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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风云 -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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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思将车开出教堂。他想,一个简单的农村社区的事情显然一点也不简单。实际上,大城市的生活倒比较简单,而在这里,他们关心你的灵魂,并使你为之思虑,搞得真复杂。
  基思沿着黑暗的乡村公路行驶。他知道,警察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何借口拦住他,而他只得屈从。他在其他国家也曾落到过警察手中,因此熟悉他们那一套,知道何时他们仅仅想吓唬你一下,何时他们打算殴打你一顿。他从未有过真正被严刑拷打的经历,显然也没有面对过行刑队,尽管几年前有一次在缅甸被捕时,他听到对方在谈论对他行刑的事。
  作为一个几次被捕的老战士,他想象不出斯潘塞城警察局能对他造成多少恐怖,但只有你到了那里并目睹他们的所作所为后,才能了解他们头脑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被警察拘留时死亡的可能性不大,拒捕而导致死亡的可能性则大大增加,因而也更为令人不安,尽管在文明国家里拒捕要普遍得多。基思并不幻想如果他在乡村公路上被击毙后会有详细的调查,尤其是他死后警察把一件武器塞在他手中。但他们必须塞上他们自己的一件武器,因为他没带,尽管他希望自己要带上就好了。
  然而,难道这伙警察真的会在犯罪和邪恶的道路上滑得那么远吗?他认为不会。不过,克利夫-巴克斯特当然会的,尤其是被基思-兰德里诱使以后。
  他瞥了一眼后视镜,没有看到任何汽车前灯,他转上好几条农场道路,再绕弯路向家驶去,但基本情况是,只有一条公路经过他的农场,也只有一条路进入农场,如果他们稍微聪明一点的话,只要在那条公路的一头等他就行了。
  他一面开车,一面思忖着在教堂和牧师寓所听到的那些话,更不用说教堂外发生的事了。这都归咎于克利夫-巴克斯特,他的妖雾遮蔽了一度曾是阳光明媚和幸福安乐的乡村。
  英雄、救星上场,“不,英雄下场。这里每个人将得到他们应得的东西,不论好坏。”威尔克斯说得对。听凭上帝安排,或由安妮,由波特夫妇,由任何首先行动的人来决定,“切勿自己卷入到这里面去。”
  “问题就在这里,兰德里——如果安妮不是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妻子,你会为了正义的利益而投入这场战斗吗?”
  他想:好了,他已经这样做得够多的了,尽管他是领取报酬的。但与他冒的风险比起来,这点钱并不算多,很明显,他这样做是出于爱国主义和正义感。然而,当这两点消退时,他的动机就变成追求冒险和升官晋级的自私欲望了,不过还远远不止。在斯潘塞城这里,他发现可以一举数得:通过杀死巴克斯特,他可以为小城和他自己做件好事,解放安妮,然后也许还能拥有安妮,但那似乎不像是有正当理由的光明正大的事,不管他如何进行分析。
  他发觉自己行驶在通往28号国道的一条公路上,那是他的路。他不愿开到28号国道上去,于是将雪佛兰车驶离公路,上了一条拖拉机泥土路;这条路穿过马勒农场的玉米地。他将雪佛兰车调到四轮驱动,用仪表盘上的罗盘来导向,终于开到了他的农田,上面种着马勒家的玉米。不到十分钟,他开出玉米地,进入自己农场谷仓旁的空地上。
  他关掉前灯,转弯向他家的房子开去,在后门边停下车。
  基思下车,开了门锁,进入黑洞洞的厨房。他感到自己既可笑,又愤怒;他没有开灯,静静地听着。他知道,他不会再在晚上经常开车;如果他要开,他也应带上格劳克手枪或M-16步枪。
  他考虑是否要上楼取手枪,但他的本能告诉他这里是安全的。如果不安全,他最好离开这厨房中央,到门边去。他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啤酒。
  “那么,我该不该像威尔克斯建议的那样,忍气吞声地离开呢?”然而,这不是他生活的目标。
  他打开啤酒罐,站着喝了一大口。“与其让巴克斯特在后面追踪,倒不如我悄悄跟踪他,那样岂不更好?等他从他的情妇家出来,我应当袭击他,割断他的喉管。暗杀行动,再干一次,对,人们猜想是我干的,可其他的怀疑对象有成百上千,没有人会太认真追究。”
  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但那会留下一个寡妇和两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也许你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坏丈夫、一个腐败的警察和一个欺凌弱者的家伙而杀了他,“但为什么不?作恶比他少的人我都杀过。”
  他喝完一罐啤酒,又取了一罐,“不行,我不能谋杀这个混蛋。我就是不能那样干,所以我得离开。”他走到厨房饭桌边,凭借从后门和后窗射来的微弱亮光,找寻刚才留在桌上的信,却找不到了。他打开悬在桌子上方的灯,在椅子和地板上寻找,信不在那儿。
  他警觉起来,关掉灯,放下啤酒罐,他细听着,但没有声音。他想贝蒂姨妈或诸如此类的人也许来打扫过卫生或送过食物。他们看到信,捎带去寄发了,不过,那似乎又不大可能。
  如果屋内还有人,他们会知道他也在屋里。楼上的枪也不用去拿了,因为即使他上得了楼,那枪早已不在了。
  他悄悄地向后门走去,手放在门把上。
  他听到起居室方向传来一声熟悉的吱吱声,接着又听到一声。他从后门折回,进入过道,里面没人,再进入起居室;持续的吱吱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他打开落地灯,说道:“你在这里多久了?”
  “大约一小时。”
  “怎么进来的?”
  “钥匙在工具间的工作台下面,放在那里有一百年了。”
  他看着她,她坐在摇椅里,穿着牛仔裤和套衫,那封信放在她膝上。
  她说:“我以为你在家,可你不在。我几乎要走了,忽然记起了钥匙,所以决定给你一个惊喜。”
  “我感到惊喜。”但他刚才似乎已预感到是她在起居室内。
  “我进来你不介意吧?”
  “不。”
  “它仍使我感到像我的第二个家。”
  基思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觉得这不是真的,像是一场梦:他试图回想起他什么时候睡着的。
  她问:“就你一个人吗?”
  “是的。”
  “我想我听到你在厨房里谈话,所以我就坐在这里,像耗子一样不出声。”
  “就我一个人。我自言自语来着。你的车呢?”
  “在谷仓里。”
  “好主意。巴克斯特先生呢?”
  “在市政厅开会。”
  “那你在哪里?”
  “在路易丝姑妈家。”
  “噢……你刚才听到我在说什么?”
  “我只能听到语调。你为什么事在生气吧?”

  “不,我只是在跟自己辩论。”
  “谁赢了?”
  “善良的天使。”
  “但你神色忧虑。”
  “那是善良天使胜利的缘故。”
  她微微一笑。“哦,我曾跟我自己争辩要不要到这里来,这并不是一次街上的偶然相遇。”
  “对,不是。”
  她举起了那封信。“这是写给我的,所以……”
  “是的,信你拿着吧。还省我一张邮票。”
  她站起身,向他走过来。“是的,我确实理解你信中所说的。你说得对。我们无法……你还记得那首我们俩都喜欢的诗吗?‘虽然草中辉煌、花中荣耀的时光已无法重返,我们将不会悲伤,而是在余下的时空中汲取力量。’”她又说,“我想我们喜欢它,是因为我们早知道我们俩命里注定将是一对不幸的恋人,那首诗是我们的安慰……”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向他俯过身去,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说道,“再见,亲爱的。”她离他而去,走进过道。
  他听到她进入厨房,又听到后门开了又关,要坚强些,高尚些,勇敢些,但切勿当一个十足的白痴。正当纱门关上时,他已转身快步走进厨房。“等一下!”
  他走出门外,她回头说:“基思,请别这样。你说得对,这样不行。我们无法……那太复杂了……我们一直在欺骗自己……”
  “不,听着……我们必须……我们需要理解……我必须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的意思是……”他找不到他想说或者需要说的词语,于是说道,“安妮,我们不能再一走了事。”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不能待在这里。我是说屋子外面。”
  “请进来。”
  她想了一下,然后走回厨房。
  他说:“你能待一会儿吗?”
  “好,可以……我们最终可以喝那杯咖啡了。咖啡壶呢?”
  “我不喝咖啡,我要喝点酒。”他开了水斗上面的小灯,走到食品橱前,取下一瓶威士忌酒。“喝一杯吗?”
  “不,你也不要喝。”
  “对。”他放回酒瓶。“你让我好紧张。”
  “你紧张?我能听见我的心跳声,我的双膝也在颤抖。”
  “我也是。你要坐下吗?”
  “不要。”
  “好……我知道你冒了风险到这里来……”
  “我冒了两个险,基思。一个,不能被人盯梢;另一个,我不能让我的心给揉碎了。不,对不起。我不能把这一点归咎于你。”
  “不要抱歉。你来了我很高兴。我高兴极了。瞧,我写了那封信……”
  “别解释,我理解。真的。”
  他们站在厨房两头,相互对视,过了一会儿基思说道:“这不是我原来想象的情景。”
  “你是怎样想象的?”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走向她,将她抱住,“像这样。”
  他们互相拥抱并接吻。他真切地记起了在他怀中她给人怎样的感觉,她散发出怎样的气味,她给人怎样的味觉感受,以及她的嘴和身体怎样贴着他的同样部位蠕动。
  她挣脱开,然后将她的脸伏在他肩头,他意识到她在哭,她的身体在颤抖,而后又浑身战栗。她止不住哭泣,他不知所措,只得紧紧地抱住她。
  最后,她往后退去,从牛仔裤袋里拿出一张棉纸,擦了擦眼睛,又擤了擤鼻子,破涕为笑。“哦,天啊……瞧我……我知道自己会这样……别笑我。”
  “我不笑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擦擦她的脸颊。“我的上帝,你真漂亮。”
  “当然-,我的鼻子在流鼻涕。”她擦擦鼻子,然后抬头看他。“嗯……”她清了清嗓子,“嗯,兰德里先生,再次见到你我很高兴。你送我上车好吗?”
  “别走。”
  “我必须走。”
  “开完会他会打电话到你姑妈家吗?”
  “会的。”
  “她会说些什么?”
  “说我正在回家的路上。我告诉过克利夫我的汽车电话坏了,所以他无法打电话给我,我姑妈会打电话到这里来的。”
  “她知道你在哪儿吗?”
  “知道。来电话时请你接,告诉她我正在回家的路上。”
  “为什么我们不坐等她的电话呢?”
  “因为我现在要走。”
  “为什么?”
  “因为……我是说,我们可以另约时间谈谈……我们必须谈谈,但我不想今晚发生什么事。”
  他笑了。“这正是我们失去童贞的那个晚上你对我说的话,那年你十六岁。”
  “不过,这一次我是当真的。”她大笑,“上帝作证,我离不开你。”
  他们再次拥抱,接吻。她把脸颊贴在他胸膛上说:“抱着我。”
  他抱着她,用手指梳理她的头发。
  她把脸仍贴在他胸前,说道:“我刚才正想上楼到你的房间去,让你大吃一惊呢。”
  他没吱声。
  “后来我又想,如果你带人回家怎么办?如果楼上有人怎么办?”
  “没有,楼上没人。自我回来一直没人。”
  “据我所听到的,不是因为没有爱慕你的人。”
  “可我什么也没听到,我只关心我自己的事。”
  “很好。”她又说,“你不必……我是说,如果你……也没关系。我这话真傻,你知道,因为这不干我的事……”
  “安妮,我只有你。”
  她更紧地搂着他,然后踮起脚尖,开始吻他的脸颊、嘴唇、前额和脖子。她说:“我想我不善于隐瞒我的感情。我不该这么外露。我该怎样表演这个角色,基思?”
  “这一次让我们坦诚相见。”
  “好吧。我爱你。我一直爱着你。”
  “我爱你,始终爱你。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回来。我无法不想念你。”
  “我诅咒我让你走的那一天。”
  “不是你让我走的,是我自己要走。我早向你求婚就好了。”他望着她。“你当时会怎样回答我?”
  “我会说不。”
  “为什么?”
  “因为你想走。你对生活感到厌烦了,基思。你眼看朋友们都上了战场,你被电视上的战争消息迷住了。我看得出来,同时,你还想要其他女人。”
  “不。”
  “基思。”
  “唉……想和做是两码事。”
  “我知道,你本来不会对我不忠,你憎恨没有一点性爱冒险的生活,天啊,基思,除了我们俩之外,人人都有这种经历。”
  他试图说个笑话,说道:“我对你没有很大把握。”
  她笑了,接着说:“我可以说实话吗?我想尝试一下其他男人。我俩都想体验一下,但我们无法这样,因为我们相互有一种理解、一种责任,我们当初是乡村的两个少男少女,爱得发狂,做了爱又觉得有罪,却又想着其他人,而更加觉得有罪。我的意思是,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比结婚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想你说得对。”他笑笑。“所以你想其他男人?”
  “有时候。我脸红了吗?”
  “有一点儿。”他想了一会儿,然后问,“我们当时该做些什么呢?”
  “我们不必做任何事。世界为我们做了安排。天意。”
  “是这样。可为什么我们没有再次团聚呢?”
  “你不能接受我有其他男人的事实。”
  “对,我不能,你呢?”
  “女人不一样。我只希望你摆脱掉你的旧观念。”
  “哦,我已经摆脱了。”
  “我也是。”她又说,“我从未有过风流韵事。”
  “如果你有,我也不在意,你有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听我说。我守旧得不可救药。但对于你,兰德里先生,我将破例。”
  “嗯……此刻我别无他求。可是……我们必须懂得后果,如果我们……”
  “基思,我根本不管什么后果。我们澄清了过去,这就够了。现在就对我做爱吧,让将来见鬼去。”
  他挽住她的臂膀,带她走向楼梯。他的心怦怦乱跳,害怕电话铃会响,又害怕它不响。
  他甚至记不清他是怎样进入卧室的,但他们已经入内,并开了灯。他觉得她看上去有点紧张,于是说:“你想喝点酒吗?”
  “不,我喜欢头脑清醒着做爱。”她环顾卧室。“我们曾经在这里做过一次爱,当时你们全家都出门访友去了。”
  “对。我当时假装生病,留在家里。”
  她似乎不在听他说话,只顾四下观看,后来盯着一个衣柜,他注意到这衣柜开着。他俩都能看到柜里挂着的枪套、防弹背心、剑、制服和M-16步枪。她转身面向他,但并未评论,只说了句:“我看出你知道怎样保持房间整洁。”
  “我是个爱干净的单身汉。”
  他尴尬地站着,与她面对面,似乎闲聊不下去了。她把套衫从牛仔裤里拉出来,说道:“好吧,我来开个头。”她把套衫从头上脱下,扔在一边,然后解开乳罩的扣子,滑落乳罩,让它掉到地板上。“行了吧?”她伸出双手,他握住她的手。她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Rx房上。他爱抚着她的双乳,感觉到她的乳头慢慢坚挺起来。
  她伸出手,解开他的衬衫钮扣,然后双手在他胸前抚摩。“你摸上去同以前一样,基思。”
  “你也是。”
  她把双乳贴紧他的胸膛。他们开始接吻,同时她脱下他的衬衫。她一面仍接着吻,一面解开自己的牛仔裤,拉下裤子,连同内裤一起拉到大腿。她把他的手引到自己的两腿之间,里面湿漉漉的。
  她向后退了一下,坐在床上,脱掉她的鞋子、短袜、牛仔裤和内裤。现在她已完全赤裸了,看着他,向他微笑。“这真的在发生吗?”
  “我的上帝,安妮,你真美。”
  她忽然站起,双臂搂住他。“我爱你。”
  他抱起她,把她放回床上,放在被子上,把她的双腿搁在床脚上。他弯下身子,吻她的Rx房、肚子,然后跪在地上,用舌头舐她柔软的大腿内侧。她张开双腿,使他能吻到她的三角区。她拱起身子,于是他把双手垫在她的屁股底下,他的脸深深埋在她的双腿之问。
  他慢慢站起来,解开皮带和裤子。
  她躺在床上,呼吸急促,然后往后滑,将头放在枕头上,看着他脱衣服。当他靠近时,她观察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当他近到可以触及时,她抓住他的双手。
  他跨在她身上,吻她的脸颊。他说:“好吗?”
  她点点头。
  他俯下身去,她让他进入了自己体内。
  他们轻柔地接吻,温柔地拥抱,互相爱抚,慢慢蠕动,仿佛他们拥有世界上所有的时光。
  他们侧身躺在床上。她躺在他背后,双臂搂着他,两腿缠着他的腿,像迭套在一起的汤匙一样。她吻吻他的脖子。“睡着了?”
  “没有。在做梦。”
  “我也是。”她搂紧他,双脚在他的小腿肚子上摩擦。
  “我喜欢这样。”
  他翻过身来面对着她。他们仍侧身躺着,双手双腿缠在一起。她说:“如果你知道我怎样常常幻想这样,那就好了……”
  “我幻想得更多。”
  “真的?”
  “真的。”
  她说:“我说过我从未与人私通,甚至没有尝试过。”
  “有没有都没关系。”
  “对我来说有关系。这对我特别重要。”
  “我理解。”
  “我这样说的意思,不是要你认为你必须娶我。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说这次对我来说是很不一般的,假如结果表明这是终了,我将理解,这次是我希望的全部。这又一次。”
  “你真是那个意思?”
  “不。”
  他大笑。
  她弄乱了他的头发,然后坐起来,“告诉我……我知道,你有其他女人,但有没有一个真正喜欢的女人?”
  “没有值得写信告诉家人的。”他想了片刻,说道,“说实话,我无法把你从我心头抹去,所以我不能……我是说,没有理由结婚。”
  她半天没答话,然后说:“也许如果我没有生过孩子,有一天我会在你门前台阶上出现。”
  “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我连一级台阶都没有。这对我们来说不是一种像样的生活。”
  “事情很难预料。有时候我羡慕你,有时候我又以为你已死去……”
  “而有时候你希望我死去。”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不,我是生气,我为你的安全祈祷。”她接着说,“但有时候我倒希望我自己死去。”
  “对不起。”
  “现在好了。”她又说,“我跟一个我不爱的男人睡了二十年。那是罪过。但我决心不再犯这个罪过了。”
  他不想问,但又感到他必须问,故而说道:“安妮,为什么你与他生活在一起?”
  “我每天都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想是因为孩子……家庭关系、社区……”
  “你是说如果你申请离婚……?”
  “我必须离开。他会变得……”
  “狂暴?”
  “我说不清,总之,我过去总希望他死去,希望有人会杀了他。那是件可怕的事。为此我恨自己。”
  “那没什么,现在你不必等待别人来杀他了。”
  她没吱声。他想她会考虑他话中的双重含义,于是又说:“你可以一走了事。”
  “我会的。”她没有向他要求帮助或任何保证,只是说,“也许我在等你,我始终知道你会回来的,但我不要从你那里得到什么东西,不要你承诺照顾我,也不要你去处置他。我要自己来做到这一点。既然我女儿已经上了大学,我可以离开了。”

  “不过,你知道我要帮助你,所以……”
  “基思,他很危险。”
  “他只是个二流角色。”
  她用一只时撑起身来,俯视着他。“如果你出什么事,我发誓我会自杀的。答应我不要与他冲突。”
  电话铃响了,安妮说道:“那是我姑妈。”
  基思拿起听筒。“喂。”
  “嗳,我看到你屋里好像有灯光。你是怎样回到家里的?”
  “你是谁?”
  “沃德警官。例行检查一下你的行踪,你睡了?”
  “当然。今晚玩了个痛快。”
  “我没有,今晚我可不快活。”
  “我回电话可不是为了使你快活。”
  安妮靠过来,耳朵凑近听筒,基思扭过脸,对着话筒说:“别再打来了。”他挂上电话。
  她问:“是谁?”
  “汽车推销员。”
  她看看他,要说什么,然而电话铃又响了。基思拿起听筒。“喂?”
  一个女人的声音,带着老派的中西部口音说道:“兰德里先生吗?”
  “我是。”
  “我是辛克莱夫人,安妮-巴克斯特的姑妈。”
  “夫人好。”
  “安妮说,她在回家的路上也许在你那儿停留一下。”
  基思对路易丝姑妈说话的语调感到有些好笑。他说:“她停留不到一分钟,辛克莱夫人,没下车。我们透过纱门就农产品价格谈了大约十五秒钟——”
  基思感到臂上有人捣了一下,听到安妮笑着小声说:“别胡扯。”
  基思继续说:“然后她就急急地回家了。”
  “我估计她在回家的路上,巴克斯特先生打电话来找她时,我就是这样告诉他的。我说,她很快就该到家了。”
  “我肯定她将到了,辛克莱夫人。”
  “跟你通话真愉快,兰德里先生。你保重。”
  “谢谢你,辛克莱夫人。感谢你来电话。”他挂了电话。
  安妮滚到他身体上面,将鼻子贴住他的鼻子。“你真逗。”
  “你姑妈也一样。她做这样的风流事吗?”
  “几乎不做。她属于老派。每次我去她那儿,都得带上一瓶老派人喜欢的那种蒲公英酒。”她大笑并吻他,然后从他身上滚下来,滑到地板上。“我得走了。”她一丝不挂地走出房间,接着基思听到了浴室内哗哗的流水声。
  他下了床,开始穿衣服,把格劳克手枪塞在衬衣下。
  她从浴室回来,说道:“我可以送自己出门。”她把衣服归拢起来,扔到床上。“我不想穿衣服。我要为你整夜、整星期赤身裸体。”
  “对我来说是件乐事。”
  她戴上乳罩,套上套衫,坐在床上,再穿上内裤和短袜。
  他说:“你穿衣服还是从上到下。”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吗?”她穿上牛仔裤,再穿上鞋子站起来。“好了,你送我下楼?”
  “这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
  他们手拉手一起走下楼梯。她不停地瞅他,然后说:“你能相信这是真的吗?”
  “简直不能。”
  “我感到自己又像个小姑娘了。我从未这样匆忙过,自从……嗯,自从离开你以后。”
  “你真好。”
  “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的心还在怦怦跳,两条腿软绵绵的。”
  “而且你脸上有红晕,眼睛发亮。到家里可要小心。”
  “哦……”她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对,我要小心。天哪,你认为……?”
  “只要心中想象与路易丝姑妈过了一夜,到家的时候你就正常了。”
  他们走到厨房门口,她开了门,“基思,我们打算怎么办?”
  “你说,我做。”
  “你爱我吗?”
  “这你知道。”
  她嫣然一笑。“我的床上功夫好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说这样的话。再见。我会打电话给你。”
  他抓住她的臂膀。“不。”
  “我必须走了。”
  “我知道。但……你丈夫的手下人有时会监视这所房子。”
  “噢……”
  “他们没看到你进来,因为那时他们还没开始监视;如果监视的话,他们见我离开就会跟踪的。我先走。如果现在有人监视,他们会跟踪我。你等十分钟以后再走。”
  她沉默良久,然后说:“这真可怕……”她看着他。“基思,对不起。我不能让你经受这种……”
  “这不是你的过错,而是他的过错。我能对付这个。你行吗?”
  她点点头。“为了你,我能。”
  “好。喏,记住——你整夜都在路易丝姑妈家里。不管怎样,坚持这个说法。”
  她点点头。
  他问:“你开的是什么车?”
  “林肯牌。白色的。”
  “过十分钟再走。”
  “小心,基思。”
  他出门,上了雪佛兰车,向她挥挥手,把车开到公路上。他转弯向城里驶去,开了几英里,一直到十字路口才停下。
  后面没有汽车前灯尾随,他继续往前开,发现一座半倒塌的谷仓,于是关了前灯,从公路转入通向谷仓的泥土路,将雪佛兰车轻轻开进倒塌的木头堆中。
  他下了车,观看公路,约五分钟后,他看到从他的农场方向有亮着前灯的汽车快速驶来,他跪在一丛灌木后面等着。
  这辆车飞驰而过,根据其外形他能认出是一辆淡色的林肯车。
  他又等了十分钟,然后回到雪佛兰车上,开回家去。
  他对她是否安全没有把握,但如果巴克斯特盘问她,而她坚持她的说法,那就不会有问题。
  他忽然有种不安的感觉:自己喜欢私通,这是肾上腺素分泌引起的一种亢奋。但这又何妨?此等乐趣是人生最大的快事。
  同时,他毫无疑问地认为,安妮在某种程度上也喜欢这种私通。当他们过去设法寻找时间和地点做爱时,她一向是如此。她从危险、浪漫和偷来的禁果中获得刺激,而偷来的禁果味道总是更甜。
  然而,今天晚上,他在她的眼睛中看到了真正的恐惧。她勇敢,精神抖擞,愿意承担风险。不过,一旦被捉住就不仅是被学校开除或者永远不能出头的问题,而是要遭殴打或杀害,那就毫无乐趣可言了。他意识到,他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他想着她,回味着他们的云雨之欢及枕边情话,明白他们又在一起了,他们跋涉了许多路程,经历了许多年头,克服了一切艰难险阻,终于在他的老卧室里团聚,赤身裸体拥抱着。肉体和灵魂都得到了满足;肌肉颤抖,精神升腾,心儿欢唱。几周来第一次,也是几个月来第一次,基思-兰德里发觉自己心情快乐,面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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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