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心兽 - 第一章(4)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有人在唱一支罗马尼亚的歌。我看见红蹄子羊穿过歌声中的夜晚。我听见风在这支歌里停息。
  有个孩子躺在床上说:不要关灯,不然的话黑树会进来。祖母给孩子盖上被子。快睡吧,她说,大家都睡了,风会在树上躺下。
  风不会站立。在孩子的床边话里,风总是躺下。
  大礼堂的掌声被校长的手打断之后,体育老师走上讲台。他穿着白衬衫。大家举手表决开除萝拉的党籍并注销她的学籍。
  体育老师第一个举手。所有的手都跟进。人人边举手边望着别人举起来的手臂。有人见自己的手臂在空中没有旁人高,就再向上伸一伸。他们高举着手,直到累得手指前垂,胳膊下沉。他们四下张望,见没人放下手臂,又张直手指,伸直胳膊。可以看到手臂下的汗渍,衬衫的下摆滑了出来。头颈伸得长长的,耳朵通红,嘴半张着。头不动,眼珠子却滚来滚去。
  手跟手之间那么静,四角里有人说,静到听得见呼吸在木板长椅上一上一下行走。而这一阵静寂持续到体育老师将手臂放在讲台上说:不用数了,当然全体赞成。
  这些街上的行人,我第二天在城里的时候想,都可能到过大礼堂,跟着体育老师举手,飞跃山羊。他们都可能张直手指,伸直胳膊,眼珠子悄悄地转来转去。我数着在灼热的太阳底下从身旁走过的面孔。一直数到九百九十九。这时候觉得脚底发烫,就坐到长椅上,缩起脚趾,靠在椅背上。我伸出食指点着自己的脸颊,把我也一块儿算上。一千,我对自己说,随即把这个数字咽了下去。
  一只鸽子从长椅旁边走过,我目送它离去。它脚步蹒跚,翅膀下垂。因为空气太热而半张着喙。它啄食,发出嗒嗒的响声,喙仿佛是铁皮做的。它吃一粒石子。当鸽子把石子咽下去时,我想,萝拉也会举手的。不过这不算了。
  我望着萝拉的男人离去的背影,中午他们刚从工厂下了早班出来。他们原先是农民,从乡村招进城的。他们也说,永别了羊,永别了瓜。像傻子般追逐着城市的烟炱,以及那些越过田野爬到每个村边的粗管子。
  这些男人明白,铁、木头、洗衣粉都不算什么。所以他们的手依然那么粗拙,他们是在做木墩子和铁疙瘩,不是搞工业。该做成大而方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就统统成了铁皮羊。该做成小而圆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就统统成了木头瓜。
  铁皮羊和木头瓜的无产者下了班走进第一家酒馆。总是成群结队涌进夏季花园中的露天酒馆。当沉甸甸的身胚跌坐到椅子上时,服务生把红桌布翻个面。软木塞、面包皮边角和骨头掉到花盆边的地上。绿叶干枯,土被急急揿灭的香烟碾松了。酒馆篱笆上挂着天竺葵花盆,梗茎上光溜溜的,尖上已长出三四片新叶。
  粗劣的食物在桌子上冒着热气。旁边搁着手和汤匙,从来没有刀叉。牲口杂碎到了盘里,就用嘴巴撕扯,大家都这么吃。
  酒馆也在说谎,包皮括那些桌布和植物,瓶子和酒红色的服务生制服。这里没有谁是客,只有一群涌入这个无意义下午的人。
  男人们摇来晃去,大声吵嚷,继而拿起空酒瓶子砸到对方脑袋上。头破血流。要是有颗牙掉到地上,他们便哈哈大笑,就像谁掉了个纽扣。有个人弯下腰,捡起牙齿,扔进自己的杯中。因为牙会带来好运,于是这颗牙从一个杯子到了另一个杯子。人人都想要。
  不知什么时候牙齿不见了,就像萝拉放在餐室冰箱里的舌头和腰子一样。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中的一个把牙吞了下去。不知道是谁。他们把天竺葵茎上最后几片嫩叶揪下来嚼着,面带怀疑之色。他们逐个查看杯子,张开沾着绿叶的嘴巴嚷嚷:你该吃李子,不是牙。

  他们指着一个人,大家指着那个穿浅绿衬衫的。他不认账。他把手指插进喉咙里,呕吐完了说:这下你们可以找了,是天竺葵叶子、肉、面包皮和啤酒,不是牙。服务生将他赶出门去。其他人拍手称快。
  然后,一个穿格子衬衫的人说:是我。他开始笑着哭起来。大家不吱声了,盯着桌子看。这里没有谁是客。
  乡下人,我心里想,只有他们会从嬉笑跌入哭泣,会从叫嚷跌入沉静。不明就里地快乐,大发雷霆。生的欲望,使他们随时可以一击而灭掉一条人命。他们全都有可能在暗中睁着同样的狗眼尾随萝拉进入草丛。
  假如第二天不醉酒的话,他们就独自穿越公园,让自己镇静下来。因为滥饮,嘴唇灰白胀裂。嘴角也开了口子。他们小心翼翼把脚伸进草里,将滥饮时叫嚷过的每一句话在脑子里重新琢磨一遍。坐在昨日的记忆空白中发愣。生怕酒馆里嚷了什么涉及政治的话。他们知道,服务生什么都报告。
  不过,滥饮保护大脑,大嚼保护嘴巴不去触犯禁忌。虽然舌头打结,说起话来口齿不清,那声音里还是带着习惯性的恐惧。
  他们住在恐惧之中。工厂、酒馆、商店和住宅区、火车站大厅以及穿过麦田葵花田和玉米田的火车,都留着神。电车,医院,墓园。墙壁和天花板还有敞开的天空。尽管如此,在那些说谎的地方还是经常因滥饮而不小心出事,那不是人为的错,多半是墙壁、天花板或敞开的天空之过。
  当母亲用腰带把孩子绑在椅子上,理发师给祖父剪头发,父亲告诫孩子不要吃青李子的时候,这些年里有个祖母站在屋子的角落里。她心不在焉望着屋里的走动和说话,仿佛外面的风早上就躺下了,仿佛白昼在天边睡着了。所有这些年里,祖母在心中哼着一支歌。
  孩子有两个祖母。一个晚上的时候带着她的爱来到床边,孩子向白色天花板望去,因为她马上就要祈祷。另一个晚上的时候带着她的爱来到床边,孩子注视着她的黑眼睛,因为她马上就要唱歌。
  当孩子看不见天花板和黑眼睛时,就假装睡觉。一个祖母没有祈祷完。她祈祷到一半就站起来走了。另一个祖母一直把歌唱完,她的脸是斜的,因为她喜欢唱歌。
  等到唱完了歌,她想,孩子睡熟了。她说:休息吧,你的心兽,今天你可是没有少玩。
  唱歌的祖母比祷告的祖母多活了九年。唱歌的祖母比她的理智多活了六年。她不认得家里人了。她只认识她的歌。
  有一天晚上,她从屋角走到桌子旁边,在灯光中说:我很高兴你们都跟我一块儿在天上。她不知道她还活着,还得唱到死。疾病不近她的身,没法成全她死。
  萝拉死后,我有两年裙子上没系腰带。喧嚣的市声在我脑子里几不可闻。当一辆卡车或一辆电车隆隆地驶过来并越来越大时,我的额头就十分受用。脚下的地在战栗。我想跟车轮搭上点干系,等车子驶近的当儿猛地跃向对街。到不到得了街对面,且听天由命吧。我让车轮来为我作决定。灰尘把我吞没了一会儿,我的头发在幸运和死亡之间飞扬。我抵达了街对面,大笑,我赢了。可是我听到我在外边很远很远的地方笑。
  我常去一家店,那儿的玻璃柜里用铝盒子装着舌头、肝和腰子。这家店,我从来不会顺便路过,我坐电车去。店里那些人脸上的地域特征最明显。男男女女手里拎个包皮,装着黄瓜和洋葱。我却看见他们从那个地域搬来的桑树,又搬到了脸上。我挑了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人,跟着他走。我穿过高高的飞廉进入一个村子,总是来到新建的住宅区。飞廉和飞廉之间种着一畦畦通红的番茄和白萝卜。畦畦都很失败。我看见茄子时,我的鞋已经站在它们旁边了。茄子闪着幽幽的光,宛如双手满捧着黑色的桑葚。

  我想,这个世界并没有等待过任何人。我不必战战兢兢地行走,吃,睡,爱一个人。我既不需要理发师也不需要指甲剪也不掉纽扣,在有我这个人之前。那时父亲还滞留在战地,靠唱歌和在草丛中放枪过活。他不用去爱。草丛本该把他留下来才对。因为,当他回家看见村子上头的天时,他衬衫里面又长出一个农民来,又开始干从前的活计。这个返乡者造了坟墓,还得造我。
  我成了他的孩子,不得不在与死亡的抗争中长大成人。人家没好气地叫我的名字,打我的手,向我脸上投来闪电般的目光。然而,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是在家里战战兢兢地行走,吃,睡或爱一个人好呢,还是更愿意在哪个屋里,哪个地方,哪张桌旁,哪张床上,哪个国家生活。
  总是绑起来,因为松绑成为词竟花了如此长的时间。我想谈谈萝拉,而四角里的女孩们说,我该闭嘴。她们懂得,没有萝拉脑子就没有负担。四角里,原来的铺位现在放着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搁着一个装过食品的大口玻璃罐,插着长长的枝条,是从乱蓬蓬的公园里采来的,白色矮玫瑰的叶子带着细细的锯齿。枝条在水里面长出白色的根须来。女孩们可以在四角里行走,吃,睡。她们唱歌的时候也不怕萝拉的叶子。
  我想在脑子里保存萝拉的本子。
  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在寻找一个和萝拉同寝室的人。自从他们和我在食堂里搭过话以后,我每天都跟他们碰头。因为我不能够独自在脑子里保存萝拉的本子。他们不相信萝拉的死是自杀。
  我谈起木虱、红蹄子羊、桑树以及萝拉脸上的地域特征。我一个人想萝拉的时候,很多事都记不起来。倘若他们在一旁听着,就又知道了。我学会了在他们直勾勾的眼神前阅读我脑子里的东西。我苦思冥想,找到了萝拉失踪的本子里的每一句话。我大声地说出来。埃德加把许多句子写入他的本子。我说:你的本子马上也会失踪的,因为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也住在学生宿舍,在乱蓬蓬公园的另一头,一个男生宿舍里。埃德加却说:我们在城里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一个荒园中的消夏小屋。
  库尔特说,我们将本子装在一个亚麻布袋里,吊在水井盖子下。他们笑着,总是说:我们。格奥尔格说:吊在一个内钩上。井在屋子里,夏屋和荒园属于一个从来不引人注意的男人。那里还有书,库尔特说。
  夏屋里的书来自远方,却知道本市每张脸上的地域特征,知道每一个铁皮羊、每一个木头瓜。酒馆里的每一次滥饮和每一次笑。
  我问夏屋的主人是谁,心里同时想:我不想知道。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默不做声。他们斜着眼睛,沉默停在白色的眼角,即小血管汇集的地方,不安地闪烁着。我赶紧打开话匣子。讲起大礼堂,讲起一只大鞋子的节奏,如何在大家拍手的时候攀墙而上。还讲起举手表决时,呼吸蹑手蹑脚地在木板长椅上方潜行。
  我讲的时候感觉到,有个类似樱桃核的东西留在了我的舌头上。真相等待着那些被清点的路人和点着我自个儿面颊的手指。可是一千这个词没有说出口。我也没有说起那只长着铁皮喙啄石子的鸽子。我接着讲山羊和跳远,讲触摸和喝水,讲系在松紧裤带上的箱子钥匙。埃德加仔细地听着,手里握着笔,却一个字也没记到本子上去。我思忖:他还在等待真相,他感觉到了我讲述过程中的沉默。我接着说:现在是第一个穿白衬衫的人。埃德加记下。我又说:我们都有叶子。埃德加说:这个不好理解。

  萝拉的句子可以口述。很难用笔记录下来。我做不到。这就像梦境,进得了口,上不了纸。记录的时候,萝拉的句子在我手中熄灭了。
  夏屋中的那些书,内容丰富超出我的想象。我带着书来到墓园,坐在长椅上。陆续有老人走来,孤零零地来到一个墓前,过不了多久这也将成为他们的墓。他们没有带花来,墓前都满了。没有眼泪,漫无目标地望着前方。有时候掏出手绢来,弯腰擦掉鞋子上的尘土,紧一紧鞋带,再把手绢收起来。没有眼泪,因为他们不想在自己脸上费工夫。因为他们的脸已经上了墓碑,就在死者旁边,脸贴着脸,在一张圆形相片上。他们先把自己给打发了,然后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谁知道墓碑上的重逢哪一天才生效呢。他们的姓名和生辰已经刻好了。巴掌那么大、光溜溜的一块空白等着他们的死期。他们在墓前没有停留多久。
  他们走在鲜花簇拥的墓园小径上,墓碑和我目送着他们离去。当他们走出墓园时,许多块光溜溜的空白,对那个因为花丘而变得沉重、慵懒的夏日恋恋不舍起来。这里的夏天跟城里的不一样。墓园的夏天不喜热风。它悄悄地把天弄弯,弯得很高很高,静等着丧事的出现。城里的人说:春秋两季对老人来说比较凶险。第一波暖流和第一波寒流会将老人带走。可是我们在这里看到,最善于打开陷阱的要数夏天了。每一个夏日都懂得,如何将老人变成鲜花。
  当身体干瘪,叶子就又回来了,因为爱情过去了,萝拉写入本子。
  我轻轻地呼吸,脑子里装着萝拉的句子,这样那些书里面的句子就不会失足摔倒,因为它们正站在萝拉的叶子后面。
  我学会了四处游荡,走街串巷。那些乞丐、诉苦声、画十字和诅咒、赤裸的上帝和褴褛的魔鬼、残废的手和半条腿,我都熟悉。
  我认识每个城区里变成疯子的人:
  那个脖子上打着黑色领结的男人,手里永远拿着一束一模一样的枯花。好几年来,他站在干涸的喷泉旁,顺着一条街望上去,尽头是监狱。我和他搭腔,他就说:这会儿我不能跟你说话,她马上就来了,没准她不认识我了。
  她马上就来了,他说了好些年了。他说完这句话,从街道那头走下来的有时候是一位警察,有时候是一个士兵。而他的妻子,这个全城都知道,早已离开了监狱。她躺在墓园的坟茔里。
  早上七点钟,一溜拉着灰色窗帘的巴士车队沿街而下。晚上七点又开上去。街并不朝上走,街道尽头并不比喷泉旁的广场高。可大家都这么看。或许只是这么说说而已,街朝上走,因为那里是监狱,只有警察和士兵在那边走动。
  车子在喷泉边驶过,人们看到窗帘缝隙中囚犯的手指。行驶的时候听不到马达声,听不到震动和轰鸣,听不到刹车和车轮声。只有狗吠声。如此刺耳,活像轮子上的狗,每天两次从喷泉旁边驶过。
  有穿高跟鞋的马,又有了轮子上的狗。
或许您还会喜欢:
寻羊冒险记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星期三下午的郊游从报纸上偶然得知她的死讯的一个朋友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他在听筒旁缓缓读了一家晨报的这则报道。报道文字很一般,大约是刚出大学校门的记者写的见习性文字。某月某日某街角某司机压死了某人。该司机因业务过失致死之嫌正接受审查。听起来竟如杂志扉页登载的一首短诗。“葬礼在哪里举行?”我问。“这——不知道。”他说,“问题首先是:那孩子有家什么的吗?”她当然也有家。 [点击阅读]
小城风云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基思-兰德里在前线服役二十五年之后踏上了归途,他驾驶着他的萨伯900型轿车①,从宾夕法尼亚大街转入宪法大街一直往西,沿着草地广场②朝弗吉尼亚方向行驶,开过了波托马克河上的罗斯福大桥。他从汽车的后视镜中瞥见了林肯纪念堂,向它挥了挥手,然后顺着66号国道继续往西开,离开了首都华盛顿。 [点击阅读]
小老鼠斯图亚特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向北,再向北,直到永远——译者序“我希望从现在起一直向北走,直到生命的结束。”“一个人在路上也可能遇到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修理工说。“是的,我知道,”斯图亚特回答。——《小老鼠斯图亚特》不管朝什么方向走行路,只要是你自己想要的方向,就该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斯图亚特是这样想的,怀特是这样想的。我也是。不过,行路可能是枯燥的,艰难的,甚至是危险的。但行路也是有趣的,有意义的。 [点击阅读]
小逻辑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为了适应我的哲学讲演的听众对一种教本的需要起见,我愿意让这个对于哲学全部轮廓的提纲,比我原来所预计的更早一些出版问世。本书因限于纲要的性质,不仅未能依照理念的内容予以详尽发挥,而且又特别紧缩了关于理念的系统推演的发挥。而系统的推演必定包皮含有我们在别的科学里所了解的证明,而且这种证明是一个够得上称为科学的哲学所必不可缺少的。 [点击阅读]
小酒店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卢贡——马卡尔家族》应当是由20部小说组成。1896年此套系列小说的总体计划业已确定,我极其严格地遵守了这一计划。到了该写《小酒店》的时候,我亦如写作其他几部小说一样①完成了创作;按既定的方案,我丝毫也未停顿。这件事也赋予我力量,因为我正向确定的目标迈进。①《小酒店》是《卢贡——马卡尔家族》系列小说的第七部。前六部小说在此之前均已如期发表。 [点击阅读]
小银和我
作者:佚名
章节:142 人气:0
摘要:——和希梅内斯的《小银和我》严文井许多年以前,在西班牙某一个小乡村里,有一头小毛驴,名叫小银。它像个小男孩,天真、好奇而又调皮。它喜欢美,甚至还会唱几支简短的咏叹调。它有自己的语言,足以充分表达它的喜悦、欢乐、沮丧或者失望。有一天,它悄悄咽了气。世界上从此缺少了它的声音,好像它从来就没有出生过一样。这件事说起来真有些叫人忧伤,因此西班牙诗人希梅内斯为它写了一百多首诗。每首都在哭泣,每首又都在微笑。 [点击阅读]
少女的港湾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这是在盛大的入学典礼结束后不久的某一天。学生们从四面八方的走廊上涌向钟声响彻的校园里。奔跑着嬉戏作乐的声音;在樱花树下的长凳上阅读某本小书的人;玩着捉迷藏游戏的快活人群;漫无目的地并肩散步的人们。新入校的一年级学生们热热闹闹地从下面的运动场走了上来。看样子是刚上完了体操课,她们全都脱掉了外衣,小脸蛋儿红通通的。高年级学生们俨然一副遴选美丽花朵的眼神,埋伏在树木的浓荫下,或是走廊的转弯处。 [点击阅读]
尼罗河上的惨案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1)“林内特·里奇维!”“就是她!”伯纳比先生说。这位先生是“三王冠”旅馆的老板。他用手肘推推他的同伴。这两个人乡巴佬似的睁大眼睛盯着,嘴巴微微张开。一辆深红色的劳斯莱斯停在邮局门口。一个女孩跳下汽车,她没戴帽子,穿一件看起来很普通(只是看起来)的上衣。 [点击阅读]
尼罗河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42 人气:0
摘要:01“林娜·黎吉薇”“这就是她!”三冠地主波纳比先生说道。他以肘轻轻触了同伴一下。两人同时睁大圆眼,微张嘴唇,看着眼前的景象。一辆巨型的猩红色罗斯·罗伊司恰恰停在当地邮局的正门口。车里跳出一位少女,她没有戴帽,身着一件式样简单大方的罩袍;发色金黄,个性坦率而专断;是美而敦—下渥德地区罕见的俏丽女郎。迈着快捷而令人生畏的步伐,她走进邮局。“这就是她!”波纳比先生又说了一遍。 [点击阅读]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