的地方,不过如果梅林说的没错,那么,夜城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十分古老的地方了。到底是有多古老?如果夜城真是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话,又是什么人创造的?我怀疑自己其实很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不肯承认罢了。
  我失踪已久的母亲。
  我带着大家穿过阴暗的小巷子,回到多采多姿的喧闹大街。同伴们通通不慌不忙地跟在我身后。罪人和美丽毒药一路上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就跟恋爱中的青少年没什么两样。要不是明知他们之中有个来自地狱的女恶魔、千百年来不断在腐化人心,其实还真是一对赏心悦目的小情侣。疯子一个人走在最后,心不在焉地看向远方。这是个好现象,因为当他开始注意到现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才真正该开始担心。我突然有个想法,而且这个想法已经不是第一次浮现在脑海中;或许,在选择伙伴之前我应该更仔细地考虑才对。
  来到大街的人行道上,我立刻发现有人在监视我们。渥克一点也没浪费时间。此刻还没看到坏潘妮的踪迹,不过她是属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那种狠角色。我并不讶异这么快就被渥克的人盯上,他知道陌生人酒馆是我最常出没的地方,所以派人守在这里是很合理的做法。严格说来,他的手下训练精良,本来也没有那么容易暴露行踪。只不过渥克实在太常派人监视我了,常到我都已经认得他们的长相了。事实上,每当查案碰到瓶颈,我常常会找他们一起坐下来喝一杯,顺便跟他们讨论讨论案情。反正在那种时候,我们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干脆凑在一起聊聊天也好。他们多半都会接受我的邀请,因为在夜城,今天的敌人很可能是明天的朋友。当然,这话反过来讲也是有可能的。我们都没跟渥克提过这种情况,因为他铁定无法理解。要是让他知道了,很可能会以通敌的罪名审讯这些人。
  我四下张望,暗自计算着跟踪者的人数。就我所看到的约莫有二十个,其中有一半是新人,因为他们还会想办法掩藏行踪。二十个?我忍不住有点讶异。这个数字比渥克平常派的要多出许多,看来他真的把这个案子看得很严重。
  我的同伴们完全没发现有人跟踪,于是我一个一个指给他们看。
  “不要猛盯着他们。”我轻声道。“给他们留点面子。”
  于是我们决定跟他们挥挥手。其中有一个被吓得撞上了电线杆。
  “我不喜欢被人监视。”美丽毒药语气凶狠,完全破坏了原先脸上那种天真的表情。
  罪人轻拍她的手臂。“他们只是不像我这么了解你罢了,亲爱的。”
  “我肯定这些只是诱饵。”我说。“欺敌用的,要我们忽略躲在伪装法术跟隐形斗篷之后的真正监视者。看来渥克真的非常关心我们的进度。”
  “夜城里所有的大人物没有不关心的吧。”罪人说。“我们的发现必定会影响每个人。或许我们应该多找几个帮手,以免遇上什么……麻烦的状况。”
  “不。”我立刻否决。“渥克代表当权者,而当权者唯一关心的就是维持权力。如果我们过于接近真相,他们一定会下达格杀令的,还是不要牵扯太多人进来比较好。”
  罪人看着我道:“你好像一点也不担心。”
  我耸耸肩。“反正随时都有人想要我的命,当权者喜欢排队就让他们去排。再说,我跟渥克已经玩过很多次这种游戏了。只要是我在前面领路,他在后面跟随,那我就还能保持优势。”
  “我不喜欢被人监视。”疯子突然说。“不过我知道监视我们的是什么人。我们并不孤独,永远都有人在旁监视。他们在镜子的另外一边偷看我们的一举一动;他们痛恨我们,只因为我们的存在比他们真实。记住睡觉的时候要把镜子翻过去面对墙壁,这样他们就无法进入我们的世界了。”
  “好吧……”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接话道。“谢谢你的提醒……”
  “我没有疯。”疯子伤心地说。“虽然不论对我还是对其他人而言,我如果真的疯了反而比较好,但是……如果你看过我所看过的景象……你就会知道世界绝非外表看来那么简单。我们接下来要去哪?”
  我眨了眨眼,决定回答他最后的问题就好了。“我们要去上城区的餐厅大街。我可以在那里找出赫恩的踪迹,不过不知道距离多远而已。只是,搭乘任何大众交通工具都无法甩开渥克的手下,我可不喜欢让他们这么轻易地跟踪我们。”
  “你为什么不买车呢?”罪人间。
  我有点惊讶地道:“你是认真的吗?看看路上的交通吧,那哪叫交通?那根本是活生生的怪物突变史!街道上起码有一半的车辆不是真的车,而另一半车辆使用的燃料可是连美丽毒药都不能忽视的强大魔法。更别提只要把大拇指伸出窗外,立刻就会被吃掉了。”
  “我有办法可以去上城区。”美丽毒药突然说道。“我可以带大家直接过去。如果你希望这样的话,席尼。”
  “当然好呀。”罪人说。“但是我不知道你可以……”
  美丽毒药的头上突然嗡嗡作响,冒出一道由苍蝇组成的光环。接着她伸出恐怖的利爪,在面前的空气里画出诡异的符号。一阵阴影袭来,将她整个脸笼罩其中,只留下两点火红的目光静静燃烧。我被她吓得退开一步,疯子则以哀伤的表情盯着她看。
  美丽毒药念了一句令大家耳朵疼痛的咒语,然后,一道地狱之火延着我们四周猛烈喷出。黄色的火焰里爆出大量的硫磺臭味,不过我们丝毫没有感到火焰中的高热。地狱之火向上一喷,接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我们已经出现在上城区的街道上,美丽毒药也恢复为原来的清纯样貌。我感到一阵头重脚轻,于是用力摇了摇头。刚刚传送的时间虽短,但我耳中仿佛听到了数不清的凄声惨叫……我看向美丽毒药,她则故作端庄地对我微笑。
  “我不知道你有这种能力。”罪人的声音听来十分平静。
  “只是一条穿越地狱的快捷方式。”美丽毒药道。“我毕竟是个女恶魔,亲爱的席尼。我们必须拥有随时前往任何地方的能力,这些在职务描述里面都有写。”
  “我看到你了。”罪人道。“刚刚的那一瞬间里,我看到了你的真实面貌。”
  她低下头道:“像我这样的女孩是没有办法选择出生背景的,席尼。”
  “没有关系。”他说。“我不在乎。我以前就见过你的原形。当我进入地狱的时候,他们让我看到的第一个景象就是你的模样。那并没有改变我对你的爱,我爱的是你的本质,而不是你的外表。”
  “我永远没办法理解这种感觉。”美丽毒药说。
  “那是当然的。”罪人温柔地道。“因为你是地狱来的女恶魔呀。”
  他们说完相视一笑。我看了看周遭环境,街上的人们眼睁睁看到四个人从地狱之火的光环中凭空出现,不过却没有任何人对我们多看一眼。这里毕竟还是夜城,人们——以及其他生命体——习惯自扫门前雪,也期望其他人不要多管闲事。不过,再怎样忽略我们的出现,大家还是都会刻意远离我们的身旁。我二话不说向前走去,同伴们立刻随后跟上。我认得这个地方,也知道要上哪去找赫恩。这里我以前来过。上城区拥有所有最好的餐厅跟俱乐部,乃是站在流行顶端的人物的社交天堂。然而即使最华丽的光芒也免不了会照出阴影,而赫恩目前所在的位置就是这道隐藏在光明之中的黑暗。

  我经过一间非常有名的高价法国餐厅,然后转入一条较为阴暗的小巷子。餐厅光鲜亮丽的招牌,和旁边这条巷子中鬼气森森的黑暗,形成极度强烈的对比。巷子里又湿又冷,肮脏污秽,不出几步就有一种走入截然不同的世界的感觉。这是一条阴郁异常的小巷子,通往一个人烟罕至的后巷迷宫。到处堆满了垃圾,每隔几步就会看到几扇餐厅的后门。这些后门都是顶级餐厅的顾客从来不曾到过的地方,是供货商跟员工们的入口,是所有馊水菜渣与垃圾的集散地;而这也就是夜城中所有流浪汉都喜欢来这里的原因。他们聚集于此,为了食物,也为了逃避外面那个冷漠的世界。
  我站在“老鼠后巷”的入口处向里面看了一看,这里一点都没变。
  仍旧是全夜城最黑暗的地方。这里的黑暗跟缺乏街灯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那是发自灵魂的一种黑暗,可以接触人心之中最深邃的恐惧。街道上的霓虹灯无法穿透其间,甚至连蓝白色的月光也不能照亮此地。这里的味道非常难闻,除了浓厚的腐臭味之外,还有令人无法忍受的绝望气息。就连地上的大石头都黏得跟什么一样。在这恶心的阴影之中住了一群遭到社会遗弃的人们,他们是迷失的灵魂,为世人所遗忘。
  我在巷口停下脚步,罪人走到我的身旁。
  “猎人赫恩就住在这里?古老的森林之神?”
  “真是从云端坠落谷底。”我说。“不过没任何力量可以保证永远没有失势的一天。至少在老鼠后巷里,他并不孤独,很多无家可归的人聚集在这里,因为餐厅关门前会把馊水倾倒出来,从零碎菜渣到整块牛肉应有尽有。反正对餐厅而言,把剩菜丢给流浪汉吃总比另外雇车来载便宜多了。”
  “为什么叫做老鼠后巷?”美丽毒药问。
  “你以为呢?”我说。“小心脚下吧。”
  “我真不知道夜城里有这么多流浪汉。”罪人说。“这里简直是一个小区,一个由迷失的灵魂所组成的小镇。”
  “听说我们应该称呼他们为街友,不能叫流浪汉。”我道。“若是叫他们流浪汉的话,就必须面对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不帮他们找寻住的地方。他们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夜城的经济基础都是从失败者身上压榨来的,这里对待失败者可是非常残酷的。”
  老鼠后巷是夜城居民对这一带的称呼。这些巷子里面到处都是大纸箱、简陋的遮蔽物、破烂的帐棚,以及挤在毛毯之下抱在一起取暖的人们。男男女女,各种体型、各种年龄,就像船难的受害者一样聚在一起,又好比被人满为患的国家赶出来的难民。黑暗中到处闪耀着明亮的双眸,阴影里随处隐藏着武器的凶光。或许他们失去了原有的力量,但是他们还是不喜欢被人盯着看。
  “他们没养狗吗?”疯子问。“我以为所有流浪汉都有养狗。”
  “这里没人养狗。”我说。“狗一出现在这里马上就会被吃掉,不管是人吃的还是老鼠吃的,这里的老鼠非常可怕,所以街友得聚在一起,不敢落单,不然的话,难保晚上睡觉的时候不会被老鼠拖走。”
  罪人看了我一眼。“你似乎对这里很熟,约翰。”
  “我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我说。“很多年前,我曾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当时整个夜城只有这里没有人会问我的过去,也没有人在乎我是谁。他们愿意接纳任何人。也只有这个地方才能完全躲避所有人的目光,包皮括我自己在内。在这里,吃饱穿暖就是一切,人们唯一关心的就是下一餐将会从何而来。对于烦恼太多的人而言,这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在这里待了多久?”美丽毒药问。
  “我不知道。反正够久了。我就是在这里认识剃刀艾迪的。他有时候还会回来这里睡觉。”我小心翼翼地踏入后巷之中,一边适应四周的黑暗,一边寻找着熟悉的面孔。“那边那位是加尔默罗修会的吗啡修女。她自愿来到此地跟街友同住,希望能够藉由信仰的力量帮助他们。她的血管可以生产任何种类的药品,然后藉由她的泪水进入人间。在老鼠后巷,泪水是绝对不会有短缺的一天的。她的泪水专为周遭受苦的人们而流,从来不曾拒绝任何需要的灵魂。前一阵子,有一群小混混想要绑架她,利用她生产永无止尽的毒品来获利。他们目中无人地来到这里,强行拖走吗啡修女,结果被街友围殴致死,死后连尸体都被吃个精光。”
  吗啡修女理了理身上破烂的修道服来到我的面前,隐隐流露出一股高贵的气质。她看起来比我印象中要苍老许多,不过住在这种地方总是老得比较快。她的长袍上布满脏污,不过脸上却带着疲惫而和蔼的笑容。
  “约翰·泰勒。我就知道你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我只是来办点事,修女。”
  “大家都是这么说的。”
  “我要找猎人赫恩,修女。我们有事要跟他谈谈。”
  “但是他愿意跟你们谈吗?”吗啡修女看了美丽毒药一眼。“这女人身上散发出来自地狱的臭味。”
  “我们不是来找麻烦的。”我小心地说。
  “你本身就是个麻烦,约翰。”吗啡修女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我四下寻找有没有愿意帮忙的人。这个地方只要用钱或酒就可以买到不少帮助。我看到“骇骨恶魔”躲在木条架起的毛毯之下,无精打采地偷偷瞄了我一眼。这家伙在赌桌上输光了一切,连自己的血肉都输得一干二净。他全身上下输到只剩一副骨头了,但是还是不愿死去,亦或是不能死去。他身上有些骨头上面布满齿痕,只希望咬他的都是老鼠才好。我看到不少其他有名的人物,不过没有一个对我表示善意。
  这里除了人之外,还有一堆怪物,甚至还有几台残破不堪的机器人,在阳电子脑中的能量耗尽之前不肯轻易倒下。在夜城,即使是最底层也愿意包皮容一切。这里甚至有一名身穿破烂太空装的小灰人①,似乎是遭到同伴遗弃所以才流落至此。现在到处都可以见到外星人的踪迹了。他用潦草的字迹在身旁的纸板上写了“愿意帮你做肛门探测以换取食物”几个大字。我真想一脚把这个外星绑匪踢到脱肛,不过还是把这股冲动给忍了下来。不论人家有什么样的过去,老鼠后巷都愿意无条件接纳。要不是因为这样,当初他们怎么会收留我?
  “都没有人愿意帮忙这里的人吗?”罪人问。“完全没有人在乎吗?”
  “别忘了你身在何处。”我说。“夜城是出了名的不在乎任何事呀。人们就是为了这点才对夜城趋之若鹜。还是有人在乎的,像是吗啡修女,还有皮欧偶尔也会来这里发放食物,顺便传一传道。另外,朱利安·阿德文特也会透过《夜城时报》募集各种救济基金。只不过大部分的夜城人宁愿假装这种地方、这些人根本不存在。因为他们不愿意想起这些夜城失败者的下场。”

  我们开始吸引众人目光了。即使在这种地方,还是有不少人认得我们的面孔、听说过我们的故事。越来越多街友在我们四周聚集。我随时注意着阴影中是否隐藏什么不诡的图谋。街友喜欢成群结队对付入侵领土的外来者。所有的外来者,包皮括对街友友善的人,都可能沦为街友们动手的目标。我在这里待过,还记得那段在昏迷不醒的人身上搜刮财物的日子。街友不会怕我们的,他们根本不在乎我们的背景与力量,对于已经堕落到这种地步的人来说,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让他们恐惧。这时两旁都有不少人开始拉着身上的毛毯站起身来。我回头看了一看,发现离开的路依然畅通,如果要撤退的话,现在还有机会。我并不想伤害任何人。街友们开始向我逼近,罪人与美丽毒药分别站到我的左右两边。我发现街友似乎都是冲着我来的,一点都不在乎其他人的存在;他们应该不可能全部都记得我啊?
  接着他们纷纷在我身前下跪,低头念诵我的姓名,有如在祈求祝福一般。有些人抓起我的手在脸上磨蹭,有些人则满怀希望地触摸着我的外套,仿佛光是轻轻一触就能治疗他们所有的病痛一样。我看向吗啡修女,不过她依然背对着我们。流浪汉们有如朝圣一般地跪在我身前,污秽的脸上流露出无比崇拜的神色。
  “这个嘛……”罪人说。“这还真是……出乎意料之外呀。我不禁有点担心了。”
  “相信我,”我边说边小心翼翼地退到街友触手可及的距离之外。“如果有什么是我们可以肯定的话,那就是我绝对不是重临人间的耶稣。”
  “绝对不是。”美丽毒药道。
  她说这话的语气有点奇怪,于是我和罪人同时向她看去。“你知道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吗?”我问。
  “我知道的事情多到超出你的想象。”美丽毒药说。
  当街友们发现我不是来行神迹的之后,立刻就对我失去了兴趣,当场走得一干二净。疯子信步走入人群中,而街友们很快地把他当作自己人,因为他们看得出疯子跟他们一样,是属于被世界遗弃的那种人。
  “我就像是《李尔王》里面那个可怜的汤姆②。”疯子说。
  我很想说一句“那就找间女修道院住一住吧!③”不过还是忍了下来。我来这里是有正事要办的。
  我穿越了大纸箱跟破帐蓬的迷宫,最后终于在天赋所显示的地方找到了猎人赫恩。他依然蹲在那个潮湿的破纸箱里,身上包皮着一条脏兮兮的毯子。眼看我和罪人还有美丽毒药来到面前,他整个人都往纸箱里面缩去。我们连哄带骗地叫他出来,不过通通徒劳无功,后来我报上了姓名,他才终于愿意现身。
  只见他缓缓地离开大纸箱,脸上充满不确定的神色,有如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一样,随时打算逃跑。最后他终于畏畏缩缩地站在我们面前,要不是额头上长了两根雄壮威武的雄鹿角的话,看起来就跟一般衣衫破烂的流浪汉没什么两样。他比我想象中要矮小,身高不到五尺,外表十分粗犷,几乎是个未开化的原始人一般。他的皮肤非常粗糙,脸上瘦骨嶙峋,长相奇丑无比,双眼深深地沉在眼眶之中,双唇静静地在潮湿的空气里颤抖。他全身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恶臭,一种带点麝香味的野兽气息,即使在老鼠后巷这种地方依然令人印象深刻。他其中一只巨大的手掌上紧紧地捧着一个用人类头盖骨做成的乞讨饭碗。
  “看起来一点都不像神,是不是?”他的声音很深沉、很粗哑,并且带有一种不曾听过的口音。“其实我早就该消失了,只是世界上始终保有一些崇拜我的信徒,可惜大部分都是属于新时代的嬉皮。我呸!这年头我已经没有挑剔信徒的权力了。不管怎样,信仰依然是我力量的泉源。猎人赫恩如今只是哄小孩的传奇故事罢了。我知道、我了解,这个时代再也没有人愿意在鲜血祭坛前崇拜神祇了。我不怪他们,一点也不。反正我向来不是人们喜爱的神。赫恩代表了追逐、狩猎以及杀生,向来就让人联想到浸在鲜血中的尖爪跟利牙。”
  他越说越流利,仿佛渐渐回想起说话的感觉。“人们献上祭品,为的是祈求狩猎时的好运、祈求好天气、祈求敌人的死亡,同时也希望我不要现身骚扰他们。我曾经是名危险而又善变的神,非常喜欢作弄凡人。没错……不可一世的赫恩,掌握了强大的原野神力,对信徒索求无度,视人命有如草芥。然而,只要是受我保护的凡人,绝对没有任何势力胆敢动他们一根寒毛!不!不……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一切。你们找我究竟有什么事?诸神之街有更多更强大的神祇,而且收费都很合理。我已经失去力量,心中也不再保有秘密,就连一点睿智的建言也无法提供。”
  “我们是来打探消息的。”我说。“我们在寻求答案。”
  赫恩像狗一样摇着脑袋。“什么都不知道,再也不知道了。世界变了,喔,没错。森林消失了。被城市取代了。钢铁、巨石、砖墙……这些东西里所蕴含的魔力通通不认识我。我讨厌城市、讨厌夜城、讨厌变老。只要活过一定的岁数,你就有机会见到曾经在乎的一切通通在你面前腐败、堕落、消失。”他突然看着我道:“我认识你,约翰·泰勒。我绝对不会在你脚边下跪,成为你的信徒。你到底想干么?你要问什么问题?”
  “我想了解古老的年代。”我说。“英格兰年轻的时候,那个属于你的年代。”
  他张嘴大笑,露出一口残缺不全的牙齿。“还记得属于我的光荣年代,骑着月光种马,率领狂野狩猎,在漆黑的夜色下畅快地猎食着人类。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是我的猎物,而如今,我却因为人类的遗忘而凋零衰败。任何人都可能面临跟我相同的下场,喔,没错。只要一个不小心,你就可能自权力顶端跌落,再也没有第二次机会。人们变成农民,不愿意继续打猎,小村庄也渐渐变成大城市。森林的范围逐渐缩小,我的能力也大幅缩减。人类的力量越来越强大,我的魔法就越来越虚弱。城市……夜城是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也是世间一切腐败的开始。”
  “夜城并不是第一座城市?”罪人问。
  赫恩再度笑道:“关于这一点,在我的年代之前就已经众说纷纭了,去问更古老的神,那些打从天地初开就已经存在,至今依然屹立不摇的生命。那些比我更野蛮、更残酷的家伙。”
  “我听说……”我小心地问。“夜城的起源跟我母亲的身分息息相关。你对这点知道多少?”
  赫恩耸耸肩道:“不确定。我想没有人可以肯定你母亲的身分。我是有个看法,不过看法这种东西就跟屁眼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个。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说你母亲乃是仙后麦布,妖精国度的第一任女王,比仙后泰坦妮雅的年代还早,美丽的泰坦妮雅。我记得麦布,有如曙光一般的美貌,有如四季一样的强大。她行走于闪电之中,舞动在月光之下,一个表情就足以挑动人心,一个眨眼就能够忘却一切。仙后麦布,受人景仰同时又让人惧怕。妖精们已经鲜少提起她了,不过她们对她的恐惧依旧,一直害怕她会重临世间。由于大家都偏好可爱的仙后泰坦妮雅,所以刻意忽略麦布,甚至在历史及传说中将她除名,可是,世界上还是有些古老生命记得仙后麦布的。”

  “出了什么事?”我问。
  他轻笑一声,笑声非常低沉难听。“去问不知死活的汤姆·奥桑特④吧。挥舞着宿敌的骨头,啃噬着自宿敌胸口挖出的心脏,在古老的年代里,我们都很认真看待爱情。我们的情感壮大,我们的悲剧凄凉。死亡对我们的影响十分微小,因为我们的故事都具有命运的力量,我们的影响源远流长。”
  赫恩侧过丑陋的大头,似乎在聆听一个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我还记得当妖精发现城市、文明,以及冰冷的钢铁已经成为无可避免的趋势时,她们立刻就决定要离开人类的世界。她们踏上了不为人知的小路,退入只有她们才知道的秘密世界里。没错,我早该趁着有机会的时候跟她们一起走的。她们有跟我提过。她们真的有邀请我!跟人类比起来,赫恩一直都跟妖精比较合得来。然而妖精打算永久隐居,我却不愿意就此默默无闻。没错,真该跟她们一起走的。但是不要!我就是要留下来打必输的仗,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世界变成我不认得的模样,完全丧失所有的生存空间。”
  “于是,猎人赫恩就变成现在这副德性,隐居在堕落无助的人群之中赎罪。”
  “赎什么罪?”美丽毒药问。
  他爬回自己的纸箱里,不过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脸上。“去问‘荆棘大君’。现在请你们立刻离开。不然我就杀了你们。”
  我们转身离开,留下他一个人在纸箱中哭泣。
  我四下寻找疯子的踪迹,准备前往下一个目的地。“接下来要去哪?”我问。“提供点意见吧。”
  “去找荆棘大君怎么样?”罪人建议道。
  我脸上浮现一点恐惧的神情,并且发现美丽毒药也一样。我十分严肃地看着罪人道:“除非完全没有其他选择,不然我绝不去找荆棘大君,荆棘大君可是连渥克都不敢轻易得罪的狠角色。为什么提起他?”
  “因为赫恩叫我们去找他。”
  “那又怎样?还有其他建议吗?”
  “好吧。”罪人说。“那去找恸哭者怎么样?”
  我吓了一跳。“我们为什么要去找那个疯狂的怪物?”
  “赫恩说我们得找更古老的生命。”罪人冷静地说。“而恸哭者就是我所知道最古老的生命了。”
  “这么说也有道理。”我不情愿地承认道。“恸哭者知道世间所有的秘密,问题是要怎么说服他跟我们谈。在夜城,和颜悦色的强者是存活不了那么久的。时至今日,已经没有人可以肯定恸哭者的真实身分究竟为何,只知道他能够控制强大无比的死灵法力,并且为之疯狂。我甚至不喜欢大声说出他的名字,因为我不能肯定他会不会听到。他可能是一只古老的恶魔,也可能是某位远古的神灵,甚至可能只是一个作错抉择的凡人,没有人知道。有人说他吞噬灵魂……”
  “不管怎样,他总是比赫恩老。”罪人固执地说。“如果世上有任何生命知道夜城的起源,我敢说那就是恸哭者了。”
  “所以你建议我们直接闯入他的地盘问他?”我问。
  “喜欢的话你可以躲在我身后。”罪人说。“看你决定,约翰。你究竟愿意为这个案子走到什么地步?你敢不敢铤而走险,与具有支配力量的神灵对抗?”
  “喔,管它的。”我说。“又不是第一次了。”
  “男士们……”美丽毒药说道。“我看疯子似乎惹上麻烦了。”
  我立刻回头看去,只见疯子在老鼠后巷的纸箱跟帐篷之间跳起了芭蕾舞,所到之处百花齐放,地板及墙壁间处处涌出清澈的泉水。当他一舞终了,一道喷泉自其脚边狂喷而出。一名流浪汉接了一杯泉水,尝了一口,然后兴奋地告诉大家地下喷出来的是纯威士忌。此言一出,所有街友都以全新的目光看着疯子。
  他们冲到疯子身边,要求他召唤食物跟水、温暖与光明,以及可供栖身的皇宫大院。他们用力抓向疯子,求恳的声音渐渐变成命令甚至威胁。疯子想要逃开,但是根本无路可逃。我想去帮他,可是我们之间隔了太多的人。我对着街友大叫,想以我的权威服众,但是他们根本什么都听不见。接着我感到皮肤一颤,心头一抖,于是立刻停下脚步。有糟糕事要发生了,我可以感觉出来。
  疯子附近的砖墙融化,地面剧震,似乎有什么怪物正在想办法破土而出。
  老鼠后巷里的光线急速变幻色彩,到处都出现没有实体的奇怪阴影。一种不确定的感觉在四周成形,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已经不再真实。仿佛真实世界的面纱即将揭开,而隐藏于其后的怪物不愿继续潜伏。疯子已经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了。
  街友们自他身旁逃开,发出震惊的尖叫,恐怖的感觉迅速向外扩散开来。疯子周围的世界开始崩塌。我抓住罪人的手臂,感到呼吸十分困难,似乎随时会摔入无尽的夜空,永远无法回来。所有的细节都在改变,转眼之间呈现出各种不同的面貌。一名流浪汉抓起疯子,试图停止一切狂野的变化,可惜在疯子的目光之下,他只有尖声惨叫的份,并在瞬间变为一幅现代主义的油画,不论从任何角度看都是平面的,而且身体还有不少部分残缺不全。恐怖的是,尽管变成了这副德性,那流浪汉却没有死。疯子静静地看着自己的作品,脸上木无表情。
  吗啡修女将油画男搂在怀中,一面安抚着他一面向我瞪来:“这一切都是你的错!是你带他来的!快想想办法!”
  我从口袋里摸出了几样小法器,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冲上前去的时候,罪人突然将我推开。他向疯子迎上,以目光掳获疯子的眼神。就看到他们两人无声地站在原地,迷失在彼此的双眼中,而四周的变化也在那一瞬间戛然而止。过了一会儿,疯子长长地叹了口气,视线自罪人脸上移开,身边疯狂的世界也开始恢复原状。罪人以他自身特殊的存在给了疯子一个避风巷,让他失控的心可以再度平静下来。
  老鼠后巷恢复往常的宁静了,不过还有不少流浪汉在颤抖哭泣。罪人搀着疯子的手臂离开后巷,疯子像小孩一样乖乖地跟了出来。
  “真是不能带你出门呀。”我说。
  注释:
  ①小灰人,传说中绑架地球人做人体实验的外星人,体型较小,肤色呈灰色。
  ②《李尔王》一剧中,艾德佳遭受陷害,只好化名汤姆、装疯卖傻。
  ③哈姆雷特装疯时曾不断叫爱人去“找间女修道院住一住”。
  ④苏格兰诗人的叙事诗《汤姆·奥桑特》,描述一个喝醉酒的男子夜归时遇到妖精与魔鬼的聚会,出言轻薄而被妖精们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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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一句话语都坐着别的眼睛我小时候,村里人使用的语言,词语就住在它们表述的事物表面。所有名称与事物贴切契合,事物和自己的名字如出一辙,二者像缔结了永久的契约。对多数人而言,词语和事物之间没有缝隙,无法穿越它望向虚无,正如我们无法滑出皮肤,落进空洞。日常生活的机巧都是依赖于直觉、无须语言的熟练劳动,大脑既不与它们同行,也没有另辟蹊径。脑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携带眼睛和耳朵,供人们在劳作中使用。 [点击阅读]
国际学舍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一)赫邱里·波罗皱起眉头。“李蒙小姐,"他说。“什么事,波罗先生?”“这封信有三个错误。”他的话声带着难以置信的意味。因为李蒙小姐,这个可怕、能干的女人从没犯过错误。她从不生病,从不疲倦,从不烦躁,从不草率,也就是说,就一切实际意义来说,她根本不是个女人。她是一部机器——十全十美的秘书。然而,今天上午李蒙小姐所打的一封十足简单的信竟然出了三个错误,更过分的是,她甚至没注意到那些错误。 [点击阅读]
在人间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二部,写于1914年。讲述的是阿廖沙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 [点击阅读]
在路上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0
摘要:1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 [点击阅读]
在黑暗中蠕动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具体的年代已经忘记。就连是从哪里来,到何处去的旅程也已想不起来。那时我刚过二十,每天在颓废中生活,当时怀疑人生的态度与刚体会到的游戏感受莫名地交织在一起。也许正因为如此,那时的记忆也就更加模糊不清了。那是艘两三百吨,包着铁皮的小木船。我横躺在二等船舱中。这是位于船尾,依照船体呈环状的铺有榻榻米的房间。 [点击阅读]
地狱之旅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人把一个厚厚的玻璃压纸器向右移动了一点,他的脸与其说显得沉思或心不在焉,倒不如说是无表情的。由于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人工光线下,他的面色苍白。你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习惯室内生活的人,一个经常坐办公室的人。要到他的办公室,必须经过一条长而弯弯曲曲的地下走廊。这种安排虽然颇有点不可思议,却与他的身份相适应。很难猜出他有多大年纪。他看起来既不老,也不年轻。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