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血字的研究 - 四警察栾斯的叙述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雷斯垂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点。
  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们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片妙。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也不见得象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片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简直就象儿戏一样的简单。”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起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一个干练的侦探才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愈想愈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怎样进入空屋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字复仇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地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你把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很扼要,总结得很好。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楚。至于雷斯垂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起途罢了。那字并不是个德国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母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点画蛇添足了。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而已。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预备再给你多讲些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回答说:“我决不会如此。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的,可是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象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起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是同乘一辆车子来的,而且好象非常友好似的,大概还是膀子挽着膀子一起从花园中小路上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起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走动。我从地板上的尘土上就能看出这些情况来。同时我也能看出,他愈走愈激动,因为他的步子愈走愈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好在咱们已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咱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阿勒音乐会,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不断地穿过昏暗的大街和气凉的小巷。到了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漆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一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号。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走进了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已经在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玩弄着。他说:“我们想要请你从头到尾再亲口说一遍。”
  这位警察两眼望着那个小金币回答说:“我很愿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奉告。”
  “那么让我听一听事情发生的经过吧。你愿意怎样讲都可以。”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皱起眉头,好象下定决心不使他的叙述中有任何遗漏。
  他说:“我把这事从头说起。我当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起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夜间十一点钟时,曾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逻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开始下起雨来。这时我遇见了亥瑞·摩契,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转角的地方聊天。不久,大约在两点或两点稍过一点的时候,我想该转一遭了,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是不是平静无事。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慢慢溜跶着,一边寻思要有热酒喝它一盅多美。这时,忽见那座房子的窗口闪闪地射出灯光。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其中一所的最后一个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是房东还是不愿修理阴沟。所以我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疑心出了什么差错。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就站住了,转身又走回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说,“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呢?”
  栾斯吓得跳了起来,满脸惊讶,瞪着一双大眼睛瞧着福尔摩斯。
  “天哪,确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你瞧,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起,也许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瞧不见,也没见到别的人。”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以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看得这样一清二楚?我看,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作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以后你又作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气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都没有吗?”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象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①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简直连脚都站不住了,真没办法。”——
  ①考棱班Columbine为一出喜剧中的女角。——译者注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象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不那么忙的话,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够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夜在你手里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么回事。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但是显然觉得不安。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
  “我简直还是坠在五里雾中哩。诚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这不象罪犯应有的行径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个赌,我可以逮住他。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破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象只云雀似地唱个不停。我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或许您还会喜欢:
暗店街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一我的过去,一片朦胧……那天晚上,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我只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而已。当时,我正在等着雨停,——那场雨很大它从我同于特分手的那个时候起,就倾泻下来了。几个小时前,我和于特在事务所①里见了最后一次面,那时,他虽象以往一样在笨重的写字台后面坐着,不过穿着大衣。因此,一眼就可以看出,他将要离去了。我坐在他的对面,坐在通常给顾客预备的皮扶手椅里。 [点击阅读]
暗藏杀机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九一五年五月七日下午两点,卢西塔尼亚号客轮接连被两枚鱼雷击中,正迅速下沉。船员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救生艇。妇女和儿童排队等着上救生艇。有的妇女绝望地紧紧抱住丈夫,有的孩子拼命地抓住他们的父亲,另外一些妇女把孩子紧紧搂在怀里。一位女孩独自站在一旁,她很年轻,还不到十八岁。看上去她并不害怕,她看着前方,眼神既严肃又坚定。“请原谅。”旁边一位男人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并使她转过身来。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1:暮色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序幕我从未多想我将如何死去,虽然在过去的几个月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即使我有想过,也从未想到死亡将如此地降临。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他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这应该算是死得其所。我知道如果我没有来福克斯的话,此刻也就不必面对死亡。但是,尽管我害怕,也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3:月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我的丈夫,潘乔感谢你的耐心、关爱、友谊和幽默感以及心甘情愿在外就餐也感谢我的孩子们,加布、塞斯及艾利感谢你们使我体验了那种人们甘愿随时为之付出生命的爱火与冰①有人说世界将终结于火,有人说是冰。从我尝过的欲望之果我赞同倾向于火之说。但若它非得两度沉沦,我想我对仇恨了解也够多可以说要是去毁灭,冰也不错,应该也行。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5:午夜阳光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每天的这个时候,我总是祈祷自己可以入睡。高中——或者称为炼狱更为恰当!如果有什么方式能够弥补我的罪过,那恐怕就是我读高中的记录了。这种厌烦感不是我曾经体会过的,每一天看上去都要比前一天更加极度无聊。也许这就是我睡眠的方式——如果说,睡眠的含义就是在变幻的时期内处于呆滞状态的话。我凝视着食堂角落水泥墙上的裂纹,想象着它们所呈现的花纹其实并不存在。 [点击阅读]
最优美的散文
作者:佚名
章节:93 人气:0
摘要:冬日漫步(1)[美国]亨利·大卫·梭罗亨利·大卫·梭罗(1817—1862),博物学家、散文家、超验现实主义作家。生于美国康科德,毕业于剑桥大学。他是一名虔诚的超验主义信徒,并用毕生的实践来体验这一思想,曾隐居家乡的瓦尔登湖长达两年之久,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其代表作《瓦尔登悍又名《乎散记》,是他隐居生活的真实记录。 [点击阅读]
最先登上月球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最先登上月球的人--一、结识卡沃尔先生一、结识卡沃尔先生最近,我在商业投机上遭到了丢人的失败,我把它归咎于我的运气,而不是我的能力。但一个债权人拼命逼我还债,最后,我认为除了写剧本出售外,没别的出路了。于是我来到利姆,租了间小平房,置备了几件家具,便开始舞文弄墨。毫无疑问,如果谁需要清静,那么利姆正是这样一个地方。这地方在海边,附近还有一大片沼泽。从我工作时挨着的窗户望去,可以看见一片山峰。 [点击阅读]
最后的明星晚宴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浅见光彦十二月中旬打电话约野泽光子出来,照例把见面地点定在平冢亭。平冢亭位于浅见和野泽两家之间,是平冢神社的茶馆。据说神社供举的神是源义家,至于为什么叫平冢神社,个中缘由浅见也不清楚。浅见的母亲雪江寡妇很喜欢吃平冢亭的饭团,所以母亲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浅见必定会买一些饭团作为礼物带同家。浅见和光子在平冢亭会面,并非出于什么特别的考虑,而且饭团店门前的氛围也不适合表白爱意。对此,光子也心领神会。 [点击阅读]
最后的莫希干人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0
摘要: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点击阅读]
最后致意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我从笔记本的记载里发现,那是一八九二年三月底之前的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我们正坐着吃午饭,福尔摩斯接到了一份电报,并随手给了回电。他一语未发,但是看来心中有事,因为他随后站在炉火前面,脸上现出沉思的神色,抽着烟斗,不时瞧着那份电报。突然他转过身来对着我,眼里显出诡秘的神色。“华生,我想,我们必须把你看作是一位文学家,"他说。“怪诞这个词你怎么解释的?”“奇怪——异常,"我回答。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