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 五千元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虽然雷马克的办公室有空调,但是那天下午,他接过电话之后,还是满头大汗。这是因为那个电话,打电话的是银行总行督察室主任尼尔森。
  “你好吗,雷马克?”尼尔森很轻松地问。“一切都好吗?”
  雷马克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很好,主任,”他说,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正常。“这儿一切都很好。”
  “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尼尔森说。“我知道这么通知你,有点不合规矩,不过,我们的工作比预计的慢了些,我得加快速度,所以才用电话联系。我的人明后天到你那里,如果你能给他们方便的话,我很感激。你知道,你那里把账准备好,他们可以省去很多时间,当天就能查完。可以吗?”
  雷马克两边太阳穴怦怦直跳,他希望自己的声音不要沙哑。
  “当然可以。”
  “那么,没有问题了?”
  “没有问题。”
  “好,很感谢,再见。”
  “再见,”雷马克说。“谢谢你的电话。”
  事实上,雷马克才不感谢呢。银行的钱少了五千元,而该负责的就是他这位经理。
  事情很简单,开始是这样的:只是“借”了几百元来弥补一些生意上的损失。说到损失,一旦有了开始,弥补起来就不可能。于是越补洞越大。现在,查账人员明后天就要来了。
  雷马克靠在扶手椅上,闷闷不乐地盯着办公桌。当他的秘书小姐送信件进来时,他连头也没有抬。秘书小姐是个开朗的人,一脸开朗的笑容,可是,一看到经理的神情,她的笑容就消失了。
  “经理,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他伸手到抽屉里,摸出一包皮薄荷片。“只是有点不舒服,”他吃力地说。“没关系。”
  秘书离开后,他把一粒薄荷片扔进嘴里,然后又扔了第二片,第三片,他非得想个办法不可!他在银行界的前途就要完了,更不用说面对犯法的罪名……另一位职员走进他的办公室。这一次是出纳员哈维,他是一个非常拘泥形式、做事仔细的年轻人,刚调过来,但是一心想往上爬。
  “经理,你有空吗?”
  雷马克呻吟了一声。显然,他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了。不过,在上班时间里,他这个银行经理有责任处理任何相关的事。他吸了口气,和气地看着哈维。“有空,什么事?”
  “也许我多此一举,经理,不过,我认为你应该知道这件事“是的,说吧。”
  “是那位珍妮小姐的事,经理,”哈维说,“她刚刚过来,要提五千元。她户头上有七千元。”
  雷马克眨眨眼。哈维提到的珍妮是一位老小姐,她曾经是小学教师,已经退休了,现在在一家图书馆兼职。她的收入很有限。
  “她要本行开支票?”雷马克问。
  哈维摇摇头。“她要现金。我想,经理也许应该和她谈谈。”

  “她是不是显得心烦意乱?或者是很激动?”
  “没有。”
  雷马克想:严格说来,珍妮小姐的事与银行无关。不过,他觉得这事有点可疑。也许,珍妮小姐想投资……虽然自己目前处在因境,他还是作出决定。“哈维,你做得很对。”
  “我只是想帮帮忙。”
  “是的……嗯,请珍妮小姐进来一下。”
  哈维请珍妮小姐进来,她很快就进来了。她坐在椅子上,厚镜片后面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询问地看着雷马克。
  “是关于钱的事,对吗,雷马克先生?”
  “是的,珍妮小姐,听说你的存款是你一生的积蓄。当然,银行……很关心。”
  “你不必关心,”珍妮小姐说。“我的退休金和社会福利金足够我生活,事实上,钱存在这儿,提点利息,我也没有真正的用处。”
  雷马克同意她的话。“当然,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呃……被胁迫……受什么人的要挟?”
  她眨眨眼睛,对他说:“不是的,”然后微微一笑,补充说,“我很感谢你的关心,不过,没有必要,真的。实际上,我是提钱给我的侄儿比尔。他准备投资一项新能源计划,那一定要用现金,因为目前是在秘密进行中。”
  雷马克全身僵住了。虽说比尔不住在这里,但在这里却很有名。那个年轻人经常与警察发生矛盾,镇上人都知道。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珍妮小姐说。“不过你错了,比尔已经改邪归正,他已经向我保证过。”
  雷马克反而犹豫起来。“你得原谅我,不过,这让人难以置信。”
  “也许吧,可是事实就是这样。”
  雷马克改变战术。“这个新能源计划,到底是什么?”
  “我没法说得很详细,”珍妮小姐说。“不过和发展太阳的核能有关,比尔对此事非常热衷。”
  雷马克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说:“珍妮小姐,作为银行经理,我必须说,你做的事,有可能铸成大错。”
  珍妮小姐轻松地点点头,说:“不管怎么说,我也要感谢你。现在——我可以提走我的钱了吗?”
  雷马克说:“不谈投资吧,携带那么多现金,这很危险,你知道,我们这里最近发生了很多抢劫案。”
  “我并不担心,我只留在家里,晚上比尔下班后就从城里开车来”她站起身。“雷马克先生,再次感谢你的关心。”
  雷马克不再争论,陪着珍妮小姐到哈维的柜台提钱。回到办公室,他觉得这事非常荒唐,深信她是把钱扔进水里了,五千元就这样——突然,他坐起来,指头猛敲桌面。等等!怎么没有想到——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珍妮小姐单身一人住在镇郊一栋白色的平房里,那儿只发展了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天黑后被人看见的机会很校天黑之前,雷马克便把车停在一棵枫树下,距那栋平房一条街。

  他深信,天黑前,珍妮小姐的侄子不会出现,理由很明显,珍妮小姐曾说他“今晚”开车来,而不是说黄昏,她还说他是下班后,那表明比尔现在有工作,那样的话,不可能提前从城里赶来。
  雷马克坐在车里,很不舒服,不停地扭来扭去,身体和良心在进行搏斗。真该死,有生以来,他还没有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可是,又不能坐失良机。怎么就这么巧,比尔要的现金跟他“借”的数目相同,这笔钱能救他的命。至于珍妮小姐,这事对她也没有什么伤害,她自己说过,她并不靠这笔钱活。
  雷马克眼望着夕阳,手摸着大腿上的袜子,再过半小时,天就要黑了……突然,他看到一辆黄色小汽车开过来,拐进小路。他轻轻地咒骂着,不!
  是他!雷马克已经好久没见比尔了,他现在留着长发,相当时髦。他拎着手提箱,自信地大步向珍妮小姐的屋里走去。
  雷马克气愤地想:比尔在他姑妈给他钱后,不会逗留多久。天还没有黑就下手,这太冒险了。即使用袜子蒙着面,也可能被邻居看见,那样一来,就会引起麻烦……雷马克只希望比尔和他姑妈多说一会儿话。
  十五分钟不到,比尔就出来了。他满脸笑容地走到车前,放好箱子,开走汽车。
  雷马克心凉了半截,无精打采地跟在比尔车后。他曾想跟到郊外,把比尔逼到路边,然后再下手……荒唐!整个计划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要这样幻想呢?
  这时,奇迹出现了。因为比尔突然拐进一家小酒吧的停车常雷马克大喜,跟了进去。比尔显然想喝点酒,会在这儿耽搁很长时间。他拎着手提箱,下了车……三十分钟后,比尔从酒吧出来,天已经很黑了,冷不防,他的左太阳穴挨了一棒,手中的提箱被枪走,人则昏倒在地。
  第二天上午,雷马克精神抖擞,穿衣服时还哼着歌,早饭胃口特别好,比平常早半个小时离家上班。他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把钱放回金库。
  他没有达到目的,因为银行外面有位不速之客在等候,他就是加德警长。当雷马克走近时,警长抱歉地笑笑说:“早晨好,雷马克,我知道我来早了,不过,我是打算在你忙碌之前见到你。”
  雷马克感到一阵担心,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警长态度悠闲,又一脸笑容,再说,这人也不太聪明。
  他们进入银行时,雷马克勉强一笑,把他领进自己的办公室,请他坐下,不经意地把手提箱放在文件柜上。
  “什么事,警长?”他问,在办公桌后面坐下。
  警长翘起二郎腿,说:“是关于比尔的事。你知道,他是珍妮小姐的侄子。”
  雷马克皱起眉头。“你是说他回镇上来了?”

  “不只那样,昨晚他缠了我好几个小时,说他在酒吧停车场被打昏,身边的五千元被抢走。”
  雷马克眉头皱得更紧了。“五千元!”
  “是的,”警长说。“比尔发誓说是他姑妈给的,要做什么特别生意,只要现金,她也证实了他的话。”他停了一下,“雷马克,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一有了什么困难,就骗人,用苦肉计,也许他姑妈觉得应该帮助他。所以我想来和你谈谈,你知不知道,珍妮小姐最近取了一大笔款,或者借了一大笔款?”
  雷马克轻松起来。“她是取了,”他告诉警长,“昨天下午取的,五千元整。”
  “你没有劝她?劝她不要取?”
  “我当然劝了,”雷马克说。“我一听到她要取那么多现金,就劝她,”他摊开双手,“我有什么办法?她一定要取,我无能为力。”
  警长表示理解。“那事可能是真的,”他沉思道,“我是说她侄子被抢的事,最近这里发生过好几起这种事。”
  “是的,”雷马克说。
  警长重新翘起二郎腿,手指托着下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雷马克觉得很焦急。办公室外面的响声,表明一天的工作已经开始了。他瞥了手提箱一眼,暗暗叹了一口气。重要的是把钱弄到办公室外,尽快送回金库,他不敢冒险留在文件柜上。一个大胆的主意涌上心头。
  雷马克站起来,说:“对不起,我有点事。”他从手提箱取出现金,然后走到办公室门口。哈维立刻出现。“什么事,经理?”
  “我决定多给各位出纳一点现金,以备万一,”雷马克说。“把这些金库里的钱平均分到各窗口。”
  哈维离开后,雷马克注意到,警长仍然在沉思。他清清嗓子。
  “怎么啦,警长?”
  警长一愣,然后站起身,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只是没法抛开一个想法,就是说整个事情很奇怪,多少有点——”他打住话头,因为哈维又走进经理办公室,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手中仍拿着雷马克交给他的钞票。
  雷马克皱起眉头。“什么事,哈维?”
  “这些钞票有问题,经理,”出纳员说。“我不懂,这些钞票正是昨天下午我交给珍妮小姐的。”他停了一下。“我——我以为珍妮小姐会不理你的忠告,还是要提现款,所以我决定趁她在你办公室的时候,抄下一连串的号码,因为数目多,情况特殊。”他走过去,把钱放在经理办公桌上。“你知道,我什么事都尽量仔细而精确天哪,这一切雷马克是太清楚了。警长可能就没有弄明白。
  但是,警长的眼睛突然一亮,表明他的理解力比雷马克想像得要高。
  正在这时,笑容满面的秘书小姐把头探进办公室,说:“经理,查账员来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反物质飞船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